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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朝的崩溃_第4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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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政使曾望颜的信中称:1841年5月30日,英军从城北越秀山一带撤军,取道泥城回英舰,三元里等处一百零三乡民众数千人,中途设伏,歼敌百余名,斩兵目二人,围困英军。义律请广州知府余保纯弹压。余保纯私自出城解和,民众逐渐离散。[132]类似此种说法的还有《中西纪事》、《道光洋艘征抚记》等,但战果却有扩大,称斩英军将领伯麦、霞毕,歼英军200人至300人不等。

  二、靖逆将军奕山对此曾上过三道奏折,说法完全不同。第一次奏称(6月13日):他曾命城西北、东北各乡团勇首领,分路搜捕,结果“杀死汉奸及黑白夷匪二百余名,内夷目二名”,并称南岸义勇斩英军头目一名,可能是伯麦。第二次奏称(6月22日):5月30日,英军在城北唐夏乡(三元里西北)焚掠,义勇与之相战,斩英军先锋霞毕及兵弁10余人。第三次奏称(8月6日):5月28日,大雨冲没在城北抢掠的汉奸和英军官兵100余人;三元里等村义勇砍毙英军先锋霞毕及兵弁10余人(该奏未称具体时间,联系前奏,当为5月30日)。[133]奕山的奏折,将三元里抗英事件说成是团练、义勇所为,而战果也缩至10余人。

  三、当时担任水勇头目的林福祥,于1843年写道:1841年5月30日,英军经由三元里往牛栏冈方向抢劫,由于林福祥事先与各乡约定联防,三元里等80余乡数万民众将英军包围,歼敌200余人,后由余保纯解围,英军方得出围回归。[134]林福祥将作战目的说成是反抗劫掠,同意这种反劫掠说的,还有《广东军务记》等资料。

  四、时在两广总督祁幕府的梁廷枏于道光末年出版的《夷氛闻记》中称:由于英军的暴行,当地举人何玉成柬传各地,三元里等90余乡聚众数万人“率先齐出拒堵”。英军出战,民众佯退,诱至牛栏冈围歼,斩伯麦、毕霞。英军被围困而不得出,义律派人求救于余保纯,余保纯奉祁命而进行劝解,民众始退去。[135]

  五、刊于1872年的《南海县志》称:1841年5月28日和29日,英军分扰三元里等处,民众愤甚,“歼而瘗之。”5月30日,英军大至,前来报复,民众十余万与之相战,斩其头领,歼敌数百人。5月31日,民众继续战斗,余保纯前往劝谕,民众离散。[136]

  此外,还有一些零星记载,或内容不够系统,或资料的形成时间太晚,不再详录。

  从以上五种文献对照来看,有关此次抗英事件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战果均有区别,这是因为:一、文献的作者除林福祥外,均未亲历,王庭兰、奕山、梁廷枏均在被英军围困的广州,而《南海县志》的作者又据30年后的采访;二、此次抗英斗争的组织者们没有留下有关的文献。因此,仅凭这些记载,我们无法判断孰是孰非,区别其中的史实与传说。

  让我们对照一下英方的记载。

  英方的记载可谓是众口一词,[137]又以其陆军司令郭富的报告最为典型。

  1841年6月3日,郭富从广州撤往香港的途中写下了给印度总督的报告,称:5月30日中午12点左右,他在城北越秀山四方炮台发现,许多非正规部队在其阵地之后三四英里处的山脚下(似为白云山一带)集结列阵。他遂率军进攻。对方且战且退,随即又聚合反攻。由于大雨,英军的燧发枪无法射击,对方与之肉搏。郭富下令撤退,对方因作战不利亦后退。回到四方炮台后,他又发现有一个连的马德拉斯土著步兵未归,即派海军两个连携带不怕雨淋的雷击枪前往救援。救援英军发现该连被数千民众包围,开枪驱散民众,救回该连。5月31日清晨,郭富派人通知余保纯,若不停止此类行动,将中止先前达成的停战协定。至当日中午,民众聚集了1.2万至1.5万人,包围英方阵地。余保纯前往劝解,民众撤离。[138]

  若将中英文献参照互核,还是有相同之处的,其中又以梁廷枏的说法与英方记载最为接近。由此,我们似可以认定:一、三元里等处民众于5月30日首先集结,准备一战;二、三元里等处民众且战且退,诱敌深入,有既定的战术;三、英军在与民众的交战中遭受了损失;四、5月31日获胜的民众包围四方炮台;五、由于余保纯的劝解,民众方退。从此五点中,我们可以大体辨明三元里民众抗英事件的基本史实。

  这里,还须说清两点:

  其一,按照英方的记载,是民众方面的率先集结引起英军的进攻;而中方文献多称是英军的“撤退”、“抢劫”、“报复”而开战,未称民众方面的率先行动。这是为什么呢?

