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乙道,“但作词作曲都是他。”
“总是梦见云层之上飞过子午线,分不清是黑夜还是白天……”胡亮跟着谱唱了两句,顿时眼睛一亮,“哎?这个我能唱!”
他的确能唱,但这首歌其实不适合他唱。
这首歌儿的原名叫《日落大道》,是梁波的一首迷幻摇滚,是苏乙最喜欢的歌儿之一,晚上睡觉循环播放歌单中的一首。
值得一提的是,苏乙的世界和片场世界只有在有些细微的地方不尽相同,但大体还是一致的。
首先一点就是这个世界当然没有一个叫大鹏的拍出一部叫缝纫机乐队的电影,再者这个世界也没了很多娱乐圈的人物,却多了个破吉他乐队。
片场世界也有Beyound,但没了华夏好嗓门儿,诸如这些细微之处的差异,不再赘述。
所以很多经典摇滚,片场世界也是有的,比如崔建的,谢添笑的,还有汪半壁的。
苏乙想要剽窃抄歌,尤其是抄比较出色的摇滚风格的华语歌,其实选择并不多。
而这首《日落大道》,显然就是苏乙为数不多选择中比较出彩的一首。
苏乙之所以把歌名改成《路》,是因为日落大道是灯塔国的一个地名,无论是片场还是现实,苏乙都没出过国,所以他当然不能原名照搬过来,不然会闹笑话的。
当然,歌词中有些涉及地名的地方他也改了。
戏做全套嘛。
这首歌可以说是梁波最具才气的作品,大气而高级,有多出色,自然不用多说。
“怎么还有苏格兰风笛?有人儿会这个吗?”突然程宫皱眉指着谱子问道。
“我会!”杨双树死死盯着歌谱,满脸激动举手,“我家里就有!没问题的!”
他声音有些大,吓了程宫一跳,大家一起看向他。
杨双树意识到后,急忙摆摆手笑道:“不好意思,看到好东西情不自禁。十一,这首歌儿太厉害了,词儿写的简单、顺畅,就像是一个远方的朋友,在为我将他营造的世界用最质朴和真挚的语言娓娓道来!”
“还有这编曲更牛!好像音乐成了绘画的一种形式,风笛的回忆感,鼓点散漫的节奏,电吉他随性的solo,整个编曲听起来很节制,也很精致,高级而平静……我太喜欢这首歌了,这是首干净、有灵魂的歌儿!”
“老头儿牛逼!”胡亮竖起大拇指,“说实话我就知道这歌儿好,但好在哪儿我又说不出来,我就满脑子俩字儿——卧槽,哈哈哈……”
“美中不足的是我觉得韵脚可以再拆的散一点,既能方便词作表达,更有娓娓道来的感觉……”杨双树咂着嘴巴道,“当然,这只是我个人意见。”
“我也好像看到了画面。”乔美希道,“我好像看见一个叔叔一个人孤独地在笔直的道路上开车,看着夕阳落下,光彩照耀着加油站的告示牌,二手车的收音机断断续续……”
“希希也牛逼!”胡亮冲乔美希也竖起大拇指,“我就啥也没看着。”
“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程宫没好气地道。
“我也觉得很好。”丁建国开口道,“这首歌词号曲也好,十一的这个朋友很有才华,我觉得如果版权没问题,这首歌儿完全可以作为我们乐队的主打。”
“我同意!”杨双树率先表态。
“我也同意!”乔美希第二个举手。
“我没问题!”胡亮第三个道。
歌儿是苏乙拿出来的,他自然不会反对,再加上这个提议是丁建国提出来的,等于是把《路》作为乐队主打歌,获得了全员全票通过。
但程宫却紧紧皱起了眉头。
第92章有问题
“我觉得有问题。”
最终,程宫还是直截了当表达了反对。
他反对将这首《日落大道》微调后的《路》,作为乐队的主打歌。
他的理由很充分。
“这首歌的确是好,无论从编曲、配乐还有词上来说,绝对算得上是一首好歌。但好歌不代表就能火,我做经纪人这么多年,见多了拿着好歌也出不了头,最后劣币逐良币的事情。”
“《路》这首歌儿可以等咱们乐队红了以后拿出来刷刷逼格,但现在不行,咱们现在一文不值,我们需要的主打歌一定是要旋律简单,朗朗上口,一听就能抓住人耳朵的东西!”
