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态,有点儿头疼,还有点儿恶心,于是我终于有了偷懒的借口。我不断地对自己说:“亲,你就给她打电话吧,别整什么预备方案了。”但是同时,我又下不了这个决心,花了整整一个小时的时间去浏览一些我根本不感兴趣的网站。我默默地对自己说:“兄弟,你就是个傻瓜!我跟你说,别这样了。”下午四点的时候,艾米丽转接给我一个电话,说是“一位英国或者是美国的女士,名字叫莱昂诺尔·斯庄什么的”。拿起话筒的时候,我的心都要跳出来了:
“你怎么样?我想你了。我做了咖喱蔬菜、乳酪圆盘烤饼,还有英式烤雪梨酥……我不吃肉的。”
绝对不是开玩笑,那一刻我突然有要落泪的冲动。她说得好像我们之前一直生活在一起,就像有一条强有力的绳索把我们紧紧联系在了一起。我们根本不像是刚认识了几个小时,所有的交集只是在一条臭烘烘的大狗的陪伴下吃了顿饭这么简单。这一切交织在我的脑海里,但是,对我来说,只要跟她在一起,什么都是不一样的。
一盘咖喱蔬菜。我这个纯粹的肉食主义者,此刻居然觉得没有什么能比得上一盘咖喱蔬菜了。
“我这就过去。”
那一晚……呃,那一晚有点儿……难忘,那么不同寻常,那么完美,那么令人难以形容。我们相互亲吻,那种感觉真是棒极了,有付出,有收获,有敬意,有友爱。之后的一天一夜,我们用身体去诠释爱,在床笫间一次次放纵。一天一夜,我们的眼睛从来不曾在对方身上移开。第二天早晨,我们筋疲力尽了,真的是筋疲力尽了,因为我们一晚上只睡了两个小时,但是我却很有精神,这样打了鸡血的状态前所未有。
“我想介绍扎克给你认识。”
“我十分渴望见到这位放小石子的引路者。”
她突然大笑起来,然后解释说:
“你的短裤穿反了,口袋应该在前面,这样才更方便。”
我到办公室的时候已经快中午了。本努瓦在办公室等我,脸色有些苍白,还有两个大大的黑眼圈,但是嘴咧得大大的,笑得像个傻瓜。显然,他想第一时间知道这一切。要怎么说呢?我觉得自己和大多数男人一样,或者说之前和大多数男人一样,喜欢在朋友面前吹嘘自己在男女感情上的丰功伟绩,有时候还要添油加醋一番,然后再说两句猥琐的评论,但这只适用于艳遇或者一夜情之类的情况,如果对方是自己的女朋友就肯定不会这样了。当性爱不但是彼此间一个美妙的时刻,而且有了其他意义的时候,我们就变得一本正经起来。忽略细节,要怎么和本努瓦说我和莱昂诺尔共度的那一夜呢?好吧,性爱是主题,极度私密、放纵,并且让人欲罢不能。但是,那是生命中的第一次,我确定自己进入了另一个人的身体,我们水乳交融,没有必要去询问,去探究。我本能地了解她的身体,知道她需要我做什么,对她来说也是一样,她清楚我是谁,我想要什么。这不是“性爱技巧”,是身体和情感上的交融,彼此都想献出自己最深处的东西。
本努瓦很快就明白了,也不再坚持要听我说细节了,毕竟他现在是一个幸福的已婚妇男,绝对不会向我讲他和斯蒂芬妮之间的浪漫之夜。
第二天,我写了封信给扎克,信很长,有十几页,没什么条理,想到哪儿写到哪儿,用了一堆的问号、感叹号,当然,拼写错误也不少,因为我的英语口语还可以,一涉及写作就不行了。我是想请扎克帮我出出主意搞定莱昂诺尔的,但是马上我就否定了这个想法。我要完成生命中的这次旅行,从自己开始,由自己结束,是扎克把我带进了这段旅程,而在旅程中,我遇到了她。所以这段旅程的终点也该是只属于我们俩的,属于我们这两个曾经的囚室室友,我们曾经在一间不足十平方米的牢房里相处了一周多的时间。那时的点点滴滴一下子闯入我的脑海,手上打字的速度根本赶不上思绪的飞驰,那是太多太多平凡却珍贵的记忆。
这些尤达大师,这些神奇的人都出现在了我的人生旅程之中,之后,我收获了那么多的喜悦,那么迫切地想和莱昂诺尔一起生活。我跟扎克说我终于看到了那些指引方向的小石子,当然,这其中包括之前他为了帮我,撒下的那些。我知道,这些年自己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但是这些都不重要,因为我终于站起来,靠两条腿前行。在信的结尾,我告诉扎克,对于前进得这么慢,我并不后悔,因为走过这些路之后我发现,过程比结果更重要。再者,如果不前行的话,就根本没有所谓的“终点”。我或许不是扎克最有天分、最有悟性的“弟子”,但是我还是悟到了这些。之后,又想了想,这些年,我因为害怕,压抑着真实的自己,但也正是因为这几年的经历,才能迫使自己站起来,靠腿前进。最后,结束语用的是他曾经跟我说的一句话:“一切都取决于自己,只要听从自己的本心就够了。”虽然我觉得他有可能不会上网,但还是把自己的邮箱地址、手机号,以及办公室的座机号码都告诉了他。
