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我想忘也忘不掉,那可怕的名字已深深地烙在我的记忆中。
“就用这个进攻策略。”炳哥说,“就用这个计策。再次有请罗西·M.班克斯出山。”
“没门,老兄。对不住,总之是不可能,这事绝对没有第二次。”
“就算为了我?”
“为十二个你也不行。”
“我真没想到。”炳哥伤心地说,“会从伯弟·伍斯特里嘴里听到这话!”
“那,你现在听到了。”我说,“记得贴在帽子上。”
“伯弟,咱们可是老同学。”
“又不是我的错。”
“咱们有十五年的交情。”
“我知道。我会用余生努力遗忘。”
“伯弟,老兄。”炳哥把椅子拖近了一点,开始在我肩胛骨上一阵揉捏,“听我说!讲讲理嘛!”
不用说,十分钟以后,我就让这个祸害把自己说动了。怎么老是这样,谁都能把我给说动?假如我进了特拉普派修道院,我的第一件遭遇准是某个圆滑精明的家伙对着我一阵比手画脚,唬得我丧失判断力,跑去做了什么大蠢事。
“那,你想叫我去做什么?”我已经意识到挣扎是无谓的。
“首先,给他老人家送上一本你亲笔签名的最新作品,还要写一段赠言拍他马屁。这么一来他准得乐死。然后你亲自登门哄他上钩。”
“我的最新作品是什么?”
“《女儿当自强》!”炳哥回答,“我看大街小巷到处都是,不管是商店橱窗还是书摊,除了这本书都没别的。从封面的插画来看,人人都会以写出这种作品为荣。当然了,他会跟你讨论心得。”
“啊!”我精神一振,“那计划就泡汤了,啊?我压根不知道里面写的什么破玩意儿。”
“所以你得先读一遍。”
“读一遍!别,我说——”
“伯弟,咱们可是老同学。”
“唉,好啦,好啦。”我说。
“我就知道你靠得住,你有一颗金子般的心。吉夫斯,”炳哥看到我那忠心耿耿的家臣走进来便说,“伍斯特先生有一颗金子般的心。”
“是,先生。”吉夫斯说。
我平时不怎么读书看报,也就是每周撑着眼皮读读《体育时报》,再就是偶尔瞧两眼赛马成绩记录而已。因此,和《女儿(叫她去死)当自强》的这场苦战叫我受尽折磨。我好歹是坚持下来了,而且赶得也巧,我才刚刚读到两人的嘴唇碰到一处开始深深地缠绵地吻起来、万物悄无声息只有风儿在金链花树梢间叹息那段,信童就送来一张老比特沙姆的字条,请我移步去吃午饭。
这位老先生的心情可谓阳光普照。他吃饭的时候还把书摆在手边,在解决花色肉冻还是什么的空当不时翻看几眼。
“伍斯特先生,”他吞下一大块鳟鱼,“我要祝贺你,也要感谢你。你日益精进了。我读过《一切为了爱》,读过《区区一个女工》,《疯姐儿桃金娘》我也熟记于心。但这一本,这是你最勇敢、最出色的一本,如此动人心弦。”
“是吗?”
“千真万确!自从你好意赠给我这本书,我已经读过三遍了——在此还要再次感谢你的题字。我想我可以这样说:我的确比从前更善良、更体贴、更包容。我对全人类都充满仁心善意。”
“真的?”
“不错,这就是我。”
“对全人类?”
“对全人类。”
“甚至炳哥?”我知道这是个相当大的考验。
“我侄子理查德?”他似乎若有所思,但还是像男子汉一样挺住了,没有避而不答,“是的,甚至理查德。嗯,我的意思是……或许……是的,甚至理查德。”
“那就好,我正想跟你说说他的事。他手头挺紧的,知道吧?”
“你是说经济拮据?”
“揭不开锅了。他很需要每季度的那点进账,希望你慷慨解囊。”
他沉思了一会儿,先吃掉了一块珍珠鸡。他随手翻开那本书,正好落在第215页。我不记得第215页讲了什么内容,想来写得一定挺神的,只见他换了一副神情,眼睛里雾蒙蒙的,好像最后那口火腿芥末蘸多了。
“好啦,伍斯特先生。”他说,“重新读过你这部伟大的作品,我无论如何不能硬起心肠。理查德的生活费会给他的。”
“好个心宽体胖!”话一出口,我突然想到,这句话用在体重一百多公斤的人身上是不是有点弦外之音,“我是说,好个心胸开阔。这下他可以卸下这个大包袱了。他打算结婚,知道吧?”
“我并不知道。而且我也未必完全赞成。请问是哪家小姐?”
