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队的告别赛。在赛场上,全世界的注目下,齐达内忽然一怒,把意大利的马特拉齐顶翻在地。裁判当场把齐祖红牌罚下。后来知道,马特拉齐使出阴招,连连以猥琐之语辱骂齐祖的家人,引逗齐祖犯规。这让齐达内以这样的身影告别世界杯,也让法国队无缘冠军。但是,却赢得了我和许多人的尊敬。
最好的男人就是这样,坦荡勇敢,保卫所爱之人,虽然也许会因此失去一个世界。
今年世界杯,有一个男人值得关注。他就是马拉多纳。这次他作为阿根廷的教练而来,但他多想重回赛场啊。他穿着西装,站在球场边上,不停地奔跑呼喊,比场上的球员更加激动,恨不能换上球服亲自上场。
有足球滚到场外,他跑过去,用穿着皮鞋的脚踮起来,玩两下,才恋恋不舍地还给人家。
那种天才气和孩子气混于一身,实在让人莞尔。
他在新闻发布会上,和老对手贝利、普拉蒂尼打嘴仗,一点不服软,真刀真枪明着来:“他们的话我并不感到惊讶。我觉得贝利应该去博物馆。而普拉蒂尼,我能跟他说的话只有‘你好’和‘再见’。我只知道他是法国历史上最伟大的球员。”
他不爱穿西装,只愿穿运动装。结果,女儿跟他撒娇,要求他穿正装。他便乖乖地穿上西装打上领带,但一样地在场边又蹦又跳。
既是可爱的男人,也是可爱的父亲。
我觉得喜爱男人外表之美的是一类女人,她们会喜欢贝克汉姆和意大利,而另一类会像我这样,喜爱的是男人的性格魅力。
就像作家王小波和他笔下的主人公王二,在我眼中,就是最性感的男人。孤独的骑士。
把这称为男性之美都狭窄了,准确一点说,应该是人性之美。
那些开朗、激情、勇气、智慧、担当让我心仪,那些易碎的、脆弱的、果敢的、天真的,也会拨动我的神经。
让我心心念念,为他们熬更守夜一个月。
误读的焰火
刚刚去看了法国F组合表演的焰火音乐会。
本来以为只是放放礼花,热闹一下。电视上说,法国的表演有真人踩着高跷。我想,那一定很是热闹吧。
我全部的憧憬其实就是热闹,像过年一样。
场地很大,一排排塑料椅子紧紧相连,在黑暗的空坝坐着等待,仿佛多年前等着看坝坝电影。
几声信号弹似的响亮的礼花快速地升起,就好像宣布演出开始。前方的一个高台上,一个人走了上去,他点燃了一个像火炬一样的东西,火焰一下子腾了起来。他开始玩火。
火焰在夜空中,在风中,像一朵朵的红花一样绽开。配合着音乐,慢慢我们看明白了,这个人取火后开始打铁,他在冶炼着什么,于是铁花四起,火红色的。随着音乐,火焰四下腾起,在夜色中一朵朵地飞升。就像电影《指环王》啊,宏大而神秘。
这一幕结束,礼花四起。音乐声还在继续。
几位演奏的音乐家,在几个台上,安稳地坐着,任凭火花礼花从脚边飞起,在整个演出中,都安详地演奏着。
接着的一幕,铁花变成了蓝色的火焰,一个旋转的巨大的喷射火花的轮子升上了天空。音乐声里有了汽笛。四下的礼花变成细碎绚烂的钢花。在往后,在中间高台上的人,仿佛在舞动电焊,在舞动电锯,和天幕上的礼花呼应着。
他们连劳动,连现代工业,都能找出这么多诗意。我由衷地赞叹着,太厉害了,太厉害了。没想到这根本不仅只是放一些礼花,原来是一台这么绝妙的表演。
舞台上的表演内容更接近科技时代。演出渐渐到达高潮。
和着音乐,礼花在天幕上呈现无穷的变化。像锦缎一样,像天上有一件最华丽的衣服。像最美的梦一样,火花交织,火花纠缠,变化不定。像满天的流星雨,你的眼睛不知该追逐哪一颗,你还在犹豫的时候,又换出新的花样。又像最巨大的花,在你头顶上向你开放下来,就像幸福的种子,要扑到你的怀里。
我心里蹦出一串串形容词,那些形容词平时觉得陈词滥调,怎么都想不到用的。这时才觉得这些词原来这么贴切。火树银花,不夜天,金碧辉煌,漫天花雨,金风玉露……
面对满天焰火的时候,我不由得想,世界还是很美好的啊,我应该对世界的未来有些信心。我对世界的悲观看法,这时全无踪迹。
我也握住身边人的手,觉得满心欢喜,满满都是幸福。
每一次最热烈的焰火冲上天的时候,观众们都会爆发出欢呼,我们同时又都在担心,会不会这就是最高潮,这就是落幕。
最后还是落幕了。同人群,随车流慢慢离开的时候,人的心慢慢地从空中落下,回想那灿烂的一刻,仿佛一下子就很遥远了。人又从幸福中变得有些伤感。
