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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踪的专列_第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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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高个儿乘客穿着长长的带翻毛领的外套,一定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喉咙被阴冷的三月风给吹着。尽管列车守卫对他只是匆匆一瞥,却也能看出这是一个年纪在五十岁到六十岁之间的男子,他保养得很好,行动敏捷,依然保留着年轻人的那种精气神儿和活力。这名男子手里提着一个棕色的格拉德斯通皮包。他的同伴儿是一位女士,个儿也很高,身子挺得很直,脚步要比她身边的那位绅士走得更快,更有活力。她穿着一件长长的浅黄褐色的防尘罩衣,头上戴着一顶黑色的无边儿女帽,帽子前面有黑色的面纱遮住了她的大部分脸。这两位乘客看起来就像是父亲和女儿一样。他们两人快速地走进列车车厢,眼睛贴着窗户向外看着,列车守卫约翰·帕尔默在一旁注视着他们。

“现在,先生们,当心,火车就要开了。”约翰说道。

“一等列车席。”那名男子回答道。

列车守卫打开了最近的车厢大门。从打开的车门里可以看到,那里坐着一个身材矮小的男人,嘴里叼着一根雪茄。他的这副样子似乎给列车守卫留下了难忘的印象,就好像是那个男子有意准备好似的,以便让列车守卫确认或者描述他的外貌。这名男子年龄大概在三十四五岁上下,身着一身灰色外套,鼻子很尖,目光充满了警觉,他面色红润,稍微带点儿风霜之色,长着黑色的小胡子,胡子经过仔细的修剪,当列车车门打开的一瞬间,他向外瞥了一眼。这时候,车外面的那个高个儿男人正准备上车,突然他停了下来。

“这是一节吸烟车厢。女士不喜欢烟雾。”高个儿男人说道,然后转身看着列车守卫。

“好吧!先生,您这边儿请!”约翰·帕尔默说道。约翰用力地把吸烟车厢的大门关上,接着,他打开了隔壁车厢的门,这个车厢里没有人,于是,这一男一女两位乘客就立刻上了车。就在这个时候,约翰也上了车,同时吹响了示意发车的哨子,火车的车轮开始移动起来。那个刚才嘴上叼着雪茄的男子,此刻正在车厢里靠近窗户的地方坐着,他正在与经过他身边的火车守卫说着什么,由于刚发车,一片嘈杂,约翰也没能听清楚他说了些什么。约翰·帕尔默跨进列车守卫的车厢,今天由他当班,一切正常,看不出有什么状况。

列车开出了十二分钟之后,到达威尔斯登连接站,在这儿,火车只短暂地停靠一会儿,已经检过票了,可以肯定,这个时候,既没有人上车,也没有人下车,月台上也看不见一个乘客。5点14分,列车又出发了,继续向曼彻斯特行进,于6点50分到达鲁格比车站,此时列车显示,已经晚点了五分钟。

在鲁格比车站,车站工作人员的注意力被一个情况吸引住了,他们注意到一等车厢有一扇车门竟然是开着的。他们立刻对这节车厢,以及它的相邻车厢,进行了仔细的检查,结果发现了让人感到十分惊讶的事实。

那节吸烟车厢,也就是那个身材矮小,面色红润,长着黑色小胡子的男人现在已经不在车厢里了,车厢里空空如也。车厢里除了找到一支吸了一半的雪茄之外,就根本没有乘客在这里待过的任何痕迹了。这节车厢的门也被锁死了。在相邻的下一节车厢里,车站工作人员的注意力再次为车厢里的事实所吸引,那名外套衣领是用阿斯特拉罕羔羊皮做的高个儿乘客,以及他的同伴儿,就是那位年轻的女士,现在都不见了。这三位乘客消失得无影无踪。另一方面,工作人员惊讶地发现,在这节车厢的地板上——就是那个高个儿乘客与那位女士所在的那节车厢里——一个面目俊朗、穿着时尚的年轻人死在了那里。他的脑袋靠在车厢与车厢之间连接的门上,腿是弯的,膝盖向上,整个人都靠在车门上,一只胳膊肘搭在车厢的座位上。死亡原因是受到了枪击,一颗子弹穿透了他的心脏,可以判断他在遭到枪击之后,人立刻就死亡了。奇怪的是,根本没有人看见这个年轻人是什么时候进入车厢的,在他的衣服口袋儿里,也没有找到火车票,他的亚麻布衬衣上也没有任何标志,他的身上也没有找出任何证件或物品,没有什么能够证实他本人的身份。这个年轻人到底是谁,他什么时候上车的,他又是因为什么遭到了枪击而致命,这些都成了鲁格比车站奇案中需要查证的谜团,还有,火车从威尔斯登连接站出发,到抵达鲁格比车站当中的一个半小时里,这两节相连的车厢内究竟发生了什么,那三个失踪的人到底去哪里了,他们会不会是杀死这个年轻人的凶手,这些都无从得到合理的解释,因而就使这桩奇案显得更加扑朔迷离、奇上加奇了。