“那不就是流行吗?”杨双树皱眉道。
前面说过,摇滚的看不起玩流行的,就是跟两者之间的差异有关。
从乐理上来说,摇滚重整体、重编曲,摇滚一般先由乐手写出Riff,做出编曲,再在上面加旋律、加词;而流行乐重主旋律、重人声,一般是先有了人声旋律和词,再找人配上伴奏和弦、做编曲。
所以摇滚往往比流行乐更具有音乐性和高级审美感。
从内容和精神上来说,玩摇滚的大多数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和喜好来做音乐,承载的是自己的梦想、喜好和想法,摇滚的不一定是最好的,但一定是自己最想表达的。
而流行乐则大多数是附和市场,市场需求什么,就去做什么,而且过度商业化使得音乐的产出变成流水线,大部分流行乐曲调都简单乏味。除了极少数有态度的音乐人,流行乐的出现就是为了商业,从动机上就不真诚和纯粹。
因此,一个摇滚乐队如果要向流行靠拢,就像是一个人要放弃自己一直坚持的底线一样。
程宫道:“老爷子,当年破吉他乐队那么火,怎么就突然死了?就是因为他们不流行!不够大众!”
“你脱离了大众,大众就要你死无葬身之地!”
“所以我们必须把摇滚和流行结合起来,借流行的皮,来包装摇滚的内核。”
“这样,我也有首歌,我拿出来无偿授权给咱们乐队用,咱们先唱这个!”程宫像是下了很大决心一样,突然一挥手道。
然后他拿起笔,在白板上奋笔疾书。
写得正是他的那首《都选C》。
最终,程宫还是拿出了这首歌。
苏乙眉头皱得很紧。
毫无疑问,《都选C》从流行角度来说,无疑是首好歌,有情怀,有旋律,有摇滚的骨皮,也有流行的基因,很容易被大众传唱。
它不如杨双树的《孤独》有意境,更不如《日落大道》的才气,甚至不如《丁建国写的歌》有态度,但有点眼光的人都能看出来,它就是会流行。
苏乙不怀疑这首歌,但他现在愈发怀疑程宫的动机了。
如果说原版剧情是因为乐队仓促间拿不出一首歌来排练,所以程宫拿出《都选C》应急,合情合理。
那么现在,在已经有了三首质量都相当不错的歌的情况下,程宫依然执着地拿出这首《都选C》,就很可疑了。
程宫的理由冠冕堂皇,无懈可击,如果不是苏乙提前知道这个人背地里做过,和以后会做的那些事情,他还真会以为他是大公无私为了乐队的将来。
但现在,程宫此举只会让苏乙确认这家伙有猫腻。
他是为了推他的这首歌?
就在苏乙若有所思的时候,程宫写好了这首《都选C》。
“来,你们试试,胡亮,能看懂不?”程宫转过身问道。
“这有啥,切,简谱我都看不懂,还玩什么摇滚……”胡亮嗤笑,直接开始试着弹。
另一边,杨双树也开始伴奏,丁建国看了苏乙一眼,贝斯跟上,希希有些不知所措,但很快就开始演奏划水。
苏乙摇摇头,那就先唱一遍再说吧。
咚咚咚咚……
鼓点进入。
“你总是提出问题,后面挂着ABC,我填上ACDC,你却骂我是烂泥……”
“……为梦想灼伤了自己,也不要平庸的喘息,我要的并不在这里,你给的答案没意义,此刻我怎么可以输给你,所以我每一个都选C,就用最轻轻松松的一笔,毁掉你所有的问题,我都选C,都选C……”
一曲唱罢,大家都有些淋漓尽致的爽快感,就连苏乙也有。
“牛逼,这歌太好了!就它了!”胡亮兴奋地道。
“据我所知,最近乐坛正流行复古风,这首歌的确很有可能会火起来。”丁建国看向苏乙,这话她就是说给苏乙听的。
“我也觉得很好啊,这首歌是最好的。”乔美希拍手笑道。
杨双树没有说话,显然也默认了这一结论。
“这首歌的旋律和riff很熟悉啊。”苏乙故意皱着眉道,“前奏和主歌,有些伴奏跟涅槃的《comeasyouare》很像,副歌伴奏,枪花的《SweetChildO‘Mine》,间奏和尾奏的riff跟林肯公园的《papercut》一模一样。”
“不是吧?”胡亮皱眉,“这么说这首歌是抄的?”
程宫脸色变了变,但旋即就哈哈一笑,对苏乙竖起大拇指:“好耳朵!”
他立刻转头问杨双树:“老爷子,你是不是也听出来了?”
杨双树点头:“对,听出来了。”
“老爷子听出来了都不说话,十一,你知道为什么吗?”程宫问苏乙。
还能为什么?因为现在乐坛上大家都这么干,还美其名曰致敬。
只要致敬的是国外的,没人会跑来打版权官司的,大可以随便致敬,这并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借鉴一下,向经典致敬,不用我多说了吧十一?”程宫笑呵呵看着苏乙,“来这儿都是有能耐的,就你指出来,这显得你很没有经验。”
苏乙眉毛一竖,道:“这特么很不摇滚!”
