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义是……
父母毕生心血?
他的喜欢?
也许是。
“是时候了,总有一个人能带着它走向世界,奏响高天之歌。”
白桐听到自己说。
·
第二天早晨。
白桐醒过来的时候鼻尖有点酸涩。
情况不太对。
连带着五脏六腑,也有种烧疼起来的热、燥,症状已经很明确,他感冒了。
知道自己身体弱,但白桐没想到会这样弱,只是忘记盖被子睡了一晚上,就生病了。
白桐并没有因此更爱惜自己,大清早没有外卖员,他自己出门买了个感冒速效药,几大口喝了下去,也不嫌苦。
吃完了药,白桐看了下自己的脸,脸色不太好,于是他拿出很少用的化妆工具,给自己改了下肤色,尽量让自己看起来不要那么苍白。
尽职尽责的白桐卡着点下楼,谢明烛人已经在了,他开了个及其低调的大奔,连常用车牌也换了。
白桐秒懂。
怕被人看到。
“上车。”谢明烛言简意赅。
白桐打开车门进去,眼巴巴望着他:“今天要去哪里?”
谢明烛在要求里说明了,去宠物店是惊喜,需要表现出高兴惊讶的意思。
谢明烛抿了抿唇,说:“是惊喜。”
白桐蒲扇似的睫毛颤动着,眼瞳水汪汪盯着谢明烛,随即两唇弯起:“真是令人期待。”
谢明烛白皙手指屈起,等红绿灯的时候,轻轻敲在方向盘上。
“你会喜欢的,还有点远,你先睡一觉吧。”
仅针对谢付雪的体贴。
白桐心里默默念了一声,刚开始还努力撑着眼皮——上班怎么可以摸鱼呢?
最终还是抵不住困意,渐渐合上眼睛。
摆烂,就一秒。
等他睡过去,谢明烛转过头来,手指停在方向盘固定位置,脸颊被晨曦微光覆盖,显得他眼瞳幽深而不见底。
他的目光是紧紧盯着白桐的,细看下脸颊没什么表情,也太没有表情了。
·
白桐接着做了那个梦。
梦里,他还在拍戏,拍海王场。
海王拿着玛丽苏剧本,走到哪里都能被一堆人疯狂喜欢、追求,无数男人为了他要死要活。
甚至于还有不少修罗场、强制镜头。
假的海王为了鱼塘打起来而苦恼,而这部剧里的海王,高明就高明在,这批鱼儿不行了就换一批鱼,总之他是玩得很快乐的,结局还是个开放式结局,就离谱。
最后大结局,那海王发出了由衷的感慨。
“你看,这就是我的鱼塘。”
白桐在自己笑声里醒了过来。
他嘴角笑意挂着,睁眼看到谢明烛的侧脸,因为听到他声音,所以回头看了一眼。
“怎么了?”
白桐说:“做了个很可爱的梦。”
谢明烛问:“梦见喜欢的人了?”
白桐仔细想了想,含糊又认真:“梦到喜欢我的人了。”
他眼神很真挚,无论看向谁的时候,都能让你产生一种错觉——仿佛他在说你。
谢明烛也不能免俗,他深陷其中,甚至产生爱意错觉。
他耳尖红了一点,移开眼,脸色比刚才硬,估计是忍着噗通乱跳的心脏,不能让其乱跳成心脏病。
白桐也不逗他,往外面看了一眼:“已经到了?”
谢明烛松了口气:“到了。今天带你来看狗。之前你不是吵着想养一条小狗吗?”
“没想到你一直记在心里,我好高兴。”白桐下车,洗了口新鲜空气,“一想到马上就要有一条自己的小狗,我就好高兴。”
谢明烛脸上也有了点笑意。
跟一开始那种入骨的焦躁不同,他好像很快进入了角色,并且逐渐展现自己真实的一面。
“喜欢什么样的狗?”
这问题有点难回答。
谢付雪在文里根本没有养狗,也极少表现出对狗的偏好,他的喜欢应该是小动物全体。
白桐故作深思,目光直勾勾看向谢明烛:“喜欢……”
谢明烛脊背挺直,声音涩娅:“喜欢听话的?”
