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夫妇就是我爱情的偶像。
林达写了很多优秀的文章,坚持自己的视角,透彻明晰。这点大家都知道。有些人也知道,林达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对学者夫妻。他们合用林达这个名字写作。除此之外,我们对他们的生活知之不多,因为他们十分低调。
能用一个笔名写作,这也说明了作为夫妻,他们有最好的沟通,他们的阅读,他们对世界的思考,能达成一致。这不止是语言的沟通,更是思想的沟通,与你能这样相通的人,在世界上能找到已十分不易,况且对方还是你的枕边人,那真是非常幸运和完美。
从一些零零星星得来的消息,知道林达夫妇住在美国的一个小镇,他们平时过着朴素的生活,周末还去集市上赶集,卖些自己做的手工艺品。
这也是让我十分向往的生活元素。靠自己的双手创造艺术,用双手养活自己。这种针对民间的工艺品,跟那些标着某种新流派经由画商传播的艺术品不同,它里面没有炒作,只有对方真心喜欢才会买回去。
林达夫妇去欧洲的旅行,一边读书,一边思考,一边写作,有感兴趣的地方就去一探究竟,有喜欢的景致就停下来画一幅画。
这种旅行、读书、写作、画画,思考与观察,这也都是我向往的生活。与爱人携手用这种方式面对世界,这就是我的爱情理想。
在十年前,我的爱情理想可不是这样的。那时,我的爱情理想只是想着成为谁的好助手,支持别人功成名就,想着自己爱写爱画兴趣泛滥,指望着将来某一天替谁当个好帮手,如果他是007,我就当个邦女郎,如果他是郭靖,那就替他守襄阳。想来那时是因为自己对世界有想法,却觉得无从下手,便以为自己可以给谁当个好支撑。但一天天自己成长起来了,神经粗壮了,对世界的想法改变了,慢慢地就不想当谁的助手了,慢慢地就把那些想找帮手的人看不进眼里,终于自己有了自己的世界,寻找的爱人是要能跟自己携手并肩,息息相通的人。
其实我和我这几个女友的爱情理想都有点像“神雕侠侣”,两人逍遥世外,远离尘嚣。
如果不能有林达夫妇的自由,只是如同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里的后半部分,主人公夫妇避世乡下,种田放牧,过着田园牧歌般的生活,其实也是乱世里不错的爱情生活。
愿足球和爱情冲昏头脑
我是这几年才变成球迷的。原因非常简单,因为他是个球迷。在他热情的感召下,我很快就迷上了足球。
在此之前,我对足球是完全没有概念的。而他是资深球迷,他记忆里的事情,是用世界杯和欧洲杯来做坐标的。比如,在哪届世界杯之前,他去了某个城市,在哪届欧洲杯结束,他换了新的工作。我很惊讶地发现,在我的记忆中,以前从不曾有过足球的印象,按理说,周围有许多朋友都是球迷,但我却一点想不起,他们是否有过热热闹闹地看球的时候。
我由一个足球白痴变成球迷,我的一个女友非常不满。
她是一个理性的人,是一个女权主义者,是一个不相信感情的人,她认为天下男女关系本质上都是一样的。
她因此撰文说,女人喜欢足球,不外是意淫球星,或者是讨好男人。
足球和爱情,已经超出了她的理解范畴。
我开始看球才明白,原来球队的风格就是那个国家的风格,一切的表现后面都是人性。有的保守,有的理智,有的鲁莽,有的华丽。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西班牙了,他们的球队充满激情,情绪化,偏执,无厘头,技术很好,而射门的时候却很随意,在比赛中却走不远,因为他们完全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他们胜必骄,败必馁。我天生喜欢这样神经兮兮的气质,这气质也是我最喜欢的西班牙电影和文学的气质,也许跟我自己或者他的性格有所吻合吧。
