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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剧演员_第4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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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24。

楼下便是我母亲的房间(如今我睡在那里),而在许多房门紧闭,已经很久没有人住的客房中,有一间曾经是马塞尔的,我在太子港的头天晚上也在那里住过。我还记得那阵叮当刺耳的摇铃声,还有那个大块头的黑人,身穿口袋上绣着首字母的鲜红睡衣,忧伤而歉疚地对我说:“她要我。”

我依次走进这两个房间:里面已经没有任何东西属于那个遥远的过去。我更换过家具,我粉刷过墙壁,我甚至改造过房间的形状,以便把浴室也加进去。陶瓷坐浴盆上积了厚厚的灰尘,热水龙头也早已不听使唤。我进了自己屋里,在那张曾经属于我母亲的大床上坐下。哪怕经过了这么多纷扰不断的日子,我依然抱着几分期许,想在枕头上找到一根我母亲那不可思议的提香式的红发。可是除了我特意选择保留下来的物品外,她生活过的痕迹已经完全消失了。床边的桌子上有一只用混凝纸浆做成的盒子,我母亲曾在里面存放过一些奇形怪状的珠宝。那些珠宝我已经以近乎白送的低价卖给了哈米特,而那个纸盒里,如今只剩下那枚神秘的抵抗奖章,以及那张摄有城堡废墟的风景明信片,上面带着我手里唯一拥有的她写给我的文字——“如能过来探望,不胜欣喜。”——然后是曾被我误看成“玛侬”的签名和她没来得及向我解释的头衔“拉斯科-维利耶伯爵夫人”。盒子里还有另一张字条,出自她的手笔,却不是写给我的。在我割断腰带将马塞尔从吊灯上放下来后,我从他的口袋里找到了这张字条。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留着它,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还把它读过两三遍,因为它只能加深我缺父少母的凄苦感受。“马塞尔,我知道我是个老女人,而且就像你说的,有点像个女演员。但请你继续假装下去吧。只要我们装下去,我们就能逃避。假装我像情妇一样爱你。假装你像情人一样爱我。假装我会为你去死,假装你也会为我死去。”现在我把这张字条又读了一遍;我觉得它的措辞很感人……而且他的确为她死去了,所以也许他根本不是喜剧演员。死亡是真诚品质的证明。

玛莎迎接我时手里握着一杯威士忌。她穿着一身金色亚麻女裙,双肩裸露在外面。她说:“路易出门去了。我正要给琼斯送杯酒过去。”

“我替你送上去。”我说,“他会需要的。”

“你不会是来带他走的吧?”她问。

“哦,没错,我正是来带他走的。天刚刚开始下雨。我们还得再等一小会儿,等守卫们去躲雨了以后再出门。”

“他能有什么用啊?在外面那种鬼地方?”

“如果他说的都是实话,那么他的用处会很大。在古巴也只需要一个人……”

“这话我已经不知听过多少遍了。简直就是鹦鹉学舌。真让我听得恶心。这地方又不是古巴。”

“他走了,对你我会更方便一些。”

“你满脑子惦记的就是这个?”

“对啊。我想就是这个。”

她的肩胛骨正下方有一小块淤青。为了让问题听起来像个笑话,我开口说:“你最近对自己都做了些什么呀?”

“你什么意思?”

“那块淤青啊。”我用手指碰了碰它。

“哦,那个吗?我不知道。我很容易碰伤的。”

“玩金罗美的时候碰的?”

她放下酒杯,转身背对着我。她说:“给你自己也倒一杯吧。你也会需要的。”

我一边给自己倒了杯威士忌,一边开口道:“如果我礼拜三拂晓离开沃凯市,下午一点以前我就能赶回来。你要到酒店里来吗?安杰尔那时候还在学校。”

“也许吧。我们等等看再说。”

“我们好几天没待在一块了,”我补充道,“你也不用再提早赶回家去打金罗美纸牌了。”她重新朝我转过身,我发现她正在哭。“怎么了?”我问。

“我告诉过你了。我很容易碰伤的。”

“我刚才说错什么了吗?”恐惧带有十分奇特的效果:它让肾上腺素分泌到血液中,它让一个男人尿湿裤子,而在我身上,它注入了一种想要伤人的欲望。我说:“你好像对失去琼斯很心烦嘛?”

“为什么不该心烦?”她说,“你觉得自己在‘特里亚农’孤单寂寞。好吧,我在这里也很寂寞。跟路易在一起我很寂寞,我们躺在两张单人床上,彼此无话可说。和安格尔一起我也很寂寞,他从学校回来以后,我得陪他没完没了地做算术题。没错,琼斯在这里是让我觉得很快乐——听大家被他那些蹩脚的笑话逗得大笑,和他一起打金罗美纸牌。没错,我会想他。我会想他想到心里发痛。我会多么多么地想他啊。”

“比我去纽约时你想我还要厉害?”

