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
阿淑咬牙切齿地说,那我会把第三者推开,大叫着好汉做事好汉当,千方百计找到柄南,揪住他的衣领,要他当面锣对面鼓地给我一个说法、一个解释、一个理由、一个结论!
我说,谢谢你的坦诚,答案出来了。失恋这件事,对于曾经真心投入的男女来说,的确非常痛苦。但再痛苦的事件,我们都要有勇气来面对,因为这就是真实而丰富多彩的人生的本来面目。困境时刻,恋情可以不再,但真诚依旧有效。对于你刚才所说的四个“一”,我基本上是同意一半,保留一半。
阿淑很好奇,说,哪一半同意呢?
我说,我同意你所说的——对失恋要有一个结论、一个说法。因为“失恋”这个词,你想想就会明白,它其中包含了个“失”字,本质就是一种丧失,有物质更有精神的一去不复返,有生理更有心理的分道扬镳。对于生命中重要事件的沉没,你需要把它结尾。就像赛完了一场马拉松或是吃完了一顿宴席,你要掐停行进中的秒表,你要收拾残羹剩饭,刷锅洗碗。你不能无限制地孤独地跑下去,那样会把你累死。你也不能面对着曲终人散的空桌子发呆,那渐渐腐败的气味会像停尸间把人熏倒……
阿淑说,这一半我明白了,另一半呢?
我说,我持保留意见的那一半,是你说在失恋分手的时候要有一个解释、一个理由。
阿淑说,我刚才还说少了,一个解释、一个理由哪里够用?最少要有十个解释、十个理由!轰轰烈烈的一场生死相依,到头来悄无声息地烟消云散了,还不许问为什么,真想不通!郁闷啊郁闷!
我说,我的意思不是瞒天过海什么都不说,不是让大家如堕五里雾中,死也是个糊涂鬼。人心是好奇的,人们都愿意寻根问底,踏破铁鞋地寻找真谛。这在自然科学方面是个优良习惯,值得发扬光大,但在情感问题上,盘根问底要适可而止。失恋分手已成定局,理由和解释就不再重要。无论是性格不合还是家长阻挠,无论是两地分居还是第三者插足,其实在真正的爱情面前,都不堪一击。没有任何理由能粉碎真正的伴侣,只有心灵的离散才是所有症结的所在。理由在这里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接受现实。
阿淑点点头说,我明白您的意思了。我应该有勇气面对自己的失恋,我不能靠着柄南的体温来暖和自己。况且,这体温也不是白给的,他需要我用体温去回报。温暖就变成了荆棘。
我说,谢谢你这样深入地剖析了自己,勇气可嘉。特别是“体温”这个词,让我也百感交集。本来你们重新聚在一起,是为了帮你渡过难关,现在,一个新的难关又摆在你们面前了。
阿淑身上的湿衣已经被她年轻的肌体烤干了,显出亮丽的色彩。她说,是啊,我很感谢柄南伸出手来,虽然这个援助并不是无偿的。现在,我要勇敢地面对这件事了,逃避只会让局面更复杂。
我说,好啊,祝贺你迈出了第一步。天色已经不早了,你们奔波了一天,也需安歇。今天就到这里吧,下个星期咱们再见。
阿淑说,临走之前,我要向您交一个功课。
这回轮到我摸不着头脑,我说,并不曾留下什么功课啊?
阿淑拿起那张登记表,说,这都是柄南代我填的,好像我是一个连小学二年级都没毕业的睁眼瞎,或是已经丧失了文字上的自理能力的废人。他大包大揽,我看着好笑,也替他累得慌。可是,我不想自己动手。我要做出小鸟依人的样子,让柄南觉得自己是强大的,让他感觉我们的事情还有希望。现在,我知道在这个问题上,我利用了柄南,自己又不敢面对,就装聋作哑得过且过。现在,我自己来填写这张表,我不需要您代替我对他说什么了,也不需要他代替我填写什么了。
我真是由衷地为阿淑高兴,她的脚步比我最乐观的估量还要超前。
看着他们的身影隐没在窗外的黑暗中,我不知道他们还会并肩走多远,也不知道他们的道路还有多长,但我想他们会有一个担当和面对。工作人员对我说,你倒是记着让来访者吃点心当晚饭,可是你自己到现在什么也没吃啊。
我说,工作之前不会觉得饿,工作之中根本不会想到饿。现在工作已经告一段落,饿和不饿也不重要了。
青虫之爱
我有一位闺中好友,从小怕虫子。不论什么品种的虫子,她都怕。披着蓑衣般茸毛的洋辣子,不害羞地裸体的吊死鬼,她一视同仁地怕。甚至连雨后的蚯蚓,她也怕。放学的时候,如果恰好刚停了小雨,她就会闭了眼睛,让我牵着她的手,慢慢地在黑镜似的柏油路上走。我说,迈大步!她就乖乖地跨出很远,几乎成了体操动作上的“劈叉”,以成功地躲避正蜿蜒于马路的软体动物。在这一瞬间,我可以感受到她的手指如青蛙腿般弹跳,不但冰凉,还有密集的颤抖。
大家不止一次地想法治她这毛病,那么大的人了,看到一条小小毛虫,哭天抢地的,多丢人哪!早春,男生把飘落的杨花坠儿偷偷地夹在她的书页里。待她走进教室,我们都屏气等着那心惊肉跳的一喊,不料什么声响也未曾听到,她翻开书,眼皮一翻,身子一软,就悄无声息地瘫到桌子底下了。
从此再不敢锻炼她。许多年过去,各自都成了家,有了孩子。一天,她到我家中做客,我下厨,她在一旁帮忙。我摘青椒的时候,突然从蒂旁钻出一条青虫,胖如蚕豆,背上还长着簇簇黑刺,好一条险恶的虫子。因为事出意外,怕那虫蜇人,我下意识地将半个柿子椒像着了火的手榴弹一样扔出老远。
待柿子椒停止了滚动,我用杀虫剂将那虫子杀死,才想起酷怕虫的女友,心想刚才她一直目不转睛地和我聊着天,这虫子一定是入了她的眼,未曾听到她惊呼,该不是吓得晕厥过去了吧?回头寻她,只见她神态自若地看着我,淡淡地说,一条小虫,何必如此慌张。
我比刚才看到虫子还愕然地说,啊,你居然不怕虫子了?吃了什么抗过敏药?
