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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晗论明史:全方位解读最后一个汉人王朝_第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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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二五二《吴甡传》。

[170]《明史》卷一八〇《张宁传》:“景泰七年言:京卫带俸武职,一卫至二千余人。通计三万余员,岁需银四十八万,米三十六万,并他折俸物动经百万。耗损国储,莫甚于此。而其间多老弱不娴骑射之人。”

[171]《明史》卷二一四《刘体乾传》。

[172]《明史》卷一九〇《杨廷和传》。

[173]《明史》卷一九六《夏言传》。

[174]《明史》卷一四《刘体乾传》。

[175]《明史》卷二七五《解学龙传》:“天启二年(1622)疏言:国初文职五千四百有奇,武职二万八千有奇。神祖时文增至一万六千余,武增至八万二千余。今不知又增几倍。”

[176]《明史》卷一八一。

[177]《明史》卷一八三《倪岳传》。

[178]《大诰》武臣科敛害军第九。

[179]章潢《图书编》卷一一七。

[180]王琼《清军议》。

[181]《明宣宗实录》卷一〇八。

[182]《刘忠宣公集》卷一。

[183]《明成祖实录》卷六八:“永乐五年(1407)六月辛卯,御史蒋彦禄言:国家养军士以备攻战。暇则教之,急则用之。今各卫所官夤缘为奸,私家役使,倍蓰常数。假借名义以避正差,贿赂潜行,互相蔽隐。”

[184]《明史》卷一七七《年富传》:“英国公张懋及郑宏各置庄田于边境,岁役军耕种。”

[185]王鏊《王文恪公文集》卷一九《上边议八事》:“今沿边之民,终年守障,辛苦万状。而上之人又百方诛求,虽有屯田而子粒不得入其口,虽有月粮而升斗不得入其家,虽有赏赐而或不得给,虽有首级而不得为己功。”《明史》卷一八二《刘大夏传》:“弘治十七年召见大夏于便殿……问军,对曰:穷与民等。帝日:居有月粮,出有行粮,何故穷?对曰:其帅侵克过半,安得不穷!”《明英宗实录》卷一二六:“正统二年十月辛亥,直隶巡按御史李奎奏:沿海诸卫所官旗,多克减军粮入己,以致军士艰难,或相聚为盗贼,或兴贩私盐。”

[186]《明史》卷一六四《曹凯传》:“景泰中擢浙江右参政。时诸卫武职役军办纳月钱,至四千五百余人。”同书卷一八〇《汪奎传》:“成化二十一年言:内外座营监枪内官增置过多,皆私役军士,办月钱。多者至二三百人。武将亦多私役健丁,行伍惟存老弱。”甚至余军亦被私役,《明英宗实录》卷一八六:“正统十四年十二月壬申,兵科给事中刘斌奏:近数十年典兵官员既私役正军,又私役余丁。甚至计取月钱,粮不全支。是致军士救饥寒之不暇,尚何操习训练之务哉!”

[187]《明史》卷二二七《萧廪传》。

[188]《明史》卷一七六《刘定之传》。

[189]《明英宗实录》卷四七。

[190]《明英宗实录》卷一四一。

[191]《明宣宗实录》卷一百七。

[192]《野获编》补遗。

[193]《明成祖实录》卷一五七。

[194]《明成祖实录》卷二一九。

[195]《明英宗实录》卷四六:“正统三年九月丙戌,行在兵部奏:天下都司卫所发册坐勾逃故军士一百二十万有奇。今所清出,十无二三。未几又有逃故,难以遽皆停止。”

[196]《明英宗实录》卷四七。

[197]《明史》卷一九九《李承勋传》。

[198]《荆川外集》卷二。

[199]胡宗宪《筹海图编》卷一一《经略》一《实军伍》。

[200]胡宗宪《筹海图编》,兵部尚书张时彻语。

[201]《明太祖实录》卷一三一。

[202]《明太祖实录》卷一九三。

[203]《筹海图编》卷一一《实军伍》,兵部尚书张时彻云:“(卫军)无妻者辄罢革。”《明史》卷九二《兵志》四:“军土应起解者皆佥妻。”

[204]《明太祖实录》卷一九五。

[205]《明史》卷一三八《唐铎传》。

[206]《明宣宗实录》卷九九。

[207]《明宣宗实录》卷一〇四。

[208]《大明会典》卷一五五《兵部》三八《军政》二《册单》:“凡大造之年,除军黄总册照旧攒造外,又造兜底一册,细开各军名贯,充调来历,接补户丁,务将历年军册底查对明白,毋得脱漏差错。又别造类姓一册,不拘都图卫所,但系同姓者摘出类编。又别造类卫一册,以各卫隶各省,以各都隶各卫,务在编类详明,不许混乱。其节年问发永远新军亦要附入各册,前叶先查概县军户总数以递合图,以图合都,以都合县。不许户存户绝,有无勾单,务寻节年故牍,补足前数。每于造册之年,另造一次,有增无减,有收无除。每县每册各造一样四本,三本存各司府州县,一本送兵部备照。册高阔各止一尺二寸,不许宽大,以致吏书作弊。”按军黄《明史》及《明史稿·兵志》均作军贯,今从《会典》。