白桐摇摇头,唇瓣因为发热一片绯红,感冒催生出来沙哑和性感,让他的调子充满撩人意味。
“喜欢是种玄妙的东西,有时候四目相对,喜欢就是喜欢;有时候面面相对,却没有感觉。”
就像谢明烛对谢付雪一见钟情,暗恋了这么多年;也像谢付雪天天对着谢明烛,却一点也没有感情。
言外之意,也不知道谢明烛听懂没有,反正看他神色也挺正常。
白桐说:“快走吧、快走吧,我的好哥哥,我快等不及想要摸摸毛茸茸了。”
“……你叫我什么?”谢明烛目光闪动,差点一把抓住白桐肩膀,被白桐无声息的躲开了。
谢明烛知晓自己失态,也收回了手。
白桐说:“你比我大一点,叫哥哥不正常嘛。快走吧,别计较这些了。”
谢明烛也不是计较,他只是……
一点点心动。
谢明烛直接带白桐来了狗舍,地皮广阔的草坪上随意晃着几条快成年的狗,全都是名贵犬,大的小的都有,看得白桐眼花缭乱。
大狗一米多,站起来能有他人那么高。
白桐暗暗比划了狗爪和自己手腕的大小,毅然放弃大狗。
估摸着狗还真得自己养,养大狗虽然豪气,可万一拉不住,到时候是人拉狗还是狗拉人,这个问题太痛苦。
小狗大多是卷毛翘腚,一看老电臀了,听说有的发起疯来,连主人手脚都不放过。
白桐也不喜欢。
糟糕。
他从骨子里对狗就没啥想法啊!
白桐拿不定主意,毅然抛锅:“眼睛都挑花了,都这么可爱。”
白桐还是有些发虚的,生怕谢大总裁下一句就来“全都买下来”。
“所以,你帮我挑一只?你眼光肯定好,我相信你!”
白桐对着谢明烛发射爱心电波,从心灵的窗户发射,势必要让谢明烛感受到自己的信任。
感受到了吗?
来自爸爸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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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谢明烛:宝,别撩了,快心脏病了
第17章第17章
刚毕业的白桐长得嫩,因为长期发育不良,个头小、瘦,线条清明。巴掌脸上眼睛占了一半,盯着人看的时候,眼瞳如星点墨,漆黑得的仿佛要将人溺死在其中。
这是谢明烛感觉。
他无法直面这双眼睛,但又渴望这双眼睛的注视。
他移开眼,挑狗去了。
按照他的想法,小型的约克夏、马尔济斯,性格乖巧又黏人,都很适合他。
有店员过来询问了要求,带着两个人去看马尔济斯。
结果没有走到马尔济斯房,白桐先被一条小狗碰了瓷。
这狗从路中间窜出来,就往他跟前一躺,还拿脚巴拉他。
“汪~”
一句狗叫,还整出抑扬顿挫的效果了。
这狗能处。
再一看,小狗皮毛黑金色、爪子肥厚壮实,黑眼珠子黄豆大,眉毛上还翘着两点。
从它敦厚老实、又有点可爱的面容上不难看出,生而为狗,他是土狗。
白桐跟它眼对眼,小狗“汪汪汪”叫着,黑脚板在他裤腿上留下两朵梅花印。
白桐蹲下来摸了两把狗头,小狗黏糊、还奶胖,拿舌头夯吃夯吃舔他的手心,搞得白桐很痒。
店员过来,拎着狗后颈,试图将癞皮狗拉走,但狗就是一动不动,还用期漆黑的眼珠抱怨他。
店员尴尬:“这狗是个土狗,店里捡回来的,打算找人领养。不过你们要养狗的话,还是看看别的品种吧。”
狗垮起个批脸,写满了拒绝:“汪汪!!”
店员推荐:“正好我们店里刚繁育一批赛级马尔济斯,两位跟我过来吧。”
马尔济斯确实可爱。
眼睛大又黑,雪白的皮毛柔软乖顺,怯生生又水汪汪的眼睛,任谁看了心里都软。
谢明烛全程注视着白桐的表情,他今天又异常的沉默和安静,像极了成熟稳重的恋人。
“喜欢吗?绒毛团一样。”
“喜欢。”白桐说,“毛茸茸看起很柔软。”
狗狗很亲人,看起来就特别好摸。
等白桐伸手过去,刚才那些毛团团的小狗居然一个个都露出了恐惧的表情。
离谱了。
白桐:不是吧?狗眼看人低??
白桐矜持收回了手。
“他们不太喜欢我的样子。”
店员也有点尴尬和无奈:“之前它们不是这样的啊,很亲人的。”
谢明烛看也没看那些可爱的狗。
“可能是眼睛不太好用,毕竟只是狗。”
如果不是看在对方是vip的份上,店员真想一榔头砸谢明烛头上。
可惜。
“那我们去看看约克夏?”
两个人又去约克夏那边看了看,结果那边也是如出一辙。
这样白桐感慨。
果然狗也知道,跟着自己只能吃土,及时止损。
白桐摊手:“看来今天是养不了了。”
谢明烛一路脸皮漆黑,但是当白桐看过来,他又立刻换上一副斯文温和的样子。
他安慰白桐:“没关系,毕竟只是狗,既然这边没有缘分,那就再去看看别的。”
白桐不懂谢明烛对养狗是有什么执念。
他两还没出门,“咻”一声钻出个黑金满背摇尾狗,看见白桐,上前就想舔他的手。
店员拍大-腿恍然:“我知道了!小黑你好心机啊!”