  我以为,这一疑点不难解释。

  1841年5月28日,即奕山与义律达成停战协定的次日,奕山发布告示:

  现在兵息民安,恐尔官兵、乡勇、水勇人等未能周知,合再明白晓谕:……尔等各在营卡安静住守,勿得妄生事端,捉拿汉奸。如遇各国夷商上岸……亦不得妄行拘拿。倘敢故违军令,妄拿邀功……查出即按军法治罪。[139]

  根据这一告示,任何有组织的主动的军事行动,非但无功,而且有罪。三元里抗英斗争有许多乡勇和水勇参战,组织者自然不敢明言系其主动。就是叙事最详的《夷氛闻记》,对此也是含混其词“率先齐出拒堵”,用“拒堵”一词来表明没有主动进攻的意图。

  其二,关于此战的战果。这里面又包括两项,首先是斩获英军的军官,其次是歼灭敌军的数目。[140]

  有关三元里抗英斗争的中方文献,大多宣称斩伯麦、霞毕等英军主将。此非事实。

  查英国远征军海军司令伯麦,于1841年3月31日去印度请兵,6月17日返回,此时他不在广州,自然不会有被击毙之事。中方文献最早提到斩伯麦,为奕山6月13日之奏折。该奏折称,系附城左近的南岸(似在城西)由义勇所为,非为三元里交战之时;又称义勇们将伯麦首级藏于密室,“夷人愿出洋银万元购求其尸”,很有一点待价而沽的味道。据奕山战前开出的赏格,伯麦的身价为洋银5万元另奏赏五品翎顶,这么高的赏格就使人怀疑此系冒领之事。实际上,奕山等人完全明白,被斩者绝非伯麦,但为了掩饰其败迹,取悦于道光帝,故意在此事上反复做文章,以至后来传讹。[141]

  霞毕,在奕山奏折上的头衔是“先锋”,又在奕山赏格上的身价与伯麦相等。他很可能是指英前锋舰队指挥官、加略普号舰长荷伯特(Thomas Herbert)。自英军攻破虎门之后,轻型舰船驶入内河,组成前锋舰队,归其指挥。此职与奕山所称的“先锋”相似;而粤语中“霞毕”的发音,也与Herbert相近。当地民众根本不认识霞毕,却报称刀斩霞毕,也有冒领赏金之嫌。至于荷伯特本人,当时在省河的英舰上,未参加三元里之战,当无被击毙之事。战后又“功”封爵士。

  三元里抗英之战中确有英军军官之死亡,其为英陆军少校、军需副监Beecher。据郭富的报告,他因中暑兼疲劳过度而倒在郭富的身边死去。Beecher一般译为比彻,齐思和先生译为毕秋,与霞毕毫无关系。但是,梁廷枏的《夷氛闻记》将霞毕写作毕霞(不知何故,恐手民误植),姚薇元先生又将Beecher作毕霞,此后各论著多从姚说。

  根据郭富的报告,5月30日的三元里之战,英军共有5人死亡,23人受伤。又据麦华生的回忆录,在该战中,第26团有3名死亡,11人受伤,第37团有3名死亡,31人受伤,此数再加上毕秋(Beecher),共计7人死亡,42人受伤。宾汉的回忆录称,第37团有1人死亡,15人受伤。《中国丛报》1841年7月号上的一篇文章的说法,与宾汉相同。[142]看来,数字的分歧主要在第37团的伤亡。但是,若不计较这些分歧,我们可以认定,英军的死亡为5至7人,受伤为23人至42人。相对于我在前面已经介绍过的定海之战、虎门之战,以及我在后面将要介绍的诸次战斗,英军在此战中的伤亡是相当大的。

  但是,中方文献却有歼敌10余人、100余人、200余人、300余人乃至748人诸种说法,其中又以200余人占为多数,且为时下的许多论著所引用。可是,这些说法全无可靠依据。[143]

  而在当时颇有消息来源的梁廷枏,可能对上述这些数字都有怀疑,干脆在其著作《夷氛闻记》中,不写具体歼敌人数。

  从以上我们对三元里抗英斗争的史实的探讨中,已经可以看清,在许多时下盛行的宣传中,传说的成分究竟有多大。

  即便按照英军的记录,毙伤敌28人至49人,仍是不小的战果,一支毫无训练的民军,已经取得了鸦片战争诸次战斗歼敌人数名列第4位的战绩。[144]以手执冷兵器的民众,与近代化的敌军相抗,不但没有像清军那般逃跑,反予敌以杀伤,并乘势包围了敌军营地——越秀山四方炮台,已经是非常足以称道的了。若对此提出更高的要求,则是无视时代局限。