看这些表现不同人性的球队,在不同的对决组合中,演绎充满悬疑的剧情,实在是件很过瘾的事情。我也觉得很多球星很帅啊,但那完全爱屋及乌的缘故,我喜欢这支队和这个人的风格,才会觉得他帅。意淫?呵呵,我那女友把人的情感想得太简单了。
2014年世界杯一开始,我和他终日陷在了球赛里。那一届,比赛时间多为下午,而他每天还要给报纸写球评,于是我便扮演了最贤惠的爱人球迷。我在看球的空档里,要去买卤菜,煲汤,熬粥,好让他多一点休息和奋笔疾书的时间。
2016年的欧洲杯,时间都在深夜,我和他白天沉溺于睡梦,如果要起来做一点事,也像梦游一般,到了半夜,才是我们的天堂。我们拥在沙发上看球,中间去煮了方便面来补充能量。晨昏颠倒地过日子,透支体力,不干活,连上网啊、打游戏啊都差不多忘掉了。这完全是狂欢一般的感觉,而这狂欢将近一个月。我从小就是一个喜欢狂欢的人呢。
现在每夜看着他欣喜若狂,像孩子一样,就不由自主地想,哪怕真的只是为了讨好他,让他高兴,跟他一起熬到形销骨立,也是一件多幸福的事啊。
我已经被爱情和足球冲昏了头脑。
大作家什么时候开始谈论爱情
帕慕克的新长篇《纯真博物馆》才读到一小半的时候,就有了个猜想,这个猜想在书读完后,查了查时间,得到了印证。
先说小说本身。
书是上周开始读的,五百多页,到这周初就已经读完。这个过程中,一直沉浸在书中的情绪里。
那是一种明亮的忧伤。
小说极细腻绵密深沉地叙述着一场爱情,以第一人称的手法,追溯主人公一生最幸福的时光。
用非常繁复的细节,细致拆分爱情的本来样子,拆分到分子、原子……直至最小。
还不止是爱情的样子,同时也呈现出日常生活的诗意。帕慕克一直喜欢普鲁斯特,这小说中,他甚至点明了这一点,他以普鲁斯特的方法,向着前辈致意。比如,作者甚至可以描写4000多个烟头,以这些烟头来展现男女主人公,仅就烟头都能写上一章。
作者写这些点滴的生活,有的地方会用一种非常随心所欲的方法,有时可以说是作者在炫技。我从中想到了,这是他获奖之后的自在放肆,不用再考虑批评者和出版商,想怎么写都可以。但也正是这种态度,让他的东西更好了,比以前更加自由。
帕慕克拿一本书来写爱情,这让我想到了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一个写的是一往情深的单恋和追求,一个写的是繁华落尽的真情。虽然外形正好相反,但内里有着很一致的东西。帕慕克说:“这是我最柔情的小说,是对众生显示出最大耐心和敬意的一部。”
也因此,我以为,这部爱情小说,大有深意,并不仅止于爱情,他在背后提问的是:“幸福是什么?”
主人公,这个在世俗观点看来,是个非常不幸的人。终日沉溺于儿女情长,远离了同阶层的圈子,日复一日地去已经结婚的恋人家枯坐,跟恋人的父母混在一起,跟他们看电视剧……给恋人的丈夫投资开公司拍电影……所有的一切,只是为了跟恋人近一点,看着她,听听她。当终于七八年熬下来,守得恋人归来,恋人却又死去。但主人公却在临终的时候说:“我非常地幸福。”
如果光是听这个梗概,是无法同意主人公的这个说法的。但仔细读下来,掩卷深思,就能明白,幸福是什么。幸福是主人公建设的“纯真博物馆”,是他这些年悉心收集的关于恋人的一切,是他度过的这些仔细的时光。
这些时光,忧伤而明亮,所有的甜蜜都在忧伤中显得更加的珍贵,所有的忧伤也都因希望而变得像宝石一样,可以再三把玩,就像土耳其的细密画一样。
这种仔细的生活,日常生活的诗意,勾勒出一个理想的人的样子。
这就是帕慕克心目中理想的人。
回到我最开始的猜想,我猜想,让我觉得有相似特质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也是作家获了诺奖之后的成果。一查,果然,马尔克斯1982年获奖,《霍乱时期的爱情》成书于1985.相仿的是帕慕克的获奖时间是2006年,《纯真博物馆》的成书时间是2008.
