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给他点了个赞,表面却无奈笑道:“没那么严重,一点意见分歧而已,我退一步,大家海阔天空。”
丁建国还要再说什么,杨双树说话了。
“其实我支持唱《都选C》,不只是因为我不想折腾。”他道,“还因为咱们几个都是来者,来者是客,客随主便,咱为了咱们的原则喧宾夺主,不好。”
“杨叔透彻!”苏乙竖起了大拇指。
“你小子少来!”杨双树笑道,“心里指不定怎么怪我呢吧?”
“不能够,我也是识大体的。”苏乙道。
“玩儿摇滚的有几个识大体的?”杨双树斜眼道,“识大体的谁会跑来玩儿摇滚啊?”
两人对视一眼,忍不住齐声笑了起来。
门背后,胡亮若有所思离开。
十分钟后,程宫回来了,他双手插在裤兜里,神色淡然,也没多说什么,只是冲大家点点头,道:“那就开始排练吧。”
夜里十一点,各自散场,苏乙开着丁父的加长林肯,载着丁建国回到了别墅。
丁建国上楼之前,想了想还是问道:“今天的事情,你真打算就这么着了?”
“不是已经结束了吗?”苏乙故意装糊涂。
“程宫今天就差没指着鼻子骂你了,这你都能忍?”丁建国一挑眉毛。
苏乙笑了笑:“怎么感觉你唯恐事儿不大,在挑事儿啊?”
“我只是感觉你不应该是这样的人。”丁建国道。
苏乙道:“日久见人心。”
丁建国脸顿时红了,上来照着苏乙的小腿就是一脚。
“臭流氓!”
然后咯噔咯噔上楼了。
苏乙疼得抱着小腿直叫唤。
“丁建国你丫有病啊!”他恼怒骂道,“你踢我两脚了,你给我等着!”
楼道里的丁建国嘴角勾起,心情愉悦地哼着歌进了卧室。
刚一闭门,她就眉头一皱,嘀咕起来:“不对啊,我之前踢他一脚他都还记仇,怎么可能程宫这么对他他反而能忍下来?肯定有事儿!”
楼下,苏乙径直来到了车库里,到加长林肯里一阵搜寻,找到了一张名片。
“还好,不用太费劲。”苏乙松了口气,然后拨通了上面的号码。
第94章生意
程宫为什么一定要拿出他的那首《都选C》?
这个问题的答案苏乙结合原版剧情,猜出了个八九不离十。
原因很简单,程宫本来就是想推推他这首歌的。
他写出了这首歌,他觉得这首歌能火,他不满足只做一个小小的经纪人,他决定用这首歌试试水,看能不能赚一笔。
结果缝纫机乐队把这首歌唱了个不温不火,让程宫很失望。
恰逢丁父用钱收买他,于是他半推半就拿钱走人了,临走前可能知道自己收钱的事儿迟早曝光,干脆就承认了,还很仗义地主动把十万块定金退给了胡亮。
注意,在这里,他是只退了胡亮的钱,他是拿着丁父的一百一十一万六千块回京都的。
可谓是功成身退。
但他为什么又回集安了呢?
因为他在京都街头碰见的那两个摩托车手。
原版剧情中,程宫收了老孙头儿五千块学费,让炸药教他打鼓,但这笔钱被胡亮反手给了两个环游华夏的摩托车手,让他们帮忙宣传乐队9月30号的演出。
程宫知道这件事后,立刻断定这两个摩托车手是骗子,胡亮上当受骗了。
但他万万没想到两个摩托车手真的一路放着《都选C》的音乐,从东北骑行到了京都。
这是程宫永远理解不了的摇滚态度——有人在你看不到的地方,实践着对你的承诺,守护着金子般珍贵的品性。
当程宫在京都的繁华街头看到这两个摩托车手,听到《都选C》的时候,很难推测那一刻他的内心有没有震撼和感动。
但他一定看到了大笔大笔的钞票入账的场景。
《都选C》有情怀,有故事,有了绝佳的宣传素材,这首歌火定了!
