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梦原《冬官纪事》3。
〔65〕 Yang, 'Economic Aspects of Public Works', pp.194—195。
〔66〕《神宗实录》页2957。
〔67〕项梦原《冬官纪事》页3。
〔68〕《世宗实录》页7708。
〔69〕《神宗实录》页2787。
〔70〕《徽州府志》8/15—16。
〔71〕这一数额是基于孙承泽在《春明梦余录》46/63中记述,平均数是依据总估计计算出来的。
〔72〕项梦原《冬官纪事》页4。
〔73〕归有光《全集》449;《别集》6/8。1562年,他抱怨交通实际上陷于停顿,结果他的船只几乎走不出张家湾。
〔74〕Ricci, China in the Sixteenth Century, pp.306—307.
〔75〕《大明会典》190/2—3;何士晋《工部厂库须知》4/39。
〔76〕项梦原《冬官纪事》页1—2。
〔77〕Ricci, China in the Sixteenth Century, 307.
〔78〕项梦原《冬官纪事》页2;贺仲轼《两宫鼎建记》页12。
〔79〕《世宗实录》页7737。
〔80〕《明史》78/829。
〔81〕《神宗实录》页4933。
〔82〕《孝宗实录》页3418;魏焕《皇明九边考》1/18—19。
〔83〕《大明会典》41/16、24;《神宗实录》页1986、5317、5941、6543、11266;《明史》222/2559;《明臣奏议》35/673—676;又见本书第六章注214。
〔84〕关于固原镇的建立,见魏焕著《皇明九边考》10/1;孙承泽著《梦余录》42/17、19。
〔85〕魏焕《皇明九边考》10/1。
〔86〕九边为辽东、蓟州、宣府、大同、陕西、延绥、宁夏、固原和甘肃:见Hucker,'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 p.63。另外五个军镇是永平、密云、昌平、易州和井陉。在1576年的财政账目上将这十四个军镇放在同一位置,见《神宗实录》页1162—1182。
〔87〕见焦竑《献征录》38/69的余子俊传。关于15世纪的工程营建见《宪宗实录》页2110、3491,《孝宗实录》页0523。
〔88〕这是根据《世宗实录》页5800中的一份概要记述计算出来的。
〔89〕这是根据《世宗实录》页7840中计算出来的。
〔90〕《大明会典》193/1、3—4。
〔91〕《大明会典》193/5。
〔92〕《神宗实录》页3249—3253。
〔93〕见《明史》212/2462、2466。
〔94〕何士晋《厂库须知》8/84。
〔95〕王毓铨《明代的军屯》页215—216。
〔96〕同上,页217。
〔97〕《皇明经世文编》198/19。
〔98〕《皇明经世文编》358/21、24,359/3,360/10。
〔99〕张居正《书牍》3/15。
〔100〕地租从每亩0.0015两白银到每亩0.03两白银不等:见《万历会计录》23/7、22。
〔101〕《皇明经世文编》358/24。这种办法也实行于甘肃、宁夏甚至南京附近。见王毓铨《明代的军屯》页52—54。
〔102〕1591年在辽东、陕西和宁夏明确实施过营田。同上,页4—5。
〔103〕见《皇明经世文编》358/18;王毓铨《明代的军屯》页8—9。
〔104〕《皇明经世文编》358/10、12、14、23,359/16,360/17。
〔105〕王一鹗《总督四镇奏议》1/15—16。
〔106〕《神宗实录》页0379、0467、1162—1182、2152;张居正《书牍》2/3、9。
〔107〕《大明会典》28/26—53。这些总数是从未经编辑的资料中计算出来的。
〔108〕数种地方志暗示这是一种普遍的做法:例如《汾州府志》5/45—46;《漳州府志》28/18;《四川通志》2/6—13;《邓州志》9/1。在某些情形下,军官们从这种土地上征收地租。
〔109〕《金华府志》21/5。
〔110〕《顺德县志》3/12—14。这也是一种普遍的做法。严格地说来,世袭军户实际上就是土地的所有者。
〔111〕17世纪早期的一份资料很好地阐述了这一问题。见《熹宗实录》页1557—1560。然而,所有这些情况一定是经历了长时期的发展。
〔112〕《大明会典》18/1—8。这是从未经编辑的资料中得出的粗略估计。
〔113〕《穆宗实录》页0902;《皇明经世文编》322/15。
〔114〕Hucker以《大明会典》卷129—130为根据认为九边地区的总兵力达553363人,见‘Government Orgnization’,页63的注143。与此不同,1620年户部说边军达867946人:见《光宗实录》页0047。
〔115〕《神宗实录》页1162—1182。
〔116〕《大明会典》卷129—130。
〔117〕《神宗实录》页5143。
〔118〕张居正《书牍》2/3。
〔119〕孙承泽《梦余录》35/28。
〔120〕见《神宗实录》页2853、3484、4331。不过,《明史》224/2584给出的总数是361万两。
〔121〕见黎光明著《嘉靖御倭江浙主客军考》各处。
