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绕了两圈了也没看见整片的花园,甚至连一棵花儿都没看着。难道不是这儿?
常来说:“不是说有个烈士纪念碑吗?再找找看。”我们环顾了一大圈也没看见个高一点儿的建筑。
又在里头闲逛了一圈,逛到游乐场时,负责摩天轮窗口拉票的大姨走过来说:“小帅哥,两人开一张票!”我心想这摩天轮这么高,不知哪位先哲说过站得高望得远嘛,比用脚丫子一步步走要爽多了吧。又砍下五块钱,欣然钻了进去,我和常来各负责半面。
随着我们的舱位高度一点点上升,越来越丰富的景色收入眼底。让我一再地暗叹这十块钱没白花。偏南边儿有个不小的人工湖,几个肤如凝脂的女人正在里面洗澡,我眼珠子不受控制地被吸引了过去,看了不到十秒才发现常来也在看,并且口水都流出来了,推了推他,“工作!工作!”
快转到最高点的时候,看见了一个石质建筑的顶部从公园围墙后面伸出来一个头,随着摩天轮的继续上升,看到了那建筑顶部的一两米高度,这围墙修得比监狱的恐怕都高。仔细看了看,纪念碑,没错!竟然给隔在了公园的外面,这对烈士也太不尊重了吧!心里头对开发商远见卓识的敬意顿时变成了义愤填膺的愤慨——唯利是图的东西啊!
从游乐场出来,我们径直往纪念碑的方向走去,这公园也真够大的,走了又有十来分钟才走到,我的方向感一直很强,就是现在站的这个地方,肯定没错,闹心的是现在有一道十来米高的围墙横在我们眼前,像是成心立在这儿碍事儿似的。
常来朝墙上蹬了一脚:“妈的!爬过去!”我瞟了他一眼,“你试试!”他摇摇脑袋又来了句国骂。
没办法,只好沿着墙根边走边找,看前面是否有相对矮一些的地方。即使是出去另寻入口估计也够我们俩摸个个把小时了。这地方改建得太快,况且又这么大,又赶上天气热得跟下火似的,走上个十分二十分的浑身就湿透了。破衣服买的不透气,跟个太阳能热水袋差不多,毛孔像水龙头似的哗哗往外喷汗(夸张!夸张!)。我算是切身体会到了“一分钱一分货”这句话的深刻含义了。
走了有个三十米左右,很幸运,墙开始变低,呈缓坡形一点点矮下去,到了四十多米的地方完全变低了,也就有个两米五六吧。真他妈的,这不是有意把那个纪念碑给挡上吗?
身后的树林中传出来男女亲热发出的某种不雅的声音,简直就是视我们两个不存在,可真是够全身心投入的。常来的脸上洋溢着淫荡的媚笑,说是还要再听听,并且给出自己的理由说:“谁让他们不尊重咱们来着?”硬是被我给推走了。
回到公园中央,有一个小转盘似的地方,沟通着各个方向,小转盘的中间是一个小广场,搭了几个凉亭,有烤肉串的,有卖冷饮的,还有各种说不上名字的小吃。
我俩看时间还早,便一人要了两大杯扎啤,吃了一大顿烤串,一直吃到晚上十点多,人家老板要收摊了才肯罢休,关键是实在是太好吃了,由于我们的暴饮暴食着实感动了老板,结账时给我们打了个八五折,这算下来还花了我整整五百块大洋呢。
这时候,公园里的人已经不多了,但还是不急为好。万一林子里还有人在忙活着搞亲密接触被我们撞见就不妙了。靠在长椅上休息了一会儿也好保存体力,我和常来又各自上了几次厕所(收费的,并且是昼夜收费,一元一次!)。
等到公园里的人都各自散去,我看了看手机,23:15,差不多了,再等下去那卖烤串的又该出摊了。
常来读高中的时候是体育生,手脚利索,相比之下我就次多了。于是我们就采取了一个很是符合实际情况又具有可行性的方案——他蹲下来,让我先踩着他的背爬上去!这方案我很乐意。
墙皮很厚,有三十厘米宽。我也不好意思再踩着常来下去,那样也实在太丢人了。趁他还没爬上来,我先拄着墙往下跳,摔了他也看不见,免得丢人。于是我便把手机拿在手里,免得从兜里摔出去。纵身往下跳去,随后就是“扑通”一声闷响,一股恶臭灌进鼻孔。身体非但没摔在地上,反而受到了一个向上的力把我给托住。很不幸,掉进及腰深的臭水沟里了。这会儿常来也蹿到了墙上,蹲在上面问我:“华乔,什么动静?”我连声应着:“没事儿没事儿,什么动静也没有!”