“摇个屁滚,先活下来再说吧!”程宫不屑一摆手,“别跟我装什么清高,等你饭都吃不上的时候你会知道今天的你有多幼稚。”
“不是,宫哥,要是真致敬的话咱以后致敬,主打歌可不能致敬,会被同行笑话的。”胡亮道,“要不……”
“要不什么?”程宫毫不客气打断他,“要不我回京都,你们自己玩儿,怎么样?”
第93章忍下来了?
“我希望你们能搞清楚一点,我是你们的经纪人,是胡亮不惜巨资,把我从京都请过来,专门来包装推广你们的,你们应该走什么样的路线,唱什么样的歌,形成什么样的风格,在我心里都有一个全盘的考虑。你们可以提意见,但最终当我做出决定的时候,我希望你们服从,毕竟我是为了大家好,OK?”
程宫说完这番话,环视一周,道:“我过半小时再进来,我希望我再来的时候你们能给我一个统一的声音,要么以后都听我的,咱们团结一致,劲儿往一块儿使,要么我回京都,咱们好聚好散。”
程宫最后的目光深深看着苏乙,然后转身,向外走去。
“不是,宫哥,我们没别的意思,别走啊你……”胡亮放下吉他就急忙追了出去。
剩下的人在排练室里各自沉默,一时竟鸦雀无声。
两分钟后,胡亮满脸无奈走了回来,一摊手道:“他说乐队必须只有一个声音。”
“抄别人是不对的……”乔美希小声嘀咕道。
“小孩儿不懂别瞎说!”胡亮瞪了他一眼,“这叫致敬,致敬懂吗?就是向经典学习!”
胡亮挠挠头:“我觉得,不行咱们就唱呗?人家宫哥免费把歌给咱们唱,咱也不能挑肥拣瘦不是?”
没人回应他。
胡亮左看看,又看看,最后看向杨双树:“老爷子,这儿你最大,你说句话!”
“唱吧。”杨双树沉声道。
“好,两个同意唱,希希你呢?”胡亮看向乔美希。
“我?我不知道哎……”
“希希弃权。”胡亮没有纠结,“建国,你呢?”
丁建国看了眼苏乙,然后道:“其实我是来散心的,不是来搞事情的,歌儿合不合适,whatever?不过,我反对。”
“你这弯儿转的,容易拉胯都……”胡亮郁闷道。
“我、杨叔同意唱,希希弃权,建国和十一反对唱,二比二打平,僵局!”胡亮一拍巴掌,“好么,分裂吧!”
“我同意唱。”一直没说话的苏乙突然笑了笑,抬起头来,“胡亮,去叫程宫吧,告诉他我们统一了,现在就可以排练《都选C》。”
所有人都吃惊地看着苏乙。
“好好好!十一兄弟,你果然深明大义!没说的,算哥欠你一把,你等着哈,咱日子还长!”胡亮很高兴地道。
苏乙微笑道:“去找他吧。”
“好好好,好哥们儿!”胡亮兴奋过来抱了一把苏乙,然后急匆匆就往外跑去。
“这算什么?”丁建国满脸不爽地盯着苏乙,“我站你这边,你自己却倒戈了,耍我啊?”
苏乙叹了口气道:“真二比二僵着,那就咱俩走人了。”
这是明摆着的事情,现在的乐队,苏乙和丁建国俩人加起来的份量,在胡亮的心中都不如一个程宫重,毕竟胡亮在丁建国身上已经预付十万定金了,而苏乙和丁建国是免费上门服务的。
所以程宫坚持的话,胡亮不用说,肯定站在他那边,最后只能是苏乙和丁建国因为和乐队“理念不合”,和平分手。
“走就走,你怕呀?”丁建国一挑眉毛。
“不是怕,而是不能这么不懂事儿。”苏乙诚恳道,“杨叔重出江湖拿起吉他,很不容易,他现在最大的愿望是重返舞台,咱们走肯定耽误他;希希能出来弹琴也是冒着很大危险,咱们走,等于是让她的冒险毫无价值;还有胡亮,乐队是他攒的,程宫是他花钱请的,咱们走,其实最为难的是他。咱们不能让大家都陷入尴尬境地吧?”
“哦,程宫可以一拍屁股回京都,凭什么要求我们要懂事儿?”丁建国气乐了,“再说了,凭什么就都得听他的啊?组个乐队而已,连原则也可以放弃,把命都给他好不好?”
可以,这很丁建国。
苏乙在心里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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