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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踪的专列_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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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我还是他雇佣来完成某种特定使命的雇员,我就必须这样做。于是,我只好坐在那儿,旁边是那个空空如也的壁炉,夜晚很静,我都能听见走廊里不知什么地方挂着的时钟指针的敲击声,那个时钟每过一刻钟就会自动报一下时。看起来,这样的守夜工作好像是永远没有尽头一样。除了那个时钟之外,整个府邸里再无其他声响,因而这座巨大的房屋就愈发显得宁静,地上掉根针都能听见。在我眼皮底下的桌子上,放着一盏非常袖珍的油灯,只能在我的椅子周围放射出微弱的光晕,但是卧室的其他角落,就丝毫看不到它的影响力了。林奇密尔勋爵在床上睡得很平静,呼吸很均匀。我十分妒忌他能睡得那么香,而我的眼皮渐渐地就开始向下耷拉下来,但是每当我快要睡过去的时候,我的责任感就立刻上来帮我驱走睡意,这时候我就站起身来,用双掌用力搓我的眼睑,有时候甚至会用手掐自己,我下定决心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白拿人家的钱,同时也想亲眼瞧瞧到底会不会发生勋爵既担心发生又期待发生的事儿。

我就这样一路忍耐,一路坚持。终于等到了走廊里的时钟报时,凌晨两点了。我把我的手放到了熟睡中的勋爵的肩膀上,轻轻摇醒了他。他一下子就醒了,立刻坐了起来,脸上的神情表现出一种非常浓厚的想要知道实情的样子。

“你听见什么动静了吗?”

“没有,先生。现在凌晨两点了。”

“很好。现在由我来守候。你现在可以睡觉了。”

我也和衣躺在了床上,很快就睡着了。我最后的一点儿记忆是那盏袖珍油灯发出的灯光,还有林奇密尔勋爵瘦小的身形,已经有些弯了的背,以及他脸上的那种十分焦虑的表情。

我到底睡了多久,我自己也不知道;但是,我突然一下子被人用力地摇醒了。现在,勋爵的卧室伸手不见五指,但是,在屋子里可以闻到一股浓浓的油灯的味道,我立刻明白了,这是勋爵刚刚把油灯掐灭了。

“快!快!”林奇密尔勋爵在我耳边急速喊道。

我从床上跳了起来,勋爵的胳膊依然挽着我的胳膊。

“在这儿!”勋爵低声道,他把我拖到卧室的角落里。“安静!听!”

在黑暗中,一片宁静,但我分明可以清晰地听见有人正从走廊里向我们这里走来。脚步声很轻,微弱而又断断续续,就好像是有人每走一步就停下来,然后又蹑手蹑脚地走动一样。有时候,过去了将近有半分钟,你也根本听不到任何声响,然后当你细心倾听,又可以听出来其实这个人又在继续前进了。我的同伴儿明显很激动,我可以感觉到他的身体在颤抖。他的手,死死地抓住我的袖口儿,不停地哆嗦着,就像风中的一片树叶。

“会是谁呢?”我低声问道。

“是他!”

“托马斯爵士?”

“是的。”

“他想干什么?”

“安静!干什么我会告诉你的。”

我清醒地意识到,有人正在开我们卧室的门。门把手发出微小的呲呲声,最后门开了,接着我在黑暗中看见一丝光亮,可以分辨出,是一盏非常小的灯发出的光亮。原来,是在走廊的深处,有人在那儿放了一盏灯,灯光的光亮正好可以让入室人从外面看到我们卧室里的动静。灯光映出一个灰色的人影,这影子越来越大,渐渐地,尽管他的动静很小,我还是看清了这是一个人。他弓着腰,弯着背,从身体的侧面看过去,就像是一个畸形的侏儒在行进,还带着神秘并且不祥的恐怖气息。这个黑影移动到卧室的中间,突然,他像一头猛虎一样向床的方向扑去,砰,砰,砰,传来了三下沉重的击打声,好像是用很重很重的东西砸向床上。