我刚才在前面已经说了,没有什么个人物品可以帮助我们确认这个年轻人的身份,但是这个不知姓甚名谁的年轻人身上却存在着不少蹊跷的地方,集中了很多疑点,在案发的时候值得说道说道。在这个年轻人的口袋儿里,找到了不少于六块儿价值不菲的金表,三块儿放在他上身穿的马甲口袋儿里,一块儿装在外套的兜儿里,一块儿装在他衬衣口袋儿里,还有最小的一块儿表,装在一个皮套里,这个皮套是穿在裤子皮带上的,表的位置就在他的左腰位置。由于发现了这些物品,很显然,最普通的解释就是这个年轻人是个小偷,这些表都是他从别人那里偷来的,都是赃物,但是这种说法有失偏颇,因为经过仔细辨认,这六块儿表全都是美国制造的,都是美国牌子的表,其中一款在英格兰根本就很少见。有三块儿表的标牌显示,制造商是罗切斯特手表制造公司生产;一块儿是梅森制表厂生产,制表工匠的名字叫艾米拉;一块儿没有任何标志;体积最小的那块儿表,价值也最高,上面镶满了珠宝,是由纽约的蒂芙尼制表厂生产的。他的口袋儿里还有如下物品:一把象牙手柄的折叠刀,上面连着一把由罗格斯厂生产的螺旋开塞钻,折叠刀的生产厂商是谢菲尔德;一面非常小的圆镜子,直径只有一英寸(译者注:1英寸2.54厘米);一张莱西厄姆大剧院观剧的许可证;一只打造精巧的银盒子,里面装的全是维斯塔牌火柴,一个褐色的专门用来装雪茄的皮制烟盒,里面还剩两根方头雪茄烟——除此以外,就是两英镑十四先令的钞票。清点完这个年轻人的随身物品后,情况就很清楚了,不管这个年轻人的死因是什么,劫财致死的原因是可以排除在外了。正如上面所述,这个年轻人身上穿的亚麻布衬衣是新的,但衬衣上没有任何标志,他的外套上也没有裁缝的名字。从外表上看,这个人很年轻,个头不高,脸刮得很干净,打扮穿着得体。还有,他嘴里有一颗前牙是镀金的。

在鲁格比车站发现了凶案后,警方立刻对列车进行了检查,所有乘客全都要主动配合出示自己的车票,列车上的乘客数量也进行了仔细的清点。结果发现,全列车正好有三张车票未经清点,这恰好对应那三位失踪了的乘客。于是,这辆快车就被放行了,可以继续行驶,但是列车上增加了一名守卫,而原来列车上的守卫约翰·帕尔默被警方留了下来,因为他最熟悉那三个乘客的长相。另外,发生凶案的那两节车厢也与列车脱钩,从支线上导轨,这两节车厢停在了鲁格比车站等待进一步的检查。来自苏格兰场的警察巡官维恩,以及隶属于铁路公司由公司雇佣的探员汉德森先生来到了鲁格比车站,他们到了以后,对凶案现场的一切展开了全面的调查。

这里的确发生了凶案。凶手射出的那颗子弹,是从一支小手枪,或者是一支左轮手枪当中射出的,并且可以肯定,是从近距离射出的,因为子弹在伤者的着弹部位没有更多的延伸烧伤,这一点警方认为很重要。在车厢里也没有找到其他武器(于是,凭借这一点,有人认为这是自杀行为),也没有找到那个棕色的格拉德斯通皮包,也就是守卫看见那个高个儿男人手里拿的那个包。警方还在行李架上找到了一柄女用阳伞,但除此以外,两节车厢里就再也没有发现任何新的物品,再没有发现什么跟乘客有关的物品。且不说这起凶案,就说这三名乘客(其中一名是女的)吧,他们到底为什么要离开列车,以及他们是怎样离开这辆高速行驶的快车,还有,那个被杀死的人是怎样在威尔斯登连接站与鲁格比车站之间上车的,要知道这期间火车并没有停靠过站台,这些疑问引起了公众对此案的高度关注与兴趣,对此,伦敦的媒体刊登了许许多多对案情的猜测。

