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汉卿所作。此剧的故事梗概如下:
皇亲葛彪,驰马街衢,撞死了王老汉。王老汉的三个儿子为父报仇,把葛彪打死了。包拯审案时,问三兄弟是哪一个打死了葛彪,没想到三兄弟每人都说是自己打死的,要求自己来抵命,与其他兄弟无涉,而他们的老母亲为了保护三个儿子,也硬说是自己打死的。
包拯说,总得有一个儿子抵命。老母亲说,大儿子最孝顺,二儿子最能干,只同意让三儿子抵命。包拯怀疑大儿子、二儿子是母亲亲生,三儿子不是亲生。但一调查,结果正好相反,这位母亲的亲生儿子恰恰是小儿子。
包拯深为感动,想起不久前自己做的一个梦,三只蝴蝶落入蛛网,飞来一只大蝴蝶,只救其二而舍弃其一。包拯从中意识到了自己的责任,便设法救了这母子四人。
关汉卿在这出戏里开设的,是一座体现民间情理的道德法庭。
二、《灰阑记》
这是一出从另一个角度涉及法律与人情的关系的杂剧。作者是山西绛州人李潜夫。故事梗概如下:
妓女张海棠,嫁给了土财主马员外,生下一个儿子。马员外的大老婆不能容忍,便毒死了马员外,为了争夺遗产,谎称那个儿子是她生的。张海棠当然不让,酿成一宗争儿案。
包拯就采用了一个聪明的审案办法:他叫差人在公堂阶下用石灰画一个阑,把那个被争夺的孩子放在中间,令两个妇女拽拉,声称谁把孩子拉出来,谁就是孩子的身生母亲。大老婆当然狠命拉拽,而张海棠生怕扭折孩子的手臂,却不肯用力。这样,孩子虽被大老婆拉出了阑外,但包公也看清了张海棠才是真正的母亲,作出了公正的判决。
研究者们指出,李潜夫的这出《灰阑记》杂剧,可能受了《旧约全书》中有关所罗门王判决二母争一子的记述的启发,(例如,郑振铎曾说:“这故事与《旧约圣经》中,苏罗门王判断二妇争孩的故事十分相类。也许此剧题材原是受有外来故事的影响的吧。”见《插图本中国文学史》第46章)而后来,它又启发了德国戏剧大师布莱希特(1898—1976),使他写出了著名剧作《高加索灰阑记》。
《旧约全书》载,两个女人争夺一个孩子,都说自己是孩子的生母,来请所罗门王裁决。所罗门王略作沉思即说:“把这孩子劈成两半,一个人分一半也就是了。”一个女人立即大惊失色,叫道:“我的主啊,把这孩子给她就是了,万万杀不得!”另一个女人倒心平气和。所罗门因此把孩子正确地判给了真正的母亲——那个大惊失色的女人。这个故事,与《灰阑记》中的中心情节确实比较接近,只不过《灰阑记》更合乎情理(刀劈两半的判决毕竟令人难以置信)、更便于直观(灰阑拉子是一种很可观赏的行动),因此更容易付诸演出罢了。布莱希特的《高加索灰阑记》保存了灰阑拉子的情节,但旨趣与《灰阑记》正恰相反。
在布莱希特笔下,灰阑拉子的检验方法得出了相反的结果:疼爱孩子,不忍心拉的,恰恰不是身生母亲。按照布莱希特的社会理念,孩子判给了能真正疼爱孩子的一方,而没有判给身生母亲。在布莱希特看来,世间的权利都不是天赋的。山川土地不应属于地主,而应该归于能够开发、热爱它们的人,其他一切事物也是如此。
中国的《灰阑记》以家庭血缘关系为基础,而布莱希特则突破这种家庭血缘关系,体现了更广阔的社会价值观念。这里存在着时代的差异,民族的差异和阶级的差异。布莱希特显然是深刻的,但中国元代李潜夫的选择,直到现代,仍在东方民族中稳定地表现着。
三、《合同文字》
这出无名氏所作的杂剧,也是表现包公机智审案的。
灾荒之年,兄弟两人商量,哥哥在家看守祖业,弟弟外出逃荒,签下合同,等今后重聚时共分祖业。
弟弟和妻子死在逃荒途中,留下的儿子长大后拿着父亲留下的合同回故乡投亲,狡诈的伯母为了独吞家产,骗取了侄子的合同,又说他是骗子,把他打伤。
包拯审理此案时玩了一个聪明的圈套,伪称侄子被打后感染破伤风而死,如果那个伯母证明被打的是自己的侄子,按法律可从轻发落,而如果真是一般路人,则要偿命。伯母情急,只得拿出合同来证明血缘,于是真相大白。
戏中包拯的圈套有真实的法律根据,《元史·刑法四》载:“诸父有故殴其子女,邂逅至死者,免罪。”包拯借着这种不合理的法律,化腐朽为神奇,谴责了邪念,维护了合理的家族伦常。
