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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难搞的日子笑出声来_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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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和1981年出生的孩子们一起上的学。从小学到大学,我一直是班级里最小的那个。而且因为我的生日离春节很近,所以每一次过生日的时候,都在放寒假,其他同学都能够在生日那天收到生日卡,我却什么都没有。我总是幻想着同学们如果送我生日卡,他们会写什么。我有一种自己不被别人在乎的错觉。

我渲染这些可不是要你心疼我,只是想给自己接下来要书写的那些疯狂故事一个合理的理由:一切源自一首我不会唱的儿歌。如果上学是人生竞赛的起点,我第一天就输了,所以更加渴望被关注、被发现、被认可。后来我用各种各样的方法出风头,学各种各样的本领武装自己,都是因为我想要与众不同。

你发现了吗?这篇文章写到现在,才第一次用“你”字作为一个段落的开始,之前的全部都是“我”。因为我真的很怕你看不到“我”。

03 你想成为什么样的人?

03 你想成为什么样的人?

小时候老师经常问,长大后你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当时的标准答案是警察,是医生,是科学家。我最初的回答是:“和尚。”

和尚在我幼小心灵里的形象实在太高大了,主要是因为《少林寺》。那时候全集安市只有一家电影院,播的永远是三部片:《地道战》、《地雷战》、《少林寺》。我上小学的时候,经常翻墙进电影院去看《少林寺》,动作和台词都记得很清楚。还有一首歌曲更加坚定了我对和尚的崇拜,因为第一句歌词就是:“和尚只在我梦萦。”长大后我才知道,原来唱的不是“和尚”,是“河山”。

所以,我的第一个爱好是武术。那时候有一本杂志叫《武林》,我经常去报刊亭翻看,默默记下动作,然后回家自己练。我有一个双截棍,是我爸用桌子腿和车链子给我做的,刷上黑色的油漆。我天天带着它上学,一边走路一边挥舞,非常吸引眼球,后来被老师没收了。

我还参加过一个武术班。教练是一个光头,他很厉害。我因为底子好,练得勤快,就当上了副班长。有一天教练生病,由另外的老师代课。他让我们自由练习,我和一个大个子交手,他打不过我就哭。代课老师觉得是我出手太重,狠狠批评了我一顿,这让我这个副班长感到很委屈,一怒之下退出江湖。

若干年后,集安市的适龄小地痞,大多是那个武术班的学员,所以我要感谢那位代课老师。

我还要感谢两位老师,一位是教二胡的,一位是教小提琴的。小学的时候,几乎每位同学都选择了一样乐器去学。我爸想让我学二胡,但是二胡老师无情地拒绝了我,他说我手太短,学二胡不科学。这让我很难过,因为我都还没有机会证明自己不行,就被人家说了不行。

后来我就转而学小提琴。在学校的兴趣班里,大概有十几个学生,用的都是学校里的小提琴。事实证明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凡是自己家有小提琴的同学进步都比较快。像我这样的孩子,因为不能在家练习,很快就只能滥竽充数了。

小学三年级的时候,集安市成立了少年宫,学校小提琴兴趣班的这些学生,直接成为少年宫小提琴班的学员。少年宫开学第一天的晚上有一个露天舞会,学生和家长一起参加。放学前小提琴老师把我留下,语重心长地和我说:“大鹏啊,晚上你和你父母不用来参加舞会了,因为根据我的观察,你的小提琴水平和班上其他同学比起来,有很大的差距。你不太适合学音乐,以后可以试试去报别的班。”我一直忍到走出少年宫才哭,回家跟我妈说,我不喜欢学小提琴,以后不要学了。

那句“你不太适合学音乐”对我的影响很深,我觉得自己适不适合做一件事不应该是别人去评价的。但是,你认为我会立刻用实际行动证明他们的评价是错误的吗?并没有,我很听话地报了绘画班。

学画画的根本原因,是成本比较低,省钱,而且我也还算有天分,后来还拿过很多次奖——那时候少年宫的内部比赛中,所有的孩子都有奖。我还做过一些很有趣的事情,比如在我们家“暂时”住在我爸单位锅炉房的时候,我把整个更衣室的走廊都贴满自己的画,画的是圣斗士星矢,每一幅看上去都没什么区别,可是一边跑一边看的时候,就会发现那是一组动画。从走廊的这头跑到那头,星矢正好打完一套天马流星拳。我每天都跑好几个来回。

