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没和你在一起呢?我顿觉脊背发麻,颈背和手臂汗毛直立。我必须回到小岛上。必须回去。
正要穿鞋,我的身子却摇摇晃晃,几乎要摔倒在地。
我这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疲惫不堪,筋疲力尽。出发之前,我最好还是先坐下来休息一下。虽然吃不进东西,但至少得喝点儿什么。
我跌跌撞撞进了厨房,快速地用手掠过洗碗池上头的橱柜,但是一个都没有打开,而是打开洗碗池下面的橱柜,检视着里头储藏的各色酒瓶。我最需要的是一杯酒。可我还是关上了柜门,一屁股坐在椅子上。不能喝酒。现在不行。现在肯定不行。
一张脸的轮廓依稀浮现在眼前,我辨认出一个男人棱角分明的五官。他的头发如波浪般散落在前额,饱满的嘴唇笑出再清晰不过的一个弧度。爸爸?真是爸爸。简直够了。我仅存的最后一丝自信和决心也消弭殆尽,不禁双手捂脸,栽倒在地。
亚历克斯,你个该死的!
[2]人物出自《格林童话》中的《糖果屋》(德语原名为H?nsel und Gretel),讲述的是韩塞尔和格雷特兄妹被继母扔在大森林中,迷路的他们来到了女巫的糖果屋,被抓并差点被吃掉,但凭借机智与勇气,最终脱离魔掌的故事。——译者注
第六章
我感觉到面庞被某种柔软而毛茸茸的东西触碰,于是醒了过来。其实我本能地不想苏醒过来,只抗拒着那个未知的物体,不想让它爬到我的身子上来。我不由自主地手臂一甩——我不会让你得逞的,我不想要——撞上了一个细长、温暖的小身子,听它发出愠怒的声音。刹那间,我醒了个通透。我抬起了头,感觉脖子僵硬得厉害,不禁大声呻吟;一侧脸颊也已经发麻。我揉了揉脸,眼睛朝下,盯着桌布发愣。难不成我刚才在这里睡着了?
提里斯已经挪开了身子,站在一个离我很远的地方,面向我露出指责般的表情。
“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我一边气喘吁吁,一边揉了揉绷得紧紧的脖子。“我不知道是你。还以为……”
接着,我似乎想到什么,费劲地站起身,朝卧室方向狂奔而去。在斯米拉的房间里,依旧是昨天翻找过后乱七八糟的景象。不过我并未过多在意,眼里只有那张床,空的。枕头上没有散落的金黄色卷发,被单下也没有小女孩的身影。我双膝跪地,脸埋在被单下头,轻嗅她留下的香气。这不是真的。或许只是一场梦魇?噢,慈悲的上帝,请告诉我,我就是在做梦。就让这一切不过是一场噩梦吧。
我几乎可以感受到,自己正游离在泪如泉涌的边缘,喉咙涌起一声呜咽,从口里冒了出来。就在这时,在我和我所有的情感之间,有一个丑陋的声音不请自来,如楔子一般强行塞入,在脑中回响。虚伪的家伙,它低语。我蹒跚地站了起来,双目焦干。往稍大一点儿的卧室探了一眼,就如同完成一项例行任务——接着下定结论,那儿也没有人酣睡。我顿觉头重脚轻,仿佛昨天终究喝了那瓶酒一样。尽管心里知道这些事情并未真正发生过,还是感觉自己让什么东西给掏空了,似云散烟消,都怪亚历克斯买来的那些该死的酒。你怎么能如此确信呢?脑海里的那个声音又低语道。你怎么能凡事都如此确信不疑呢?