“哦,其实是一个女服务员。”
他从座位上一跃而起。
“果然如此,伍斯特先生!不可思议,真叫人振奋。我没想到这孩子居然如此坚韧不拔,他有这个优点真是出乎我的意料!我清清楚楚地记得,我有幸初次和你相会,也就是大概一年半之前,那时理查德就打算娶这位女服务员为妻。”
我只好硬着头皮纠正他。
“呃,其实不是同一位女服务员。说起来呢,是另一个女服务员啦。不过还是女服务员,知道吧?”
老先生眼中慈祥的叔父的光芒消失了。
“咳!”他犹豫地说,“我还以为理查德属于如今世所罕见的那种年轻人,拥有矢志不渝的品质。我——我得再想一想。”
我们再没有往下谈,我回来以后把情况一一告知炳哥。
“生活费没问题。”我说,“叔叔的祝福有点不准。”
“他难道不希望婚礼的钟声响起?”
“我让他再想想。我要是庄家呢,大概开100比8赌你输吧,比较有把握。”
“肯定是你的方式不对。我早该知道,交给你准保搞砸。”炳哥说。我为他付出这么多,结果换来这么一句话,真有点比毒蛇的牙齿还要使人痛入骨髓。
“难办了。”炳哥,“难办了,具体情况这会儿我还不能全告诉你,总之……是,难办了。”
他茫然地从我的烟盒里抓了一把雪茄就走了。
接下来一连两天我都没见到他,第三天下午他才现身。他胸前别着一朵襟花,表情好像是后脑勺被人拿鳗鱼标本揍了一下。
“嗨,伯弟。”
“嗨,老萝卜头。你这几天跑哪儿去了?”
“哦,这儿啊那儿啊的。伯弟呀,天气真是美得冒泡。”
“是不错。”
“我看银行利率又跌了。”
“别,真的?”
“下西里西亚不太平了,啊?”
“嘿,要命!”
他在屋里到处晃悠,时不时来两句疯言疯语。我看这人是傻了。
“哦,我说伯弟!”他刚从壁炉架上拿起一只花瓶赏玩,却失手摔在了地上,“我想起来要跟你说什么来着。我结婚了。”
[1] Peninsular War(1808—1814),拿破仑战争中的主要战役。本篇故事发生时(1923年),半岛战争的幸存者至少有128岁。
[2] 指“一战”。战争中由于人力匮乏,许多女性担负起文职工作。
[3] 引自英国诗人威廉·厄内斯特·亨利(William Ernest Henley, 1849—1903)的《致W.A》(To W.A.)。
[4] Trappist,天主教的一派,强调缄口苦修。
[5] 《李尔王》第一幕第四场:让她也感觉到一个负心的孩子,比毒蛇的牙齿还要使人痛入骨髓。(朱生豪译)
18 皆大欢喜
我目瞪口呆。他胸前那朵襟花……那呆滞的表情……不错,症状一点不差,可我还是觉得难以置信。我想这都是因为无数次地目睹炳哥那些开始轰轰烈烈后来无疾而终的恋爱,所以不敢相信他竟然善始善终了。
“结婚了!”
“对,今天早上去了霍尔本市政厅。我刚参加完婚宴回来。”
我一下坐直身子,打起十二分精神,到底是见过大场面的人。我看这事必须从各方各面挑明了说。
“咱们得说清楚,”我说,“你真的结婚了?”
“是呀。”
“娶的是你前天还爱的那个姑娘?”
“什么意思?”
“这,你也知道自己什么样。告诉我,你怎么会一时冲动的?”
“你别这副口气行不行?我娶她是因为我爱她,要命。她是世上最好的媳妇儿。”炳哥说,“独一无二。”
“这都好说,我看你的话应该能信。可是你想过你叔叔的反应没有?上次我见到他,他可没什么心情撒五彩纸屑。”
“伯弟。”炳哥说,“跟你实话实说好了。我媳妇儿使出了激将法,我这么说你明白吧?我跟她说了我叔叔的看法,她说要是我爱她爱得够深,就会勇于面对老先生的怒火,立刻和她结婚,不然干脆分手。我根本没得选,所以就买了朵襟花一咬牙。”
“那你现在有什么打算?”
“哦,我全都计划好了。你去见我叔叔跟他宣布我的婚讯——”
“什么?”
“你去见——”
“难不成你打算把我拖进来蹚浑水?”
他盯着我,好像莉莲·吉许从昏迷中苏醒的样子。
“这还是伯弟·伍斯特吗?”他难过地问。
“没错,如假包换。”
“伯弟老兄。”炳哥轻轻地在我身上这拍一下那拍一下,“想想嘛!咱们是老同学——”
“哎,好啦!”
“好兄弟!我就知道你靠得住。她正在楼下大厅里等着,咱们马上带着她冲去庞斯比花园街。”
新娘子我只见过一次,当时她还是服务员打扮。我还担心她婚礼这天会装扮得花枝招展的,结果却发现,她并没有又是丝绒又是花帽子又是扑鼻的香水,反倒怪有品位的。很素净,没有花花绿绿。瞧她那一身打扮,就像刚从伯克利广场走出来的。自打这桩倒霉生意开始,我第一次看到了一丝希望。
“这位是我的老朋友,伯弟·伍斯特,宝贝。”炳哥说,“我们是老同学,是吧,伯弟?”