这小子可能是平时被我给耍怕了,伸手往背包里去摸手电筒。我催着他:“别磨蹭了,快点儿跳下来啊!”他也不看看我半个身子都没了进去,应了声就优雅地跳了下来,等着他的自然也是那么一声。
常来抹了把脸,骂我:“你他妈的耍我,有水也不说一声!”
我嘿嘿偷笑,心里一阵暗爽,“好兄弟,同甘共苦嘛!”
水沟不宽,几步就爬了上来,常来把背包搁在地上,摸出手电筒,嘴里抱怨着:“是不是他妈的谁家的大粪坑啊?这么臭!”还好,手电筒没有坏掉。常来把光往身子上一照,顺着裤脚往下滴着水,红色?地面上也湿了一块,全是红色。
常来吓得赶忙把手电筒关掉。我夺了过来,在自己的裤脚上照了一下,也在滴着红色的液体,地面上也是湿的,殷红的一大块。
我把手电光往那水沟里照了下,上面覆盖着一层枯败的植物,怪不得看不清下面的水呢。常来拿出一把铲子,在水沟里捞了些植物上来。定睛一看,花儿?有花梗,有花瓣,明显是花儿。只是、只是都蜷成了一团一团的,像、像一条条死狗。
我顿时想起白胡子老头儿讲过的类似情景,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
常来又把铲子伸进水沟里去,扒开一些枯花,露出深红发黑的血水来。就在这时,水面上轻微动了一下,随后,里面竟浮出一张惨惨白白的人脸……
第十章 活着的故事
我们两个往后退了一步,定了定神。毕竟是整天和尸体打交道的,也说不上多么害怕。
手电光再次照上去,整个尸体都浮了上来,那尸体的身上穿着大红的衣服,绣着个黄色金边儿的大凤凰,只是那色彩淡了些。从面相上看,是个女尸,只是皮肤被水泡得很白,惨白如纸。
“小红?”
我们两个几乎同时嘟囔出这两个字来,白胡子老头儿的故事就像某种预言始终围绕着我们。
我们两个弯下腰去扯那女尸的衣服,可能是由于在水里泡的时间太长,稍微一用力衣服就会被扯下来一块。我们只好又跳下去用力往上托。
我忍不住把女尸和白胡子老头儿的故事联系在一块儿。如果这具尸体就是故事里的小红的话,时间应该距离现在不短了,按理说尸体没有不腐败的道理,根本不可能保存得这么完好。除非这沟里面的这些红水,或是说成血水有一定的防腐作用。常来从包里翻出了个吸囊,吸了半管,摸出简易仪器简单测了下:“果然,有防腐性。”又看了看地上的尸体,“这宝贝东西咱临走也得带上,泡在这儿糟践了。”
告别小红后,我们两个朝着纪念碑的方向走了过去。
地面上躺满了蜷成死狗状的枯花,脚一落地就能听见像是骨骼裂碎掉的吧嗒声。
走了有四五十米的距离,纪念碑终于完整地出现在了面前,和白胡子老头儿讲述的情况差不多,前面是个花圃,周围还有几条被风雨腐蚀得不成样子的长椅,大致呈现出了一个园子的状貌,至于大小似乎比他说的小了一圈,应该是边界的建筑被清理掉了,原来摆放在边界以内的长椅看上去成了现在边界的缘故。
白胡子老头儿说过,小红的尸体当初就是从那花圃里挖出来的,那为什么又会出现在那条臭血沟里呢?这之间又发生过什么?这些问题恐怕也只有当事者能回答了。
常来指了指前面的花圃,意思是先过去看看再说。
刚走上几步,脚下突然一滑,我不小心顺势摔倒了。常来扶起我,把手电筒往地上一照,有几棵被拔掉不久的花儿正躺在地面上,根部还在往外冒着血水,方才我就是踩在它上面才滑倒的。我正要揪出它的祖宗十八代从头到尾破口大骂一通,被常来捂住了嘴巴,“嘘,可能有人!”手电筒被他关掉,拉着我躲到了纪念碑的后面。
我们两个目不转睛地盯着花圃,紧张注视着里面的动静,连气都不敢大喘一下。等了不到十几秒,也没发现什么异常。我用气声说:“会不会在别处?”
话音还没落地,只觉得身后吹来一阵风,我潜意识地促使自己朝一旁躲了下,就这样,一把铁铲子拍在了纪念碑上,拍出一串火星子来。还没等我反应过来,紧接着又是一铲子拍了过来。常来蹿起身子就扑了过去,但拿铲子的那人长得结实,没被他扑倒,只是向一旁退了两步,随手一铲子拍在了地面上。
常来摔趴在地上,我过去扶他,仔细看了下对面的猛人,竟然是小古玩市场的那个“秃头”!那个四驴子!
我们两个就这样和他对峙着,他在对面连喘着粗气,目露凶光。我朗声问那“秃头”:“你到底是什么人?”