列车上的守卫约翰·帕尔默,在警察问询期间,提供了一些证词,给这个案子的侦破提供了一些启示。根据约翰的陈述,在特林站和切丁顿站之间,有一个地点,因为被设定为铁道线维修临时堆栈,这里堆放了大量物资,因此快车在经过这里的时候,要减速行驶,不得超过时速八英里或者是十英里。就在这个地方,在火车减速的时候,对于一名男子,甚至是一名体力比较好的妇女来说,都有可能比较从容地从快车上跳下,而不至于造成非常严重的伤害。当发生凶案的快车经过这里的时候,那儿正好有一帮铁路工人在干活,据他们说,他们什么也没看见,而这些铁路工人干活的习惯是站在两条通车的铁道中间,而车厢打开的那扇门却位于火车的另一端,所以即使有人从那扇门跳下车也是不会被发现的,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并且,当时天色已黑,说不定是夜色掩盖了跳车人的踪迹。铁路的路基还是有一定坡度的,有人从车上闪身而下,是很容易逃过铁路工人的视线的。

列车守卫约翰再次做证,在威尔斯登连接站停靠的时候,当时月台上确实比较忙碌,但是他绝对肯定,在这一站,快车上既没有下车的旅客,也没有上车的旅客,但极有可能有乘客在列车上的各车厢之间走动,这是列车守卫看不到的。再说,一个乘客,在吸烟列车席抽完一支雪茄,然后来到一节客车厢换换空气,这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儿啊。想象一下,长着黑色小胡子的那个乘客,在抽完了雪茄之后来到了相邻车厢,当时很可能火车恰好经过威尔斯登连接站(地板上抽了一半儿的雪茄似乎就很能证实这种猜测),这样他就很可能与这场戏中的两位重要人物碰面了。那么,这场戏的第一场就宣告结束了,我们用不着花多大气力,就可以猜出,在第二场中一定有好戏看。但是,这第二场戏到底是怎么演的,这个死去的年轻人又是怎么中枪身亡的,那三个乘客到哪儿去了,他们是怎么走的,那个年轻人又是怎么来的,这些都是列车守卫约翰和办案经验十分丰富的探员和警长无法回答的了。

警方对列车从威尔斯登连接站到鲁格比车站经过的铁路进行了仔细的搜查,结果还真找到了些东西,只是他们仍无法进一步确定这些东西到底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关系。在靠近特林站的地方,也就是火车经过堆栈必须减速慢行的铁路附近,在路基下面,办案人员找到了一本袖珍版的《新约圣经》,书已经非常破旧了,磨损得很厉害。这本《新约圣经》由伦敦的圣经协会出版,内封上还题着字儿:“约翰送给爱丽丝。1856年1月13日。”同一页的下面还写着字儿:“詹姆斯。1859年7月4日。”这一行字儿的下面还有一行字儿:“爱德华。1869年11月1日。”可以看出,所有这些字儿,都出自同一人之手。这可是警方获得的唯一线索,如果这就是线索的话,而验尸官的结论——“死者为凶手所杀,究竟系何人所为,正在调查。”对这桩离奇的案子而言,断然不是给人能够满意的回答。广告,悬赏,以及各种询问,最后都无疾而终,没有任何结果,什么有效的结论都无法做出,整个调查始终找不到一个重心,没有什么能够有力地支撑起案件的侦破工作。

然而,如果你认为没有人会关注这个案子,没有人对这个案子的案情提供有价值的分析,那你就大错特错了。恰恰相反,报纸媒体,不论是英国的,还是美国的,在各类媒体上都出现了连篇累牍的文章,试图对本案进行猜测和推理,当然,这其中的大部分是不太着调的荒谬想法。凶案现场出现的手表,都是美国牌子,还有死者那个非常引人注意的镶金的前牙,这些都可以表明,死者应该是一个美国人,尽管他穿的亚麻布衬衣,衣服和靴子是英国产的。因此,有人推测,当时这个年轻人藏在车厢的座位底下,最后被人发现了,因为某种原因,很可能是因为他偷听了跟犯罪活动有关系的谈话内容,因此,他的同伴儿乘客就将他处死了。当这些臆测与一些普遍情况夹杂在一起的时候,诸如什么无政府主义者的凶残与狡诈,以及其他一些秘密组织什么的,这个推论就和其他流行的猜测一样比较让人信服了。

这个年轻人没有车票,这和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倒能保持一致,众所周知,妇女在无政府主义者的宣传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另一方面,这已经很清楚了,从列车守卫的陈述来看,这个年轻人很可能在其他人到来之前,就已经隐藏在那儿了,可是,那些同谋者正好进入一个藏有间谍的车厢里密谋,这样的巧合也实在太不可能了吧!而且,这种解释忽略了那个在吸烟车厢抽雪茄的男子的存在,这种解释无法解释抽雪茄男子失踪的理由。警方很容易就证实,以上这种解释无法有力地解释凶案现场的一切,但是,由于缺少必要的证据,警方在否定了上述解释的同时,自己也无法提出一种更为有力的解释。

当时在日报上刊载过这样一封公开信,这封信的署名作者是一位非常有名的刑侦案调查专家,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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