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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马洛里_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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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差不多,车顶在他脚下,但稍微擦碰了一下,他失去了平衡,沿着车后备厢滚了下来。

他重重地落到地面,手腕被震坏了,手掌和膝盖都肿了起来——但他成功了,成功了。一气呵成。他抬头看到刹车灯在发着红光,车子从一边墙上弹到了另一边,所到之处都在冒着火花,接着撞向施工点的障碍物和警示灯。故障灯全都亮了起来,一只轮胎在半空中打着转,看上去那车和街道都像是被地雷给炸毁了一样。

沃克不受控制地在发抖,膝盖一阵阵痛,被划破了,手掌在流血。他有股冲动,想坐在大街上让别人帮他包扎伤口。站起来比刚才那一跳还要费劲,他已经没有力气了。强迫自己赶快走到路口然后左拐,按原路返回。直到离那辆车有几条街远了他才放慢了脚步。他抖得太厉害了,不得不停下来休息了几分钟,但现在随着恐慌的消退,他惊讶地发现很容易就走回了卡纳尔大街。在那儿上了出租车,跟司机说了酒店的名字,然后紧紧抱住自己以抑制身体的抖动,坚持完这段路程。

看到他撕碎的裤子、流血的手和面如死灰的脸,酒店前台服务生问他是不是出事故了。

“也不是。”他说,斜靠在电梯按钮上。

“需要急救箱吗?”

“你能帮我拿上来吗?”

“好的,先生。”

回到房间后他脱掉衬衫和鞋子,准备洗个澡。他的裤子和膝盖粘在了一起,肿得老高,伤得很重。他让自己在伤口遇水的刺痛里放松下来,先浸湿再全部放到水里。有人在敲门——那个服务生——沃克叫他把急救箱放床上就可以了,一切都好,谢谢。

享受着热水浸泡四肢带来的舒适感,虽然身上有淤青,但并没有大碍,他一遍又一遍地回想先前的场景:那车跟踪他,雪亮的汽车大灯,挡风玻璃反射的亮光,车顶在他脚下滑过,几乎要完美地跃过去了,可是车顶撞到了他的脚趾,就像跨栏运动员触到栏架一样,于是摔倒在路上,紧接着是筋疲力尽和一片噪声。不可思议的是他如此轻易地逃脱了:沙石擦破了手掌,膝盖撞破了——但没什么,没什么大关系……

是卡佛在那辆车上,对此他很肯定。他从水里伸出一只手,碰了碰蕾切尔送的项链。自己笑了起来,想到了凯利站在一片废墟中,身上除了脖子上的那块宝石和摧毁不了的短裤之外什么都没有。他有些得意,一部分是因为他还活着这个小小的事实,一部分是因为卡佛的再现,这既让他安心又让他有威胁感。这意味着他还在路途上,在既定的路线中。

他走出浴缸去拿毛巾。爬到床上,小心翼翼地放平膝盖。

明天,第一件事就是去迪斯伯德。

第十一章

他中午到达迪斯伯德,膝盖在狭窄的车厢里变得僵硬,一碰就疼。这儿显然是个破旧乏味的小镇,没有任何可吸引人之处——这也是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因为马洛里不仅到过这里,而且在这儿待的时间比任何其他地方都长。即使对最热衷旅游的人来说那儿也没什么值得逗留的,但几乎沃克问过的每个人对马洛里都有印象。令沃克感到有点困惑的是大家都认为马洛里可能只是出城了,他们肯定他就在附近——仿佛他只是外出吃顿饭,很快就会回来似的。离马洛里如此之近本应当让他兴奋的,可沃克奇怪地感到泄气,好像根本不在乎一样。

每天晚上他在汽车站的餐厅吃饭,然后回到他的汽车旅馆房间看电视。有一天晚上酒吧里一个在吃排骨的家伙建议他去城东的酒店公寓找找——据他最后听说,马洛里住在那儿。沃克决定第二天早上就去,可到了第二天早晨他又无法面对要横跨整个城镇的长途跋涉,以那并不怎么明显的膝盖痛为借口。那周的晚些时候,当他终于去了之后,那里没有人听说过一个叫马洛里的家伙。他又在迪斯伯德待了几天,然后觉得再在那儿花时间没有意义了:马洛里已经离开了,他确信。明天他也会离开。

可是第二天他发现自己并不急着离开,又晃荡掉一天。到了晚上他对自己又浪费一天非常生气,下决心第二天早上第一件事情就是离开这里。第二天他又四处闲逛,直到晚上——之后的每天都是如此——痛下决心要离开。喝了几杯之后他的决定总是非常正确的;所以这么多时间就这样被挥霍掉实在让人难以置信。离开这里为什么这么困难?他要做的无非是收拾东西去车站。没有比这个更容易的了。明天他就会走。想动身离开的想法太强烈以致他失眠了。他的想法在房间里漫步,仿佛在密谋什么疯狂的计划来弥补在迪斯伯德浪费掉的时间。几个小时之后他才睡着,等他醒来的时候巴士已经开走了。每天晚上他都下定决心,而每天早上都精力不济。有几次他醒得很早,看看表在想如果现在起来就可以赶上巴士,但每次都觉得好困,被头天晚上的脑力劳动折磨得筋疲力尽,以至于他无法起床走进那灰蒙蒙冷飕飕的早晨。于是他翻个身,爱上了那暖和的床,继续睡,直到太阳升到了正午的天空。