我当时惊讶得就像瘫痪了一样,我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也不敢大口喘气,就那样呆呆地望着眼前的一切,直到我的同伴儿向我发出求救的呼声,我才醒过神来。借助敞开的卧室门透进来的光,我现在完全可以看清楚眼前发生了什么,我看见身形矮小的林奇密尔勋爵的胳膊正紧紧地扼在他的妹夫托马斯爵士的脖子上,就像一只专门用于捕猎的叭喇狗用它的牙紧紧地咬住一只憔悴的猎鹿犬一样。而托马斯爵士,身形高大而又瘦骨嶙峋,身子向前突着,前后左右拼命翻腾着,用力地想摆脱他的攻击者对他实施的人身控制;而另一方,林奇密尔勋爵,则从后面死死地贴住爵士,想要把爵士从后面摁倒,但是从他嘴里发出的带着惊恐的尖叫声听来,很显然在这场与爵士的竞赛中他渐渐落了下风。我赶忙上前解救,我们两个合力,想办法一定要把正在拼命挣扎着的托马斯爵士放倒在地板上,我感到爵士的牙齿都已经碰到我的肩膀了。尽管爵士的反抗强烈而又疯狂,但是毕竟我们这方在人数、年龄、体力以及力量上占有一定优势,爵士的挣扎看来已是困兽犹斗了;最终,我们把爵士摁倒在了地上,然后我们又用爵士身上穿的睡袍上的腰带紧紧地捆住了他的双手。我用力压住爵士的双腿,而林奇密尔勋爵起身去点亮卧室的油灯,这时候,走廊里传来了一阵杂沓的脚步声,男管家和两个男仆出现在卧室门前,他们也是听到屋内传出的喊叫声才惊醒冲到这边来的。有了他们的协助,我们就不用那么紧张啦,我们几个很轻松地控制住了我们的囚徒,爵士现在躺在地板上,眼睛向我们怒视着,嘴里面吐着白沫儿。只消瞥一眼他脸上的神情,你就完全清楚了,他俨然就是一个危险的躁狂症患者,而床上搁着的一把分量不轻的短锤向我们显示,他今晚的目的明显带有谋杀性质。

“请不要使用任何暴力!”当我们把这个还在挣扎着的男子抬离地面举起来的时候,林奇密尔勋爵高声喊道。“他在兴奋过后会在一段时间内不省人事。我认为他现在已经不省人事了。”果然,正在勋爵说话的时候,他全身的抽搐已经变得不那么剧烈了,这个刚才还在发疯的男子像是泄了气的皮球,他的脑袋向前胸耷拉去,就好像他已经睡着了一样。我们抬着他的身体穿过走廊,然后把他放在他自己的床上,他呼呼大睡,毫无知觉,呼吸又粗又重。

“你们两个看着他,”林奇密尔勋爵说道。“现在,汉密尔顿医生,请你跟我去我的房间,我会给你一个满意的解释,我主要是害怕这桩丑闻传出去,不得已才出此下策,也许正因为如此,才耽搁了,没有向你解释。来吧,听我解释,对于你今晚所做的工作,我向你保证,你不会觉得后悔的。”

“其实,要想说清楚这里面的情况,只需要几句话就行了,”当房间里只有我们两人的时候,林奇密尔勋爵继续说道。“我的这位连襟儿啊,是个可怜的人,他是这个星球上的精英人物,一个忠于自己家庭的好丈夫,同时还是一位值得尊敬的父亲,但是他祖上的家系血统是有严重问题的,他本人就遗传了家族性精神错乱的毛病。这种严重的精神错乱,表现在他身上就是嗜杀行凶,这种病他已经发作过不止一次了,让人感到更加痛苦的是,他的病症的倾向性还特别明显,他总是攻击那个与他关系最密切的人。他儿子被打发住校了,就是为了躲避开这种危险,然后他又试图攻击我妹妹,也就是他的妻子,她好不容易逃脱了,但是受了伤,你在伦敦见到她的时候或许已经注意到了。你必须理解,在他思维清楚不犯病的时候,其实他对此根本一无所知,他甚至还会嘲讽那些对他有所暗示的人,像他这样的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去伤害那些他所深爱着的人。你应该了解,其实这就是这种可怕疾病所表现出来的一般情形,对于深受这种疾病危害的病人来说,要让他本人相信自己就患有这种病,那是绝对做不到的。”

“当然,我们这些做亲属的,要实现的目标,就是要在他犯病的时候,也就是在他的双手有可能沾满亲人的鲜血之前,就限制他的人身自由,但是这件事实际做起来其实有很大的难度。他又是一位隐士,习惯于隐遁的生活,还不愿见医生,什么医生都不见。除此以外,我们认为这是十分必要的,我们的目的,包括应当有一位医生能够让他本人确实相信他有精神错乱的毛病,除了这些发作的时刻,他和你我一样,都是神智正常的人。好在还有一种情况,非常幸运的是,他在对亲人进行攻击之前,他的症状表现出来一种固定的模式,那就是危险到来的信号,在提醒我们要警惕了。你也许已经注意到了,他的前额之上会出现神经严重扭曲的现象。在他展开疯狂攻击之前的三天或者四天,他都会表现出这种扭曲现象。只要一出现这样的情况,他的妻子就借口要到城里办什么事儿,然后就跑到我布鲁克大街的房子里避难。”

