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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难搞的日子笑出声来_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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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主叫我拿回去,因为他还得摆别的磁带。我只好留着自己听。他们都不识货,明明就很好听啊!

这就是一张没有人买的专辑的故事,那是我的首张专辑,距离现在快二十年了,我一直都还没有录第二张。当歌手是我的梦想,以后应该也会满足下自己,但是现在没有那么着急。因为我慢慢知道,有梦想不代表有能力,如果误解这一点,就会很痛苦。

就好像我看到很多选秀节目中,一些选手明明唱得很一般,依然高呼“我不会放弃我的音乐梦想”,我不觉得这是感人的。其实他们不知道,与其在错误的路上一直向前,还不如停下来,哪怕不走都是进步。

05 就把这江水当作海吧

05 就把这江水当作海吧

我很喜欢邓丽君的一首歌,叫《小城故事》,因为我的家乡就是一座小城,总觉得她就是在唱我们。后来我自己也写了一首歌,觍着脸起名叫《新小城故事》,里面有一段歌词是这样的:“就把这江水当作海吧,我们牵手来一点浪漫吧,虽然这座城市有些小了,放下我们的爱也足够了。”

写这首歌的时候我才十五岁,现在肯定是写不出这种歌词了。家乡的那条江,别说当成海了,现在被污染得当成河都很难。

歌里的女主角其实是我的一位女同学,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初恋。等我讲完这个故事,你可以帮我判断一下。

她是一个转学生,初一的时候突然降临到我的班上,就坐在我身后。那时候我真的很生气自己的身高,如果再高一些就可以坐到后排了,每天就可以多看她无数眼。不过这样也好,每天她可以多看我无数眼,无论她是不是情愿。

她的样子不是最出众的,但是我看到她的第一眼就觉得她很特别,可能是因为她的短发吧,那时候所有的女生都是长发;还有,她的皮肤有一点黑,那时候所有的女生好像都是白白的;还有,她穿衣服的风格,因为是外地人,和我们都不太一样;包括她的口音,那是一种和电视上差不多的、很洋气的、我们学不来的口音。我们倒也不是学不来,只是说出来会很奇怪,会被其他同学笑,但是她说就不奇怪,那口音就好像长在她的身上一样自然。

那时候我给自己定了配额,每天都要想办法让她对我说一句话,一句就足够了。有时候说了两三句,就算赚到,可以存起来留给明后天用。

我觉得全班的男生都应该是喜欢她的,为了能让她对我印象深刻,我采用了一个比较极端的方法,绝对不会有其他人这么做。我发现她特别喜欢看书、看杂志,就拼命写文章,给杂志投稿。我希望有一天她打开那些《少男少女》、《当代歌坛》、《中学生博览》什么的,可以看到我的名字。

几个月后,她知道了这件事情,并不是因为她在杂志上看到了我的名字,因为我的文章根本就没有被发表过。她应该是逐渐察觉到我对她的好感,察觉到我一直在写些什么的奇怪举动了吧。后来她问起来,我也没有承认是因为她才写的,只是说自己很喜欢文学,希望有一天能够把自己写的东西变成铅字。她说:“那好吧,我给你一点动力。如果有一天你的文字发表在杂志上,我就答应你一个要求。”

她说得轻描淡写,我听得惊天动地。我开始更加努力地写作,散文、议论文、说明文、歌词、小说、诗歌,各种各样的文体都尝试,疯狂投稿。我想着如果真的有一篇发表了,她就可以答应我,和我交往了。可是这过程实在太漫长,漫长到足够让人忘了当时的那句话,我的文字被发表出来,已经是两年以后的事情了。

是的,终于在两年以后,在1996年第七期的《中学生博览》杂志上,我的文字被发表了,那是一则笑话。凭借那则笑话,我还获得了当期杂志的“最佳笑星”奖,笑话的内容是:

《哥白尼的学说》

老师:天文学家哥白尼创造了什么学说?

学生:好像是……《进化论》吧!

老师:这么简单的问题都不知道,重新说!