他起床时的满足感到了下午就会变成失望,而到了晚上就成了疯狂的焦躁。情况变得越来越糟:晚上越想走,早上就越懒得动弹。

随着时间的推移,即使是日常生活中最基本的活儿都变得繁重起来。时间越多他越什么都不干。开始几天他还做些锻炼,但很快一想到做仰卧起坐就觉得累。他渐渐失去时间概念。不再换床单,也不洗衣服。他一度靠水果和饼干以及在餐厅的那顿早餐为生,现在更放弃了水果,就饼干和早餐对付着吃。由于成天嚼饼干,他觉得刷牙变得没什么意义了。反正五分钟后他又要吃饼干,干吗要费那个劲刷牙呢?刮胡子也是如此:每天都刮一次胡子有什么意义呢?有些时候他一上午都躺在床上,想着如果有爱好该有多好,每天都有目标,知道要如何努力。但同时他很高兴这样无所事事:就是去趟商店他都觉得麻烦。有时候他在房间里一坐就是一个小时,想去拉尿却无法让自己从椅子上挪开走进那阴暗的浴室。他下午要睡一觉——好好地睡一觉,他决定,那是一天最好的时候。他喜欢睡醒了——有那么一会儿——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不知道自己是谁。然后他的大脑渐渐关闭,虽然还是喜欢睡觉的感觉,但他慢慢能感受到夜里轰隆隆逼近的将会是可以忍受的绝望。

每天太阳升上蓝蓝的天空,然后黑夜降临直到第二天太阳再次升上天空。沃克很少想到马洛里。一直想着要找到他似乎是在浪费时间和精力,而他并没有那么多精力。另外,某个下午他在翻东西时发现那份要马洛里签字的文件被弄丢了。他也不在乎。卡佛呢?也许会在城里某个酒吧碰上他。他们会一起喝酒,打台球,互相臭骂之类的。

偶然间他拿起那台小录音机,听听以前录的声音,汽车旅馆的房间于是充斥着其他地方的轻微噪声。好几次他打开机器,觉得值得记录一下目前的状况。可不知道要说些什么好,他嘟哝着“去他妈的”,然后关掉机器。他就地躺下,拿出蕾切尔的照片。在监狱时他就这样打发时间,盯着女人的图像看,直到被欲望折磨到麻木。他看着她的头发、眼睛。拿出电话拨她的号码。电话没有人接。响了八下后铃声都变得沮丧了。为了防止她刚进门,他又让铃声响了十下,希望当她回去时能看出他打过电话了,家具和墙壁能保留住他的信息。然后他就那样让电话继续响着,听筒像手枪一样对着他的脑袋,她的照片拿在手里。

最后即使是有些醉了,夜里想要离开的想法也开始逐渐消失——奇怪的是,正是这样促使他要离开:常识告诉他如果再继续待下去他就永远不会走了。他知道自己明天必须走。这是他最后的机会。那晚他又失眠了,满脑子都是让他遗憾的事情:女人,工作,家,所有他该做而没有去做的事情。他醒得很早,太阳刚露脸,还没消除掉窗外的寒气。巴士会在三十分钟内到车站。一切都和他希望的一样,只除了一点——他不想离开了。并不是他没有离开的想法了;不,实际上是他想要留下来,这是他想要的。他喜欢这儿,这儿并没有那么糟。

到中午的时候他又被绝望折磨,于是那天晚上早早地就去了酒吧。他坐在一个在迪斯伯德住了十五年的家伙旁边。他只是刚刚经过,但渐渐地与这个地方也建立起了某种联系。还有很多比这儿更糟的地方。

沃克加点了两瓶啤酒,和那个家伙一起碰杯。看着这个人,他明白了多么不幸的婚姻也能坚持十年,人们是如何在截肢手术和慢性病中苟延残喘的。他想冲回自己的房间,收拾东西马上离开这里。还没等他想完就意识到自己有多可笑。已经有好几周的时间这样被他浪费掉了。这个地方就是这样,不可能给你惊喜:总是在想要做一件事情而还没去做时,立刻会冒出一个不去做的理由。他的思考被那个老男人推了下胳膊打断了。