丁父的一百多万拿着虽然舒服,但却不踏实,因为你永远不知道像是丁父这种生意人,会不会真的白白让你拿走他的钱,这就像是个地雷,你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爆炸。
但《都选C》火了以后的收入,却绝不止这区区一百万。
一边是像是定时炸弹一样的脏钱,只有一百多万;另一边却是靠本事就能拿到的干净钱,源源不绝,比一百万只多不少。
该怎么选择,傻子都知道。
所以程宫直接打车回集安,重新掌控了乐队。
自始至终,他都把乐队当成一盘菜,任他拿捏,他吃死了胡亮他们几个。
所以原版故事的结局,是程宫利用了胡亮他们的梦想,转了个盆满钵满。
而他和丁父应该是达成了谅解,互不干涉。
胡亮他们虽然没能保住大吉他,却也圆了摇滚梦。
程宫是最大的赢家,但他却用这种方式,让所有人都达成了共赢的状态。
这个人无疑是有本事的,他能玩弄人心,能名利双收,某种角度上来说,这是他应得的。
用一句很社会的话来说,程宫这种人,到哪里都能混得开。
苏乙之所以做出这样的推测和判断,也并非是完全揣测,实际上只有这个可能最符合事实,很巧妙契合了所有的点。
而且程宫前后突兀的性情大变,也就有了解释。
没人会像是精神病一样在对待同一件事情上突然转换多次,每一次转换都是极端态度,这根本不符合常理。
原版剧情里程宫刚开始对待乐队百般敷衍,连招乐手这么大的事情都跟闹着玩似的随便就定了下来,可见他对这件事完全没上心,只想拿钱走人。
可他拿出《都选C》后,立马跟换了个人似的,对乐队拼命付出,不惜代价。
这样一个拼命三郎一样付出的人,面对丁父的收买,却只是象征性地挣扎了下就决定拿钱走人。
然后已经拿钱走人的他在京都看到摩托车手,又立刻良心发现,回来继续自己的摇滚梦想?
四次转换,比坐过山车都刺激。
阿油凯蒂?
事实证明,所有的良心发现,要么是逼不得已,要么是利益使然,最不济,也是人家本来就有良心,只不过是一时糊涂而已。
程宫前面的行为像是一时糊涂吗?
肯定不是啊!
所以他是为什么,其实已经一目了然了。
苏乙不可能忍受程宫主导乐队,装着糊涂被程宫耍得团团转,但他也没必要为了对付程宫而溅自己一身屎,搞得两败俱伤,毕竟现在只有他知道程宫的真面孔,其他人眼里程宫可是很重要的导师级人物。
所以他必须有个更巧妙,更有耐心,更一击必杀的办法。
他想到了丁父。
于是在打过电话的半个小时后,他在另一辆加长林肯上,见到了丁父。
门一开,香气扑鼻,两排莺莺燕燕翘着大长腿齐刷刷向他看过来。
苏乙都看傻了。
爸爸真会玩儿啊……
“看?看什么看?”丁父瞪眼道,“她们都是你的长辈,叫阿姨!”
“呵,呵呵……”苏乙发出意味不明的笑声,“叔叔,借一步说话。”
“我从来不看那个!”丁父一摆手,“我这人向来注重实战……”
“叔叔!”
苏乙满脸黑线,你个死老头儿还挺懂啊,我说的是那个吗?
“我是说,咱俩需要单独谈谈!”
“唉,春宵一刻值千金,十一啊十一,你在浪费我金子一样宝贵的时间。”丁父叹息着下了车。
“各位小姐姐,广告过后,马上回来!”丁父对着车内摆手,“木啊!”
还献上一个热情洋溢的飞吻。
回应他的,是齐齐的飞吻,和银铃般的娇笑。
丁父这才满意回头,指着不远处的小路道:“边走边说吧,苏乙。”
苏乙的名字连丁建国都不知道,但丁父却知道了,可见这老头儿是下了功夫的。
不过苏乙也没太在意,毕竟他都跟人家女儿同居了,人家调查一下自己的底细,也是合情合理。
“说吧,找我什么事?”丁父问道。
“我想跟叔叔合作。”苏乙道,“既是为了赚钱,也是为了建国。”
丁父面色不善回头瞥了他一眼:“你想拿建国当筹码,在我这儿赚钱?”