“你还会回来啊。至少你说过你会回来。现在我可吃不准你的心到底有没有真的回来。”

我拿起两杯威士忌上了楼。在楼梯平台上,我意识到自己不清楚琼斯住在哪间屋里。我轻轻地呼喊他,免得用人们听见:“琼斯。琼斯。”

“我在这儿。”

我推开一扇门走了进去。琼斯坐在床上,全身穿戴整齐:他甚至连自己的橡胶长筒靴都套上了。“我听见你的声音了,”他说,“在楼下。就是今晚了吧,老兄?”

“没错。你最好喝了这杯。”

“我很乐意能喝上一杯。”他扮了个难看的鬼脸。

“我车上还有一瓶。”

他说:“我已经收拾好了。路易借了我一只旅行包。”他扳起指头逐一清点着物品:“换洗的鞋,换洗的内裤。两双短袜。换洗的衬衫。哦,还有那只摇酒壶。它是我的吉祥物。你要知道,那是人家送给我的……”他突然停住不说话了。也许他想了起来,以前他曾告诉过我那个故事的真相。

“你好像不准备打持久战嘛。”我给他找了个台阶下。

“我带行李总不能比部下带得还多吧。给我点时间,我就会把补给供应系统管理妥当。”他的话听起来很在行,这还是头一回,我不由心想,或许我以前真的是有点看扁他了。“你也可以给我们帮上忙啊,老兄。等我把情报系统运作起来以后。”

“先想想接下来几个小时该怎么办吧。我们必须熬过那段时间。”

“我有很多事情想感谢你。”他的话再一次令我感到吃惊,“这是我的大好机会,不是吗?当然了,我现在可是怕得要死哈。这一点我绝不否认。”

我们在沉默中并肩而坐,喝着手里的威士忌,聆听将屋顶震得直摇晃的隆隆雷声。原本我确信琼斯会在关键时刻临阵脱逃,这会儿我竟有点不知道下一步该如何是好了,结果还是琼斯主动发号施令起来:“如果我们想在暴雨结束前离开这里,那么我们最好现在就动身。不介意的话,我要去找我可爱的女主人道个别。”

他回来时嘴角边有一抹口红的残迹:一次笨拙的亲嘴拥抱,或是一次笨拙的亲面颊拥抱——很难说到底是哪一个。他说:“情况很安全,警察都在厨房里喝朗姆酒。我们最好立刻动身。”

玛莎为我们拔掉了前门的门闩。“你先走。”我对琼斯说,企图重掌主导权,“可以的话你就弯腰蜷到挡风玻璃下面去。”

我们一出门就被暴雨淋了个透。我转身向玛莎道别,但哪怕到这时候了,我仍然忍不住问她:“你还在哭吗?”

“没有,”她说,“是雨水。”我能看出她说的是真话。雨水从她的脸上淌下,一如在她身后的墙壁上流淌那样。“你还在等什么?”

“我不配得到一个吻吗,就像你给琼斯的那样?”我说,于是她便将嘴唇贴近我的面颊:我能感觉到她拥抱中的那股倦怠的冷漠。我责备她说:“我也冒了不少危险啊。”

“但我不喜欢你的动机。”她说。

我不禁脱口而出,就仿佛某个令我痛恨的家伙在我来得及阻止前借我的嘴问道:“你和琼斯睡过吗?”最后一个字甚至还没吐出口,我便已经开始后悔起来。沉重的雷声轰然响起,要是它能早点将我说的话掩盖住,那该有多好啊,我决不会再重复第二遍。她背靠房门僵直地站着,仿佛正面对着一排行刑队,而我不知为何竟想到了她父亲临刑前的样子。他是不是曾在绞刑架上对着他的审判官们破口大骂?他的脸上是不是带着一副愤怒和轻蔑的表情?

“好几个星期了,你一直在问我这个问题,”她说,“每次我去看你,你都会问。那好吧。我的回答是睡过,睡过。这就是你想要我说的,对吧?没错。我和琼斯睡过。”最糟糕的是,我对她的这番话只是半信半疑。

我们驶过通往妓院的转角,然后开上了南方公路,只见“凯瑟琳妈咪之家”里灯火全无,要不然就是因为雨势太大,我们看不见光亮。我以每小时二十英里的速度行驶,感觉自己就像是蒙着眼睛开车,而这一段已经是比较好走的路了。在当年广为宣传的五年计划中,这段公路是在美国工程师的援助下修建而成的,可后来美国人回国了,铺好碎石的路段也在太子港郊外七公里处就此中止。我很清楚这里会有路障,但当车前灯扫过民兵小屋外的空吉普车时,我心里还是吃了一惊,因为这意味着通顿·马库特分子也在此地。我没有时间加足马力,但小屋里没人出来——就算通顿·马库特分子在里面,他们也肯定是在避雨。我竖起耳朵听身后有没有汽车追逐的声响,但耳中能听到的只有擂鼓般咚咚作响的暴雨声。这条了不起的高速公路已经变成了乡间小道:我们的车速降到了每小时八英里,车子在石块间颠簸碰撞,压过死水潭时又溅起片片水花。我们在沉默中行驶了一个多小时,始终被晃荡得没法开口。

有块石头猛地顶在汽车底盘上擦过,一时间我心里生怕车轴被撞坏了。琼斯开口问:“我能找找你的威士忌喝吗?”

