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应答者相信所有实施或者参与对民众杀戮的人都应该得到审判,72%的应答者感到希特勒应该被审判,他自杀是错误的。
接下来的调查由在阿伦斯巴赫的民意调查研究所实施了五十多年,这些调查给我们留下了更为悲观的图像,在西德的普通民众那里,对犹太人有着持续的偏见。1947年,四分之三的德国人认为犹太人属于不同的种族,在后来的二十多年,这个数字一直非常稳定。1961年,73%的人依然同意犹太人与德国人是不同的种族。对于种族通婚的问题,出现了一个类似的启示模式:1949年,大多数德国男人和女人——分别是67%和73%,对于“你是否愿意和犹太人结婚”这个问题的回答都是“不”。十二年后,这个数字分别下降到“47%”和“60%”。对于希特勒所有毁灭性的遗产,他在1952年受到了三分之一应答者积极的评价;同年,88%的德国人宣称他们对大规模灭绝没有个人责任。到1978年,超过三分之一的人认为纳粹德国并非一点都不好。
在追踪二十多年公共情绪的行动中,可以确认一些令人鼓舞的特征。首先,越来越清楚的是,强烈的反犹太人偏见与老一代人相关,特别是可能被纳入希特勒青年团那一代的那些人。那一代包括生于1919年至1931年的人,他们在国家社会主义的影响下接受了大多数他们基本的价值观。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被社会主义化的德国人越来越没有反犹太人的偏见。民主化的进程在战后的西德稳步推进,和能获得更广泛的教育机会一道,发挥了抵制反犹太人和思想褊狭两个倾向的作用。甚至在平静的20世纪50年代,大众的犹太恐惧症在德国社会几乎没有发挥什么作用。纳粹主义已经崩溃,随之所有反犹太主义的政治运动也土崩瓦解。因为几乎没有犹太人留存下来,因此过去对犹太人的仇恨也就存在于真空中。弗里德里克·?魏尔认为:“毫不夸张地说,自1945年开始,反犹太人的偏见是一个悖论。因为既不存在反犹太主义分子,也不存在犹太人。”当我们认识到尽管战后已经没有明显的犹太人的实际存在,但过去反犹太人的成见依然在老一代人那里发挥作用的时候,这一悖论就变得令人更加吃惊了。更为重要的是,与纳粹历史相关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被埋藏在心理抑制的岩层下,并被诸如冷战或者物质富足的问题所取代。
1959年,特奥多尔·?阿多诺撰写了一篇著名的论文《完成过去的作品意味着什么?》。通过这个问题,阿多诺想表达的意思是一个人如何能真正地与过去达成妥协?他认为过去只有在它的原因现在被克服的时候才能被掌握。这就是他的回答。他清楚地相信德国人没有完成这一任务,因此依然与未被把握的过去的定时炸弹生活在一起。根据他的观点:德国人通过这样的行为在心理上抑制了过去,背叛了未来。
受到心理抑制的事物的回归
阿多诺具有非凡的预见能力。这一事实被后来在西德发生的事件所证实。这些事件让被心理抑制的过去重新回到了日光之下。1959年到1960年的冬季记录了整个西德无数犹太教会堂的墓地受到了亵渎。过去再次抬起了它丑恶的头颅,它提醒德国人逃避不再是可能的。当平静的阿登纳时代在20世纪60年代初起开始退却,让路给社会冲突十年的时候,德国人再次面对奥斯威辛的幽灵。德国更年轻的一代没有亲身参加过第二次世界大战,他们要求他们的父母对第二帝国和他们的参与作出更好的回答。在西德,更年轻的一代越来越美国化和极端化,这引发了尖锐的代际冲突,并导致了政府机构,尤其是大学的广泛批评,在大学,保守主义和集权主义依然非常根深蒂固。无论怎样,20世纪60年代的社会紧张为更开放的思想论坛准备了道路,它也不幸地突然变成了暴力,痛苦地考验着西德的民主制度。
