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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唐诗里孤独漫步_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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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久久地站在屋前,环视着这如自己人生一样悲凉的图景呢?也许,他还想从这永恒的自然中寻找到心灵的慰藉,可是,“人与自然的冲突最大表现就是自然对人的沉默和不屑一顾”。(刘士林《中国诗学精神》)于是,面对寂静的群山和满山的飘雪,诗人有些尴尬,因为他察觉到自己的落寞过于渺小过于矫情,无法与过于博大过于久远的自然构成平等的对话平台。于是,还是回屋,睡吧。

也许,就在睡梦中,犬吠声和柴门打开的“吱呀”声惊醒了诗人:是主人回来了吗?裹挟着满身的雪花,带着一身的寒气,呵斥着没认出主人的看家狗,叫家人端上烫热的酒,询问今天投宿的客人是什么样。于是,简陋的屋里顿时有了生气,有了温馨,这生气与温馨由于苍山和风雪的衬托更显得可爱与珍贵。诗中没有说诗人听到这些声音之后如何反应,是猛然坐起,出来与主人相见,还是缓步出房间,优雅地询问“能饮一杯无”,但是,这声音给诗人带来的温暖却是可以触摸到的。诗人曾经是一个“魏阙心常在,随君亦向秦”(《送王员外归朝》)的积极入世者,但是现实的残酷和人心的险恶却使他成为浪迹江湖的逐臣。在贬谪途中,他也曾有过无数的牢骚和抑郁,“三年谪宦此栖迟,万古惟留楚客悲”,(《长沙过贾谊宅》)但是,宦途的失意,在这个帝国实在太常见,太普通了,个人的悲凉,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很快被冲淡,被遗忘,而在自然中,诗人更是无法找到疗伤的良药:自然太大,自然太长,如蜉蝣一般的人生际遇,在这无限的空间和时间面前实在渺小得可怜,渺小得滑稽。

于是,在这个风雪交加的寒夜,随着突然响起的犬吠,随着那“吱呀”的柴门声,诗人的心从悲凉和沉郁的海底浮上了水面,在风雪中流浪的诗人,在一个贫寒的屋檐下找到了久违的温暖与期待,找到了疗伤的真正良药,找到了心灵的归宿,它不在经史子集中,也不在自然山水间,只在那一扇稀疏简陋的柴扉内,在那顶没有任何装饰的白屋中,在寒夜中,永远为夜归人点起的那点烛光下。

由魔而入仙的诗人韦应物

安史之乱不仅是唐代政治社会的分水岭,也是很多唐代人,包括唐代诗人人生的分水岭。战乱前,他们被召集在帝国高高飘扬的旌旗下,畅饮时代和人生的琼浆,用酒神的光辉照亮自己的前路。战乱之后的很多诗人则发生了明显的转变:

刚从安史之乱战争的恐惧中走出来的人,惊魂未定,很自然会采用低调来看待生活,把立身处事的大原则从心上摘下来挂在身上,以便要用时能用上,又不致坠得人心动过缓。这是八世纪末士大夫的普遍心态。

——《唐之韵》

韦应物就是这样的诗人。

韦应物,长安人。出身豪门大族,从小颇有纨绔之风。从天宝十载(751年)至天宝末,韦应物以三卫郎官职为玄宗近侍,常出入宫闱,扈从游幸。这段时间的韦应物,应该是骄横跋扈,颇有些魔气的。在他晚年回忆这段生活的诗中这样写道:“少事武皇帝,无赖恃恩私。身作里中横,家藏亡命儿。朝持樗蒱局,暮窃东邻姬。司隶不敢捕,立在白玉墀。”诗人毫不隐讳年轻时,仗着皇帝恩宠,多为不法的劣迹:袒护罪犯,操纵赌局,调戏良家妇女,已近乎无恶不作了,由于他是皇帝近侍,即使犯罪,官府也拿他没有办法。(“司隶不敢捕,立在白玉墀”)此时的韦应物,根本是没有工夫读书的,“一字都不识,饮酒肆顽痴”。盛世造就了天才,也造就了许多浮浪子弟,韦应物应该就是这种浮浪子弟中间的一个,如果不是安史之乱,也许,他还会这样一直混账下去,直到末日。

安史之乱爆发,玄宗逃到蜀地,韦应物流落失职,玄宗去世之后,他更是明白,自己的幸福生活到头了。“武皇升仙去,憔悴被人欺。读书事已晚,把笔学题诗。”此时的诗人,刚好十八岁。十八岁开始折节读书的韦应物在不长的时间里,竟然就以诗名为时人所重,后人评价他说:“独(韦)应物驰骤建安以还,各有风韵,自成一家之体,清深雅丽,虽诗人之盛,亦罕其伦,甚为时论所右。”(《唐才子传》)

