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要去外婆家住几天。外婆身体不行了,要人服侍了。娘唠唠叨叨的:猪一天喂三次食,鸡要清早放出,晚上引回,后门口那个鸡洞,夜里要堵上,日里要打开,好让鸡婆下蛋,你可别忘了。
小荞故意爱理不理的。等娘快走出廊口了,她才忽然做惊吓状:娘,夜里我一个人睡么?这么大的屋子,我怕。娘回过头,忽然起了开女儿玩笑的念头,她说:你不会叫芋头给你做伴么?
芋头是小荞眼里常见心里常想的那个人。他们从偷偷地递眼色到公开地相好,已有一年多了。芋头是村里的民办教师,经常很神气地站在黑板前指手画脚,粉笔吱溜一声,一个字就扇着翅膀跳到黑板上去了。仿佛那些字就像小鸟似的藏在他袖子里。小荞喜欢看芋头在黑板上写字。芋头皮肤白白的,眼睛黑黑的,他的脸很好看,手也很好看。所以小荞一见到芋头心里就很舒畅。但至今,他们还只是拉拉手。
别看小荞今天装作很胆小的样子,说,娘,我一个人害怕。其实她胆大得很。和芋头在一起,每一次都是她主动的。她没想到娘比她还要勇敢,竟会说:你不会去叫芋头给你做伴么?!
好哇娘,你以为我不敢么,我真要做给你看看。万一出了什么差错,责任可不在我,都是你老人家吩咐的。小荞瞅着心里面那个自己,微笑着自说自话。
小荞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正在上课的芋头。她说,我娘去外婆家了,要好几天才回,那么大一间屋子,我一个人怕哩。
芋头说,那怎么办?他盯着地面,地面上正有一只蚂蚁在爬。他盯着蚂蚁既细小又巨大的臀部,仿佛要从那里盯出一个答案来。
小荞盯着他:是呀,怎么办?
芋头忽然说,其实,有什么可怕的,又不是小孩子,你怕什么呢?
小荞说,怕的东西可多啦,鬼呀,屋瓦上毛茸茸的风呀,野兽呀,还有贼,听说贼偷东西时,一发现人醒了,就要把人害死。你说我怕不怕?
经小荞这样一说,芋头也害怕起来。他不怕别的,只怕小荞害怕。他说那怎么办呢,要不你也到外婆家去吧?
一听这话,小荞有些生气了。她恨不得拿什么敲一敲他的脑瓜:你怎么这么笨,人家给你一根藤,你就是不知道顺藤摸瓜地往上爬。她希望他说:那有什么难的,我陪你看家。但是他不说。他不敢说。她几乎是怒气冲冲地瞪了他一眼,只好自己伸手拉他:我娘说了,叫你跟我做伴。
话一出口,竟先自飞红了脸。所以她又说,别以为我好作兴你,要不是娘说了,我才不理你呢。
在这一天剩下的时间里,芋头就像热锅上的蚂蚁。上课走神,领读出错。他恨不得一下跳到夜晚去。
终于看到小荞家的灯光了,她正孤零零地倚门望着呢。但他忽然想,她娘一直对他们的订婚要求不置可否,怎么现在忽然要他去陪她了?他大她两岁。他是男人。或许,小荞的娘正是看中了这些,才让他来给小荞做伴的。这是对他的考验。
而她,觉得自己做到这一步已经很不容易了,已经胆大包天,不像一个好女孩了。她想现在她要做出一副忸怩被动的样子,才有些像话。他们一本正经地进了屋。她递上早已泡好的茶,捧出炒好的蚕豆、南瓜子。他伸双手接住了,说不要忙,不要忙。两个人都客客气气的。这可不是他们的初衷。他们的初衷是隔着老远就开始奔跑,然后紧紧地拥抱在一起,直到夜深,直到天亮,直到结婚的锣鼓敲起来,直到两个人都老了,脸塌下去了,牙齿都掉光。
他们开始看电视。看了许久,其实什么也没看进去。他说,把电视关了吧,我们说说话。在他的感觉里,是有很多话要跟她说的。它们放在心里已经好久了,一升黄豆已经长出十几斤豆芽了。她就走过去,把电视关了。她要听他说话。空气安静得很。她期待着。他咕咚咕咚灌了两大口茶。她已经给他续了两回水,茶叶也已经给泡死了。他清了清喉咙,就像每天上课前那样。他一清喉咙,学生们就知道他要滔滔不绝地讲话了。嘿。他笑了一下。笑过之后,才觉得唐突和莫名其妙。你笑什么?他问自己。那笑就像一个调皮捣蛋的学生,不经他允许,擅自从教室里跑出来了。你……他有些气急败坏,跟自己生气了。他拒绝说话了。
她望着他,爱情就要从他的唇中吐出了。她做好了迎接的准备。假如他要求和她睡在一起,她也不会拒绝。假如他不好意思要求,她就要启发启发他,让他生出一点贼胆。她倒要看看他是怎么样做贼的。可是,难道她就不惊慌么,说不定,她会昏过去呢。过几天,等娘回来,她就骄傲地告诉她,她已经给自己定亲了。娘会吓一跳吧。娘会骂她么,不会的,她这可是奉旨行事啊。娘会说,好个大胆的野姑娘,快点准备嫁妆把你嫁出去得啦。但他嗫嚅了很久,并没有吐出爱情。是不是,他的嘴里,没有爱情?或者说,他的爱情不是准备给她的?她的心立刻紧缩起来。她觉得自己受了轻视。她是个要强的姑娘。她仰着脸,可泪水还是涌了出来。它们像羊群一样在大地上奔跑。
而他,完全慌了。好像他的学生哗啦一下,不听他的,全部奔出教室了。他以为她在拒绝他,害怕他。女人的眼泪是比校长,不,是比教育局长还可怕的。他急了。他的思维完全紊乱了。他说你别哭。她却哭得更凶。他说你再哭,我就走了。她抬起头,说你走你走。
几天后,娘回来了。娘问:芋头来了吗?小荞点点头。娘问:他抱你了吗?小荞不答。娘又问:他亲你了吗?小荞还是不答。娘奇怪,说:那你们干什么了?