找到酒以后,他猛灌了一大口,然后将瓶子递给我。就在我分神的一刹那工夫,汽车向旁边滑去,后轮陷进了湿软的红土里。我们费尽力气折腾了二十分钟,这才重新上路。

“咱们还能按时赶到会合点吗?”琼斯问。

“依我看恐怕是不能了。你可能得一直躲到明天晚上才行。我给你准备了几块三明治,以防万一。”

他轻笑了几声。“就是这种生活,”他说,“我以前经常梦想着过上这样的生活。”

“我还以为你以前一直过的就是这种生活呢。”

他再次沉默不语,仿佛意识到刚才的话有点欠考虑了。

路况突然毫无理由地好了一些,雨势也迅速小了下来,但愿在我们经过下一处警察哨所之前雨不会停住。然后,在通往阿坎市的公路上一直开到那片墓地,中间都不会有问题。我开口说:“那玛莎呢?你和她相处得怎么样?”

“她是个很棒的女人。”他小心地说。

“我感觉她挺喜欢你的。”

在棕榈树丛之间,我有时能察觉到一条细细的海岸线像火柴的闪光一样若隐若现,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天快要放晴了。琼斯说:“我们俩可是一见如故啊。”

“我有时候很羡慕你,但也许她不是你喜欢的类型吧。”这就像从伤口上剥离绷带一样,我剥得越慢,疼痛就越持久,但我又没有足够的勇气将绷带一把扯下来,而我还得一直注意盯着坎坷的路面。

“老兄啊,”琼斯说,“无论哪种类型的女人我都喜欢,但她是很特别的那种。”

“你知道她是德国人?”

“德国小姐们都很有经验的。”

“就像婷婷那样?”我装出一副漫不经心的冷静口气问他。

“婷婷和她不在同一个阶级嘛,老兄。”我们就像两个医学院的学生,正在互相吹嘘着自己的早年经历。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没有再开口说话。

我们即将到达小戈阿沃镇——在以前那些更好的日子里,我曾来过此地。我记得警察局就在离公路不远的地方,而我应该先开到那里去报到。我希望雨还下得够大,能让警察躲在他们的营房里——这里不太可能有民兵驻扎。公路边那些湿漉漉的小茅屋在汽车灯光下摇摇晃晃,墙上的泥土被暴雨浇裂打碎,把茅草弄得又湿又脏:没有一盏灯点亮,四下里一个人影也没有,就连一个残疾人都见不到。小墓地中的家族墓碑看起来比人住的小茅屋更坚实。死人分配到的宅邸比活人的更高级——带有窗孔的两层小屋,到了万灵节的晚上,人们可以把食物和灯烛放在窗孔里。在我们通过小戈阿沃镇之前,我不能有丝毫走神。在公路边一块长长的园地里,立着好几排小小的十字架,上面挂着许多金色鬈发似的东西,彼此环绕相连,就好像从埋在地底下的女人头骨上拔下来似的。

“我的天哪,”琼斯说,“那是什么东西啊?”

“只不过是晾晒的剑麻。”

“晾晒?在这么大的雨里面?”

“谁知道这里的主人出了什么事情?也许他被枪毙了。被关进监狱了。逃进山里去了。”

“这可有点诡异啊,老兄。有几分埃德加·爱伦·坡的味道。看着比墓地还可怕咧。”

小戈阿沃镇的主大街上空无一人。我们经过了一家叫“悠悠俱乐部”的地方,一块写着“梅尔兰妈妈啤酒馆”的大招牌,一个名叫布鲁图斯的人开的面包店,还有一个名叫加图的人开的修车行——如此说来,这个黑人民族的顽固记忆中竟还保留着对一个更美好的共和国的回忆25——接着,让我庆幸放松的是,我们又回到了乡间小路上,在石头中间颠簸前行。“我们成功了。”我说。

“快到了吗?”

“差不多走完一半了。”

“我想再来一口威士忌,老兄。”

“你想喝就喝。不过,你还得靠它撑很长一段时间。”

“我最好在跟那些兵瓜蛋子会合前干掉它。要是到了他们手里,这酒可喝不了多久。”

我也灌了一口烈酒,想给自己壮壮胆,但我还是把最后那个直白露骨的问题暂时拖在了后头。

“你和她丈夫又相处得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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