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估计今天会选一首原创拿出来排练。”苏乙道,“你之前有没有写过歌儿?”
丁建国道:“写过,但都不成熟,就算了,不拿出来让人笑话了。”
苏乙回头看她一眼:“你不是这么不自信的人啊建国。”
“拜托,人都有短板的好嘛?”丁建国撇撇嘴,“我又不是什么都瞎自信。”
“拿出来试试吧。”苏乙笑笑,“你要是肯拿出来,我也拿出来一首。”
“你写的?”
“不是,是我一个朋友。”苏乙笑道。
“这不是经纪人该操心的事儿吗?”丁建国好奇问道,“我们就算不拿出来歌儿,他也得给我们找一首回来,到时候不行再说呗。”
“我就是不太想用他的歌儿。”苏乙直接挑明了道。
“为什么?”丁建国问道。
“跟他不对付。”苏乙道,“别问了,你就说行不行吧!”
丁建国眼睛转转,道:“好吧,倒要看看你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苏乙和丁建国再次联袂而至,似乎坐实了苏乙吃软饭的嫌疑,这让程宫看他的眼神更加复杂起来。
倒是其他三个小伙伴儿,都没什么反应。
很快,大家齐聚一堂,程宫做了开场白。
“咱们乐队,即将会迎来,我精心策划的一系列演出。”他环视一周道,“所以咱们要排练一首咱们自己的歌儿。”
丁建国惊讶地看了苏乙一眼,眼睛仿佛会说话:“真被你猜对了!”
苏乙回个眼神:“基操勿六。”
丁建国翻翻白眼。
“接下来有请大家一起欣赏,胡亮的原创歌曲。”程宫注意到苏乙和丁建国眉来眼去,很不舒服。
丁建国对苏乙再次使个眼色:“人家有歌了,失算了吧?”
苏乙回:“别着急。”
“咳咳!注意听啊,集中精神!”程宫忍不住道。
两人对视一眼,齐齐撇撇嘴,注意力集中到了胡亮身上。
胡亮抱着吉他,一脸即将献宝的得意:“一首嗦尿袋儿送给大家。哇哦!”
他很夸张叫了一声。
程宫配合地鼓掌,其他人则面无表情,完全不给面子。
胡亮闹了个没趣,清清嗓子,一扫弦,开始唱。
“已经记不清楚,你从哪里来……”
胡亮第一句一唱出来,丁建国和程宫两个人就眉头一皱。
而其他的人,则是眼睛同时一亮。
眼睛一亮的,是因为胡亮这个人说话一直大舌头,但唱起歌来,不但不大舌头,而且音色还很透彻,是一把难得的好嗓子。
而皱眉的两个,则是因为胡亮这首歌一听就是野路子出身的人写的,跟网络口水歌一个水平,除非死命花钱营销,不然基本不具备火起来的可能。
但凡是学过作曲的,基本都有这个耳力,能听出来一首歌到底是专业人的杰作,还是业余爱好者的表达。
原因很简单,专业作曲家在作曲时,很清楚每个和声怎么使用,怎么组合,表达什么情感,所以他们的音乐会很丰富。
而非专业的爱好者写歌只会从好听与否的感性认知来决定和声进程,但娱乐行业发展至今,很多时候非专业人士写出来的歌儿,之所以你觉得好听,是因为这个和声进程已经被写进无数首歌里面过了,你觉得熟悉,所以认为好听。
胡亮的第一句一出来,就给人一种熟悉感,不用看谱子,下一句就能跟着他一起哼出来。
这就跟专业科学家看民科一样,民科或多或少知道一点基本知识,但他们发表的作品可能大部分都是错的,或者早就在几百年前就被人研究清楚了。
只是因为音乐是娱乐,大家对音乐有种“开心最重要”的宽容,所以很多不懂作曲的人写的歌儿照样能火遍大江南北,甚至有的明明有能力有水平的作曲家,故意写出“民科”的水平,就是为了以俗博出位。
程宫和丁建国都是专业出身的音乐人,他们自然有这个耳力,一听就听出来了。
乔美希还小,苏乙就是个刚入门的新手,至于杨双树,老爷子一辈子玩儿音乐,但他是个野路子。
所以老爷子跟外行一样,音乐对他来说只有两种——好听、牛逼的一种,不好听、不牛逼的一种。
“忘记了为什么,而存在……”
果然,胡亮唱出第二句,丁建国就基本没兴趣再听下去了。
而其他人则听得入神,就连程宫也舒展了眉头。
程宫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对音乐的追求并不强烈,所以底线容忍度很低。
他打算继续听下去,看看这首口水歌有没有运作一下的必要。
但没想到的是,胡亮唱了这两句,就不唱了。
“继续啊!”程宫奇怪看着他。
“没了啊!”胡亮理直气壮地道。
“不是,一首歌儿就两句啊?”程宫都傻眼了。
“那哪儿能呢?”胡亮像是看傻子一样看他,“是我就写了两句。”
“不是,我还在京都就告诉你赶紧写歌,一个礼拜你就写了两句?”程宫瞪大眼睛。
“快了慢了?”胡亮懵懂问道。
所有人齐齐翻了个白眼。
“我特么上辈子炸了多少个敬老院才遇到你这个玩意儿!”程宫恼火骂道。
第90章三首歌儿
胡亮的歌没写出来,最惊讶的不是程宫,而是丁建国。
因为苏乙在这之前就告诉丁建国提前准备好歌儿,因为要用。丁建国刚开始并不觉得会用到自己,没想到苏乙一语成箴。
“你们谁还写过歌儿?”程宫环视一周,目光率先落在了丁建国的脸上,“建国?”
