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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性演变历程_第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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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族对王权有极大的影响力。周代的三公与卿士在政治中举足轻重,他们不仅可以向周王提出意见和建议,而且可以在周王一意孤行时废黜他另立新王。第三是族人对王权的制约与影响。周代有“朝国人”的制度,国有大事,可以向族人来广泛征求意见。《周礼》记载,“国家发生大事,应该聚集万民于王宫之前,一则在国家危难之时征求应对之策,二则在迁都之时征询国民意见,三则在国君继承人出现争端时由国民做出决定”。这一记载并不仅仅是官样文章,最明显的事例是,周厉王在位时,专横霸道,不听国人劝谏,于是国人“流王于麁”,毫不客气地对国王进行废黜。

而秦始皇手中的权力则突破了这一切限制。在他之前,那些天王们虽然天不怕地不怕,但是对自己的祖先和尊长还是毕恭毕敬的,因为他的权力来源于血缘顺序。他在祭祖时,要自“孝王某”,对先王的长辈,他要自称“予小子”,对族人后辈,自称“寡人”,意即“寡德之人”。

而在尊君理论下建立起来君主专制制度认为这些谦逊的字眼都不利于君主权威的树立,所以秦始皇把这些字眼一扫而光,以没有任何谦意的“朕”自称,并且除皇帝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使用。皇帝的服饰、乘舆、居所,一切一切,都是独特的,远远超越于他人的,任何人不得仿效。甚至连皇帝行走的道路都是专用的,未经皇帝许可,任何人不得在上面行走或者穿越。

在皇帝制度下,神权对秦始皇失去了约束力。因为痛恨周室权威太弱,诸子百家不约而同地过度强调要尊崇天子的威势,从理论上,把“天子”推到了云霄之中,推到了仅次于“皇天上帝”的地位,不但远高于凡人,甚至高于普通的神灵。“皇帝”本身就是一个神的称号。所以,秦始皇才敢于模仿天宫的形象来建造宫殿,敢于亲手射杀海中巨鱼。秦始皇渡湘江遇大风,他大发雷霆,将湘山之树一伐而光,并涂以囚衣之赭色,以示对水神的惩罚。在皇帝制度下,除了上天之外的一切神灵都是在皇帝之下的。秦始皇也祭祀皇天后土、山川鬼神,不过他祭祀的目的,只是要求他们按自己的意愿行事。秦始皇也占卜以预知凶吉,只是他的占卜只是参考,而不是决定。皇帝可以相信鬼神甚至宗教,但是神鬼宗教都必须是皇权的附庸,而不能凌而上之。

自从商鞅变法改革了“世卿世禄制”后,秦国的贵族就失去了对王权的影响力,他们完全仰仗皇帝的鼻息。至于百姓,早已不再是国君的族人,连他们的称呼都变成了黔首,他们已经变成了任皇帝摆布与驱使的牲口,不用谈任何政治权利了。(《秦始皇评传》)

二、社会控制能力大大增强。

商鞅变法打击的主要对象是宗法制度。在秦以前,中国社会实行的是一定程度的宗族自治,宗族一般规模很大,自治程度很高,宗族内部的小事小情几乎都由族长说了算。这种社会结构显然不利于君权的扩张。专制主义不允许任何社会组织有能力与政府抗衡。所以,商鞅变法中采取了诸多措施来摧破旧的宗法组织,分化宗族势力,使专制皇权穿透家族直接控制个人。

除了废除“世卿世禄”制外,商鞅打击宗族势力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强制分家”。宗法制鼓励大家族,鼓励用亲情原则处理一切社会事物。而商鞅却颁布了《分户令》,规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就是说,老百姓家里有两个以上男人而不分家的,农业税加倍。商鞅还规定“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即父子兄弟不得居于一室之内。

强制分家的主要目的,当然是为了破坏宗法组织,把社会变成一盘散沙的原子状,使个人面对专制政权时毫无反抗能力。为了彻底破坏以“亲亲”“孝亲”“子为父隐”标志的宗法原则和宗法观念,秦国大力鼓励“告亲”,即亲戚间相互揭发。《秦律》还大力维护“私人财产权”,出现了关于“子盗父母”“父盗子”“假父(义父)盗假子”的条文,并公然称:奴婢偷盗主人的父母,不算偷了主人;丈夫犯法,妻子若告发他,妻子的财产可以不予没收;而若是妻有罪,丈夫告发,则妻子的财产可用于奖励丈夫。即一家之内父母子女妻可有各自独立的个人财产。于是乎便出现了这样的世风:“母取箕帚,立而谇语;抱哺其子,与公并踞;妇姑不相悦,则反唇相讥。”这里亲情之淡漠,恐怕比据说父亲到儿子家吃饭要付钱的“西方风俗”犹有过之!(秦晖《传统中国社会的再认识》)