学生:对,是“重新说”。

哈哈哈哈,你到底是因为这则笑话的内容,还是因为我折腾了那么久,到最后只发表了一则笑话而笑的呢?尽管只发表了一则笑话,也已经很拉风了。很快全学校就都知道了这件事情,大家投来的目光中开始有崇拜,来自全国各地的想要和我交笔友的信件也纷纷寄过来,但是我最在乎的还是她的反应。

果然在我的提醒之下,她才想起当年的那句话。她说:“好吧,你希望我答应你什么要求?只要是我能做到的,我一定同意。”

她依然轻描淡写,我依然惊天动地。我想了想,很认真地对她说:“请你答应我,帮我起一个笔名吧,我到现在还没有笔名呢。”

就这么简单的一个要求?对,就这么简单的一个要求。

是不是太怂了?其他的我实在说不出口,那就求一个笔名吧,何况经过那么长时间的积累,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文学。她说:“既然你喜欢唱歌,而且唱得很好听,你的笔名就叫‘悠扬’吧。”从那以后,我陆续又在杂志上发表过几篇文章,笔名都是“悠扬”。

其实我不太喜欢“悠扬”这个笔名,本来我想给自己起一个笔名叫“佚名”的,因为我觉得那个叫“佚名”的人写出来的东西都很棒,我经常在各种地方看到他写的文章和歌词,很崇拜他。后来才知道,凡是在不知道原作者叫什么名字的情况下,署名都是“佚名”。

除了写文章投稿,还有一件事儿我也觉得很浪漫。我们的小城有一个习俗,每到端午节,男孩儿们都会折很多纸船,写下自己的愿望,约上喜欢的女孩儿一起去江边放小船。有一年,端午节前一天放学的时候,我递给她一张纸条,大概的意思是“我想约你一起去放小船,你要是同意,今晚就点亮你房间那盏小台灯”之类的。

谁家晚上不点灯呢?但是当时我默认她当晚点的那盏台灯是因为我。

端午节早上天还没亮,我就已经等在她家楼下了。她穿了一件长长的格子衬衫,我第一次看见有女孩儿那样穿衣服,衬衫也没有掖进裤子里,就松松垮垮的,但是比现在很多紧紧实实的更加诱惑。

那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次约会。据目击的同学们后来回忆,场面相当诡异,我和女孩儿,一个在街这边,一个在街那边,两个人隔着整条街,一起并排往江边走。同学问我:“你确定你们是在约会吗?”我说我确定,只是因为胆子太小了,怕被别人看到,不敢走在一起。同学又问:“可是她的身边怎么还有其他男同学呢?”

那真的是我人生当中的第一次约会,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尽管到后来我们走散了,我自己放了小船。

放完小船没多久,在初中升高中之前,她回到了她的城市,我就再也没见过她。后来在同学聚会的时候听说,她已经嫁到了深圳,生了一个宝宝,很幸福。不知道她能不能看到我现在的那些剧集和节目,如果可以的话,也算用另外的方式实现了当年我在纸船上写下的愿望:长大后要和她在一起。

我们甚至都没有过一个正式的道别,只是突然的某一天,她就不来上学了。后来她就只能出现在我的歌里:“就把这江水当作海吧,我们牵手来一点浪漫吧,虽然这座城市有些小了,放下我们的爱也足够了。”这些都只是一个十五岁少年的美好幻想罢了,江既不可能是海,我们也没有牵过手,而那座小城并没有放下她,甚至我。

写到这里,我似乎找到了喜欢她的原因。那时候对于小城里的我而言,她就是外面的世界,所有她带来的一切,都充满神秘,让我好奇。而现在,我已经来到了这样的世界,也在用她那时候的口音说话,就好像长在自己的身上一样自然,那座小城反倒成了我的远方,令人向往。

By 悠扬

06 睡马路,只为看一眼外面的世界

06 睡马路,只为看一眼外面的世界

那是在1999年的暑假,我十七岁的时候,我第一次离开自己的家乡,看到了外面的世界。

和我一起去的是我的好朋友康斌,我们是同班同学,也是邻居。他比我大两岁,他晚上学一年,我早上学一年,所以他各个方面的能力都在我之上。我很依赖他,什么事情只要有他在,就会变得很容易。

可能是因为年纪比我大吧,他的很多想法在我眼里都是很疯狂的。比如有一年东北发大水,他半夜突然背了一个包出现在我家门口,我问他干啥,他说:“你赶紧收拾行李,我们去抗洪救人。”我问:“你爸你妈同意吗?”他说:“他们不知道,不管我们能不能真的救到人,难道你不想看看外面的世界吗?”