丁建国微微犹豫,下意识看了苏乙一眼,后者则给他一个鼓励的微笑。
“我——写过一首,不太成熟。”最终,丁建国还是按照苏乙的想法道。
“好,一首备选。”程宫愣了下,又看向杨双树,“老爷子,你呢?”
杨双树先是摇摇头,刚要说话,便在这时候苏乙插嘴道:“杨叔,你肯定有家底儿,拿出来吧,你要拿我也拿,你要不拿我也不拿。”
杨双树一愣,道:“你有你就拿你的呗,你跟我学什么?”
“您是老一辈,我这叫继承传统。”苏乙笑嘻嘻道。
“好的怎么不继承?臭小子!”杨双树笑骂,他有些羞涩,道:“我是有歌儿,但都是早些年自己写着玩儿的……”
“那就拿出来,作为备选。”程宫道,“大家都是乐队的一份子,有多大劲儿使多大活儿,齐心合力把乐队做好,好不好?”
“成,那我就献丑了!”杨双树一咬牙。
程宫最后向苏乙一扬脖子:“十一,你刚才话都说了,那肯定没问题了呗?”
苏乙笑着给他比划出一个OK的姿势。
“希希?”程宫看向乔美希,后者连连摇头。
“很好,那我们现在就有三首歌儿备选了。”程宫一拍巴掌,“那就麻烦三位先去把歌谱写出来,我们时刻准备瞻仰三位大作。”
三人齐齐往进走的时候,杨双树瞪着苏乙道:“臭小子,要是害我丢了人,我可饶不了你。”
“那哪儿能?你老人家出手,基本没我俩啥事儿了。”苏乙笑道。
老爷子乐呵呵走了。
其实是个人都能看出来,他迫不及待想要拿出自己写的歌儿。
“喂,你到底什么意思?”丁建国不解问道,“为什么还要杨叔也拿出他的歌儿?你到底怎么想的?”
“为了乐队呗。”苏乙装傻充愣。
“不说算了,没劲!”丁建国狠狠瞪他一眼,转身离去。
苏乙微笑看着她的背影。
其实苏乙的目的很简单——第一,尽量消除程宫对这支乐队的影响;第二,拉拢杨双树这个定海神针。
他不是要勾心斗角,而是要纯洁队伍。
现在这些人中,有一个人纯粹是冲着钱来的,这个人迟早会成为一粒坏了一锅汤的老鼠屎。
苏乙可没工夫也没兴趣等这个人浪子回头金不换,所以他要从一开始,就把这个人的影响力降到最低,从一开始,就做好把这个人踢出队伍的准备。
最起码的一点,这支乐队绝对不能因为程宫的那点儿往事,被叫做缝纫机乐队了。
一个小时后,苏乙走出房门,他用前三个月恶补的乐理水平,完成了一次跨越世界的剽窃。
事实证明,即使是剽窃也是个技术活儿,没有乐理知识,一首歌儿就算你能一字不差地唱出来,也抄不出来。
所以苏乙现在知道,文娱小说里主角用哼歌儿的方式把歌就给剽窃了,这事儿要多扯淡有多扯淡了。
说实话,在专业的人眼中,一眼就能看出你这歌儿是科班出身的人写的,还是野路子的人写的。你一个连简谱都不会的人突然写出一部和声进程特别丰富的专业之作,你说你不是抄的,就等于捏着鼻子骗嘴说肉一点儿也不香。
这并不是贬低野路子,事实上很多伟大的作曲家也是野路子出生,他们的作品也很伟大。
但再伟大的作品,也是能看出来这是野路子的。
所以打算穿越后剽窃当歌手的童鞋注意了,这里要划重点,你得先去学好乐理,再拿出剽窃作品来,才有说服力。
你要是连简谱都哼不明白就去写歌儿,异世界的专业人士分分钟教你怎么做人。
三首歌儿被钉在白板上,所有人都围了上来。
大家第一个看的是老爷子杨双树写的歌儿。
歌儿的名字很俗——孤独。
我是一只荒山上的野鬼,留在世上任雨打风吹,千百年我还不肯轮回,我在享受长夜的黑。
我是一匹瘸了腿的老狼,一声哀嗥在天边回响,同伴们已将猎物包围,我枕着黄沙沉沉地睡……
歌词很有意境,关键编曲更妙,很复古,也很磅礴大气。
这是一首完成度非常高的作品,可以看得出,是经过反复修改,千锤百炼,经得起审视和考验的作品。
除了希希,所有人在看完这首歌儿第一反应就是——惊艳!