当然,变成一盘散沙并不是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国家能有效地组织控制这些散沙。商鞅规定:“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五家为一“伍”,十家为一“什”,相互纠察,保甲连坐制由此开始。商鞅通过“什伍”编户把老百姓组织起来,叫他们互相监视。这个组织不是以宗法为基础,而是以国家的编制为基础。如果某一组织中有违反法令的事,这一组织的人就要不分亲疏、不管同族同宗的关系,互相告发。如不告发,全体治罪。

秦国改革把个人从宗法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乍看上去,确实比较“现代”,商鞅新法施行十年,确实取得了非常“良好”的成果:秦国一片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但这只是“伪现代”,“因为这里小共同体的解体并非由公民个人权利的成长,而是相反地由大共同体(国家)的膨胀所致。而大共同体的膨胀既然连小共同体的存在都不容,就更无公民权利生长的余地了。所以这种‘反宗法’的意义与现代是相反的。宗族文化与族权意识在法家传统下自无从谈起,然而秦人并不因此拥有了公民个人权利。相反,‘暴秦苛政’对人性、人的尊严与权利的摧残,比宗族文化兴盛的近代东南地区更厉害。”(秦晖《传统中国社会的再认识》)

三、资源汲取能力大大增强。

在分封制下,社会的资源汲取是层层向上集中的,层层向上,就意味着层层截留。而秦国改革之后,实现了国家对个人的直接控制,也就意味着国家可以直接动员和汲取个人,从而使国家的汲取能力大大增强,从此以后,秦国的战车就驶上了征服列国、统一天下的快速通道。秦将王翦征楚,率众六十万。“空国中甲士”,在当时交通、通讯条件下,能供给如此大规模的战争,动员这么多的兵员,可以想象秦国的国力和组织动员能力之强。在秦统一天下之后,专制国家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作风更是大大发扬。“正是在这种‘爹亲娘亲不如皇上亲’的反宗法气氛下,大共同体的汲取能力可以膨胀得漫无边际。秦王朝动员资源的能力着实惊人,200万人口的国家,北筑长城役使4万人,南戍五岭5万人,修建始皇陵和阿房宫各用(一说共享)7余万人,还有那工程浩大的驰道网、规模惊人的徐福船队……这当然不是‘国家权力只达到县一级’所能实现的”。

通过战国改革和秦始皇的实践,中国专制权力终于达到了垄断一切、决定一切的所有统治者梦寐以求的局面。然而,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带来恶果,专制权力诞生的第一天,就显示出了它巨大的副作用。

在统一天下后,在如此巨大的权力的腐蚀下,秦始皇身上的一系列优点都不可避免地转化成缺点:他的自信变成了自大。他的成功在于他敢于决断,气魄过人。他勇于进取,敢为人所未为,敢做历史第一人,厚古薄今,不惮变革。他留下的巨大工程,其规模之大,气势之壮,可以空前绝后,无人能比。然而,统一之后,他却“以为自古莫及己”,巡行各地,不断夸耀自己的“圣”与“功”。喜欢听颂歌,不再愿意听批评之词,失去了纳谏的“雅量”。他的性情刚烈变成了骄横跋扈,明察秋毫变成了疑忌苛察,处事果断变成了刚愎自用,重视法制变成了滥施淫威。他以为驱使天下甚易,使民无度,进取之心、功名之心过炽,连续兴大工,举大事,终于劳民无度,超过了百姓所能承受的范围,为秦帝国的灭亡埋下了伏笔。

如此巨大的专制权力,必须有身负异禀的人才会有效使用。如此放到一个无能之人手中,马上就会成为灾祸。就像一件威力极大的武器,只有熟悉它的人才能用来保护自己,交给不会用的小孩子手里,只会伤到自己。虽然秦始皇执政后期连续犯了几个大错,但是从总体上说,他是如此有力,以至于不论如何昏聩,仍能掌握如此巨大的权力。然而,一旦权力交到了花花公子胡亥之手,马上就变成了灾难。登上皇位之后,胡亥马上开始了一系列疯狂的胡作非为。他挥起屠刀,屠戮自己的兄弟姐妹:“公子十二人僇死咸阳市,十公主矺死于杜,财物入于县官,相连逮者不可胜数。”然后又杀掉了蒙恬、李斯等前朝重臣。除去了一切威胁之后,二世开始学习其父,大肆享乐,“复作阿房宫。尽征材士五万人为屯卫咸阳,令教射。狗马禽兽当食者多,度不足,下调郡县,转输菽粟、刍稿。皆令自赍粮食;咸阳三百里内不得食其谷”。因为压迫过重,各地纷纷起义。大臣进谏说:“请停止阿房宫工程。”秦二世反驳说:“凡贵有天下之人,就是要肆意极欲。作为天下之主,我只要严刑峻法,使天下人不敢为非,就可以控制局势了。”于是将进谏之人全部治罪。