“对我来说,我要做的,就是要找到一位医生,他可以确认托马斯爵士的确精神错乱,如果没有这样一位医生的协助,要把他安置在不能伤害他人的地方那也是绝无可能的。但是,第一个问题就是怎样才能让一个医生进到他的房子里去。于是我想到他对甲壳虫的爱好和兴趣,他喜欢任何一个和他有一样爱好的人。因此我就在报纸上登了广告,并且非常幸运地找到了我要找的人,你就是那个最符合条件的人。在处理这件事儿上,一个体格健壮勇敢坚定的同伴儿是十分必要的,因为我知道,精神失常这种疾病的存在,只能在一次真正的带有谋杀性质的攻击行为中得到证明,我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这样一种攻击的对象应该就是我本人,因为他在神智清醒的情况下对我的接待是最热情的。而你的智力,我认为,足以解决其他所有问题。我并不知道攻击行为一定会在晚上发生,但是我想,这种可能性很大,因为这种疾病发作起来的最紧要关头通常都是在天亮之前的那几个小时里。我本人就是一个十分神经质的人,但是我实在看不出还有什么好办法可以把我妹妹从这种十分可怕的危险中解救出来。我现在想知道,你是否愿意在精神病人确认意见书上签名。”

“我愿意签,不用有丝毫怀疑。但是,意见书上至少需要有两个医生的签名。”

“你忘了,我自己也获得过医学学位。我把文件放在旁边那个桌子的抽屉里了,那么,如果你好心帮助这个病人,现在就愿意在意见书上签名的话,那么我们今天早上就可以把病人转移了。”

这就是我对托马斯·罗西特爵士的造访,这位爵士是一位著名的甲壳虫捕者,还是这方面研究的真正专家,这次造访也成为了我踏上成功阶梯所迈出的第一步,因为罗西特夫人和林奇密尔勋爵事后证明,他们都是我忠诚可靠的朋友,他们从未忘记在他们最需要人帮助的时候我所提供的一点儿绵薄之力。托马斯·罗西特爵士在那个早晨被人带走进行治疗,后来据说他的病好了,恢复了正常,但是我仍然认为,如果还要让我在戴拉米尔庄园住一晚上的话,我一定会把我的卧室门从里面锁上,并且锁得紧紧的。

戴手表的男人

许多人一定还记得1892年春天发生的那个离奇事件,报纸对它进行报道的时候,使用的标题是“鲁格比车站奇案”,当时,各类日报都在自己的专栏版面予以特别报道。对这个案子的跟踪报道持续了一段时间后,人们发现,除了案子本身有些稀奇以外,其实也无甚可讲,同样使人感到烦闷的是,也许我们可以这样说,尽管有点言过其实,那就是,与其说这个案子吸引了公众的注意力,还不如说这个案子让公众产生了强烈的刺激感,要知道,一个神秘的案子,到最后都没能破案的案子,既离奇古怪同时又充满了悲剧性质的案子本身,就会对一般公众的想象力产生一种绝佳的刺激。警方经过了几个星期毫无结果的调查,发现最终无法对收集到的各种事实做出令人满意的解释,而且从一开始这个悲剧事件就显得扑朔迷离,恐怕要归入那种无法解释的悬案一类了,于是公众对此案的兴趣大为降低。然而,最近这个案子的一些最新进展(当然,事实的真实性还有待于进一步核实和查证),给破案提供了一些新的证据,同时也让案情明朗了不少。在将案情真相和盘托出呈现在公众面前之前,也许,我首先应当做的就是让公众重新了解一下这些奇特的事实到底是怎样一种情况,然后再据以对案情进行相应的评论。下面就简要叙述一下这些离奇的事实:

三月十八日下午五点钟,年份在上面已经说过了,有一列火车离开欧斯顿火车站,开往曼彻斯特。当时天下着雨,还刮着大风,列车在行进中,风雨大作,愈加猛烈,十分阴冷,在这样一种天气状况下,除非确有此必要,或者是不得不外出,应该没有人会想着在此时出行旅游。然而,这列火车在曼彻斯特的商人圈儿里却颇受欢迎,他们急着赶回曼城,而这趟列车行驶速度快,全程只需要四小时二十分钟,而且沿途只停靠三个站。因此,除了当晚天气十分恶劣以外,所有的事情都能和我下面要讲述的一切很好地连接在一起。列车上的守卫是一名很有经验的铁路公司雇员——他是一位已经在铁路公司服务了二十二年的老警卫,工作记录没有任何瑕疵,铁路公司也从来没有收到乘客对他的投诉。这个列车守卫的名字叫约翰·帕尔默。

火车站的时钟刚刚指向五点钟,列车马上就要开了,列车守卫约翰·帕尔默正准备像往常一样向列车司机发出信号,示意可以离站了,就在这个时候,他突然看到月台上急匆匆地跑来两位乘客。其中一个是名男子,个头儿特别高,穿着一件长长的黑色外套,外套的衣领和袖口都是用阿斯特拉罕羔羊皮做成的。我在前面已经说过了,当晚的天气十分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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