秒。
他微笑着看着我,我也微笑着示意他等等,进去换下制服,就跟他出了门。
这短短几分钟内,谁也没有说话,以往彼此相处的默契仍然存在,我们未觉尴尬,自然而然地往外走。他没有说要去哪里,我便就近将他带进书店后的大楼里,去了施杰上次带我去过的那家泰国餐厅。
坐定,点菜,直到服务生捧着菜单离开桌边,我们才开始交谈。
眼见他手伸进衣兜里,我抢先开口阻止了他:“不用了,那天我根本没有戴耳环。无论落在你那里的是什么,都不是我的。”
他的手果然停在了原处。
但只是迟疑几秒,仍然拿出一只盒子递给我:“你先看看。”
那淡绿色盒子实在眼熟,就来自上周我们一起给唐唐买礼物的那家店。我记起买完礼物走到门口时,他走开接电话去了好几分钟。如此看来,这份礼物早已买好,与那次意外无关?
我意识到,自己有错怪他的可能。
几分犹疑下,我还是伸手接了过来。打开盒子,见到一对简单的圆形耳钉,银色圆底镶嵌绿松石,是我曾在店里试戴过的那一对。这耳环我谈不上多喜欢,只是当时看着顺眼,就试了试。若不是今天看到它们摆在面前,我早已忘了买礼物时还试戴过这么一对耳环。
究竟是他事后再去买来,还是当天就已经买了?
“这是什么时候买的?”我问。虽怕答案与期待中不同,但无论如何还是想弄清楚。
“就是给唐唐买礼物那天。”他面色平静地说,“看你喜欢就买了,后来又觉得无缘无故送礼物有点儿唐突。”
之前买了留着没送,现在送我,果然还是因为那件事。
我盖上盖子,将耳环放下推到桌子中央:“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也算送礼物的理由?”
“别误会,跟那件事无关。”
“无关怎么会送得时间这么凑巧?”
“不要把每件事都想得那么精确仔细,有时候做些什么不需要什么理由。难道你没有过毫无原因就是想做某件事的时候?”他看着我,脸上丝毫没有高兴或不高兴的痕迹,语气也像是在陈述某件无关紧要的事。
“我有。但通常都只是做只与自己一个人有关的事。如果关系到别人,顾虑得自然就更多。你有你的理由,只是不方便说出来罢了。”
他轻轻握住我搁在桌上的手:“我无法回答一个连我自己都不知道答案的问题。你总是想把所有事都弄得清清楚楚,这样不好,不仅弄不明白,还会很累。”
“就算你说得对。”我没有抽回手,也没有再碰那只首饰包装盒,“还是等你有理由了,再把这份礼物送出去吧,不管送给谁。”
“你实在不想要也不勉强,只是,你戴这对耳环真的很好看。”他先收回了手。
“谢谢。”我拿过盒子打开,将左右两只耳环逐一戴上。
顿时,他有几分惊讶地看着我。我笑笑:“你刚才说了理由,我觉得我能接受。谢谢你送我礼物,今天我请你吃饭吧。”
“没问题。”他依旧平静地回答。
午饭结束后的整个下午我都在想:他这究竟算不算是表示了什么?好像有,又好像没有。耳垂上坚硬冰凉的小物件,慢慢染上了我的体温。
014
“百分之百是定情信物!”唐唐斩钉截铁地断定。
电视里广告歌不知疲倦地响着,唐唐欢快地哼着歌进厨房洗水果,哗哗的水流声和她的背影将我的思绪无限拉远。身边的一切变得遥远又模糊,黎靖那天的神态、说过的话反复在我脑海中一遍遍完整地闪回。我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真如他所说,凡事都想得太多太清楚?
然而,此后十多天,他都没有再出现,也没有再跟我联络。
这十多天里,唐唐和企鹅已经发展到天天下班后就黏在一起;莎士比亚小姐依然隔几天就会来店里一次,其间没有再问起店长,没有任何事发生;六月的活动日果然由小章讲解各种咖啡;施杰偶尔会来电话关心翻译稿的进展,十六万字的长稿终于只剩几千字收尾;甚至谢慧仪都跟我一起逛过了一次街……黎靖一直没有来,手机屏幕上也没有再亮起过他的名字。
此时我才意识到,我们之间的关系单纯到没有任何羁绊,即使不联络,彼此也能完整无缺地过自己的生活。原来他和我是那么自由。
直到唐唐即将随公司同事们一起出去年度旅行,走之前打算请我和黎靖一起聚会吃饭,我才不得不主动给他发信息。
斟酌许久要不要加上个“好久不见”,写了又删删了又写好几次,终于还是只发了个简单的问句:“唐唐要去旅行,后天想约我们大家聚会。你来吗?”