女友苦笑说,怕还是怕啊,只是我已经能练得面不改色,一般人绝看不出破绽。刚开始的时候,我就盯着一条蚯蚓看,因为我知道它是益虫,感情上接受起来比较顺畅。再说,蚯蚓是绝对不会咬人的,安全性较高……这样慢慢举一反三,现在我无论看到有毛没毛的虫子,都可以把惊恐压制在喉咙里。
我说,为了一条小虫子,下这么大的功夫,真有你的,值得吗?
女友很认真地说,值得啊。你知道我为什么怕虫子吗?
我撇撇嘴说,我又不是你妈,我怎么会知道啊!
女友拍着我的手说,你可算说到点子上了,怕虫就是和我妈有关。我小的时候是不怕虫子的。有一次妈妈听得我在外面哭,急忙跑出去一看,我的手背又红又肿,旁边一条大花毛虫正在缓慢爬走。我妈知道我让虫蜇了,赶紧往我手上抹牙膏,那是老百姓止痒解毒的土法。以后,她只要看到我的身旁有虫子,就大喊大叫地吓唬我……一来二去的,我就成了条件反射,看到虫子,灵魂出窍。
后来如何好的呢?我追问。
依我的医学知识,知道这是将一个刺激反复强化,最后,女友就成了巴甫洛夫教授的案例,每一次看到虫子,就回到童年时代的大恐惧中。世上有形形色色的恐惧症,有的人怕高,有的人怕某种颜色。我曾见过一位女士,怕极了飞机起飞的瞬间,不到万不得已,她是绝不搭乘飞机的。一次实在躲不过,上了飞机,系好安全带后,她骇得脸色刷白,飞机开始滑动,她竟号啕痛哭起来……中国古时的“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说的就是这回事。只不过杯弓蛇影的起因,有的人记得,有的人已遗忘在潜意识的晦暗中。在普通人看来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对当事人来说是痛苦煎熬,治疗起来十分困难。
女友说,后来有人要给我治,说是用“逐步脱敏”的办法。比如,先让我看虫子的画片,然后再隔着玻璃观察虫子,最后直接注视虫子……
原来你是这样被治好的啊!我恍然大悟道。
嘿!我根本就没用这个法子。我可受不了,别说是看虫子的画片了,有一次到饭店吃饭,上了一罐精致的补品。我一揭开盖儿,看到那漂浮的虫草,当时就把盛汤的小罐摔到地上了……朋友抚着胸口,心有余悸地讲着。
我狐疑地看了看自家的垃圾筒,虫尸横陈,难道刚才女友是别人的胆子附体,才如此泰然自若?
