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0年—1727年):汉诺威选帝侯、英国国王。(译注)
[4] 拿破仑战争:1799—1815。(译注)
[5] 维多利亚王朝中期:约1850—1890。(译注)
第三章
威克特太太租了一间光线充足、舒适宜人的小房间给他住。虽然房子装修浮夸,不是很美观,但这并不要紧,因为最重要的一点是到学校很方便。他喜欢在风和日丽的下午,悠闲地走到球场看比赛。有学生脱帽向他致敬时,他喜欢笑着和他们聊上几句。他会特地去认识那些新学生,还会在他们入学的第一个学期请他们喝下午茶,并特意从镇上的雷德韦商店里订一个铺满粉红色糖霜的胡桃蛋糕。如果是在冬季学期,他还会在壁炉前放上一盘浇过黄油的煎饼,最下面那块完全浸在了香喷喷的黄油之中。他的小客人们喜欢看他泡茶的样子——他总是小心翼翼地把不同茶罐里的茶叶一勺勺地混合起来。他会询问新生们的老家在哪儿,看看他们是否有亲戚在布鲁克菲尔德。他总是留意不让孩子们的盘子空着。到了五点整,也就是在茶话会进行了一小时后,他会瞥一眼钟,然后说:“呃……很高兴……呃……能和你们聊天……但很遗憾……呃……你们该走了……”之后他会在门廊和他们握手,微笑着和他们道别。他们跑过马路,回到学校。他们会边跑边说:“奇普斯这个老爷子,总会倒杯好茶给你喝,但无论如何一到点准会打发你走人……”
威克特太太进房间收拾餐具时,奇普斯总会发表自己的评论:“刚才真是一段……呃……有趣的时光啊,威克特太太,小布兰克森告诉我……呃……他叔叔是科林伍德市长——就是那个在这儿读过书的科林伍德。我记得是那样的,天啊,我对科林伍德印象挺深的。因为我记得他有一次为了把球从排水沟里拿出来,居然爬上了体育馆的屋顶。为此我罚过他。要知道他很可能会摔断脖子的。你还记得他吗,威克特太太?他上学的时候你也在吧。”
威克特太太在存够钱之前,曾在学校的被褥保管室工作。
“是啊,我认识他,先生。他就是个小无赖。不过我们倒没起过争执,就是觉得他脸皮还挺厚的。不过他倒从来没有什么坏心眼,从没有,先生。他不是还拿过勋章吗?”
“是啊,金十字英勇勋章。”
“你还需要其他东西吗,先生?”
“在做晚祷前……呃……就不用了。我觉得他是在埃及去世的。呃……你在晚祷时再把晚饭送来吧。”
“好的,先生。”
在威克特太太家里的日子过得愉快又平静。他无忧无虑,退休金也足够用,还能有点积蓄,生活过得很惬意。自己想要的东西也能负担得起。他的房间布置得很简单,有几分校长室的感觉:里面有几排书架,上面放着些体育奖杯;壁炉架上放满了夹具卡和满是男学生的签名照片;一条破旧的土耳其地毯;一把大安乐椅;墙上挂着古希腊雅典卫城和古罗马广场的油画。屋里所有的东西,几乎都是从学校里的单身公寓里搬来的。他是教古典文学的,所以架子上也基本都是这类书籍;当然其中也夹杂了一些历史书和纯文学的书。在书架最下面那层还堆着一些简装本的侦探小说——奇普斯很喜欢这些书。有时候,他会拿出维吉尔[1]或是色诺芬[2]的书读上一会儿,但他很快就会换成桑戴克医生或者弗伦奇探长的故事。尽管他教了很多年书,但他却算不上一个知识渊博的古典文学家。当然,他认为如今拉丁文和希腊文已经是死语言[3]了,但是英国绅士们还可以从其中引经据典,这比它们当年被古人用作日常语言时更显历史文化底蕴。他喜欢读《泰晤士报》上头版的短文,因为里面有他认识的一些引语。如今越来越少的人能看懂这些东西,作为这少数人之一,他感觉自己有点像一个神秘而又重要的共济会成员[4]。他觉得这是受过古典文学教育的主要好处之一。
这就是他住的地方——威克特太太的家。这个喜欢读书、聊天和回忆的老头满头白发,有一点秃顶,年纪虽然大了,但仍然很有活力。他平时喝喝下午茶,接待一下访客,忙着修改下一版的布鲁克菲尔德校友名录,偶尔还会用细长但很好辨认的字体写写信。他会请新学生、新老师一起喝下午茶。那年的秋季学期来了两位新老师。当他们喝完下午茶告辞时,其中一个说道:“这个老爷子可真有意思,是吧?他这么在意泡茶这事儿——这是典型的光棍儿行为。”