他回复得很快:“快期末比较忙,你们玩得开心点儿。”
没有多余的语言,也没有多余的标点,更没有给我留再回信的余地。
洗手间里,我透过镜子看着自己耳垂上那小小的坚硬的耳环。之前他买了一直没送我是怕我多心,后来送出皆因他知道以后再没机会送了。原来,它们代表的是一句温文有礼的“再见”。
真正的星星填补头上的夜空,而你我之间,不过是身边夜色里辨认不清的萤火虫。
我想到二十四岁生日夜晚,那满屋荧光液伪装的星辰,想到数天前在铺满星光的窗前将戒指丢进茫茫黑夜;我曾以为真实的过去被证明是一场欺骗,我曾以为近在身边,现在也被证明如此遥远。
隔着一张门外,店里依然反反复复地播着佩茜·克莱恩:“You want me to act like we've never kissed, you want me to forget, pretend we've never met...”
当墙上的时钟指向七点半,音乐声毫无预兆地戛然而止。小章按下按钮,像平日一样头也不回地对我伸着手。我站在CD架边,呆呆地瞪视着碟片从机器里无声地弹出来,不知道拿哪张给他好。
等了半天没见反应,小章转过身,把他那只手在我眼前上下晃动:“发什么呆呢?”
“噢,你想听什么啊?”我被他从走神中拽了回来,胡乱问了一句。
事实证明,问他也是白问,除了咖啡之外,他对这店里的一切都能随便:“给什么听什么,拿来吧。”
我就手拿下一张递给他。封套很面熟:斑驳的旧墙、深绿色的门,和一张微笑闭目托腮的侧脸。是安德烈·波切利《托斯卡纳的天空》。送黎靖这张CD是什么时候的事?似乎是夏天刚刚开始,距今也不过两个多月;回忆起来,遥远得像几年之前。
波切利温暖浑厚的嗓音包裹在管弦乐伴奏中,用我听不懂的语言,一遍遍巨细无遗地复述着我记忆中曾有过的美好片刻。安德烈·波切利是盲人,但他的声音里有着世界上所有美景的颜色——我听到午后木桌边的时光,听到白葡萄酒的味道,听到茫茫大雨笼罩在城市上空就像暂时的海,听到夜晚街头咖啡小店里传来的音乐……如能忘掉渴望,岁月长,衣裳薄。
原来并非不快乐。至少,我此时已懂得,这一段回忆有多美。曾经浑然不觉,如今时过境迁。
小章边陶醉地听着音乐,边慢条斯理地清理吧台,伴着节奏将一只只杯子依次摆好,手握海绵,轻轻吸去流理台上的几点水渍和咖啡渍。
这样悠长缓慢的时光总在一分一秒打磨着心里的尘垢,让幸福感悄然显现轮廓。这轮廓那么清晰那么美,我怕音乐声一停止它便消失不见。像幻觉般,不复存在。
我匆匆收拾了手边的书本电脑,想在音乐结束之前逃到这扇门外:“小章,没什么事的话,我想早走一会儿。”
“反正快到点了,走吧。”他话音刚落,又叫住我,“喂,你就这么走啊?”
我回过头愣愣地看他,他一指我身上的制服:“大姐,你没换衣服!”
低头果然看见自己穿着一身胸前印有书店标志的制服。可我不想再留在这里与回忆对峙,连多一秒也不想。
“不换了,穿回去洗。”我手忙脚乱地找来今天上班时穿的衣服塞进手袋,穿着制服便推门离开。
门在身后划过一道弧线悄然闭上。踏进庞大、真实、喧嚣的夜色里,周围的行人与街景筑起一张巨大的网,我感觉自己轻如灰尘般掉入其中,再也听不见自己脑海中那些毫无意义的声响。这世界每一秒钟都有无数事物出现或消失,有些声音在你听来如雷贯耳,而其本质不过是茫茫星球中一个泡沫静静地破了。而当又一次日夜更替之后,太阳依旧会升起,我们每个人都还会住在完好无损的躯壳里继续如常生活下去。这条街,这盏灯,这棵树,这条斑马线,这盏红绿灯……它们不会因为发生任何事而弄丢你生活的坐标。
难道在每段感情之后,我们失去的本就是一些物理上从不存在的东西?