回到家里,我上网查阅了资料,发现这台晚会展现的是另一个神话的主题,有许多内容其实被我们误读了,比如那个轮子,其实是太阳。但这丝毫不能影响我对法国艺术创造力的崇敬。那些炫目的焰火,华丽的音乐,那些跌宕起伏,那些想象的空间。
所有的经历都是心灵的养料
关于代价的这篇稿子,我迟迟不能落笔。因为很多事情,也许是被公认为代价,但在当事人心中,那未必就是代价。虽然那是付出,但身在其中,旁人觉得是苦,自己却不一定是那样的感受。
比如最近流行的关于“蚁族”的说法。有无数的惊呼哀叹,说他们是第四大弱势群体,仅排在农民、农民工和下岗工人之后。
先是有一本名为《蚁族》的书出版,接着有无数的媒体对于这个现象进行报道。
这种关注当然有其正面价值,但同时,也有可能给人一些误导,觉得,“蚁族”这样的生活真是悲惨啊。
我回想起广州九十年代后期的几大城中村,城中村因为居住便宜,很多怀抱新闻理想来到广州的年轻人都聚居于此。与他们毗邻而居的有可能是卖毒品的,也有可能是性工作者。
城中村的治安非常差,于是每户人家的窗子都伸出朝向各个方向的,呈扇形的防护刺网。从窗口望出去,就能望见天空被无数的尖刺划开。
但这也不是那么管用。
我知道南都有个记者,住在报业大楼旁的员村。有一日,正在上班,从单位大楼里望出去,正好看见一个小偷在他租住的房子的楼顶跑过。
他在这边着急呼喊,但那边根本听不到他的声音。
2000年我到广州的时候,第一站是落脚于一个在媒体工作的女友家。就在那天,她走在住家的附近,被人从手里抢走了手机,她跑了两步,没敢再追,她觉得那人看起来像是一个“粉仔”。我一到就听到这件事,觉得很可怕,她却觉得没关系。她和她搞IT的男友,居住在混乱的冼村,一样生活得开心快活。
现在广州的城中村是差不多消失了,但我现在细想,觉得广州的城中村对广州的贡献中,其中有一条就是,容下了那些初进媒体的年轻人。广州有全国最好的媒体,有全国最自由的声音,这跟当时那些住在城中村的年轻人分不开。
这样的生活,我早年在北京的时候也曾经历。
当时,在北京一家报社工作,因为没有北京户口,所以只能拿极少的工资,是正式员工的工资的十分之一,只能租住在郊区的拆迁房里。住的地方不通公路,要走一里多的荒地,才能走到公路上。住的地方没有暖气,连烤火的炉子也装不下。冬天,全靠电热毯取暖。所以,那时我白天和晚上在报社的两个部门打两份工,除了能有多一点的收入,更主要的是,解决了取暖和吃饭的问题。
但那时一点也不觉得这种生活艰苦,只是把有些生活安定的媒体前辈感动坏了。有位前辈看了我的生活,甚至想组织他的手下来我的住处参观,要让他们忆苦思甜。
我当时有个在远方的好友,她也正处于漂泊状态。她对我说:“现在已经是最低点,以后怎么走都是在往上走了。”
我在我的长篇小说《实习记者》里记叙了这个状态。我把我那时的生活,移植到主人公杨蔓的身上。那种乐观向上,身处物质的窘境,却有最丰富坚强的精神,杨蔓不是一个孤例。只要怀抱着理想,就能忽视这物质的困顿。而年轻,有无数试错的机会,这才是最宝贵的财富。
因此,我以为,现在大家眼中的那些“蚁族”的困难,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
许多人会把这些称为“代价”,我觉得这种说法严重了。我觉得这只是成长的土壤,而这种土壤是富含养分的。所有的经历都是心灵的养料。
所以,我在《实习记者》的序里写道:
“有的人青春期结束,人就定型了,不再成长,此后漫漫一生,只发生生理改变。但有些人,成长将伴其终身,他们经历的事情是他们心灵的养料,辛苦和甜蜜,对他们来说都是一样的宝贵,他们有时能感到像竹子拔节一样,忽然打通了一些关节,感到自己长了一大截,有时,自己都意识不到,好多东西沉淀下来,自己已经变得更通达更包容,坚硬的部分更坚硬,只有柔软的心灵一如既往。但愿这样的成长,伴我们一生。”
这个祝愿,不仅送给年轻人,也送给每一个人。
忍不住一开口就倾诉自己
我早就发现了,很多作家的第一部作品都是如此:忍不住的自我倾诉。不只是我刚刚读完的这本《少年巴比伦》,在第一部作品里急于倾诉自己的作家多到无法列举。甚至有的作家写了好些作品了,长篇小说仍是以自我倾诉为主题。像韩东已经出了第三本长篇,《小城好汉之英特迈往》,但仍是这个主题。