然而,几天之后,艾米丽转接给我一个电话,电话那头是一个美国牧师,一个叫扎克·拉蒙的家伙,我高兴得大笑出声,同时也有些意外。
那年9月,扎克在旧金山为我们主持了婚礼,就在他住的田德隆区,那是一个充满不安定因素的地方,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另外,这里还是一个各国文化混杂的地方,几乎可以品尝到世界上所有的美食。除此之外,据说这里还是旧金山杀人犯最多的一个区。
我不能口是心非地说自己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里,那些酒鬼,那些吸毒的瘾君子,那些因为生活中的挫折而萎靡不振的人。但是,我也不会再去害怕这些,这样的害怕简直又白痴又不理智。我的目光一直追随着一位姑娘,她应该会是一个很漂亮的姑娘,应该还不到三十岁,但此时的她明显喝醉了,肯定还嗑了药,眼神迷离陶醉,一边摇摇晃晃地前行,一边嘟嘟囔囔地说着些什么。莱昂诺尔拉住了我的手,然后握紧。我明白她的意思,这个瘾君子又是“恐惧”的一个战利品。是恐惧,或者叫不幸还是其他的什么,是它们把她变成了这个样子。这种恐惧会马上要了她的命,可能是嗑药过量,也可能是遇人不淑。
我没什么可指责她的。虽然有卡特琳娜姨妈的疼爱和帮助,但我的人生依旧是起起伏伏、跌跌撞撞,我也很有可能变得和她一样。要直面自己内心的恐惧实在是太难太难了,对此我深有体会。这需要极大的勇气,因为这需要把自己的内心全部摊开来,没人会喜欢这样做的。要把恐惧牢牢地抓在手里,但恐惧本身也并不好对付。它隐藏得很深,它还会找各种各样的理由来说服你,它的存在只是为了帮助你,为了保护你。它在说谎,因为它想确保自己对你的控制力。
和扎克的重逢有些令人吃惊。一时间,我有种昨天刚跟他分别的感觉。我不确定时光是否在他身上留下了痕迹。我紧紧地把小山一样的扎克拥在怀里,像是拥抱一个亲兄弟一样。不,应该说像拥抱一位神父一样。就是这位神父,在那样一个晚上,教我站起来,用脚走路,靠腿前行。好吧,我用了几年的时间才把它付诸实践,才能用自己身上的每一部分、每一个细胞去感受它。但是我做到了。我不再畏惧,不再把那些虚幻的恐惧放在眼里,我不再需要去证明些什么。我知道自己是谁,自己能做些什么,也清楚自己能做的有很多。我想展示自己,渴望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想赚钱,想受女生欢迎,想证明自己不是一个失败者,想证明自己的存在,于是我想去吸引那些跟自己毫无关系的人,这种种需要,还有另外一些损人不利己的事情,都离我远去了。我成为一个强者,我不再去想向世人展示自己,因为我清楚地知道,我是一个强者。
我们不再爬着前进,我们站起来,大步向前。我们会跌倒,然后我们再站起来,再迈步前进,再跌倒,再爬起来,继续前行。直到有一天,我们能够从容地迈步,自如地前进。当然,我们会摔得遍体鳞伤,会疼,会难过。但是,有一天,我们不再害怕,我们幸福而满足,身心前所未有地和谐。
莱昂诺尔也给了扎克一个拥抱,她双眼紧闭,像是找到了自己失散已久的哥哥。我知道,他们俩是一国的,而我,刚刚进入这个新的国度。
没有任何恶意,我只是单纯地觉得我的证婚人本努瓦并不是很能理解我感受到的这些。如果本努瓦想的话,他还有另外一个行程。也许斯蒂芬妮感受到了一丝非同寻常,我注意到了她脸上一闪而过的不一样的神情。
对于能给我们主婚,扎克非常高兴,高兴得都快赶上我了。扎克的小公寓离他工作的小教堂不远,每天有很多人进进出出,人多得让我吃惊。他们拥抱他,这个给他带一块蛋挞,那个给他带一块烤肉,有人甚至拿来自己仅有的彩绘陶罐,只为了不空手来,为了给扎克送个礼物。扎克认真地倾听他们的倾诉,安慰他们,给他们建议。而有些时候他的处理方式看起来简单粗暴,但是每个走出他的小公寓的人都平静满足。导师,扎克名副其实。
我们的婚礼上一共有十二个人。本努瓦夫妻和我们,加上扎克和一位英国女士(她是莱昂诺尔请来的证婚人,和莱昂诺尔相交已久,这位老妇人时髦又漂亮,有点儿上层人士的傲慢,但是很令人喜欢),除此之外,还有五六个来自天主教黑人社区的来宾。他们表现得像我们的家人一样。毫无疑问,这是我参加过的最棒的婚礼,我的婚礼。
就在我们离开之前,扎克对我说:
“快点儿回来,孩子,没什么可怕的。在你像大拇指汤姆(1)一样找到那些指引方向的小石子的时候,你就明白这一点了,对吧?”