初中的时候我还画过漫画,模仿蔡志忠的画风,自己编剧情,强迫同学们看,看完还要写观后感。我的第一套漫画叫《无常传》,讲一个练武术的和尚的故事。那是我最初的梦想,就给画了出来。还有一套漫画专门是画我们班级的,同学们有各自的角色,有的人是将军,有的人是士兵,有的人是乞丐,我是国王。我在自己虚构的世界里寻找着成就感。但毕竟我是在模仿别人的画风,同学们新鲜过一阵之后,都去看原版的蔡志忠了,我失去了动力,也就没再继续这个爱好了。

我小时候还夭折过一个爱好,就是说相声,主要是受《曲苑杂坛》节目的影响。我有一个搭档叫于锋,他捧哏,我逗哏,这个决定是我做出来的。我告诉他他很帅,帅哥不能当逗哏的,抖包袱这事儿得我来,他欣然接受。后来于锋识破了我的计谋,发现根本就是逗哏的比较拉风,我俩就拆伙了。

说相声是比较低碳环保的爱好,不需要什么物质上的投入,和唱歌一样。我最开始对唱歌感兴趣是在小学五年级。班级的大合唱,老师挑我站在最前面。我以为是自己唱得最好,后来才知道是因为个子最矮。

我报名参加了全市的小学生歌唱比赛,曲目是《好爸爸坏爸爸》。那会儿我爸妈在外地治病,我其实是想找个机会让我爸回家看看我。我爸回来那天,我突然从饭桌上站起来说:“爸,我要送给你一个礼物!”然后就唱起了那首歌,把我爸给唱哭了。人越长大越拒绝感动,类似的肉麻桥段从那以后再也没有上演过。

比赛当天,老师特地给我打扮了一番,穿上了一条背带裤。结果上场的时候裤子被踩了一脚,有一条背带断掉了,整首歌我都是双手紧紧攥住那条背带唱完的,生怕唱着唱着裤子掉了。原本设计的很多舞蹈动作根本没办法做。那次比赛我得了全市第二名,输给了一条裤子,非常沮丧,尽管那是我获得《百变大咖秀》第二季总冠军之前,参加过的所有比赛里成绩最好的一次。

爱好模仿也是从小学就开始的,最早模仿的人是郑智化和郭富城,因为同学借给我一盘磁带,就叫《郑智化大战郭富城》,A面是郑智化,B面是郭富城。我模仿他们唱歌,自己给自己报幕:“接下来有请郑智化先生演唱一首《水手》。”我就变成郑智化的声音唱,唱完之后接着报幕:“郑智化先生演唱完毕之后呢,我们要有请郭富城先生。”然后变成郭富城的声音唱歌。慢慢地,我能够模仿的声音越来越多,我自己报幕的这台晚会的阵容也越来越庞大。我不厌其烦地在放学路上“举办”一场又一场群星演唱会,自得其乐。

我还有很多爱好,比如写文章、打篮球、做饭什么的,但不是所有的这些爱好,最后都能够成为特长;甚至不是所有的爱好,在一开始都是爱好。

电影《蜘蛛侠》里有一句台词让我印象深刻:“你是什么样的人,取决于你选择成为什么样的人。”这里面提到的“选择”,我认为并不全部是主动的,就好像我们从事的工作、我们就读的学校、我们成长的环境,甚至我们的业余爱好,也许很多人都是被动做出的选择。面对这种情况,我让自己接受、适应,然后尝试改变,或者被改变。

当然了,这只是我的个人看法:顺其自然,平静地面对并热爱当下的生活。在我先后被两根弦的二胡和四根弦的小提琴拒绝在门外之后,顺其自然地,我成了全集安市六根弦的吉他弹得最好的人。

04 一张没有人买的专辑

04 一张没有人买的专辑

我曾经出过一张没有人买的专辑。这事儿得从初一的寒假说起。

那一年,我的一个表叔考上了吉林农大。放寒假的时候,他拿回一把吉他,弹得算不上好,因为他也才学了不到半年,但是唬我足够了。我被这种乐器深深地吸引,心里想着,表叔唱这么烂用吉他伴奏出来都很好听,我也一定要学会弹。我说服我妈,用那年春节的压岁钱,总共八十块钱,让表叔在长春帮我买了一把吉他。

吉他邮寄回来的那一天,我兴奋极了。她就躺在我的床上,包裹得很严实,我很有仪式感地一层一层脱掉她的外衣,终于见到了羞涩的、娇小的、梦寐以求的她,却不敢伸手去触碰。只是那样静静地看着,我就很激动了。我把她供了起来,因为我不会弹。

当时全集安市都找不到一个教吉他的老师,我又让表叔给我买了一套教材寄回来,自己学,弹的第一首歌是《同桌的你》,练了三个月。练习的过程枯燥极了,后来我知道许多想要弹吉他的人都是在最开始的时候放弃了,或者是被身边不堪噪音折磨的听众逼迫而放弃的。