甚至不只是作家,但凡写字的人,都似乎立下志向,一定要写一本关于自己的小说。所以,诗人啊,媒体工作者啊,专栏作家啊,博客写作者啊,都会悄悄在电脑里开个头,准备写一写自己,讲述自己如何从一个懵懂少年变成今天的这个样子。
这种自我讲述的主题就是关于成长。
这几年,我读国内的作家这类作品很多。不从少年长出的第一根毛写起,就会从第一次梦遗写起,要不就写少年暗恋的第一个成熟女人……因为读得多了,我往往会把这些作家和作品记混,只记得,他们每个人都把自己的青春痤疮展示了一遍。
但我仍认为,这种讲述是有价值的。对于自己,甚至对于文学。
如果没有这种强烈的倾诉欲望,是很难产生好的作品。有的成名作家混来混去,混得练达了,肯定没了倾诉欲望,这时也就搞不了创作,最多只能写随笔了。
也是这个原因,作家们的处女作虽然生涩,但也可能有自己今后不能超越之处,说白了,也就是这种表达冲动。
路内的这本小说也是标准的自我倾诉。讲小城、工厂,刚刚高中毕业的主人公进入化工厂、成为钳工、成为电工、成为糖精车间的三班倒工人……这是无法概括故事梗概的,因为这本小说和这一类小说一样,都是急于倾诉,而基本没有中心故事。作家的追求不在情节,而在表述本身。
这类自我讲述的小说,都不看重故事,都只有一堆一堆的细节。路内是这里面讲述得很好的,叙述很有文学性,细节丰满,好看。这一类小说,如果没有这种把握能力,会搞得一大堆呓语,如同作者喃喃自语,读者如坠五里云烟,不知所谓。
路内细节讲得好,情绪表达得明白,但对故事情节仍是完全没有兴趣的,里面的人物,除了“我”,他几乎没兴趣去展开,对他们后来的命运,更是连一两句交待都不肯给。
吝啬到这种程度,在这一类小说里都少。
小说读完以后,读者既不知道,“我”是如何摆脱小城青年命运,去到上海的,女主人公白蓝的命运,也是只有个去向,具体的一点不明白,交待得最清晰的只有一个完全不相干的配角“郭大酒缸”。只是这种回溯式的叙事方式,让读者心有不甘,知道了过去和现在,就想知道中间的桥梁,想知道个所以然。
但这恐怕也是作者的自负,觉得,那一切都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这个成长本身。还好,因为文字好,细节好看,更因为这个成长经历能引起很多同龄人的共鸣,这本小说阅读起来,还是让人愉快。
相比路内的这本小说,大多数自我倾诉的小说就没这么好读了。可以说这类作者不看重故事,不设计情节,不讲究结构,也可以说是,急于自我倾诉的他们,大多对情节和结构都没有把握能力,一方面迷恋自己少年时的身体变化,一方面玩味自己的心路历程。别的什么都不在眼里,不在话下。他们自我怜惜,大概以为,读者也对他们有如此怜惜吧。
王小波也曾说过,作家都会在作品里讲述自己,有的人用一部作品来讲,有的人终身都只讲述自己。他说的是讲述,而不是倾诉。这样看来,讲述自己是一种必然,但不一定是倾诉自我,有些高下之别。但总之是可以看作一个必经之路,当成一种必需的发泄,发泄后,也许有的人就能轻装上阵,进入更纯粹的写作。
绝对娱乐时代
这些天,在想一些事情。我是不擅长想事的,最容易想糊涂。好在,经常在想的时候,能碰到也一样想事的人,或者书。这种精神交流,让人很快乐。
本来龙应台《野火集》是买来送朋友的,因为多年前看过,没想过重看。但这次无意间拿起,翻开,看到龙应台新写的序,觉得很好。她所谈到的也正是我这些日子在想的。
先录一段如下:
"20年前写‘野火’的时,我知不知道‘我们在失去什么’?我知不知道,我所追求的自由,会邀来另一种敌人,一种以庸俗浅薄为时尚、以‘绝对娱乐’为目的、以行销消费为最高指导原则的生活哲学?……”
从不太远的时间起,恶搞变成了新闻的一种做法。刚开始,我也以为这是一种有效的方式。早些年,最先变得好看的是体育新闻。大家在做体育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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