“秃头”没有搭话,举起铲子就朝我们两个拍过来,常来把包顺到身前挡住了迎面拍来的铲子,我蹲下来一脚踹在“秃头”的裆部。这一脚我是铆足了劲儿。那“秃头”“嗷”地惨叫了一嗓子,捂着裤裆就跑掉了。
我们两个追了几步也没追上,却意外地发现地面上印着“秃头”留下的两排一寸多长的血红的小脚印……
回到花圃前,想去看看这“秃头”在里面究竟捣鼓了些什么玩意。跳进花圃里,中央的位置上被挖了一个差不多两米见方的方方正正的坑,很明显就是方才“秃头”手里的那种铲子挖出来的。旁边还放着一个装大米白面的那种普通编织袋,拎起来一看,里面装着的是一副人体的骨架。因为袋子里空间太小,被弯着放了进去,有几块细骨都散了下去,躺在袋子底部。常来义愤填膺地骂了句:“这秃驴,都让他给糟践了!”
把手电光照回坑内,已经挖了有一米多深。还可以看见坑内的各处有白骨露出来,看来不仅有这一副骨架,像是个尸坑。
常来又有些欣慰地叹了句:“幸亏来得早,不然还不知道给他糟践多少呢!”
话说这些骨架的主人也够可怜的,不仅死了连个棺材都没捞着,还和这么一堆人埋在了一块儿,并且还遇见了我们。心想没个碑没个墓的,也总该有个什么标志吧。我们两个找了一会儿也没找着。
我问常来:“你说这是怎么个情况?这些尸体的主人都是些什么人?”
常来耸了耸肩。
我拿他打趣,说:“不学无术的人啊知道才怪!”
常来听我这口气以为我能说出个一二三来,一副虚心向学的样儿:“给兄弟说说,说说!”
我学他的样子,也耸了耸肩。
我发觉我不知不觉间养成了一个很变态的心理习惯,就是当我把常来这小子气得无话可说的时候,心里头会顿时生出一阵无名的暗爽,比如此时。
常来端着他的破相机对着坑里啪啪拍了好一通。我骂他:“你他妈拍裸女呢这么认真?”他小子一本正经地说别侮辱他的骨架。我们蹲下来商量了好一会儿,也没商量出个结果。这坑里头的东西要是挖出来吧怕弄不好给糟蹋了,这可是罪过。要是不弄吧又怕那“秃头”再来个二进宫,同样是不可饶恕。我们俩处于两难的状态,无论怎么弄似乎都不妥。我们最终还是决定给老洪打个电话听听他怎么说,毕竟他才是真正意义上“阅尸无数”的老姜。要是爱骂就让他骂两句,权当是他老年痴呆把别人当自个儿骂了。
彼此推脱了一会儿,打电话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通过石头剪子布的弱智方式落到了我头上。拿起电话的时候我都能想象到老洪一面吧唧吧唧嚼着直往外喷血的生牛肉,一面怒不可遏地动用各种词汇来骂我。厚着脸皮和常来商量了下:“要不咱三局两胜?”常来根本没鸟我。
其实,换作我也不会鸟他。这可是长期以来形成的光荣传统。但凡遇着什么需要某人作出重大牺牲的事儿,我们俩就会天真烂漫地石头剪子布。上次在寝室看黄片被门卫大爷逮住了,我们俩历经七八个回合的大肆角逐,常来就光荣地成为了罪魁祸首。现在医学院的公示板上还贴着“一舍111寝室的常来同学于寝室内播放并怂恿室友华某同看不良影视”云云。几个同上公共课的女生当着常来的面儿拉着我的胳膊说:“华乔,你怎么跟这种人住一个屋,真是同情你。”差点儿没把常来给当场气毙。
说这么多废话,没别的意思,就是要推导一下,这个电话我是非打不可了。
电话拨通了好一阵才听见那头断断续续的声音传来:“救、救……救命……12……0……”
第十一章 丢失左手中指的房客
看来老洪有危险,我们赶紧拨了120。此时即使是亲儿子并且立刻出现在他面前也没有什么实际作用,还是交给医生解决吧。我们俩将“秃头”留下的袋子小心翼翼放进坑里,又把地上翻出的土填进去,整个过程不到五分钟就全部完成了。常来还矫情到恶心地嗔了句:“我不允许亲爱的骨架再受伤了!”之后我们两个才急忙往回跑,常来跌跌撞撞地绊在了小红的尸体上,一头栽进方才那条万恶的臭血沟里,在那血水里扎了一个猛子钻出来,貌似无比受用地感叹:“唉,又洗了一澡。”
方才那个“秃头”是一直朝前面跑掉的,没准儿还有可以直接通到外面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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