我迈开脚步,由渐行渐快到跑了起来。头顶着看不见星辰的夜空,跟在路灯为我投射的影子身后,一步一步,往前跑。如果跑得更远一点儿,能不能让回忆再也追不上?然而,我的脑海中闪过曾经与黎靖一起并肩跑过这条路的夜晚。
那夜气温比今天要低一点儿,速度比今天要慢一点儿。我记得那夜那段路中的每一秒:我们看着自己的影子被一盏又一盏街灯陆续接管,跑起来的时候,连眼睛所见的灯光、耳朵听到的汽车鸣笛声都有着与平日完全不同的节奏,身边的一切静物都带着连贯的、被拉长的弧线,自己的呼吸越来越清晰,身体渐渐沉重后又开始渐渐变轻,感受到轻盈的水汽穿透皮肤缓缓凝结成细微的汗珠,先是燥热而后变凉,一步一步觉察出灰尘停留在身上的力量……
余温尚存的回忆紧紧贴在背后,终于穿透身体,涌进了眼眶。
细密的汗珠悄无声息地浮了出来,我感觉不到水分离开身体的轻松,只有它们一颗一颗附着在皮肤上的重量。退去燥热的夏夜里,辨不清方向的微风钻进毛孔,想吹走些什么,却始终都是徒劳。
跑累了,坐在路边的长椅上,眼前又是一片陌生的街景——早已不是我们上次停下来休息的地方。或许我在某个路口转错了弯,再也到达不了当时那个终点。抬眼看去,四周灯光明明灭灭,一家又一家小店立在路边,却找不到当时那座人行天桥和天桥对面亮着灯的小酒吧。那天的记忆像是被抹去了存在过的证据。
微湿的衣服贴在身上有一点凉,我站起来继续向前跑。独自一人,漫无目的地向前跑。或许黎靖才是我们两人中真正聪明的那一个:他作了最正确的决定。正是这距离让我们彼此心里都对这段关系有了答案,遗憾的是,我们两人的答案并不相同。已经前进的一步无法退回,如果就这样下去,我终有一天将对他的暧昧不明心生鄙夷。有些人、有些事走得越远反而越清晰,若非他就这样默默退开,我将永远不会真正明白:那些曾与他共度的时光有多么珍贵。即使曾并肩跑过的这条路只剩我独自一人,我仍然心存感激——感激他从未否认过去的一切,感激他没有选择与我面对面结束这段关系,感激他曾留给我一个得体的、温柔的告别。
跑完这条街就回家?我问自己。
嗯,跑完这条街就回家。
夜晚九点的路上已经安静了许多,归家的出租车一路缓缓滑过街道,未有任何意外的停顿。车厢里广播信号时好时坏,电台播着的歌声断断续续。勉强能听清楚一个低沉的女声唱着一首很老的歌:“同是过路,同做过梦,本应是一对/人在少年,梦中不觉,醒后要归去/三餐一宿,也共一双,到底会是谁/但凡未得到,但凡是过去,总是最登对……”
此时,司机师傅从后视镜里看见我身上穿着制服,随口搭讪:“刚下班哪?”
我猛然惊醒。
既是在梦中,醒后总要归去啊。只是没想到,这梦早就气数已尽。
回到家,发现唐唐今天比平时回来得早,正在房间里收拾行李。
我站在她门口,抬起手敲了敲门框:“这么早就收拾?”
“咳,早点儿收拾,怕漏了东西。”她冲我笑笑,“怎么样?后天黎靖来不来吃饭?”
“不来了。”我简短地答道。
她一反常态地什么也没问,只站起来表情明快地宣布了她的最新决定:“要不这样,让企鹅也自己玩儿去,后天我们俩二人世界!”
“好。是不是你做饭?”我也笑了。
“呸,你不怕食物中毒,我怕!出去吃!”她一爪子搭在了我肩上。
我捏着她那只连锅都没端过的爪子,夸张地感叹:“唉,还是我做吧!跟你同居了两年,还没做过大餐给你吃呢。”
“别,连蛋都煎不好的女人,做的大餐能好吃?”她不但不领情,还一脸嫌弃。
“就冲你这句话,姐必须征服你的胃!想吃什么随便报来,我不会的明天也给你学会!”
“满汉全席。”唐唐面不改色,一脸严肃地回答。
“哼!”我学着她常用的姿势,一转身扭了出去。
唐唐在背后喊:“屁股别扭那么高,你肚皮舞呢?”
这一夜,我洗干净了所有待洗的衣服,接着坐在书桌前静下心翻完了那部小说最后的几千字。当时钟已指向凌晨四点,窗外的漆黑渐渐薄了起来。我将已完成的全稿打包发邮件给施杰,关掉手机钻进了被窝。
一觉醒来时已过十点,我匆匆梳洗后出门奔去店里上班。跑的感觉与走路完全不同,大脑更空白,一切感觉都更简单。当你有些什么不愿意再想时,这无疑是最直接的方法。
平日十几分钟的路,今天的纪录是七分钟。
太阳依旧很大,这么短的时间我却并没有出汗。差十分十一点,我几乎与李姐同时进门。当然,我们同时看到了又坐在老位置、喝着焦糖拿铁、翻着精装版老莎的莎士比亚小姐。
小章已经见怪不怪,自己忙碌着不去注意她。我们脚下的地板干干净净,连灰尘都少有几粒。
“嘿,昨天晚上,你居然扫了地?”我跟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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