[209]《明宣宗实录》卷五。

[210]《明英宗实录》卷二二。

[211]《明太祖实录》卷二七。

[212]《明成祖实录》卷一〇二。

[213]《明史》卷二二三《徐贞明传》。

[214]《明史》卷九二《兵志》清理军伍。同书卷一三八《陈修传》附《翟善传》:“翟善迁吏部尚书,帝欲除其家戍籍。善曰:‘戌卒宜增,岂可以臣破例。’帝益以为贤。”

[215]《明史》卷一四二《陈彦回传》:“彦回,莆田人。父立诚为归安丞,被诬论死,彦回谪戍云南,家人从者多道死,惟彦回与祖母郭在。会赦又弗原,监送者怜而纵之,贫不能归,依乡人知县黄积良……彦回后擢徽州知府……当彦回之戍云南也,其弟彦囦亦戍辽东。至是诏除彦囦籍。”按以罪谪戍者,如罪不至全家,经请求得由子弟代役,《明史》卷一四三《高巍传》:“由太学生试前军都督府左断事……寻以决事不称旨当罪,减死戍贵州关索岭。特许弟侄代役,曰旌孝子也。”《周缙传》:“遗戍兴州,有司遂捕缙械送戍所。居数岁,子代还。”

[216]《大明会典》卷一五四。

[217]《大明会典》卷一五四。

[218]《明史》卷二八一《赵豫传》,同上《张宗琏传》:“朝遣李立理江南军籍,檄宗琏自随。立受黠军词,多逮平民实伍。”吴宽《匏翁家藏集》卷三三《崔巡抚辩诬记》:“宣德初所谓军政条例始行于天下。御史李立往理苏、常等府。立既刻簿,济以苏倅张徽之凶暴,专欲括民为军。民有与辩者,徽辄怒曰:‘汝欲为鬼耶?抑为军耶?’一时被诬与死杖下者,多不可胜数。苏人恨入骨髓。然畏其威,莫敢与抗也。”

[219]《明史》卷二八一《唐侃传》。

[220]《顺渠先生文集》卷四。

[221]《明史》卷九二《兵志》四。

[222]顾起元《客座赘语》二勾军可罢:“南都各卫军在卫者,余尝于送表日见之。尪羸饥疲,色可怜,与老稚不胜衣甲者居大半。平居以壮仪卫、备国容犹不足,脱有事而责其效一臂力,何可得哉!其原繇尺籍,皆系祖军,死则其子孙或其族人充之,非盲瞽废疾,未有不编于伍者。又户绝必清勾,勾军多不乐轻去其乡,中道辄逃匿,比至又往往不习水土,而病且死。以故勾军无虚岁而什伍日亏。且勾军之害最大,一户而株累数十户不止。比勾者至卫所,官卫又以需索困苦之,故不病且死,亦多以苦需索而窜。”

[223]《明史》卷一四五《朱能传》:“朱勇以南北诸卫所军,备边转运,错互非便。请专令南军转运,北军备边。”

[224]《明史》卷一五三《陈暄传》。

[225]《明史》卷七九《食货志》三漕运。

[226]《刘忠宣公集》卷一《乞休疏》中语。

[227]《明史》卷二一四《靳学颜传》。

[228]《明史》卷一六五《丁瑄传》:“当是时浙闽盗所在剽掠为民患,将帅率玩寇,而文吏励民兵拒贼往往多斩获。闽则有张英、王得仁之属,浙江则金华知府石琄擒遂昌贼苏杅。处州知府张佑击贼众,擒斩千余人。”

[229]《明史》卷一六五《叶祯传》、卷一七七《叶盛传》:“天顺二年巡抚两广,时两广盗贼蜂起,所至破城杀将,诸将怯不敢战,杀平民冒功,民相率从贼。”

[230]《明史》卷一八七《马中锡传》。

[231]狼兵和土兵是湖南、广西一带土司的军队,参看《明史》卷三一〇《土司传》和毛奇龄《蛮司合志》。

[232]《明史》卷一八七《洪钟传》:“正德五年,保宁贼起。官兵不敢击,潜蹑贼后,馘良民为功,土兵虐民尤甚。时有谣曰:贼如梳,军如篦,土兵如鬀。”