这话显然说错了,因为奇普斯根本不是单身汉。他结过婚,不过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如今在布鲁克菲尔德学校已经没有人记得他的妻子了。
[1] 维吉尔(公元前70年~公元前19年):是奥古斯都时代的古罗马诗人。
[2] 色诺芬(公元前427—前355):古希腊历史学家、作家。雅典人。苏格拉底的弟子。(译注)
[3]死语言:指一种已经不再有人以之作为母语的语言。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中,某些帝国需借助之前已灭亡帝国的威名来保持自己的势力,这个已灭亡帝国的语言就得以持续被使用在科学、律法、或宗教等方面,即使它是个绝迹语言,仍然会被保存下来,并以非母语的方式使用,例如拉丁语与古希腊语。
[4] 共济会:英文字面之意为自由石工(Free-Mason)。出现在18世纪的英国,是一个带宗教色彩的兄弟会组织,也是目前(2011年)世界上最庞大的秘密组织,宣扬博爱和慈善思想,以及美德精神,追寻人类生存意义,世界上众多著名人士和政治家都是共济会成员。
第四章
伴着温暖的炉火,手捧着一杯香茗,许多缠绕在一起的回忆开始浮现在奇普斯眼前。那是1896年的春天,他48岁,人到了这个年纪,已经养成了自己的一套习惯规律。当时他刚当上舍监,还要兼顾他的古典文学课,生活过得忙碌而有序。暑假时,他和同事劳登一起去了湖区。他们在那里散步,爬山,玩了一个星期,之后劳登因为家里有事就先回去了。于是奇普斯一个人留在了沃斯代尔黑德[1],在那儿的一间小农舍落了脚。
有一天,他正在大山墙,见到有个姑娘在一处危险的悬崖边使劲挥手。他以为她被困住了,就急急忙忙赶去那边,匆忙之间他却滑倒了,还扭伤了脚踝。结果他发现那个姑娘根本没有遇到危险,她只不过是在和山脚下的朋友远远地打招呼而已。此外,她还是个登山高手,比奇普斯这个所谓的登山好手更加专业。这么一来,英雄反被美人救,而他不管是对当英雄还是当美人都没有兴趣。他并不怎么喜欢女孩们,从来不知道该如何和她们相处。谈起这些“可怕的生物”时,这些九零年代的新女性让他心生惧意。他是个内向、传统的男人,当他从布鲁克菲尔德这个象牙塔看外面的世界时,到处都充满了让人反感的改变。有个叫萧伯纳的家伙四处宣传着极为不妥且应该备受谴责的观点,还有那个叫易卜生的和他那搅扰人心的戏剧。而且新风潮竟然开始允许女人和男人一样骑自行车!奇普斯无法赞成这些现代的新生事物和那种自由观念。如果非要他说出个理由来,他只有一个模糊的概念,那就是淑女应该是柔弱、羞怯、举止高雅的。而作为绅士应该有礼貌,还要有点骑士风度。所以,他满心以为在山顶上是不会遇到女人的;更没想到的是,当遇上一个看起来需要男人帮助的女人时,自己反倒被女人所救,这真是太可怕了。不过,要不是有她和她的朋友施以援手,他根本无法走路,两个姑娘好不容易把他扶下山,回到沃斯代尔去。
她名叫凯瑟琳·布里奇斯,25岁,论年龄小得可以当奇普斯的女儿了。她有一双蓝色的、忽闪忽闪的眼睛,脸颊两旁长着雀斑,留着一头小麦色的柔顺长发。她是和朋友一起来度假的,也住在一个农场里。她觉得奇普斯是因为她才扭伤了脚,所以她骑车去了这个温和、面容严肃的中年男人休息的地方。
温和、面容严肃——这是她对奇普斯的第一印象。当奇普斯看到她会骑自行车,而且居然敢独自一人到农舍的客厅见一个陌生男人,他不禁茫然地想:这个世界是怎么了?奇普斯的脚伤令他不得不顺从于她的照顾,很快,他也明白过来自己有多么需要这份关心。她是个失业的家庭教师,只有一点积蓄。她崇拜易卜生并且拜读过他的书,她认为大学应该也为女性敞开大门,她甚至觉得女性应该有选举权。她是个激进分子,思想上更倾向于萧伯纳和威廉·莫里斯[2]的观点。那些夏日午后,在沃斯代尔山头上,她把自己的想法和观点都讲给他听。因为奇普斯不善言辞,在第一次听到这些观点时,并没有想到要反驳。那次她没有和自己的朋友一起离开,而是选择留下来陪伴奇普斯。奇普斯想,这样的一个人,还真让人手足无措。那段时间他常常拄着拐杖一瘸一拐地沿着山间小路去小教堂,很舒服地坐在靠墙的石凳上。他晒着太阳,看着绿意盎然的山墙,听着一个姑娘的轻声细语。嗯,奇普斯不得不承认她是一个漂亮的姑娘。