然后就是震撼!
就连始作俑者苏乙,也完全没有想到老爷子会拿出这么一首作品来。
胡亮迫不及待拿着吉他试着弹唱,但开口两句繁复唱了几遍,他都唱不出这首歌儿的感觉,最终无奈摇头道:“不行,这首歌儿我唱不鸟。”
“我是一只荒山上的野鬼,留在世上任雨打风吹……”杨双树神色肃然,清唱了两句,瞬间就把人带入一种苍凉的意境之中。
众人忍不住齐齐鼓掌。
杨双树急忙摆手,但所有人都注意到,老爷子眼角闪烁的泪花。
显然,这首歌的出现,对老爷子来说意义重大。
“歌儿绝对好歌儿,但是只适合老爷子自己唱。”程宫道,“而且基调太悲,不适合做咱们乐队的开山之作。”
众人都沉默下来,唯有苏乙不动声色皱皱眉。
“我同意程经纪的看法。”杨双树率先开口,故作毫不在意地笑着,“这首歌儿近几年我一直在不断完善,其实我知道,暮气太重,年轻人欣赏不来的,你看吧十一,我说我就不献丑了,你非要我拿出来……”
“杨叔,你这歌儿做主打不适合,但绝对可以作为咱们乐队的保留曲目,压箱底儿的法宝。”苏乙笑道,“我觉得以后咱们要是真火了,杨叔你这歌儿,绝对是咱们吸引铁粉的不二利器。”
第91章日落大道
在苏乙的建议下,除了程宫之外的所有人一致附和,要将杨双树的这首《孤独》作为每次演出的曲目。
苏乙注意到了这一点。
原本就比较细腻的苏乙,在经历了上个世界后,变得更加敏感。他敏锐觉察到程宫对此兴致缺缺。
是他不看好杨双树这首歌儿吗?
结束了这个话题,众人的注意力一致集中在了《丁建国写的歌》上了。
之所以要加双引号,是因为丁建国这首歌的名字就叫《丁建国写的歌》
虽然这首歌元气满满,也很有年轻人的态度,但毫无疑问这是一首摇滚风格的口水歌。
它比塑料袋儿强的一点是,曲风很欢快,旋律很亲和,更具有传唱性质。
它和塑料袋一样的是,作为一个乐队的主打歌,还欠缺了点。
而且这是一首小妞儿歌曲,而这支乐队的主唱,是胡亮。
“不是,这歌儿我也唱不鸟啊!你们就没有我能唱的歌儿吗?”胡亮忍不住抱怨道,“写歌主唱不能唱,真有意思!”
“也许你就不适合当主唱。”乔美希忍不住吐槽。
“哎你这小孩儿,会说话不?”胡亮瞪眼,前者给他做了个大大的鬼脸。
“好了!”程宫止住他俩继续打闹,“建国这首歌也算咱们的表演曲目之一,但不能作为主打,第一是缺点儿意思,第二是胡亮是主唱,咱得照顾他情绪。”
“就是,不带我玩儿可还行?”胡亮不乐意道。
“看下一首!”程宫一摆手,直接压下所有的声音。
有些强势,语气带着毋庸置疑的意味。
下一首就是苏乙拿出来的那首。
“《路》?”程宫先大致看了一遍词,心中顿时微微一惊。
这词有些简单,但不是口水歌那种没有意义的简单,而是干净,平铺直叙的那种干净。
就像是带着理性而释然的思考,去回首一段并不顺畅的生活,让人很容易想起一些很深邃很沉重的事情,内心下意识会勾勒出一个温暖而纯净的世界,安静,且淡淡感怀。
苏乙的歌并非以简谱+歌词的形式呈现,而是他直接做了编曲。
三首歌里,他这首歌的完成度,是最高的。
“这首歌你什么时候写的?”程宫忍不住问道。
“不是我写的。”苏乙道,“是一个叫梁波的朋友写的。”
“那版权?”
“如果我们确定要唱,会免费授权给我们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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