[233]《明史》卷一八七《陈金传》:“正德六年,江西盗起。金以所属郡兵不足用,奏调广西狼土兵,累破剧贼。然所用目兵,贪残嗜杀,剽掠甚于贼。有巨族数百口阖门罹害者。所获妇女率指为贼属,载数千艘去。民间谣曰:土贼尤可,土兵杀我。金亦知民患之,方倚其力不为禁。”

[234]蒙古降人和内地的土著蒙古人。

[235]《明史》卷一五六《毛胜传》。

[236]《明史》卷一五六《和勇传》。

[237]《明史》卷九一《兵志》。

[238]《阳明集要·经济集》一选拣民兵。

[239]顾炎武《亭林文集》卷六《兵制论》:“正德末始令郡县选民壮。弘治中制里佥二名若四五名。有调发官给行粮。正德中计丁粮编机兵银,人岁食至七两有奇,悉赋之民。此之谓机(兵)快(手)民壮,而兵一增,制一变。又久备益弛,盗发雍豫,蔓延数省,民兵不足用,募新兵,倍其糈,以为长征之军,而兵再增,制再变。屯卫者曰:我乌知兵,转漕耳。守御非吾任也。故有机壮而屯卫为无用之人。民壮曰:我乌知兵,给役耳。调发非吾任也。故有新募而民壮为无用之人。”

[240]《明史》卷一五七《杨鼎传》:“也先将寇京师,诏行监察御史募兵兖州。”同书卷一六〇《石璞传》:“景帝即位,出募天下义勇。”卷一七二《白圭传》:“从军驾北征,陷土木。脱还,景帝命往泽州募兵。”按同书卷一六四《左鼎传》附《练纲传》:“初京师戒严,募四方民壮分营训练,岁久多逃,或赴操不如期。建议编之尺籍。(练)纲等言:招募之初,激以忠义,许事定罢遣。今展转轮操,已孤所望。况其逃亡,实迫寒馁。岂可遽著军籍!边方多故,徜更招募,谁复应之。诏即除前令。”此为景泰四年事,距招募入伍时已五年。似乎这次所募的大部分是各地民壮,虽未著录于中央军籍,却已入伍四五年,编营训练,其性质和后来的兵相同了。至于《杨鼎传》和《白圭传》所记的募兵,当即为和军对称并行的兵,并非地方的民壮。又募兵须由中央,地方长官不得擅募。《明史》卷一六四记李信以擅募被劾可证:“景事中曹凯擢浙江右参政。镇守都督李信擅募民为军,糜饷万余石。凯劾奏之。信虽获宥,诸助信募军者皆获罪。”传中军当作兵。

[241]《七修类稿续稿》卷三。

[242]《明史》卷二一二《戚继光传》。

[243]《明史》卷二二二《谭纶传》。

[244]《明史》卷二〇五《李遂传》:“振武营者(南京)兵部尚书张鏊募健儿以御倭,素骄悍。(以给饷逾期哗变)遂奏调振武军护陵寝,一日散千人。”

[245]《明史》卷一九九《郑晓传》:“募盐徒骁悍者为兵。”

[246]《明史》卷二一二《戚继光传》:“朱先募海滨盐徒自为一军。”

[247]《明史》卷二一二《俞大猷传》:“嘉靖四十二年,惠州府参将谢敕与伍端温七战失利,以俞家军至恐之。”

[248]《明史》卷二〇四《翟鹏传》:“嘉靖二十一年。起鹏宣大总督……修边墙……得地万四千九百余顷。募军千五百人,人给五十亩,省仓储无算。”

[249]《大明会典》卷一二九。

[250]《明史》卷二一二《戚继光传》。

[251]《明史》卷二一二《戚继光传》,《谭纶传》。

[252]《明史》卷八九《兵志》一。

[253]《明史》卷二五一《蒋德璟传》:“文皇帝设京卫七十二,计军四十万。畿内八府军二十八万,又有中都、大宁、山东、河南入卫班军十六万,春秋入京操演。深得居重驭轻之势。且自来征讨,皆用卫所官军,嘉靖末始募兵,遂置军不用,至加派日增,军民两困。”

[254]《客座赘语》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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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熊襄愍公集》卷三。

[256]《明史》卷二三七《冯应京传》:“辽阳陷,时议募兵。何栋如自请行。遂赍帑金赴浙江,得六千七百人……所募兵畏出关,多逃亡。”

[257]《明史》卷二五九《熊廷弼传》:“刘国缙募辽人为兵,所募万七千人,逃亡过半。”并参阅《熊襄愍公集》卷四《新兵全伍脱逃疏》。

[258]《明史》卷二五六《毕自严传》。

[259]《明史》卷二五九《袁崇焕传》。

[260]《明史》卷二六四《李梦辰传》:“崇祯六年冬……累迁本科给事中。复言:将骄军悍,邓玘、张外嘉之兵弑主而叛,曹文诏、艾万年之兵望贼而奔,尤世威、徐来朝之兵离汎而遁。今者张全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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