娘的意思是,这点事都没干,那还干得成什么呢?
娘非常不满。
消费时代
伟珍和再萍在省城的工地上做事。有一天,伟珍从脚手架上摔了下来,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就死了。再萍哭得死去活来。她已经是伟珍的人了。他们还打算好,再过几个月,他们就回去做新房子,置办家具,结婚。可现在,她的天一下子塌下来了,怎么办呢。她一时想不开,晚上偷偷爬到伟珍站过的脚手架上,从那里跳了下来。她以为那样,就可以赶上伟珍了。
可怜的姑娘,也死了。
刚好有一个专门搜寻报料的记者从那里经过,听说了这件事,很兴奋。要知道,找报料的工作很辛苦,既累又难以做出成绩,不像搞专题的记者那么神气活现,文章一发就是整版,他的稿子却是专门“补漏”的,哪里缺个口子,就拿它们去塞缝。瞧瞧,这几天他找了哪些劳什子:××路水管破裂无人修,大水一淌就是三钟头;大风刮倒桥边树,砸坏车头没商量;雨天路滑河水上涨;为补车胎街头动粗。那一次,一家早点铺老板的幼女把手送进了绞肉机,让他高兴得要命,因为那篇稿子让他破天荒地上了半个版。现在,他估计,这件事,可以让他再上半个版。
不出所料,主任很大方地用笔一勾,画了半个版给他。他的稿子突出的重点是,工地的安全设施有待完善,有关部门监管不力。
没想到,第二天,另一家报纸站在他们的肩膀上做文章,发了整版的文章,还配了多幅照片,一共差不多占两版。文章大意是说,在现在许多人的价值观和爱情观比较模糊和迷乱的时候,这个纯情的乡下姑娘的殉情,无疑是一道绚丽的风景,让许多人眼睛一亮,又像一根闪亮的钢针,扎痛了许多人的心(原文大意如此)。总之,这件事值得人们深思。
那期报纸卖得非常好。它引发了各个层面的人物对这件事的讨论。为此,每天四处找报料的那位记者还挨了领导的批,说他当初没抓住兴奋点,白白浪费了这么好的题材。作为补救,领导派了一位资深记者去伟珍和再萍所在的边远山区继续深入采访。那位报料记者陪同前往。
到了那里,他们才知道,那里是多么的穷,穷得学生在写“穷”字的时候都特意减少了笔画。资深记者就在生活的“穷”和感情的“忠贞”上做文章。他发人深省地写道:这里,虽然个别地方穷得只看见光秃秃的红土,是那么的触目惊心,可那土又是有骨头的(硬度为证),有血性的(颜色为证),正是这骨头和血性,孕育了再萍这个姑娘对爱情的忠贞不渝。他还在文中列举了现代都市人对感情的麻木和玩弄之种种,和那个殉情的姑娘形成鲜明的对比,从而振聋发聩,达到批判的目的。
这一下,两家报纸总算打了个平手。
现在的报纸大多是上了网的,既从网上引水,也向网上灌水。许多网民就跟在两家报纸的后面灌水。有的说,值。有的说,傻。有的说,直叫人惭愧而死。有的说,真是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啊。有的说,愚昧。有的说,现代人有救了。
紧接着,电视台也对此事件作了报道,并组织了专家进行讨论。
另一家电视台则把双方的父母请到了电视台。虽然老人们表情麻木,或低头不语,但下面掌声热烈,有的观众还在拼命擦眼睛。摄影镜头及时捕捉到了那个哭泣的画面。主持人问老人怎么在那么贫困的环境下教育出了这么好的子女。说到动情处,主持人也哭了。主持人的哭是那种引而不发的哭,看到主持人哭了,观众就更要大面积地哭。顿时,哭声夹杂着掌声,就像玉米夹杂着高粱在风里响成一片(电视的背景画面是希望的田野)。
作为当地有名的市民节目,影响是很大的,平常老百姓聊天的话题,很多就是从那里生发出来的。这一次,它甚至突破了以前的年龄障碍,让不同年龄的观众都受了感染。聪明的商家发现了商机,没多久,市面上出现了一种色彩绚丽并热烈到绝望的装饰品,它们有一个大胆得让人心痛的名字,叫殉情结。一时间,从窈窕少妇到纯清少女,从高薪白领到贫寒学生,都以佩戴殉情结来表示自己对热烈忠贞爱情的向往。听说有的地方,按摩小姐也开始要求那些前来消费的男人们买殉情结送给她们。