代宗广德至德宗贞元年间,韦应物先后为洛阳丞、京兆府功曹参军、鄂县令、比部员外郎、滁州和江州刺史、左司郎中、苏州刺史,所以后人经常称他为韦江州、韦左司或韦苏州。从耀武扬威的皇帝侍卫转而成为一方百姓的地方官,韦应物的变化是巨大的,大概是贴近民间疾苦的原因,他早年的暴戾之气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对百姓深深的同情和对自身的警醒。韦应物老来疾病缠身想归隐田园,又想到治下有百姓流亡,自己失职,有愧于朝廷俸禄,“身多疾病思田里,邑有流亡愧俸钱。”早期号歌大呼的酒神精神已经失去了踪影,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日神精神开始浮出水面。

但是,韦应物又不是一个纯粹意义上的官僚,他把陶渊明作为自己的效仿对象,作诗“效陶体”,做人也要“慕陶”甚至“等陶”,因此,有人认为,唐代诗人中,只有韦应物才是陶渊明的嫡传弟子。因此,韦应物成为中唐山水田园诗派著名诗人也就不足为奇了。

韦应物的山水田园诗,后人评价是景致优美,感受深细,清新自然而饶有生意,他的诗作中最为后人称道的,应该就是这首《滁州西涧》了。

滁州西涧

独怜幽草涧边生,

上有黄鹂深树鸣。

春潮带雨晚来急,

野渡无人舟自横。

宗白华先生说:“艺术心灵的诞生,在人生忘我的一刹那,即美学上所谓‘静照’。静照的起点在于空诸一切,心无挂碍,和世务暂时绝缘。这时一点觉心,静观万象,万象如在镜中,光明莹洁,而各得其所。”(《美学散步》)此时的诗人,猝然遭遇的就是这样的境界吧?春日的涧边,青草苍苍,头顶黄鹂鸣叫,树叶深密,能闻其声而不见其影。一切似乎都孕育着蓬勃的生机,这婉转的鸟鸣,更为这山水增添了一丝清凉和静谧。诗人静观万象,一切都那样明澈那样清静。诗人徘徊在这涧边幽草之旁,涧顶深树之下,乐而忘归,不觉暮色渐起。此时飒飒风来,潇潇水起,春雨缠绵,春潮涌动,奔放而不狂野,湍急中流动着生机。遥望对岸,渡口无人,孤舟横斜,自然安适,随波容与。此时的诗人,漫步于山水之间,徜徉于溪涧之旁,诗歌自然空灵,全无烟火气,早年的“魔”气更是毫无踪影,取而代之的,是字里行间恬淡安适的飘飘欲仙之气。诗人何以至此?宗白华先生一语为我们道破玄机:“精神的淡泊,是艺术空灵化的基本条件。”(《美学散步》)原来,当诗人忘却了世事的烦扰,以空明的觉心容纳万境的时候,万境就染上了人的性灵。灵气往来,物象呈现出了诗人灵魂的生命,于是,美感就此诞生。

少女情怀总是诗李端

鸣??筝

鸣筝金粟柱,

素手玉房前。

欲得周郎顾,

时时误拂弦。

李端,字正己,是大历十才子之一,他是诗人李嘉祐的从侄。但是史籍对他却记载甚少。李端的儿子叫李虞仲,曾经做过兵部侍郎和吏部侍郎,官位显赫,《旧唐书》有《李虞仲传》,李端的传记就附在这前面。在这段传记里说,李端“登进士第,工诗。大历中与韩僣、钱起、卢纶等文咏唱和,驰名都下,号‘大历十才子’”。在十才子中,李端应该是才思较为敏捷的一个吧。在《旧唐书》里记载了他的一则逸事:

当时尚父郭子仪的儿子郭暧娶了代宗的女儿升平公主,两夫妇都喜欢诗人,李端钱起等诗人都在他们门下。每次宴饮时,公主坐帘中,令众人赋诗,成诗最快者赏百缣。一次李端最先写好,最后一句是:“薰香荀令偏怜小,傅粉何郎不解愁。”公主大为叹赏,马上以百缣赏之。钱起说:“李端确实才思敏捷,但是这篇恐怕是以前写好的作品。我请求以我的姓‘钱’为韵,让他现场再写一首。”李端拿过纸,马上又成一首:“方塘似镜草芊芊,初月如钩未上弦。新开金埒教调马,旧赐铜山许铸钱。杨柳入楼吹玉笛,芙蓉出水妒花钿。今朝都尉如相顾,愿脱长裾逐少年。”驸马郭暧大惊说:“这首更佳!”钱起等人始叹服。