“可以再来一瓶了。”他说。沃克看着这个老男人,从对方的眼睛里看得见自己的倒影。他摇摇头,大口喝完剩下的酒,离开了。

他需要回房间收拾东西,但几乎有点害怕把脚伸进那个房间。他迅速地把自己的东西集中到一起,但即使就在那么短的时间内他也能感觉到躺下睡一觉的诱惑。在冰冷的室外过夜有什么意义?他可以待在这里——不睡觉,只是坐着等到天亮。把这个想法赶出脑海,他走到浴室把最后一点东西收拾起来。瞥见镜子里胡子拉碴的脸,一拳把镜子击碎了,手里握着块碎片直到疼痛驱走了他的困意。

走到外面抬头看看一望无际的天空,星星每个晚上都挂在同一个地方。他站在车站,寒意已经渗到骨头里了。有几个人从餐馆里出来,但过了一会儿就什么动静也没有了,除了大楼和天空,整个城市就像沙漠一样。他蹲在人行道上,但那样太冷,于是他整个晚上都站着,累得不能动,冷得不能睡。

过了好久天才开始亮起来。先是黑暗渐渐散去,然后天色转灰,周围事物的轮廓开始清晰起来。树木呈现在淡蓝色的光线下。没有变得暖和但白天终于还是到了。餐厅开门了,他想应该进去喝一杯咖啡——不过马上就把这个念头赶走。

最终他听到巴士轰隆隆地进了站,车尾扬起一缕灰尘。四个人下了车。他是唯一一个等着上车的人。当他要求买一张随便去哪儿的票时司机惊讶地看着他。

“那就是巴德阿克斯。”

“很好。”

沃克走到车尾。车上有几个乘客——一对背包族,一个上了年纪的墨西哥女人,一个拄拐杖的男人。他在后排椅子上躺下,阳光从一侧的玻璃窗斜照进来。他想睡觉,可也想尽情欣赏一下城市风光,毕竟没怎么看过。大部分的建筑都是扁平的浅褐色,只是在商店霓虹灯招牌的点缀下显得有些活力,不过那些招牌在逐渐强烈的阳光下也是苍白一片。他被这个城市的扩张规模吓了一跳,那么多房子每年一点点地向荒漠进军。他不敢相信自己在这里待了那么久——多久?那根本就不重要了——不管是多久,幸运的是马上就要结束了。每件事最终走向幸运。这场寻找是一种幸运,一个幸运测试——而幸运是个性的测试。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幸运程度来作自我评定。幸运就是一切。当巴士开过一栋在建的办公大楼时,他轻松地叹了口气,篱笆所用的木材是抗腐蚀的。

第十二章

沃克在巴德阿克斯的车站洗手间里刮了胡子,清理了牙齿。他觉得自己的行动有些迟缓,反应变慢了,不过在迪斯伯德时几乎要将他吞没的倦怠消失了,他重新开始考虑寻找马洛里的事,急着想要弥补自己之前浪费掉的时间。在咨询处的时候“荷瑞森”这个词突然闯进他的脑海——不知打哪儿来的,无缘无故。种子被风吹走,落到哪里就在哪里生根发芽。也许词汇和想法也像种子一样:它们就在空中,无意间落到你头上了。虽然觉得很蠢,他还是问了柜台上的女人附近有没有一个叫荷瑞森的地方。

“二十分钟后有巴士到那儿。”她说,既不觉得惊讶,也没有笑容。

他在买票时心里对自己说这个决定是基于直觉和预感,但其实他知道这不是真的。直觉是思维的一种本能反应,而他实际上是一时冲动之举,等不及要再次行动起来。

到了之后他觉得这不是座城市,而只是城市里的一座建筑物。接着,当他开始了解这地方的规模时,才意识到虽然这里没有马路或街道,但走廊和过道充当了街道,巨大的舞池成了停车场,无数的房间代替了一栋栋的房子。他到处都能看到窗户,但所有的窗户往外看去,除了脚下好几码处的潮湿前院之外,就是这个建筑物——这个城市——的墙壁和其他的窗户。他推开门,看到的是更多的房间。有时候是那种天花板很高,超大的房间,除了一张黑色桌子和几把椅子、几盏枝形吊灯之外,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有的房间很小,有扶手椅和壁炉。少数房间是铺地毯的,大部分都是抛光的木地板,走过会发出咚咚的回声。当他停下来时觉得听到了其他的脚步声,但在那巨大的室内和弯曲的走廊上,他怀疑那些是自己脚步声的回音。他走进一个有着金边镜子的房间,那面镜子很大,尺寸跟一幅战争场面或圣经场景的画卷差不多。镜子让这个房间巨大得深不可测,空空如也,除了自身反射的镜像之外还有角落里他那瘦小的影像。从那儿他走进一个壁炉上挂着幅油画的房间。那是个宽敞的房间,跟他走过的其他房间都不一样。当他继续在这个城里走时,看到越来越多的画,全是室内画。每当他碰到一幅画,都希望能是幅风景画,但从来都不是。他抑制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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