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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蝉_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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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是因为天气热,我把头发的长度剪至衣领未及肩膀处,不过还是跟去年不一样。当时,我的头发短得像在原野奔驰的小男生,现在略微飘逸,至少有点女人味了。

姐姐凑近,把我连人带椅推向流理台,砰地一声,我坐的是圆凳,所以我的背部撞到了流理台。

动作之粗鲁令人感受到她的醉意。

“马马虎虎。比起过长,这个长度或许较好。”

她像赏画似地看着我。而我也回看着姐姐。

姐姐的眉如春山姣好,我的眉则像男生粗浓。姐姐的眼睛是双眼皮,水汪汪地就像二丸黑玉,镶上宛如人工打造的长睫毛。我的眼睛是单眼皮,像爸爸。

“别一直看我。”我受不了,别开了脸。

“少啰唆。”姐姐捧着我的脸,逼我面向正前方。她的视线在我脸上游移,好像正在想象替我化妆的样子。

客厅的钟响了一声。不是晚上十二点半就是凌晨一点。

姐姐以说秘密般细小却充满雀跃的声音在我耳边嗫语。

“你不涂口红吗?”

“免了。”我不是洋娃娃。

“说什么傻话。”

微红的脸蛋浮现笑意:“我还用不着。”

“你已经过了还用不着的年纪吧,口红可以令你判若两人喔。”

姐姐伸手扭开我身后的水龙头,好像流出细细的水:一只雪白的手经过我身旁,伸到我面前。

她沾湿了无名指的指尖,我赫然一惊。下一瞬间,那根指头碰上我的唇,我当下像定住般动弹不得,背抵着流理台,皱着脸闭起眼。

脑袋后面响起潺潺的流水声。姐姐又沾了些水,细心且缓慢地把透明口红抹在我的唇上。

“大致——,就这样吧。”

听姐姐这么说,我睁开眼。姐姐一边用湿毛巾擦拭手指头,一边轻声继续说:“怪丫头,那表情像是要逼你挨刀似的。”

我在心中暗道,“简直像……”遭到非礼——这种话我当然说不出口。

06

姐姐又喝起啤酒。我以为区区啤酒应该醉不倒她,不过她在外头喝的酒精似乎回到家才开始发作,只见她眼皮逐渐松弛。

在家门前的马路上,一名醉汉边走边高唱适合KTV点播的流行歌。与其说是唱歌,倒像在怒吼。

姐姐突然用天真烂漫的语气说:“唱得好烂!”

我吓了一跳,(仲夏夜悲剧,醉汉怒杀美女姐妹花),脑海中霎时浮现八卦周刊的标题(连美女这种字眼都搬得出来,可见得我依旧气定神闲。)由此可知姐姐的音量有多大。

桌上放着药房送的熊猫头团扇,姐姐毫不客气地把睡衣扣子解开到第三颗,抓起那把团扇朝雪白的胸脯猛搧。

屋外的“醉汉”依旧愉快地高歌,歌声在路上飘忽着逐渐远去。

姐姐把团扇夹在指缝间灵巧地鼓掌。

“别闹了。”

“为什么?”

“那人一定会说,酒鬼哪懂得欣赏老子的歌声。”

姐姐愣了一下,然后笑了。她趴在桌上抖动着肩膀大笑。然而,即便狂笑停止了,她依然维持那个姿势。

我不知所措,连动都不敢动,时间如凝重的水银般流过。

突然间,姐姐像崩溃似地滑下椅子,整个人蜷伏在我面前的地板。然后,呻吟着说:“对不起。”

“啊?”姐姐的肩膀就在我的膝盖前方,蚊香的冉冉青烟从我们俩之间飘过。

“我醉了。”

我以为姐姐是在为醉态道歉:不过,若是那样好像怪怪的。

“……”

“因为醉了才跟你说,我要向你道歉……那时候的拖鞋,对不起!”

姐姐在说什么,我立刻懂了。惊愕与哀伤令我感到血液逆流,原来她还记得那件事,一直到今天。

姐姐双手撑地、脸孔朝下。在日光灯的照射下,姐姐底下形成了另一个姐姐。

“其实,还有很多事……,不过,那件事不知为何记得特别清楚。那年冬天,我小学三年级、你四岁。妈替你买了一双很可爱的毛绒绒拖鞋,红色的。我就像以往一样,吵着也要一双。”

没错。最后,在走廊上穿着新拖鞋的我,被突然从纸门后面冲出来的姐姐推倒。即便是四岁小孩,也分得出那是不是故意的。当时只觉得很痛、冬天的地板很冷。

“结果,妈妈隔天就带我去店里。因为不能把你一个人留在家里,所以也把你带去了。妈妈说尺寸很多,叫我买大一点的。我们俩并肩站在那一区,你的脸色都变了,因为拖鞋有三种颜色,蓝色、红色以及高雅的粉红色。”

没错。妈妈已经买了一双给我,我不能要求再买一双。

我无可奈何,握紧拳头,一想到自己没有选择权,早已失去了那个权利,我就心碎。成堆的拖鞋当下在我眼前逐渐模糊,泪水夺眶而出。

“其实,从以前我就很了解你,你很讨厌红色对吧……。虽然你乖乖接收我的旧衣。”

不消说,正因为彻底看穿我的心事,姐姐当时才会做出那种选择。

她故意选了粉红色拖鞋。我冷不防地脱口说:“老实说,我到现在还会怕。”

“怕我?”