《唐才子传》说李端不好宦达,居终南山草堂寺,弹琴读《易》,登高望远,神意泊然,颇有些仙风道骨,可是这首《鸣筝》却殊无方外气象,而是一首生活情味很浓,小巧可爱的小诗。整首诗区区二十个字,但却轻捷洒脱,寥寥数语,为我们展示了一幅线条流畅、动态鲜明的人物速写图。(傅德岷?卢晋主编《唐诗宋词鉴赏词典》)中国诗歌往往以连续的镜头推移和转换,为我们展示出一幅随着时间流动的完整的画面。诗歌的第一二句就是一组连续的特写镜头:装饰精美的乐器,轻拂着琴弦的玉手,镜头逐渐推远,我们看到,弹筝的是一位美丽可爱的妙龄少女。虽然诗歌无法传达出乐音,但是从“金粟柱”“素手”的描写中,我们似乎已经可以感觉到乐音的美妙和动人。而诗最传神的是后两句:“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据《三国志·吴志·周瑜传》记载,周瑜任建威中郎将的时候年仅二十四岁,年轻有为,雄姿英发,人皆称之为“周郎”。而且周瑜绝非一介武夫,他不仅精于军事,还精通音乐,这样的小伙子当然是年轻姑娘们仰慕的对象。估计周瑜在音乐上也是有些审美洁癖的,据说他听人弹琴,只要听到弹错的地方,就会直接给人指出,当时的人们就传说“曲有误,周郎顾”。据说,小乔当时仰慕周郎,但无由得见,于是在一次周瑜路过自己家门口时故意弹琴出错,引得周郎亲自指出,于是竟成就了一段美满姻缘。

清代徐增《而庵说唐诗》对这句的解释是:“妇人卖弄身份,巧于撩拨,往往以有心为无心。”似乎弹筝女子误拂弦是为了卖弄邀宠。这种不懂风情的道学先生的解释让人啼笑皆非:若是卖弄,当尽显才华手段,弹得精美绝伦方合情理,哪里有故意弹错“卖弄”的道理?其实,这句诗表现的应该是少女的微妙心理:希望遇到自己心中的周郎,但是又碍于女子身份,不可明言。于是时时误拂,希望能够引起心上人的注意。女孩子的心思是如此急切,如果不能以自己的美丽来打动心上人,那么暂时以自己的“错误”来吸引他,也是值得的。这样寻觅知音的苦心,固然不是书斋里的老先生们所能领会的。少女情怀总是诗,而要参透这诗一般的情愫,没有诗一般纯净的心灵,没有诗一般浪漫的眼睛,怎么可能呢?

留一点遗憾岂不更好?崔护

题都城南庄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风景依旧,物是人非”是人类共同的情感,生命中的错过由于时间的轮回而更显出无奈。朱淑贞(一作欧阳修)的《生查子》就清楚地表达了这种遗憾:“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李清照的“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更是道出了体味到这种无奈错过时的遗憾甚至凄怆。

好诗的标准有时候并不在诗歌本身,而在诗歌后面动人心魄的故事,崔护的这首《题都城南庄》就属于这种诗。关于这首诗,有两个版本稍有差异的故事,第一个故事是说:

唐博陵书生崔护应试落第,清明节,独自一人到京城南郊游玩,至一村庄,见一庄园,里面花木丛萃,幽静若无人所居。园内有一屋,叩门久之,有一女子从门隙中往外窥视,问崔护是谁。崔护告知自己寻春独行,因口渴特来求饮水。女子便开门,迎崔护入内,让座,并奉上茶水,然后斜倚在桃花树下,两眼深情地望着崔护。崔护饮毕,便辞去。女子恋恋不舍地送至庄园门口。崔护的心也为之所动,边走边回头顾盼。一年后,又是清明节,崔护忽然想起去年在城南所遇之事,情不可抑,又前往寻访。来到去年的地方时,见门墙依旧,但门上挂着铁锁,崔护怅惘久之,便在门上题下了这首诗。

故事到此,应该就结束了,但是《本事诗·情感》却又在这故事之后加上了一个结尾:

过了几天,崔护又路过这里,忽闻园内有哭声,便叩门问之。有一老翁出来,见了崔护便说:“你就是崔护吧,是你害了我女儿!”崔护大惊。老翁便告知崔护说:“我的女儿知书识礼,尚未适人。自去年以来常神思恍惚,似有所失。那天她刚巧与我外出,回来看见你在门上所题的诗就病了,数日粒米不进,刚刚断气。”说罢又大声哭起来。崔护赶紧入门见之,见女子躺在床上,崔护奔至床前,扶起女子的头,哭着说道:“我在这里,我在这里!”过了一会儿,女子睁开了双眼,再过半日,竟然复活了。老翁大喜,遂将女儿许配给崔护。

后面这个故事似乎更能让国人接受,还被改编为《崔护谒浆》《桃花人面》等杂剧,广为传播。大概这个结局更迎合了国人喜欢大团圆结局的心理。不过这种经好事者加工之后的结局总让人感觉是对诗歌情感力量的巨大破坏,人生中理想化的大团圆实在太少,很多诗歌之所以有震撼人心的力量,就在于它们描画出了人生共同的失意和遗憾。第一个故事开放性的结尾更符合中国传统美学中余韵悠长、令人回味的传统,而好事者狗尾续貂之后,更显得虚假,封闭式的结局只能成为村夫村妇口中津津有味的谈资。

突然想到,为什么跟传统美学完全背道而驰的第二种结局在中国能有那么强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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