〔122〕《天下郡国利病书》22/27、33、35,33/109。
〔123〕《世宗实录》页3237—3238,7241—7242。
〔124〕《金华府志》8/13;《天下郡国利病书》33/109。
〔125〕《漳州府志》5/51—53;《会稽志》6/3—4;《杭州府志》31/16—17;《顺德县志》3/22;《天下郡国利病书》22/36,23/62、76,26/94,28/8。
〔126〕梁方仲《明代的民兵》225、231。
〔127〕关于援朝战争中的募兵,见《神宗实录》页4683、5791、5809、5825、5976、6332。
〔128〕《天下郡国利病书》22/27-28。
〔129〕《穆宗实录》页1250。
〔130〕《神宗实录》页0509、2504。
〔131〕《神宗实录》页0983。
〔132〕参见张学颜向万历皇帝进呈《万历会计录》草稿而上的奏疏(作为该书序言)。
〔133〕新库亦有400万两的存储,一些银锭埋藏在地下。然而,由于处理的是现行账目,故而不是所有的库银都被看作太仓库的存储:见《神宗实录》页3318、3329。太仓库的收入是在1572—1582年这十年间稳步增长的,见《神宗实录》页0086、0195、0256、0308、0554、0891、1027、1396、1793、1831、2684、2884。
〔134〕《神宗实录》页1503。
〔135〕《神宗实录》页5312。
〔136〕顾炎武引用了这份叙述,见《日知录集释》5/5—6。它也指出仅成都的省库就积银800万两,这似乎不大可能。其所引用的较小数目似乎更为可能。应加以注明的是,作者的叙述完全是建立在偶然性的谈话和记忆之上的。
〔137〕见《明史》213/2479—2482;《皇明经世文编》324/1—328/31;焦竑《国朝献征录》17/60—108。张居正管理的许多方面只是被记录在《实录》和他的通信中。朱东润的《张居正大传》关于财政事务含有许多技术性的错误,最明显的是有关1580-1581年土地清丈的报告。
〔138〕削减由驿站提供的服务有时同样也会减轻税负,见《神宗实录》页1408、1448。但是,通常来说,任何节余都会被省库存留。见《神宗实录》页1558—1559、1581、5243、5992。
〔139〕前线巡逻部队的减少,见王士琦著《三云筹俎考》2/19—21,4/1。
〔140〕1579年,据称这道命令没能彻底实行:见《神宗实录》页1830—1831;亦见《神宗实录》页0381、0794、1594、2152、2167。
〔141〕《神宗实录》页2435、2668。
〔142〕《神宗实录》页0176。
〔143〕这些账册的简化见张居正《书牍》2/3。
〔144〕《神宗实录》页1852—1853。
〔145〕张居正《书牍》2/8,6/2;《皇明经世文编》328/26。
〔146〕关于《万历会计录》的准备和完成,见《神宗实录》页1076、2132、2261以及该书的序言。
〔147〕《神宗实录》页1100、2128。
〔148〕《明史》300/3367;《神宗实录》页1495。
〔149〕张居正《书牍》4/18。
〔150〕王世贞的叙述见于焦竑《国朝献征录》17/96。
〔151〕见《明史》213/2178,222/2563、2569。
〔152〕见张居正《书牍》1/2、10,2/27,5/6。有一次他声称拒绝了广东和广西的三司官员们馈赠给他的超过10000两白银的礼物。
〔153〕Tao-chi Chou,《皇后李氏传》,作为“明人传记计划”之一即将出版。
〔154〕关于他使用特务,可见于《明史》213/2480。他的做法大都在其私人通信中透露出来,1610年以后,其子张懋修编辑、整理了这些书信。
〔155〕张居正《书牍》2/23。
〔156〕《西园闻见录》92/19。
〔157〕参见拙文《倪元璐:新儒学政治家的“现实主义”》,载de Bary,Self and Society in Ming Thought, pp.415—448.
〔158〕张居正似乎绝少在文章中讨论他的思想。Robert Crawford曾经详细翻阅过其所收集的张居正的文章,也说“资料过少”,参见Crawford,‘Confucian Legalism’,载于de Bary,Self and Society in Ming Thought,页367—411.
〔159〕张居正《书牍》5/1;《皇明经世文编》327/2,328/14。
〔160〕《皇明经世文编》326/6;Crawford, 'Confucian Legalism', pp.373, 393.
〔161〕焦竑《国朝献征录》17/71、75、94。
〔162〕《明史》78/827。参见和田清《明史食货志译注》页218;孙承泽《梦余录》35/37。
〔163〕《神宗实录》页3755。
〔164〕《穆宗实录》页1200—1201。
〔165〕光懋的奏疏和批答见《神宗实录》页1490。对一条鞭改革的攻击亦见《神宗实录》页1095、1100、111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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