经过胡亥紧锣密鼓的一通瞎折腾,胡亥轻易地使统治集团分崩离析,使天下百姓民不堪命,最终丢掉天下,毁家灭族,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他父亲发明的这顶沉重的皇冠,不是谁都可以随便戴得起的。

为什么时代相当的两大改革会出现如此迥然的差异?为什么在希腊解放人的同时,中国却在更深地奴役人?

这是因为,希腊的改革是由普通民众推动,而中国的改革,却是由君主主导的。

希腊的平民们是英勇不屈的。他们敢于反抗不公平的命运和不平等的制度。在陷入危机的时候,他们能团结起来,组成一个有力的集体,来捍卫自己的权利。亚里士多德在描述梭伦改革的背景时指出:“多数人被少数人奴役,人民起来反抗贵族,党争十分激烈。”

在梭伦改革的前夜,整个雅典国家充斥着不安的气息,那些沦为和即将沦为奴隶的平民们在酝酿着起义。人们预感到一个流血和杀戮的时代就要到来。普卢塔赫说:“贫富不均的程度已甚为严重,这个城市已真正到了危险的境地……似乎除了一个高压力量外,并无其他方式可以解除这种困扰……”

鲜血的味道吓倒了旧贵族,使他们忍气吞声地接受了梭伦的调节,交出了手中的世袭权利。因为他们十分清楚,内战的结果,必然是整个国家分崩离析,大部分家庭也要家破人亡。

梭伦改革之后的历次改革中,平民始终是主要的推动力量,正是在他们的不懈努力下,政治平等一步步扩大,民主权利一点点扩展,最终达到了所有公民政治权利一律平等的目标。希腊的平民不是乌合之众,他们善于自我组织,善于和掌权者讨价还价,善于运用威胁和妥协,迎来了自己的全面解放。希腊的平民也不是懦弱之徒,为了自由和自尊,他们甘愿流洒鲜血,他们不会被一两次暴力镇压吓破胆,从此只扫自己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在希腊的改革运动中,确实有许多杰出人物为社会的进步献出了生命,他们的勇气和牺牲永远值得后人尊重。

而在同时期的中国改革中,我们完全听不到平民的声音,也见不到平民的身影。这些改革,都是那些千方百计讨好君主的文臣策士们提出来的。所有的改革措施,都是从君主的一己利益出发,为了实现君主权力的最大扩张。因此,这些改革的最终结果都是加强了对人民的控制,粗暴侵犯了人民的基本自由。在这些改革的过程中,各国社会也出现过剧烈的动荡,平民百姓也有过大面积的反抗,不过他们的反抗方式只有奔走逃亡,没有任何一次有组织、有目标的反抗活动。相反,倒是那些利益受冲击的旧贵族们的反抗更有力量、更有章法。

是希腊人天性勇敢,中国人天性懦弱吗?显然不是。两种不同的改革力量背后依赖的是不同的社会结构:从文明之初,希腊社会就是一个个人社会。在改革开始前,希腊早已经是一个私有化程度很深的社会。国家对个人的控制力非常弱,普通人的自我意识、个人意识、独立意识非常明确,他们认为,国家是个人的联合体,是为每一个公民服务的。而直到战国时代,中国社会仍然是一个集体主义的社会,人们仍然生活在宗族公有制之中,每个人都作为血缘链上一个不可解脱的环节而存在。“东方的专制制度是基于公有制”,“溥天之下,莫非王土”,全国的经济力量和政治权力集中于国王一人之手,每个人都是依靠天子的恩赐才有衣食来源,在普通平民的意识里,他们“吃国家的,喝国家的”,因此必须“听国家的”,个人的权利意识极为淡漠。可以说,到战国时代,中国人和希腊人已经“进化”成了完全不同的两种人。

只需要把历史的视界稍稍拉开一点,我们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到,秦始皇是春秋战国时代大一统专制思想的实践者,他担不起“专制主义”发明者的荣誉,顶多算是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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