我练琴的过程没有听众,因为有一天我爸突然就下岗了,家里在很偏僻的地方开了一个小饭馆,我爸和我妈一个是厨师一个是服务员。那个饭馆吃饭的地方只有十几平米,但是却叫“真不同大酒店”。我现在的幽默可能都遗传自我爸。

家里开了小饭馆之后,我放学回家就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一直到我考上大学都是这样。我从最开始的害怕到习惯,到喜欢上孤单。最尴尬的是春节期间小饭馆放假的那几天,晚上难得一家三口凑到一起,竟然都不知道怎么交流,大人小孩都别扭。

就算只有我一个人在家,我也要把自己“关”在厕所里练琴,因为厕所里有回音,琴声和歌声都更加好听。我经常会抱着吉他在马桶上坐好几个小时,导致后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形成条件反射,如果不抱着吉他都拉不出来。

我练琴和上厕所都比较勤快,所以等表叔暑假再回来的时候,我已经可以唬他了。表叔家有一台录音机,我们俩合作弹了一些歌曲,然后录下来反复欣赏。从录音机里听到自己的声音感觉非常奇妙,就好像自己真的当上了歌星一样。表叔给我们的组合起了一个名字,叫“农大兄弟”。我对“农大”两个字倒是没什么意见,可难道我们不是“叔侄”吗?

假期过后,表叔又去农大读书了。随着吉他技艺的飙升,我开始尝试自己写歌。第一首歌是在1995年秋天完成的,叫《秋忆》,歌词里面唱“秋叶落下大雁飞,人已散了梦已碎”,特别矫情。其实这歌跟爱情完全没关系,唱的是我对“农大兄弟”这个组合的思念。我倒也不是想我表叔,主要是想他们家的那台录音机。

我最有名的那首歌,《秋天是用来分手的季节》,是在1997年秋天写的,也和爱情没有关系。那时候我因为打篮球脚踝骨折,所有同学都去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了,只剩下我一个人在班级里,就哼出了这个旋律。当时写歌对我而言是很简单的,上大学之前我就已经写了一百多首歌,每一首都有整理好的简谱,按照年份保存。上了大学以后,忙着谈恋爱,就再也写不出苦大仇深的歌了。

初中时的某一天,我上课写歌词被老师发现了。她不仅没收了歌词,还让我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念出来,这个要求真的很过分。我心里别提多高兴了,因为终于有了一个机会,让其他同学知道我在写什么,让他们崇拜我。

可是他们并没有崇拜我,他们听到我的歌词哈哈大笑。老师批评我说:“你看看你写的是什么东西?你整天写这些以后能有什么用?”时隔多年,事实证明老师是正确的,我写了那么多歌确实没什么用,最后是通过主持和演戏才被大家认识的。

其实我并不介意大家笑我,因为歌词念出来本来就很奇怪,需要唱出来他们才知道我的厉害。可是,我要怎么唱出来才能被大家知道呢?我想起了表叔家的录音机。

又一次的假期,表叔从农大回来,我攒够了自己写的十几首歌,去他家录音——确切地说,是去他家的厕所录音。我在厕所里待了一个下午,给我表叔憋坏了,终于录好了一盘全部是我自己弹唱的磁带,后来又翻录了好几盘,还想送给表叔一盘。

表叔拒绝了我,他坚决不要,他说:“兄弟,哥知道你只录了这几盘,很珍贵,还是把它们留给最需要的人吧。”我说:“好的,叔。”但其实心里特别难过,他不要我的磁带比同学们嘲笑我的歌词还打击我。

那时候校门口有很多摆摊儿的,有一个卖磁带的摊儿生意特别火,磁带五块钱一盘,流行歌曲相声小品应有尽有。卖磁带的摊主有一台小录音机,音量总是开得很大,吸引同学们过去。有一天我等了好久才等到旁边没有人,就过去和摊主讲,我这里有一位冉冉升起的歌坛新星,也就是我的首张专辑,问他可不可以帮我代卖,我们五五分成。摊主很愉快地答应了我,然后问我有几盘,卖多少钱。我说暂时有三盘,卖两块,如果卖得好我们可以翻录。

摊主是一个好人,没有立刻和我翻脸,但是他果断拒绝了我希望他用那台小录音机在摊位前放我的歌这个要求。那一年我上初三,专辑起名叫《标准恋情》,来自我写的一首歌。磁带封面也是自己设计的,到打印社打印出来包装好,很精致。

很多天过去了,摆在地摊小角落的《标准恋情》一盘都没有卖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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