他从没见过像她这样的姑娘。以前他总以为自己会讨厌这样的现代女性——“新女性”。而眼前的这个姑娘吸引了他,让他禁不住呆望着她沿着湖边小路骑自行车的身影。而她也一样,从没见过像他这样的人。她以前总觉得读《泰晤士报》、反对现代新风潮的中年男子一定很无趣,但是他却如此不同,她觉得这个人比自己的同龄人更让人感兴趣,更认同她的观点。她从一开始就对他抱有好感,因为他很难捉摸;因为他很有绅士风度、性格安静内敛;因为他的想法尽是让人难以忍受的七八十年代甚至更老旧的想法——但他的一切又显得那么真诚。她喜欢他还因为他棕色的眼睛和迷人的笑容。在得知他在学校的外号是奇普斯后,她说:“当然啦,如果是我,我也会叫你奇普斯的。”
一个星期还没结束,他们便深深爱上了彼此。在奇普斯的扭伤痊愈之前,他们就考虑订婚了。在秋季学期开学前一周,他们便在伦敦结婚了。
[1]沃斯戴尔:英国著名旅游胜地,以攀岩运动著称。(译注)
[2]威廉·莫里斯:19世纪英国设计师、诗人、早期社会主义活动家及自学成才的工匠。他是一位积极的社会主义者,主张社会平等和反对压迫,但在其晚年却出现了矛盾的现象。(译注)
第五章
住在威克特太太家的时间里,奇普斯在半梦半醒之间会回想起那段日子。他总是会低头看着自己的双脚,捉摸到底是哪只脚为自己立下功劳来着。许多重要事情的起因都是一些琐碎小事,比如扭伤脚就是这样一件重要的小事,让人无从追忆。他此刻仿佛再次见到了大山墙壮美的山峰(自那次起他再也没去过湖区),再次看到了碎石坡下灰色的沃斯特湖;他好像又闻到雨后清新空气的味道,再次沿着弯曲的小路穿过斯蒂黑德。记忆中的画面日久弥新——那时候令人眩晕的幸福、在河边散步的夜晚、她爽朗的声音、欢乐的笑声,她一直都是一个快乐的人。
他们俩曾在一起急切地计划着未来。奇普斯很认真地考虑过婚姻这事,甚至还感到一丝敬畏——她到布鲁克菲尔德来应该不成问题,其他老师不也都结婚了嘛;她还很喜欢孩子,她告诉过他这点,她喜欢和他们一起生活。“噢,奇普斯,我真高兴你是个老师。我曾担心你是个律师、股票经纪人、牙医、或是在曼彻斯特做棉花生意的商人。当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就是这么想的。能在学校当老师太与众不同,太重要了,你不觉得吗?老师可以影响和改变这个世界的下一代人……”
奇普斯说他没这么想过,或者说,不常这么想。他只是尽力而为,不管哪一行,人人都是这样对待自己的工作的。
“是的,当然了,奇普斯。我就是喜欢你能坦率地说出如此简单的道理。”
想到这里,奇普斯清楚地记得一件事。有一天早晨,他因为某个原因,开始妄自菲薄起来,不断地贬低自己的作为,痛苦地觉得自己一无是处。他告诉凯瑟琳自己平凡的学历和时常处理不好的课堂秩序,他觉得自己肯定没机会升职,完全配不上年轻有理想的女孩儿。听他说完后,她只是笑了笑。
她父母都已经去世了,因此她是从住在伊灵[1]的姨妈那里出嫁的。婚礼前夜,就在奇普斯准备离开她姨妈家回到他的旅馆时,她故作严肃地说:“此刻有很重要的意义,你知道的——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说再见了。我觉得自己就像个刚入学的新生,即将和你一起开始第一个新学期。不过你要知道,我并不是觉得害怕——只是这一次,我充满了敬意。我该叫你‘老师’,还是称呼‘奇普斯先生’才对呢?我觉得该是叫‘奇普斯先生’吧。再见,那么再见了,奇普斯先生……”
(一路上响着马蹄声;湿漉漉的人行道边闪烁着浅绿色的煤气灯;报童叫喊着些关于南非的新闻;贝克街的福尔摩斯。)
“再见了,奇普斯先生……”
[1] 伊灵: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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