  即便按照中方文献的记录,歼敌10余名至748名,也算不上是一项大的胜利。因为战争的轨迹并未因此而改向,英军此后仍肆虐于中华大地,清王朝最终仍归于失败。

  因此,从军事学术的角度来观察,三元里抗英之战虽有意义,但其作用十分有限,其战果大小的分歧并无决定性的意义。

  然而,在当时和后来的人们最为津津乐道的,不是战斗的结果,而是战斗的可能发展趋势。这些论者们宣称,若不是余保纯的劝解,拥有获胜能力的民众就有可能消灭广州城北的英军。这在当时的文献中有着明确的表露。例如,三元里抗英之战结束不久的长红,[145]长红不久后的《尽忠报国全粤义民谕英夷檄》,[146]以及战后士子何大庚于1842年11月的《全粤义士义民公檄》[147]等。这三篇文献为当时流传甚广的民众方面的宣言,多为后人援引。然而,就此排比下来,我们会发现这些宣言的调门是越来越高。第一篇仅称若非余保纯劝解,英军首领不得下船。第二篇提升至民众方面完全有能力全歼英军。第三篇又再提升至英军因恐民军之威力,方肯以600万元退兵,否则将“破城焚劫”;若非余保纯的釜底抽薪,就不会再有“数省祸延”的灾难!

  5月30日的三元里抗英之战所以获此战绩,主要原因在于天时地利。那天的大雨,打湿了英军的燧发枪和火药,使之不能发射,这就使民众在兵器上提升至与英军同等的水准,皆为冷兵器。又由于英军不谙地理,纵深追击,结果一个连迷路而被民众团团包围。如果离开了这些条件,像5月31日那样,以万余民众去攻打英军据守的四方炮台,局势完全会两样。

  世界各国民众反对侵略的历史已经表明,他们最为有利有效的战法是游击战,即凭借地理环境的熟悉,抗敌斗志的高昂,设计消灭单独活动的敌军小部队,切忌使用正规的阵地战。以装备落后、缺乏训练、组织指挥不严密的三元里等北郊各乡的民众,强攻拥有先进武器的英军阵地,其结果将会与民众在宣言中的说法完全相反。

  我们今天所能见到的三元里等处民众的各种长红、檄文,都是写于英军退出广州之后的。这种事后的张大其词,很有可能就是鼓动民众的宣传,原本不必一一引用而作检讨。但是,这么一种宣传,不仅使广州地区以外的官绅民众所深信不疑,写入其他官私文献,为这场极有可能获胜的抗争被扼制而叹息;而且随着时间的推延,宣传次数的增加,宣传者本身似乎也相信了这种说法,这可见证于1843至1849年广州民众反入城斗争时的各种官私言论;到了1858年底第二次鸦片战争中广州陷落,相信这种宣传的咸丰帝,竟然命令在籍官绅组织民众收复广州并攻占香港!

  时为两广总督祁幕客的梁廷枏,头脑稍为冷静,其著作《夷氛闻记》中并没有采用民众方面的这些宣传,而是提到另一种说法,即三元里等处民众的抗英,使“夷自是始知粤人之不可犯,克日全帮退虎门外”。[148]时下流行的各种论著,大多采用了梁氏的这一说法。

  英军为何退出广州,我在前节中已经说明,是奕山—义律停战协定之规定。据英方的文献,至6月1日,广州当局已经付清了600万元赎城费,城内清军也已撤退,英陆军司令郭富认为,协定已执行,遂下令撤退,撤退时还雇佣了由广州当局提供的800名民伕。按照郭富的这一说法,英军的撤退与三元里抗英事件毫无关系。

  但是,就细节来看,广州当局对停战协定的执行并非没有折扣。纳银600万元,其中100多万非为现银,而是行商的期票;撤军200里之外,据英方观察自5月31日开始,且未至200里,仅至距城60里的金山寺。无论是中方文献或英军记录都表明,6月1日英军撤退时,清军并非按照协定全数撤离广州城。

  在停战协定并非完全执行的情况下,英军又为何迫不及待地撤离广州地区呢?

  我以为,有下列几点原因。

  一、英军占领城北越秀山一带后,炎热多雨的气候条件和简陋不适的宿营条件,对英军的身体非常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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