“嗯。”

“就算你怕我,我也无话可说,这是我自作自受。”

“没那回事。其实,你大部分时间都对我很好。”

姐姐抬起头,露出了缅怀的表情。

“自从买了那双拖鞋的来年夏天,我就改过自新了。”

我们俩面面相觑,吃吃发笑。的确,从某个时期起,姐姐再也不欺负我了。不仅如此,甚至还变得很照顾我。

“是我自己太胆小,所以是我的错。”

姐姐一边听我这么说,一边起身,她以双手蒙脸半晌,最后坐回椅子上,

“趁喝醉顺便告诉你吧。听好喔,一辈子就这么一次,明天我可记不得今晚的事,你要搞清楚。”然后她缓缓说:“你以为爸被我抢走,其实根本不是。”

07

我倒抽了一口气。

“若要说抢不抢,我倒觉得你一出生,就把我的世界抢走了。我花了五年的时间才发现事实并非如此。在那之前,我不知被老爸揍了多少次。”

我难以置信,无法想象爸爸对姐姐动手的情景。我印象中的老爸,永远是慈祥地看着姐姐,用他那双很像我的眼睛看着姐姐。

“就算老是挨揍,我还是继续反抗。直到有一天,我忽然觉得很可笑,连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彷佛心里很空洞,我站在高处冷眼看着挨揍的自己,于是忍不住笑了,怎么样也停不下来,就这么笑个不停。从那天起,老爸尽可能地盯紧我。不过,那可不是因为他疼我一百分,只疼你五十分喔。若拿我们俩来比较,我的性情比较不稳定。”

姐姐的视线在空中游移。

“你心里是怎么看我的,我大致猜得到。开朗活跃、随性不羁。但是,小时候的我,其实正好完全相反,你能想象吗?”

我想都没想过,也不可能想得到,我总以为姐姐从小就是这样。

“可是,从某一天起,我决定改变那种个性,正好就是我不再欺负你的时候。我决定清楚表达意见,不再优柔寡断。在学校,凡事我都主动争取,就连选班级干部时我也不逃避。这样……其实很累。”

姐姐蓦地笑了,接着又说:“对颜色的喜好也是。若依照正常发展,从那时候起,我就偏爱中间色。小时候穿的衣服都不是自己喜欢的而是爸妈选的吧,因为是女孩子,所以颜色多半是红的,况且我的轮廓很深,确实比较适合亮丽的色彩。所以,我也以为自己喜欢原色。就像刚才提到的拖鞋,要是没有其它因素,我一定会选红色。不过,那大概也是‘习惯’造成的。”

睡衣被汗水黏在身上。我轻轻拉扯衣领搧风。

“可是,当我意识到自己真正喜欢的并不是鲜艳的原色时,却早已认定那种颜色能让自己更出色了。到了这个地步,像我这种顽固的人当然会坚持到底。这一点,我们姐妹俩应该很像吧。你也很顽固。”

我顿了一下才点点头。姐姐看着我,又说:“对,我们很像,像得令人厌烦。你经常莫名其妙地顾虑别人、压抑自己吧。看你那样,我就会忍不住烦躁,恨不得大叫。”

“我知道……”

“说穿了,好像看到了原本的自己,让我很受不了。该怎么说呢?被迫面对自己的真面目吧。”

“嗯。”

“喂。”

“干嘛?”

“问你一个问题,你老实回答我。”然后,姐姐一脸正经地问:“我看起来像是周旋在各种男人之间的女人吗?”

我做了两、三次深呼吸,垂下眼帘。

“不知道。”姐姐不出声地笑了,嘴型变成了上弦月。她从椅子上起身,就着流理台的水龙头洗脸。水花像舞娘般在她的脸孔四周跃动。

我把毛巾递给她。

“爸爸知道。”姐姐把脸埋在浅蓝色毛巾里说道。我感觉被鞭子抽了一下。

姐姐把毛巾挂好,嫣然一笑。

“春天,我不是在银座遇到你吗?”

那纯属偶然。我和朋友去银座后巷的小酒馆,在店里撞见姐姐和一个男人在一起。

“当时,跟我在一起的男人是三木先生,我们从今年冬天开始交往,他的为人比外表好。”

“外表也很出色呀。”

身材高大、五官英挺,算是所谓的“帅哥”。总之,跟姐姐站在一起很适配,外型毫不逊色,条件也很出众。

“是吗,不过他的外貌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听起来不带羞涩,似乎是真心话。

“你太挑了啦。”

“不,我喜欢普通一点的人。”姐姐淡淡地说道,“他……是我第一个一对一交往的对象。”

“第一个”是什么意思?难道是已经结束了?