“怎么会?”苏乙笑了笑,“我是想到了一个让你们父女俩共同赚钱的好项目。”
第95章再次决裂
“摇滚是一门好生意啊。”丁父很感慨地握着苏乙的手。
“只要是有情怀的东西,都有的是人愿意买单。”苏乙笑道。
“那就——合作愉快?”丁父道。
“拜托了,叔叔。”苏乙道。
“是我拜托你才对。”丁父认真道,“苏乙,我要收回我之前的一句话,你的确是我见过的最有才华的年轻人,而有才华的年轻人,往往就是最帅的!叔叔给你个承诺,只要你不做对不起建国的事情,你迟早可以真的叫我爸爸。”
苏乙勉强挤出一个笑容:“爸,快回去吧,阿姨们都等急了。”
“……”
不管苏乙有多么不喜欢程宫这个人,但他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个有本事的人。
接下来的几天,乐队进入紧张的排练之中,而程宫则主动出击,拿下了敬老院摇滚音乐会、夕阳红秧歌队联合广场演出、慰问工友七场演出以及六所学校文艺汇演等一系列密集的演出。
拆除摇滚公园,拆除大吉他的事情突然开始炒作,几家本地媒体,甚至是省级媒体开始用煽情的文字掀起人们的情怀,网上的公知大V们集体蹭热点。
就在这个时候,还不太有默契的乐队,开始了“集安巡演”。
通常情况下的演出,乐队都有三首歌的时间。偶尔只能唱一首。
每场演出,《都选C》是必唱曲目。
第二首歌,往往就是主办方点歌,不唱就不让演出。
比如在工地上唱《打工谣》、《离家的孩子》,校园里唱《国际歌》、《我们是主义接班人》、《红歌串烧》,敬老院唱《最美不过夕阳红》、《北国之春》,还有监狱里的《铁窗泪》和《十不该》。
可以说涉猎甚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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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首歌,就要看场合了。
比较年轻、活泼一点的场合,就唱《丁建国写的歌》,比较庄重、老年化一点的现场,就唱杨双树的《孤独》。
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苏乙拿出的《路》,一次也没在演出中唱过,甚至宁肯唱崔建和藏天硕的歌,也不唱苏乙的。
丁建国特意质问过程宫,人家的回答很振振有词——《路》没有市场,唱它只会浪费感情,浪费大家的时间和机会。
而程宫和苏乙自上次的矛盾之后,双方都没有要缓和关系的意象,程宫有意在边缘化苏乙,是个人都能看得出来。
让众人不解的是,苏乙表现出了所有人都不能理解的宽容,他仿佛恍若未觉,只是安安静静打鼓,演出。
半个月过去了,乐队在集安小范围地红了,有了一些歌迷,但距离所有人的预期,都差的不是一星半点。
尽管程宫一直很努力为乐队寻找机会,费力宣传,但奈何,乐队自始至终都是半死不活的样子。
9月16号这天,苏乙接到了丁父的电话。
“项目我已经找人论证过了,可行性很高,的确是一笔好买***起我原来的计划,这个项目政府方面也更感兴趣!小乙,我觉得我们可以开始了。”
“那就开始吧。”苏乙看着不远处在白板上写下豪杰乐队名字的程宫,笑着缓缓说道。
“好,我今晚就会会他。”丁父饶有兴致道,“唉,小乙,用钱收买人,我长这么大都没干过这种坏事,你把叔叔都带坏了。”
“……”
苏乙默默挂掉了电话。
叔叔,不装逼集安早实现四个现代化了。
苏乙走回去的时候,关于乐队名字的争论正形成一个僵局。
丁建国提议“天狗乐队”,因为表字配狗,天长地久。
胡亮提议“大破车乐队”,因为他最近把一辆废弃的消防车改造成了乐队大篷车,为此他甚为得意。
杨双树提议“后老伴乐队”,因为他一直想找个老伴共度余生。
希希提议“小美女乐队”,因为她觉得她就是个小美女。
众人谁也说服不了谁,一见苏乙回来,胡亮立刻问道:“十一,你就说你支持谁吧?”
“天狗吧。”苏乙想也不想地道,“这个最正常。”
“靠,你们娘口子攮狈为奸,当我没问。”胡亮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但这样一来的话,天狗乐队就等于有了两票。”希希道,“其他名字就只有一票。”
“那就叫天狗?”胡亮看向程宫。
“暂时搁置吧。”程宫笑眯眯道,“休息十分钟,咱们再决定,大家也都再想想。”
他的话没人反驳。
这段时间,程宫用他的表现和手段,赢得了乐队的绝对主导核心位置,他在乐队中有了绝对的影响力。
比起上次,如无意外,苏乙根本不可能再撼动程宫的地位了。
休息期间,程宫借着闲聊的工夫,说出自己的往事,说他之所以走上音乐道路,是因为他的母亲用缝纫机一脚一脚把他踏到了现在的路上。
胡亮深受感动,当场就提议乐队名字就叫“宫哥特么的乐队”。
自然是被无情鄙视,然后“缝纫机乐队”就顺理成章成为了呼声最高的备选。
比起天狗以及其他几个稀奇古怪的名字,缝纫机乐队似乎更有意义一些。
当然,是对程宫来说更有意义。
“如果大家没什么意见的话,那咱们就叫缝纫机乐队啦?”胡亮兴致高涨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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