提里斯在厨房立足静候。它急不可耐地左右摇晃尾巴,看着我从包里取出猫粮,放了些在它的餐盘里。自然,这才是它弄醒我的真正原因。它饿了。原本我只是想打个小盹儿而已,可如今,却到了第二天清晨。我极不情愿地往烤面包机里塞了两片法式面包。出于习惯,还往碗里倒了酸奶。竭尽全力不去想,为什么到了这个时候,我还要如此循规蹈矩?可说到底,我需要食物,需要强迫自己进食。
我嘎吱嘎吱地大口咀嚼了几下面包,接着使劲吞咽下去,喉咙又隐隐作痛。我小心翼翼地摸了摸脖子,接着快速地扫了一眼餐桌,看向斯米拉二十四小时之前还坐过的位置。
当时,他们一起来到厨房。亚历克斯双臂举过头顶,一只手撑着斯米拉的胸脯,另一只手握住她的脚。随着他的脚步旋转,她像是一架喷气式飞机,在他头顶飞行翱翔,还咯咯笑个不停,任他举着自己,在半空中做非常危险的俯冲动作。她的脑袋一度十分靠近打开了的碗柜柜门,除此以外,亚历克斯随时都有可能失去平衡。不过我忍住了,没有阻止他们。
终于,亚历克斯导引着斯米拉,“降落”在我正对面的那张椅子上,接着开始为她准备早餐。她弯起睡袍下的那一双小腿,抱膝,用崇拜爱慕的眼神注视着他。也许是斯米拉纯粹而真实的幸福感起到了一锤定音的作用。或许也正是从那一刻开始,我坚定了前一天晚上想了一夜的决定。
好爸爸。
好爸爸。
好爸爸。
我依然能想起斯米拉站在身前的样子,只是她的五官似乎扭曲变了形。就好像她现在正坐在我对面的那张椅子上,却又不是。我蓦地意识到,原来眼里看到的,就是我自己。而那个在厨房里走来走去,挑起这场游戏和玩闹的男人,竟是我的父亲。这个男人刚刚才把我安放在椅子上,几分钟之前,我还在他身上爬上窜下,要么倒挂在他肩上,不停地转着圆圈,要么安安稳稳地靠在他强壮的身体上,让他用手臂紧紧地揽着我。这个正在打开碗柜和抽屉的男人,表面上看去是在做早餐,实际上却总又忍不住偷懒耍赖,把所有一切都变成一场游戏。他把一个碟子摆在我脑袋上,让我保持平衡,又装模作样地要往一块餐巾,而不是吐司面包上涂黄油。当他俯身吻我的脸蛋时,我还闻到了口臭,以及他皮肤上残留的女人香水的味道。
母亲走了进来,仍然睡意阑珊,头发也乱糟糟的。她捂着嘴,止住打哈欠的声音,父亲踩着舞步,来到她的跟前,嘴里哼着愚不可及的小调儿。她一直用手捂着嘴,可我还是看到她的脸刹那间亮堂了起来,嘴角弯成一丝微笑。我有一个全世界最疯狂的丈夫。他们彼此给了对方一个漫长而又热情的拥吻,然后,在他们以为我听不到的时候——或是以为我还太小,听不懂——父亲悄悄说道:昨天晚上要谢谢你。母亲笑了,表情有些害羞,眼珠子转了转,却很开心。我都能看到她的眼睛绽放光芒。我也感到开心,心里暖烘烘的。我的父母深深地爱慕彼此,而且也爱我。我拥有世上所有人所能希冀的一切。
* * *
我把汤匙往嘴里送,手微微打战。这真是一段美好的童年回忆,不过,如果事情果真如此,那就再好不过了。真希望这一切都是事实,不加任何粉饰,也没有大肆篡改。要是母亲那天来到厨房的时候,心情舒畅,而不是沉默忧郁就好了。要是父亲的嘴里没有昨夜狂欢后留下的气味就好了。要是我真能够装作自己全然不懂就好了。可我知道,在他身上残留的气味属于一个女人,而那个女人并不是我的母亲。
嘴里的面包在发胀。我看了看手里拿着的那部分面包,发现自己抖得厉害。我的胃开始痉挛。不过,好一会儿我才明白过来是怎么一回事。等我恍然大悟,猛地从桌旁跳起,动作之快甚至让椅子“砰”的一声撞倒在地。下一刻,我步履沉重地在地板上跑了起来。提里斯像是导弹一样,“嗖”地从客厅沙发边一跃而起。不过我全然没有时间去理会这只受惊的猫。匆忙推开浴室的门,一头栽了进去,赶在呕吐物涌到嘴边前,抱住了马桶。
第七章
一个万里无云的早晨。阳光照在汽车的喷漆上,明晃晃地刺眼。车子就停在小木屋外头的路上。我们就是开这辆车来到这里的。它如今依然停在这里,车前灯活像一双瞪得老大却又空洞无物的眼睛,好像在朝我无声呐喊:赶紧趁还有余力的时候,先救你自己,逃离此地,以免为时已晚,追悔莫及。可这主意行不通。想要就此逃跑是不可能的。没找到亚历克斯和斯米拉之前,我是绝不会离开马尔哈姆的。
我走近了一些,脑袋偏到一边,在汽车旁边,观察到砾石路面上有几道车辙。这些车辙是另一辆车轰鸣着发动机,突然改变方向时留下来的。我若有所思地顺眼望去,直到它们延伸成为一条直线,在车道上和其他印记会合。我想着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想着自己是如何苏醒过来,听到外头传来声响,发现亚历克斯已不在床上。一个响亮而躁动的声音穿过那扇稍稍打开的窗户。接着,伴随着轮胎刺耳的声音,车门“砰”的一下关上了。