白桐:“?”
他下意识看向谢明烛,谢明烛沉默片刻后,指了指他的手:“你身上有它的味道。”
店员说:“小黑是土猎狗的后代,骨子里凶,店里的狗狗都怕它。它刚才还故意在你手上舔来舔去,留下味道,宣誓主权。其他狗自然靠近你了。”
谢明烛冷冷笑一声:“是条狡猾的狗。”
白桐听说它是土猎,顿时来了兴趣。
在他印象里,土猎这个品种早就灭绝了。
店员解释道:“我们市以及周边市是看不到了,只有偏远地区的山沟里还有几条,不过也快灭绝了。土猎是跟着主人上山打猎的品种,忠诚、灵敏,骨架大,现在没人喜欢养了。”
懂。
土狗不是狗。
店员欲言又止:“也因为的是土狗,现在都没什么领养。”
白桐看了眼谢明烛,发现谢明烛也在看他。
四目相对间,白桐总感觉谢明烛想要说什么。
白桐笑摸狗头:“看来,我跟它挺有缘分。”
他抱着狗,天真烂漫转向谢明烛。
“不如我们领养它吧。让领养代替购买~”
“汪!”
一大一小两双眼睛,水汪汪看着谢明烛。
谢明烛哪里顶得住。
狗不像狗,人像狗,不然他怎么一看到白桐笑起来,就忍不住想要摇尾巴?
“那就养吧。”谢明烛难得露出点轻松笑意。
接下来办手续、体检……
店员登记的时候,要给“一家人”拍合照。
店员:“两位抱着狗,贴近点嘛。手,手揽一下对方肩膀。”
谢明烛:“事儿真多啊。”
白桐轻轻笑,歪头,眼尾撩人:“像不像在拍结婚照?”
小黑甩着大尾巴:“汪!”
谢明烛耳尖迅速红起来:“这不算,要拍真的。”
白桐更想笑。
他真想打开谢明烛的脑子,仔细看看。
怎么?颅内已经yy到婚后生活了吗?
·
小黑领养结束后,他们一起吃了饭,在悠闲的午后,还去宠物店买了狗粮和狗狗用品。
为了不打扰两个人的约会,小黑以及相关用品,都叫助理先一步带走。
他们沉默的走过街道,白桐买了个白糖烧饼。
白糖烧饼外面硬,白桐咔嚓掰断一截,递给金主。
“尝尝看?”
谢明烛咬了一口,热气腾腾的糖浆甜到心坎,他抬眼看着白桐。
白桐小小的咬了一口,糯糯的咬着,像是吃到什么新奇的东西。
“我还从来没有吃到过,真有意思。”
从小的锦衣玉食的谢付雪怎么可能吃这些?
如果有,那一定是爱情。
看他甜甜蜜蜜的样子,如果这不是真的爱情,那一定是他自己是假的。
手心里烧饼挺热,他心口也热。
谢明烛出身不好,别的孩子还在读书时候,谢明烛已经靠着沿街发报纸、送牛奶、卖牛奶挣到了自己的第一笔钱。
那时候他多在乎钱,藏着50块的巨款,他都能在夜里笑醒。
明明身处市井小巷,却没有吃过甜滋滋、脆生生的糖饼。
日子里的苦楚太多了,根本没有一点甜。
现在又太甜了。
他好想牵对方的手。
谢明烛站到对方身边,看到他白桐吃了几口就吃不下了。
“吃不下了?”
白桐点头:“之前吃得太多了,早知道就把黑珍珠带来了,处理一下剩菜剩饭。”
谢明烛接过半张咬残了的饼:“有机会。今天来图书馆,是有要买的书吗?”
白桐说:“有基本需要查阅的书……得委屈我们大总裁在图书室工作了。”
谢明烛平时也忙,加上是个工作狂,就连约会也带着电脑。
只能说两个人忙得恰好在一起,找了个长桌,并肩在一起。
白桐忙着查阅资料,给论文打框架,谢明烛安静处理着公司文件。
白桐吃饱了有些犯困,他因为体质不好,精神劲儿不足,有点像小孩——精力耗尽,就开始睡觉。
白桐也这样。
而且他丝毫不觉得这样有碍自己当替身,也不担心不像谢付雪。
从很多迹象里,已经能够看出金主的想法。
他只需要满足金主的幻想即可。
在谢明烛的幻想里,绝对有过和学生时代的谢付雪一起生活的幻想。
为什么?
笑死,真当谢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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