“正是!”我说,“幸会!我想咱们——嗯——那天午饭就见过了,是吧?”
“哦,不错!幸会!”
“我叔叔最听伯弟的。”炳哥解释说,“所以我叫他跟咱们一起过去,算是做点铺垫吧。嘿,出租车!”
一路上三个人都没怎么说话,气氛有点紧张。等车停在老比特沙姆的陋室门口,我们三个跳下车,我心里还挺高兴的。我叫炳哥和夫人先在大厅里候着,一个人先上了楼。进了客厅,管家跑去搜寻他家大王。我在屋子里来回踱步,等他快点现身,突然发现有张桌子上摆着《女儿当自强》那本破书。书正好摊开在第215页,其中一段重重打着铅笔线的文字吸引了我的注意。一读之下我就发现,这真是得来全不费功夫,待会儿刚好能助我一臂之力。
这一段是这么写的:
“有什么能战胜,”——米莉森特面对这个执拗的老人,眼中精光一闪——“有什么能战胜纯洁的、火焰一般的爱情?无论王孙公子还是达官贵戚、爵爷,也无论父母长辈如何不饶不依、以卵击石。我爱您的儿子,温德米尔勋爵,没有什么能让我们分离。冥冥之中就注定我们今生在一起,您又怎能不自量力,违抗命运的轨迹?”
侯爵透过两道浓眉凌厉地望着她。
“唔!”他说。
我正要温习米莉森特的反诘,这时门开了,比特沙姆踱步进来。和往常一样,他看到我笑逐颜开。
“亲爱的伍斯特先生,意外到访,荣幸之至。请坐。不知有什么能为你效劳的?”
“哦,我这次是以使者的身份来的,代表炳哥,知道吧?”
他的一团和气有点消散。他没有开口送客,所以我再接再厉。
“依我看呢,”我说,“要战胜纯洁的、火焰一般的爱情,还是挺有难度的。我是说,这可能吗?我可不看好。”
面对这个执拗的老人,我眼中虽然没有精光一闪,但总算抖了抖眉毛。他喘了一会儿,样子有点疑惑。
“伍斯特先生,上次见面时我们已经讲过了,当时——”
“是,但这不是又有新情况了嘛。是这样的,”我直奔主题,“今天上午炳哥跑去一头栽下去了。”
“老天爷!”他猛地跳起来,张口结舌,“为什么?在哪儿?怎么栽的?”
原来是没听明白。
“我用的是比兴的手法。”我赶紧解释,“没说错吧。我是说他结婚了。”
“结婚!”
“可不是当了新郎了。你不会发火吧?你也知道,年少冲动,两颗心彼此相爱什么的。”
他呼呼直喘气,很气不过的样子。
“你这条消息叫我深为震惊。我——我想,我是被——将了一军。不错,将了一军。”
“但你又怎能不自量力,违抗命运的轨迹?”我用余光扫了一眼台词本。
“嗯?”
“瞧,他们注定今生在一起,冥冥之中,知道吧。”
坦白说,他要是在这个节骨眼回一句“唔?”我就没辙了。所幸他没朝着这个角度想。一时间两个人都没有话说,他似乎陷入了沉思。接着他的目光落到那本书上,随即吃了一惊。
“呀,老天保佑,伍斯特先生,你是在引用书里的句子啊!”
“有点改动。”
“我就说怎么听着耳熟呢。”他这下神色全变了,还咕咕一声浅笑,“哎呀,哎呀,你最知道我的软肋!”他拿起书,埋头苦读了好一会儿,我有点觉得他已经把我忘了。还好,他放下了书,抹了两下眼睛。“啊,好了!”他说。
我蹭着双脚,憧憬着最好的结局。
“啊,好了。”他又说了一遍,“我不能做第二个温德米尔勋爵,是吧,伍斯特先生?告诉我,你笔下这个颐指气使的老先生是不是有原型的?”
“啊,没有!想到就写了呗,知道吧。”
“天才!”老比特沙姆喃喃道,“天才!啊,伍斯特先生,我改变心意了。你说得对,我怎么能自不量力,违抗命运的轨迹呢?我今天晚上就写信给理查德,告诉他我同意他的婚事。”
“你不如当面跟他宣布这个好消息。”我说,“他正在楼下等着呢,偕同夫人。我这就下去叫他们上来。回见啦,真要多谢你。炳哥肯定要高兴坏了。”
我一个箭步窜出客厅奔下楼梯。炳哥和夫人坐在两张椅子上等着,像牙医诊所候诊室里的两位病人。
“怎么样?”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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