日头毒辣,炙烤着我的前臂,但我站着一动不动,一直盯着道路上的痕迹。我想着另一辆车,还有里头坐着的两个人。留下来的那一个人,以及离开的那一个人。终于,我背过身去,不愿再想下去了。
过不多时,我发现自己已经来到了码头上,正手搭凉棚,凝望着湖水,透过它神秘的钢灰色湖面。
接着,我回到了船上,来到了凶湖中央,眼前映入那座小岛。我在昨天相同的位置停下船,摇摇晃晃地上了岸,朝山坡跋涉,又四周张望了一番。距离上一次站在这完全相同的地点甚至连十二个小时的时间都不到,不能再耽搁下去了。怀揣巨大的决心,我出发了。这一次,我更加有条不紊地开始了搜索。我一块灌木丛接着一块灌木丛、一片矮树林接着一片矮树林地覆盖整个岛屿。那只黑色鞋子还躺在我昨天晚上找到它的地方,不过这一次我直接从它旁边走过,不想再分心。
这座岛白天的确没有那么可怕了,不过地势依旧崎岖难行。横倒的树木和蔓生的草类之中混杂着沼泽和泥巴地。我的鞋子总是陷入棕黑色的淤泥里头,每次都要使一番劲儿才能挣脱出来。亚历克斯和斯米拉在探索这座岛屿的时候一定也遇到了这个麻烦。斯米拉要想克服这些困难一定不甚容易,因为这座岛屿的环境根本谈不上怡人。一开始也许还兴致勃勃,随着时间的推移,她对这次探险一定是很快就心生厌倦了。可即便如此,她和亚历克斯还是选择继续游戏,没有返回船上,和我会合。是发生什么事了吗?如果真是这样,他们去哪里了?是不是有什么东西阻碍了他们回来?会是什么东西呢?我停住了脚,心中某个东西在抗议,在抗拒。我感觉我所有的念头、所有提出来的问题都或多或少地有些自欺欺人,虚伪做作,好似我在愚弄自己。
我坐在一个树桩上,掏出手机,给亚历克斯打了过去。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找些事情做,暂时分散自己的注意力。他依然没接电话,我又听到他彬彬有礼、职业范儿十足的录音。我挂断了手机。也许现在,暂时放弃给他打电话是最好的选择。每当我听到亚历克斯的声音,总是回想起许多事,痛苦的事。我不禁抱膝半蹲,大脑里如洪水般涌起所有故事的缘起。
* * *
那是在新款美容品发布会几天之后的事情了,最多不过一个星期。我很早就下了班,出了商店朝商场旁边的停车场走去,夹克敞开着。雪大多都化了,太阳信守着让春天渐近的承诺,只是依旧凉风习习,空气中还是一丝暖意都没有。我看到一辆黑色汽车停在入口处,不过并未过多在意,直到有人按响了喇叭,还摇下了副驾驶位的窗户。是亚历克斯。我不由自主地抬起手,把几丝头发捋过面庞。我慢慢地走到他车跟前,把手搭在敞开的玻璃窗上,低下头来。
“你在这里做什么呢?”
他失笑,咧着嘴巴,用嘶哑的声音问我是心情不好,还是一向冷若冰霜?起初,我没明白。接着,我就脸红了,这才意识到自己方才那一番发问更容易让人理解成傲慢,而非因为惊讶真情流露。我还来不及解释或者道歉,他就继续说话了。
“我一直在等你。你就是我出现在这里的理由。”
因为我?这是真的吗?可又是为什么?不管我如何努力,就是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我琢磨着,应该能顺道送你回家。上车吧。”
他的声音是那么镇定自若,自信满满,好像让我搭一趟顺风车是天底下最自然不过的事情,即使我们对彼此尚且一无所知。我抬起头,朝公交车站望了过去。再过几分钟,我就可以搭乘公交车离去,然后回到家,回到那张餐桌旁边,独享那一方寂静与孤独。这既是我的庇护,又让我不堪重负。
“你怎么知道我什么时候下班的?”
“自然是有办法喽。”
我觉得,是亚历克斯最后俯过身来,帮我开了车门,才让我笃定心意,上了车。是他帮我下了决心。我刚刚坐好,嚅嗫着说出自己的住址时,他却又俯过了身。我感觉身体的血液瞬间涌上脸颊。然后才知道是自己误会了。原来,他是要拉副驾驶座的安全带。他非常贴心地把安全带从我身体一旁拉了过来,帮我插进了卡扣。自从长大成人,还没有人为我这么做过。这一连串动作实在是爱护备至。深得古代骑士精神之精髓。总之我喜欢。欣喜至极。
亚历克斯戴上了墨镜,我们驶向公路。他时不时就扭头看我,嘴角弯弯的微笑消失了,情绪也随之转变,说话变得一本正经。我想说些有趣的俏皮话,但是只能搜刮出谈论天气的陈词滥调。我的心怦怦直跳,口干舌燥。最后车停在了我家门前,我鼓起勇气,将一只手轻轻搭在他的手臂上。
“谢谢你送我一程。”
亚历克斯没有回答,也并未转头看我。除了略略耸了耸
登录信息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