(1) Tom Thumb。
后记1
我把自己手里的公司股份卖给了本努瓦,留了一部分分红。当时,他还挺高兴,因为工作量增加了,终于有了一个不错的理由可以离开那些病人,可以离开那间诊所,这是他一直以来的梦想。然而,我觉得他不是很理解我这样做的原因。他不当医生之后,我跟他说我这样做的原因很复杂。他还试图劝我打消放弃公司的念头,真不愧是我的好朋友,从来都是为我着想。公司运转得不错,盈利不少,如果我觉得工作量太大,可以再找一个人来帮忙。我不停地跟他说问题不在这儿,也不是因为别的什么,只是因为我觉得公司以后不会有什么问题了。本努瓦走了,毫无疑问,他还是有点儿生气了,因为他觉得我放弃了。我觉得那时候,我没有心情去向他讲述,向他描绘我思想上的蜕变,更不想跟他细说那些引领我走向这种变化的人,我不可思议的尤达大师们。但是我仍然觉得本努瓦感受到了我有多么幸福、多么平静、多么成熟。话说回来,我要怎么跟他说他已经不是我最好的朋友了?因为我成了自己最好的朋友。我在自己的身边这么长时间,亲眼见证了自己的成长,没错,因为在我遇到真正的自己之前,在爱上那时的自己之前,我曾经是那么害怕自己将要去发现的那些东西。
坦白说,我不知道我是找到了真正的自己还是创造了另外一个自己。但是这不重要,我只知道,我爱自己,爱他人,爱我身边的人,当然,这样说可能有点儿傻,却是我的心里话。这不意味着在必要的时候我不能守护自己的信仰,不能守护自己爱的人,守护自己,这只是意味着我不再有那些虚幻的恐惧和担心。那些虚幻的恐惧侵蚀了我将近四十年的时间,我为此而付出的代价是巨大的。我说谎、骗人,不断地失去身边的人。我支持的恰恰是那些早应该远离的人。我做了很多不应该做的事儿,有些事情今天想起来仍然羞愧不已。我疏远了那些本该去亲近的人,这一切都是因为心底曾经的害怕,它隐藏在心里,不易被发觉,却又如影随形,无时不在,所以它能轻易地让我相信它并不存在。害怕登高,害怕别人不喜欢自己(即使自己同样不喜欢他们),害怕站起来,害怕未来,害怕过去,害怕一切。
总而言之,我从来没有真正地去感受过,只满足于自己的生活,满足于把自己的恐惧转嫁给他人,把自己糟糕透顶的对抗恐惧的方法传授给别人。我害怕去看自己的内心,因为潜意识里,我知道自己不会喜欢自己将要看到的那些东西。在我内心深处,我厌恶自己,看不起自己,我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但是我能感觉得到,这是自己应得的。
这种虚幻的恐惧从不会让我感到愉快。
这种虚幻的恐惧就像一个不入流的低级巫师抛出的一段不吉利的宿命。信则有,不信则无。它有时候比一场海啸的破坏力更强。任何时候,它都有可能促使我们做出一些不理智的行为,破坏力很强,会给我们自己和他人带来不良后果,但是当时,我们却觉得那是眼下最好的选择。它还会把我们引向仇恨、欲望,以及报复。我们会被它说服,这些举动都是正常的、正当的自我防卫,但这不是真的。它是毁灭和自我毁灭,我们却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因为相信了恐惧暗示我们的那些说辞。
对于这种来自内心的虚幻的恐惧,任何的外力都无能为力,唯一的解决办法在于我们自己。当我们不再去相信那些虚幻的恐惧,去蔑视它,它就会马上消失不见。我们会问自己,为什么这么长时间以来,我们可以这么相信这种虚幻的东西。
天色渐渐暗下来,有了一丝凉意。我们现在住的大房子有一个露台,我站在露台上,小口地品尝着手里这杯勃艮第干白。不远处,一对野鸽子在笨拙地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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