四、《陈州粜米》
这出公案戏也为无名氏作。
陈州三年大旱,民不聊生,朝廷派官员前去开仓粜米,救济灾民,其中一个官员保举了自己的儿子和女婿。这两个纨绔子弟在赈灾过程中做尽了坏事,还打死了一个农民。
包公亲自到陈州查勘案件,路遇一个知情的妓女,掌握了罪证,便快速处决了一个纨绔子弟,并示意那个被打死农民的儿子报了仇。纨绔子弟的父亲在皇帝那里求得了一分“赦活不赦死”的赦书,但送达之时,反而赦了那个为父报仇的农民儿子。
这出戏的吊诡在于,包公审案的背景无疑是“王法”,但“王法”竟是那么随意、暧昧、空洞、多解(“赦活不赦死”之类),结果也就被把玩于包公的股掌之内。包公大于“王法”,公正大于“王法”,但包公是何人?公正在哪里?答案是,只在戏上,只在心中。这就是中国古代民间的“法治之梦”。
从以上几例,我们便可窥得元杂剧中“公案戏”的概貌。世界上再也没有另一个地方,像中国元代那样出现那么多舞台上的法庭和法官了。
五 缅怀之梦
面对污秽黑暗的现实,除了期盼一座座公堂、一个个包公外,人们还会很自然地在精神上向古代求援。
元杂剧中,有不少历史题材的剧目。有的以重大的历史事件为主干,(例如:《辅成王周公摄政》、《保成公径赴渑池会》、《锦云堂暗定连环计》,《虎牢关三战吕布》、《刘玄德独赴襄阳会》、《诸葛亮博望烧屯》、《刘玄德醉走黄鹤楼》、《两军师隔江斗智》、《破苻坚蒋神灵应》、《程咬金斧劈老君堂》、《雁门关存孝打虎》、《宋太祖龙虎风云会》、《金水桥陈琳抱妆盒》、《狄青复夺衣袄车》、《阀阅舞射柳捶丸纪》等。)有的以著名的历史人物为主干,(例如:《晋文公火烧介子推》、《说诸伍员吹箫》、《楚昭公疏者下船》、《忠义士豫让吞炭》、《赵氏孤儿大报仇》、《汉高皇濯足气英布》,《隋何赚风魔蒯通》、《承明殿霍光鬼谏》、《破幽梦孤雁汉宫秋》、《关云长千里独行》、《关大王单刀赴会》、《关张双赴西蜀梦》、《尉迟恭三夺槊》、《尉迟公单鞭夺槊》、《小尉迟将斗将认父归朝》、《唐明皇秋夜梧桐雨》、《邓夫人痛苦哭存孝》、《昊天塔孟良盗骨》、《谢金吾诈拆清风府》、《秦太师东窗事犯》等。)有的则干脆以历史上的水泊梁山起义为主干,(例如:《争报恩三虎下山》、《鲁智深大闹黄花峪》、《同乐院燕青搏鱼》、《黑旋风双献功》、《梁山泊李逵负荆》等。)组成了一个品类繁多、内容庞杂的历史剧题材系列。元代历史剧的基本精神,在于不断地通过历史事件,提醒亡国之痛,煽动复仇之志,渲染强梁之气。这也影响了以后中国历史剧的创作习惯。一般地说,中国的历史剧大多以豪壮、阳刚为基本风格,即便偶有绵细之作,也能引出并不绵细的审美效果。
就具体剧目论,在元代的历史剧中,以《汉宫秋》、《梧桐雨》为代表,旁敲侧击地烘托出了汉人在民族斗争中败亡的景象;以《赵氏孤儿》为代表,笔墨浓重地宣扬了百死不辞的复仇精神;以一批水浒戏和三国戏为代表,色调繁复地渲染了强悍豪壮的英雄气概。这几个方面,又相辅相成、互为表里,一起组合成了元代历史剧的基本格调。
一、《汉宫秋》
《汉宫秋》是元代著名剧作家马致远(约1251—1321以后)的代表作,也是中国戏剧史上影响最大的早期历史剧之一。
初一看,这出戏与白朴(1226—1306以后)的《梧桐雨》都是写帝王和妃子间的哀怨艳情的,艺术格调不会很高,然而实际上,这两出戏颇有开阔的气象。
《汉宫秋》表现了汉元帝和王昭君间的著名故事。民女王昭君被选入宫后因没有贿赂奸臣毛延寿,被丑化而被贬,后汉元帝亲眼见到,为她的美貌倾倒,立即封妃。但是匈奴单于闻知王昭君美貌后以强兵索要,汉元帝无奈,只得挥泪送别。王昭君行至黑龙江畔,即投江而亡。
马致远在这个故事中重重地触及了民族问题,使远年历史立即变得尖锐。例如第三折写到汉元帝与王昭君在灞桥饯别,两人口口声声不离“汉家”、“大汉”、“汉朝”,王昭君甚至不愿意以汉家衣裳为匈奴娱心悦目,竟当场脱去留下:
王昭君:妾这一去,再何时得见陛下?把我汉家衣服都留下者。正是:今日汉宫人,明朝胡地妾;忍着主衣裳,为人作春色?……
汉元帝:罢罢罢,明妃你这一去,休怨朕躬也。……我哪里是大汉皇帝!