我说,别卖关子了,快告诉我,你是怎样重塑了金身。
女友说,别着急啊,听我慢慢说。有一天,我抱着女儿上公园,那时她刚刚会讲话。我们在林荫路上走着,突然她说,妈妈……头上……有……她说着,把一缕东西从我的发上摘下,托在手里,邀功般地给我看。
我定睛一看,魂飞天外,一条五彩斑斓的虫子,在女儿的小手内,显得狰狞万分。
我第一个反应是像以往一样昏倒,但是我倒不下去,因为我抱着我的孩子。如果我倒了,就会摔坏她,我不但不曾昏过去,而且神志是从没有过的清醒。
第二个反应是想撕肝裂胆地大叫一声。因为你胆子大,对于惊叫在恐惧时的益处可能体会不深。其实能叫出来极好,可以释放高度的紧张。但我立即想到,万万叫不得。我一喊,就会吓坏了我的孩子。于是我硬是把涌到舌尖的惊叫咽了下去,我猜那时我的脖子一定像吃了鸡蛋的蛇一样,鼓起了一个大包。
现在,一条虫子近在咫尺。我的女儿用手指抚摸着它,好像那是一块冷冷的斑斓宝石。我的脑海迅速地搅动着。如果我害怕,把虫子丢在地上,女儿一定从此种下虫子可怕的印象。在她的眼中,妈妈是无所不能、无所畏惧的,如果有什么东西把妈妈吓成了这个样子,那这东西一定是极其可怕的。
我读过一些有关的书籍,知道当年我的妈妈正是用这个办法让我一生对虫子这种幼小的物体骇之入骨。虽然当我长大之后,从理论上知道小小的虫子只要没有毒素,实在不值得大惊小怪,但我的身体不服从我的意志。我的妈妈一方面保护了我,一方面用一种不恰当的方式把一种新的恐惧注入我的心里。如果我大叫大喊,那么这根恐惧的链条就会遗传下去。不行,我要用我的爱将这链条砸断。
我颤巍巍地伸出手,长大之后第一次把一条活的虫子捏在手心,翻过来掉过去地观赏着那虫子,还假装很开心地咧着嘴,因为——女儿正在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呢!虫子的体温,比我的手指要高得多,它的皮肤有鳞片,鳞片中有湿润的滑液一丝丝渗出,头顶的茸毛在向不同的方向摆动着,比针尖还小的眼珠机警、怯懦……
女友说着,我在一旁听得毛骨悚然。只有一个对虫子高度敏感的人,才会有如此令人震惊的描述。
女友继续说,那一刻,真比百年还难熬。女儿清澈无瑕的目光笼罩着我,在她面前,我是一个神。我不能有丝毫的退缩,我不能把我病态的恐惧传给她……不知过了多久,我把虫子轻轻地放在了地上。我对女儿说,这是虫子。虫子没什么可怕的。有的虫子有毒,你别用手去摸。不过,大多数虫子是可以摸的……这条虫子,就在地上慢慢地爬远了。女儿还对它扬扬小手,说:“拜……”我抱起女儿,半天都没有走动一步。衣服早已被黏黏的汗浸湿了。
女友说完,好久好久,厨房里寂静无声。
我说,原来你的药,是你的女儿给你的啊。
女友纠正道,我的药,是我给我自己的,那就是对女儿的爱。
梅勒妮的卵子
据媒体报道,加拿大一个7岁的女孩弗拉维患有一种罕见的先天性基因疾病特纳综合征,这种由染色体缺失引发的疾病会破坏患者的卵子生成。为帮助女儿将来生儿育女,38岁的母亲梅勒妮捐出自己的21个卵子保存在液体氮气中,以供将来和女儿弗拉维丈夫的精子结合,通过人工授精孕育出孩子。7月3日,在法国里昂举行的欧洲生殖与胚胎学会年会上,加拿大维多利亚皇家医院麦克吉尔生殖中心公布了首例母亲为女儿捐赠卵子的医疗细节。
这项计划自曝光以来,一直产生激烈的伦理争议。当天的会上,生殖伦理组织的一名成员认为,梅勒妮没有充分考虑将来出生的婴儿面临的伦理困境。因为就生物学意义而言,弗拉维生下的婴儿将是她“同母异父”的弟弟或妹妹,而梅勒妮虽是婴儿的外婆,但还是事实上的母亲。
梅勒妮表示:“我只是在尽可能地帮助我的孩子,给她任何所需要的东西,如果需要我捐出一个肾,我也将毫不犹豫。因为年纪的原因,我不得不现在捐献卵子。我将把孩子看作自己的外孙,弗拉维会照料孩子,将是孩子真正的母亲。”她同时表示,弗拉维将决定是否采用这些卵子,“我只是给她提供一个选择,如果她愿意,她可以采用别人的卵子”。
我可以理解梅勒妮的选择。她因为自己的女儿罹患特纳综合征而满怀内疚,她要尽自己的力量帮助女儿,甚至不惜把自己的卵子冷冻起来,以备将来女儿如果需要做母亲的时候,多一个选择。她甚至说出了“如果需要我捐出一个肾,我也将毫不犹豫”这样的话,让人们为母爱的执拗而感叹。
但是,一个卵子和一个肾毕竟有着本质的不同。从梅勒妮的口气里看,好像一个肾比一个卵子更重要,可能是因为捐献出一个肾,身体所受的损伤远比捐献卵子要大得多。但从生命伦理学的角度上来说,卵子和肾的意义是不同的。肾脏是无知无觉的,但卵子关乎到构建另外一个生命的开端。那个生命将成为有独立人格的个体,他会追问“我从哪里来”这样的终极问题。不知道梅勒妮是否想到,既然她的亲生女儿会罹患这种先天性的染色体疾病,那么她本人的卵
登录信息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