“我立刻告诉爸爸,也偷偷跟我一个要好的同事说。我这个人其实很传统,不以结婚为前提的交往,我根本无法想象。就是因为抱着将来会跟他结婚的打算,我才想先弃告爸爸。当然,办公室恋情不能公开是常识,所以我在别人面前也只字未提。”

“嗯。”

“可是,公司里开始传言今年刚进公司的某个新人与三木先生的交情很好,感情进展得很快。女孩子只要在茶水间聚集,全都在聊那个八卦。说什么有人撞见他们搂在一起,业务部的某人看到他们从宾馆进出云云,总之不负责任的传言满天飞。当然,我都装作若无其事。”

“你问过他吗?”

“大贯小姐也……,大贯小姐就是我唯一透露恋情的同事!——教我要这么做,她说之前也不是没听过这种事。虽然觉得九成是假的,而且去问本人好像很幼稚,不过还是非问不可:于是我们上个星期见面时,我半开玩笑地问了,可是,我那种说话方式坏了事。”

姐姐回想当时的情况,捂住了嘴。

“坏了事?你会问他,也是理所当然的吧。”

“不可能像小孩子那么单纯,毕竟我们彼此还有感情。”

我默然。

“啊,糟糕:我心里也明白,说错话了。可是,已经无法挽回了,就像在沙滩上盖沙堡,堆得越高就越容易崩塌。我好想放声大哭,可是直到最后都哭不出来。”姐姐如此自嘲。

“是庙会那一天吧。”

“啊?”

“上个星期天。”

“对,没错。是庙会那一天,之后就在一个星期内结束了。”

“结束了?”

“对,见鬼了。就连沙堡的最后一粒沙也消失了。”

08

在令人窒息的热气中,我眨巴着眼,发丝随着渗出的汗水黏在额头上。到底见了什么“鬼”?

“隔天,也就是星期一。”

“是上个星期一吧。”

姐姐的表情有点古怪,然后才恍然大悟。

“啊,对了,现在已经是‘星期一’了。没错,是上个星期一,我们经理把歌舞伎剩下的公关票给我,他给我两张,演出时间是星期五晚上。当时,我正好在填写信封。现在的通讯数据几乎都用计算机打字,不过还是有需要手写的。经理为了慰劳我,才会把票给我。我反射性地把其中一张票装进信封,写上他的名字。我们昨天才不欢而散,我实在不好意思当面交给他,用寄的就没问题了。这么做等于是公器私用,但我还是若无其事地贴上邮票,连同其它信件一起投入公司门口前面的邮筒。我不是想节省信封和邮票,只是想尽快采取行动。”

“我懂。”

“于是,星期五晚上,我走进剧场时已经开演了。反正我的目的不是看戏所以无所谓。搭地下铁坐到东银座很近,之后再走几步就到了。”

如此说来,地点在歌舞伎座。

“我边看票根,边循着走道走去,当场吓了一跳。原本应该是他的位子上,竟然坐着一个女人。当然,我以为是对方坐错位子,于是继续走到她旁边。此时,我才发现是公司那个新人。她顶着蘑菇头,一脸无辜地端坐着。我富下连声音都发不出来。”

“见鬼了——,是吧!”

我用力吞口水。

“对呀,简直是骇人怪谈。”

姐姐懊恼地一边摇头一边说:“我气得不得了,那张票谁不好给,居然给了那女生,就算问我示威,也做得太过分了。我一气之下,已经搞不清楚自己走到哪里,又是怎么走回去的,清醒时已经回到家。然后,我开始觉得不可思议。那真的发生过吗?我的脑袋里一片空白。”

“那个三木先生,像是会做这种事的人吗?”

“如果会那就不正常了。他应该不会赴约,若是想明确拒绝也会把票寄还给我。”

“也对。”我先是同意了,后来又想了一下,“你在信封里只放了票吧,也没有任何说明。那么,会不会是忘记写上自己的名字,所以三木先生收到时一头雾水,没有多想就把票随手给了那个人。”

“就算我再胡涂,也不可能做那种事。我把信封上的公司名称画掉,旁边还写上我的名字。”

原来如此,那么这个可能性便消失了。仔细想想,就算没写名字,看笔迹应该也认得出来。姐姐的字秀丽飘逸,跟我的稚气笔迹有天壤之别。或许就是因为她写得一手好字,上司才会叫她写信封。

“结果,我隔天接到他的电话,他表示想见面,所以今天……已经算是昨天了,我就去赴约。一走进咖啡店,竟然看到三木先生和那个女孩,我不甘受辱,掉头就想离开,却被他叫住,他居然叫我把话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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