待到王昭君“伤心辞汉主”,来到汉番交界处,剧作又一次作了强化处理:
王昭君:这里甚地面了?
番使:这是黑龙江,番汉交界去处;南边属汉家,北边属我番国。
王昭君:大王,借一杯酒,望南浇奠,辞了汉家,长行去罢。(奠酒)汉朝皇帝,妾身今生已矣,尚待来生也。(跳江。番王惊救不及。)
马致远显然是勇敢的,反复地强调一个“汉”字,是元代汉族人民的现实遭遇给了他勇敢的理由。
不仅如此,《汉宫秋》还揭示了汉家败亡的原因,诅咒了各种昏庸的文臣武将,鞭笞了变节行为。
汉元帝:我养军千日,用军一时;空有满朝文武,那一个与我退的番兵!都是些畏刀避箭的,恁不去出力,怎生教娘娘和番?
汉元帝的这段唱词很著名:
汉元帝:……休休,少不的满朝中都做了毛延寿!我呵,空掌着文武三千队,中原四百州,只待要割鸿沟,徒恁的千军易得,一将难求!
这是指遥远的汉代,更是指败亡不久的宋代。
二、《赵氏孤儿》
这是一出怵目惊心的历史大悲剧。
只要一提到《赵氏孤儿》,人们心中就会浮现出一组形象:他们心存正义,火顶阴霾,向着死亡挺进。或许,只有罗丹雕塑的《加莱义民》群像,与之相近似吧?
春秋时代,晋国文臣赵盾遭到武将屠岸贾诬陷,全家三百口被杀,只剩下一个婴儿。屠岸贾派一个叫韩厥的将领守住赵家大门,并宣布谁窝藏或盗出赵氏孤儿,要灭九族。
于是,在一片血泊中,一场舍生取义的接力赛开始了。
先是赵氏孤儿的妈妈把孩子托付给一位经常出入赵府的民间医生程婴,为了消除程婴对于泄密的担忧,自己立即自缢身死;程婴把赵氏孤儿藏在药箱里,企图带出门外,被守门的韩厥搜出,没有料到韩厥也深通理义,放走了程婴和孤儿,自己拔剑白刎;屠岸贾得知赵氏孤儿逃出,竟下令杀光晋国一月以上、半岁以下的婴儿,违抗者杀全家,诛九族。程婴为了拯救晋国的婴儿,决定献出自己的婴儿来替代赵氏孤儿,并由自己承担“窝藏”的罪名,一起赴死。
原晋国大夫公孙杵臼深深地赞成和感佩程婴,但又觉得程婴还太年轻,立即赴死显然太早,于是硬要以自己苍老的身体来代替程婴,并要程婴去揭露自己,结果公孙杵臼在招认了隐藏赵氏孤儿的罪名后撞阶而死,而被屠岸贾拔剑砍死的婴儿正是程婴自己的孩子……
这么多人的牺牲,换来了真正的赵氏孤儿的安全。直到二十年后,程婴才告诉他这一切。他,当然采取了他应该采取的行动。
《赵氏孤儿》的作者是大都人纪君祥。遗憾的是,对于这位杰出剧作家的生平情况,我们很不清楚。《赵氏孤儿》所表现的历史事件,与《左传》、《国语》、《史记》的记载有很大的不同。纪君祥凭借着元代的社会现实和精神需求,凭借着自己的创作个性,对史料进行了大幅度的取舍和改造,终于锻铸成一部少有的艺术作品。
就像马致远把一个“汉”字写在《汉宫秋》剧名的首位一样,纪君祥把一个“赵”字写在《赵氏孤儿》的首位。
赵,乃是刚刚灭亡了的宋代皇家宗室的姓氏。
为了挽救宋王朝而宁死不屈的文天祥(1236—1283)曾写过这样的诗句:“夜读程婴存赵事,一回惆怅一沾巾。”(《无锡》)“程婴存赵真公志,赖有忠良壮此行。”(《使北》),从这些诗句看,在当时,赵氏孤儿的故事已成为一种全社会心照不宣的共同政治隐语。
但是,不管是一个“赵”字,“汉”字,都只是一种外在的点拨,它们的职能在于引导人们去领受中华民族贯通古今的一种强悍的历史精神。
《赵氏孤儿》在精神和艺术上的强烈程度使它早在18世纪就被介绍到欧洲,引起了欧洲许多艺术家的关注。法国思想家伏尔泰(1694—1778)和德国大文豪歌德(1749—1832)还受它的启发,写过在情节上故意与它近似、在旨趣上又有民族性差别的作品。
伏尔泰在1755年写了一出题为《中国孤儿》的剧作,把故事拉到了成吉思汗的时代。基本情节如下:成吉思汗早年游历到燕京,结识过一个美丽的少女叫叶端美(Idame),但是,叶端美的父母见成吉思汗是少数民族,就不让女儿与他往来,并且很快把叶端美嫁给了大臣尚德(Zanti)。五年后,成吉思汗席卷中原,摇撼宋廷,宋皇无奈,把自己的婴儿托给尚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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