有一个写畅销文章的撰稿人,自然早已听到了这个消息。他想这件事情已经炒得差不多了,到了该他动笔的时候了。于是他坐车去那个边远山区采访。车马的颠簸并没使他感到劳累,相反,他有如听到了美妙的音乐,仿佛看到千字千元在向他殷勤招手。作为自由撰稿人,他的文章自然写得很煽情,他把人物和事件都做了大量的艺术化处理,比如伟珍和再萍成长中的一些细节,恋爱中的细节,劳动的细节,夏天吃雪糕的细节,冬天吃烤红薯的细节等等。他知道,他即将投稿的那家或几家杂志,已经有许多家庭主妇的眼泪等在那里,只等风吹草动,就会扑扑掉个不停。
电视台不会放弃继续报道的机会。再一次做节目时,伟珍和再萍他们的村长和以前的中学老师也被请来了。村长说,在他的强烈要求下,他们村已经被评为精神文明村。村长说他是看着两个孩子长大的,他知道他们日后有出息。中学老师说,在他们读书时,他就被两个孩子真挚的感情所打动。不过他马上意识到不妥,忙补充道:当然,那时他们之间还只有纯洁的友情,他们的作文是歌颂友情和青春的。村长说,他正在向上级打报告申请,在他们村设立旅游点,现在有风景旅游文化旅游红色旅游,可还没有纯粹的爱情旅游的。村里将在两个孩子以前在村子附近经常约会的地方开设景点,勘察好的已有初吻台、浣衣石、掸露林和对歌山等处。掸露林是指有一次他们劳动归来路过那里,伟珍看到再萍头发上沾着闪闪发亮的露珠,很美,想为她掸去又怕难为情。他们钻过的草堆也保存在那里,他们洗过澡的池塘,水特别的清澈。不过为了保持景点的连续性,方便游客,村里准备把伟珍遇难和再萍殉情的地方移到附近的一个山谷,那里原来叫夹皮沟,现在改名为殉情谷。到时候,男女游客都可以在那里玩一玩殉情的游戏,闭着眼往下跳。不过请放心,是特别安全的,谷底将垫上厚厚的海绵。口才颇佳的村长补充道。
在被各家媒体频繁地采访后,双方的老人似乎已神志不清。他们说,伟珍是谁?再萍是谁?什么?别再提他们的名字好不好,我听都听烦了,谁生下了那两个小畜生?所以从此之后,再也没人来采访他们了。他们坐在黑暗中,很久很久,才重新想起他们的儿女,想起他们身上缺了一大块。疼痛慢慢回到了他们身上,他们失声痛哭起来。
内心的孤岛
结了婚,她才意识到自己上了当。
她是个爱书的女人。她曾把自己比作一条春蚕,把书比作桑叶。那时她还在中专学校读书。她悄悄地读诗写诗,并在梦中勾画着自己的白马王子。她希望将来嫁给一个比她大三至四岁的男人,一生只恋爱一次。
但毕业那一年,她稀里糊涂地爱上了班里的一个男生。他对她爱理不理的。后来才知道,他当时正和另一个女生打得火热,而那个女生是她瞧不起的那种类型。这使他在她心目中的形象大打折扣。当然也不排除她的醋意和逆反心理。所以当他反应过来转而狂热地追求她时,她就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他。虽然她的内心是那么的痛苦和矛盾。
那是她的初恋。她用了整整两年时间来忘却她的初恋,然后遇到了他。
他第一次在她眼前出现的时候,手里就是拿着一本书的。一本诗集。惊喜的光芒立刻从她眼里闪射出来。他大她不是三岁也不是四岁而是三岁半。她便立时断定,这个男人会成为她的丈夫。
他们结婚如闪电,既快也让人惊讶。她急不可耐地跳进了他们的婚姻之巢。她要在那里放一张床和一张桌子,用来盛载她的爱情、碳素墨水、笔和稿纸。
但当她要在房子里找一本诗集的时候,却怎么也找不到。她昨天还看到过它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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