我觉得这是个有趣的现象,可以让我做如下的推测:
大作家,尤其是男作家,往往认为写爱情容易流于浅薄,只有在觉得能够不计较别人眼光的时候,才能专心致志地写上一部关于爱情的伟大作品。这一部作品里,他就能寄放他对所有男女关系,甚至人类世界的思考。
他或许是个天使
这一直是一种我不理解的情感,虽然有时还发生在我的周围。
年轻男子爱上年长十多二十岁的女子,甚至还有更大的年龄差距。
相反的情况我们见得更多,但似乎不让人难以理解。简单地说,男人更社会性,男人的魅力也更社会化,所以,年长的男人可以以他丰富的阅历、成熟的气质乃至成功、金钱、权力等等吸引女性。但我们通常会认为:女性应该更强调自然属性,美貌、青春,更是性吸引力的源头。
所以,理解老男少女之恋不难,要理解老妇少男之恋就很难了。
刚刚看了篇俄罗斯的小说,《在网恋中重生》,是女作家安娜·鲁斯基赫的作品。这小说也在讲述和探讨这样的问题。
女主角中年失去了挚爱的丈夫(丈夫是比她年长很多的,功成名就的教授),一年的时间都活在自闭得如同死亡的日子里。慢慢她开始上网,开始在网上聊天,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开始了网恋,但也只是为了找一点刺激。
忽然,一个二十岁的青年从网上闯入她的生活。这个青年非常俊美,有着天使般的面庞,但却忧郁孤单,在现实中和人相处有很大的问题。
女主角先是本能地拒绝,然后就想,也许,这是丈夫的亡灵派来的天使,是为了把自己拯救出这种死寂的状态。女主角被点燃了。两人便干柴烈火,燃烧起来。
但年轻男子的忧郁孤单是有缘故的。他吸毒。终于,他卷走了女主角的全部钱财,让女主角得面对贫穷,要为三餐之需发愁。
至此,女主角只能重新振作,去寻找工作,而她因为当年早早地嫁给教授,毕业后就从未工作过。而现在,她的人生只能重新开始。中年的她,四处寻找工作。
四处碰壁后,她最后成了一个野的司机,虽然艰辛劳碌,但却使她从丈夫去世造成的封闭和抑郁中走出来,这样,她获得了重生。
从这个角度看,少年真是天使。虽然手段我们不理解,但我们能看到这个结果。甚至我们也可以赞同女主角的看法,这个天使是她在天上的亡夫派来的。
这篇小说的故事虽然简述起来像个社会新闻,但作家对心理的把握能力不错,所以读完了倒是忽然很理解这对主人公。
因此想到了一直不太明白的老妇少男之恋,发现一直对老男少女之恋看得过于简单了。
当男女双方处于不同的年龄时,他们其实也处于不同的人生阶段。
两个不同阶段的人,被对方吸引,爱慕对方,就已经不简单是追寻相知相守,这里面有对另一个阶段人生的向往和羡慕,而不是简单地看重对方的权力地位或者青春美貌。
年长的爱恋那单纯的还未开启的人生,年少的爱慕那已经掌握一切的感觉。
这种人生感觉的差异和错位,也能成为一种爱的基础。
哪怕这种爱含着毁灭,但毁灭也可能意味着新生。
在她看来,他是个天使,带来单纯的东西,等待怜悯和援救,刺激她的心灵复苏。在他看来,她是个女神,庇佑他,给他温暖和信任,给了他博大的爱。
这让我想到了身边的一些朋友的恋爱,他们会在恋爱的初期说,对方如同上天派来的一样,或者说,是命运的安排。
即使不是老少恋,但也一样是感觉对方开启了另一种人生,而自己为新的人生欢欣鼓舞。
小说中的这段恋爱没有结局,但却带来了爱的感觉的苏醒,这是心灵的苏醒,比失去了财富更重要。
“他或许是个天使”,这句话,也是朋友何小竹一篇小说的名字。
《他或许是个天使》里的主人公是个多情男子,对女人呵护备至,但女人却始终要离开他。一任一任的女友,就这样换了下去。大家于是明白,这男人是个天使。
我们不理解的恋人,或许只能从天使这个角度去解释。
但可惜的是,天使永不长驻人间。
我们进入相知与挚爱阶段的恋人,他就已经成为活生生的人,他有血有肉,跟我们呼吸与共。停留在天使阶段的恋人,他是不被理解的,他是迟早要离去的。
卿本佳人,奈何作英雄
不能想象,这篇小说和电影《英雄》是同一个作者。
这篇中篇小说叫《卡门》,是李冯小说集《有什么不对头》中的第一篇。
女主人公卡门,是一个中国当代的吉卜赛女子,她热情似火,在不同的男人身边流浪,有着复杂的性史。当然,她有着丰富的男女经验,包括性及情感两方面,深谙相处与相爱之道。
而男主人公阿莫是一个想脱离规范生活,却无从做起的人,一个既不懂感情,在女人面前缺乏自信及能力的人。
于是卡门便像老师一样,开始教阿莫如何和女人相处,如何在男女关系中把握主动占据上风。这一切是出于卡门爱上了阿莫。但同时卡门又有着人应该是自由的观念,于是,给阿莫了无限度的自由。
阿莫在男女之道上忽然开了窍,于是越来越不满足少数的性伴,他愈发使用和享受卡门给他的“爱的自由”。
卡门教会了阿莫,便失去了阿莫。阿莫本来不接受卡门的过去,但他却变成卡门。
卡门如同一个圣女,默默地给了阿莫这一切,忍受着失意、嫉妒和牺牲,眼睁睁地看着阿莫越滑越远,自己也完全像变了一个人,日益封闭枯萎,和自己的过去完全决断了。
这篇小说写得非常好,把很难讲合理的一个故事,讲得让人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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