“难道你不想看看外面的世界吗?”这句话确实很有诱惑力,我立刻做了一个决定,打电话给他妈,把他从我家拎走。

康斌最大的爱好是写字,这和我也有关系。小学时我进入少年宫的绘画班,我妈怕我没有动力,就让康斌陪着我一起去学。结果他不好好学画画,总跑去隔壁的书法班蹭课,蹭来蹭去蹭得一笔好字,我现在的签名就是他给设计的。

他还喜欢讲大道理,总是对我夸夸其谈,很有见识的样子。他迷恋一本杂志,叫《演讲与口才》,他不仅自己练,还找我一起陪练。为了锻炼口才,我们经常会玩一个很无聊的游戏,就是随机进入一个饭店,不吃饭,待一会儿再出来,我们轮流进去,看谁待的时间比较长谁就获胜。我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样的方法,反正我的方法是一进门就问服务员:“请问有一位姓康的先生在这里吃饭吗?”服务员就会让我找一找,我找不到就说自己先等一等,这个方法屡试不爽。

有一次我进了一个大饭店,照例问服务员:“请问有一位姓康的先生在这里吃饭吗?”服务员马上说,有啊有啊,康先生在包厢里等了半天了,一边说一边把我领进一间全是陌生人的包厢。我吓得不行,连忙说我找的不是这位康先生,是另外一位,然后狼狈逃走了。

1999年暑假的某一天,康斌再一次在半夜背着包出现在我家门口,连台词都是一样的:“难道你不想看看外面的世界吗?”

我说:“想。”因为过了这个暑假就高三了,就要考大学了,可是我都不知道外面的世界长什么样,怎么报考志愿呢?他说:“那就好,我已经计划好路线了,我们从家里坐汽车去通化,然后坐火车去大连,再坐船去上海,看看大上海的样子就回来。这一趟差旅食宿我们能省则省,各自出一些钱,加一起就够了。”

我问他:“我需要和家里要多少钱?”他说八百块。我继续问:“那你有多少钱?”他说他有一百块。

第二天,我们拿着加在一起的九百块钱就出发了,我带着我的木吉他,他带着他的纸和笔。我和家里说要跟康斌去他在通化的亲戚家玩几天,康斌和家里也是这么说的。我不敢告诉他们,我俩要去那么远的地方,因为我十七年都没有离开过通化地区,而且又是两个孩子一起,他们肯定不同意。

不过我对康斌是信任的,我想他这么有把握,应该是去过不少的地方吧。谁知道他和我一样,都是第一次出远门,以前的那些“见识”都是从书里看来的。一路上他激动得和每一个坐在附近的乘客搭讪,留联系方式说会给他们写信,连我都觉得他很幼稚。他也确实制订了一个很周密的计划,但是根本没有按照计划行事。他说,既然都已经出来了,就不妨多去几个地方。于是我们第一站并没有去到大连,而是在沿途的抚顺和金州各住了几天。

我们在抚顺成功潜伏进一个旅行团,蹭团和人家一起游览,还在金州观看了四川队和大连队的一场足球比赛,之后才到大连。大连火车站的对面,正建着一栋高楼。那天雾很大,我看不到楼的顶端,家乡的楼没有超过六层的,但是那栋楼一直盖到天上,让我很惊讶。那是我对大连的第一印象。

我们“下榻”在一个录像厅,那天晚上是女足世界杯的总决赛,中国队对美国队,录像厅里通宵直播。我们睡了一会儿起来看球,结果中国女足输了,所有的人都特别沮丧。我们俩更加难过,因为钱已经花得差不多了。

康斌说要理智一些,剩下的钱就算可以继续走下去也回不来了,还不如就此打住,然后返程;不过既然来了,我们还是要去看看海,大连金石滩的海是最美的,我们就去金石滩吧。

我都不知道他是哪儿得来的这些讯息,我俩又坐了车去到金石滩。我们都是第一次看到海,激动得还没走到沙滩,就给傻瓜相机照得没有胶卷了。金石滩的大海确实很美,一望无际,康斌说:“你看到了吗?我们走了这么远,已经来到了世界的尽头,这里就是天涯海角。我决定了,以后我就要到这个地方来,你要不要一起来?”我没有答应他,因为总觉得可能还有更远的地方,只不过现在看不到而已。

我把一直跟着我的吉他的背带解下来,扔到海里,一边扔一边嘟囔,希望它可以替我去看看更远的地方。我也不知道它会漂到哪里,没准儿我刚一转身,就被别人捞起来了也说不定。

我们和大海聊了会儿天,就返程了。可是剩下的钱不够送我们回家,只够买到沈阳的票,也挺好,又多去了一个城市。在沈阳下车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我们无处可去,就漫无目的地走,走累了,就决定在马路边睡下。我记得那天晚上我们特别兴奋,怎么也睡不着,也可能是水泥地实在太硬了,硌得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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