20世纪60年代年轻而极端的德国人,与其他西方工业强国——诸如法国、英国、美国——他们年轻的对应者十分相似,代表着一个普遍的反主流文化运动的先锋。这个运动反对老一辈人传统的、集权主义价值观。他们要求更大的个人自由、社会正义、国际和平。尤其在德国,他们同情的是政治左派。瓦尔特·?拉克尔认为,许多极端的年轻德国人是反集权主义的,带有无政府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两种元素的混合。他们对纳粹主义没有记忆,这使得他们对“腐朽的”西德制度的抗议显得特别的奇怪和令人惊讶。正如一位德裔犹太人观察家所认为的,他们是在心理抑制和经济富裕之间长大的,从来没有必须通过斗争来赢得自由;信奉崇高的目标,但对此从没有强烈的精神依附关系。他们的政治激进主义对这位观察家来说只是“表面文章”。但是,这一判断并没有被大多数德国人所认同,他们通过要求严厉的压制,对年轻人的抗议作出了过激的反应。从道德的高标准去质疑父辈或祖辈的道德观是一回事,但是挑战战后德国社会的结构是另一回事。当一些1968年出生的人——之所以这样称谓,是因为1968年是抗议运动最猛烈的一年——求助于恐怖主义的时候,绝大多数德国人变得警觉起来,并采用会让纳粹骄傲的复仇性压制进行了报复。绝大多数德国的学生都反对巴德尔—迈因霍夫红色旅的恐怖主义,正如他们同样感到震惊的是遭遇到这个体制如此禁锢的攻击一样,这使得一些人想知道有多少思想褊狭的趋势和法西斯主义的倾向在德国社会依然活跃。
20世纪60年代一代人的动乱使他们再度关注被心理抑制的过去。1961年,艾希曼在耶路撒冷受审;从1963年12月到1965年8月,德国人一直跟随着20个主要罪犯在法兰克福因战争罪行受审的进程。跨国的聚光灯再次直接照射在过去德国的罪行上,并突出了导致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犹太人被大规模杀戮的制度程序上。年轻的德国人震惊地知道了数十万的父母和祖父母是如何深陷于大规模的杀戮。紧张的公共争论发生在延长对纳粹罪行期限的法规上。对一级谋杀期限的法规原计划在1960年失效,现在被延长到1965年,后来又被延长到1979年。这个国家的道德良心被许多充满争议的戏剧和小说所刺痛,它们涉及大屠杀,以及使得大屠杀成为可能的个人和制度的失败。最重要的文学作品给争论添加了燃料,它们是罗尔夫·?霍赫胡特的《代理人》(1963)、彼得·?魏斯的《调查者》(1965)、海纳·?基普哈特的《约耳·?布兰特》(1965)。历史学家也加入了这一争论,著名的有马丁·?布罗萨特、汉斯·?布赫海姆、赫尔曼·?格拉姆尔、赫尔穆特·?海贝尔、赫尔穆特·?克劳斯尼克、汉斯·?莫姆森、约阿希姆·?费斯特、卡尔·?迪特里希·?布拉赫尔,他们都对希特勒和国家社会主义撰写或编撰了深入而综合的研究论文。除了埃伯哈德·?科尔布的《卑尔根·?贝尔森》(1962)、海因茨·?赫内关于党卫队的杰出专著(1966)、乌韦·?亚当的《纳粹统治下犹太人政治学的研究》(1965)、卡尔·?迪特里希·?布拉赫尔对纳粹独裁性质的综合研究之外,德国学者几乎对与大屠杀直接相关的问题没有作出任何研究。甚至布拉赫尔关于纳粹主义综合性的著作,对最终解决方案也只贡献了13页,而全书厚达580页。
尽管在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可以得到有关纳粹德国的信息,但是许多德国人选择忽略它,并转向大屠杀否认者散布的半真半假的信息和谎言。甚至在1969年,第一部国家社会主义的综合研究著作的作者卡尔·?迪特里希·?布拉赫尔不得不承认:旧式的国家社会主义思想现在在“国家反对派”伪装下得到了掩盖,再次在精英的期刊、报纸、宣传小册子,以及第二次世界大战陨落偶像的辩白回忆录或洗罪自传中流行起来。大多数修正主义的文学作品显示出,在德国社会有一个富有影响的圈子存在,它正在培养对右翼意识形态的强烈偏好,二十多年前这种意识形态塑造了纳粹的特性。事实上,许多前纳粹分子特别成功地经历了战争的暴风雨和战后的去纳粹化,他们渴望将他们的思想植入新的德国社会。对于那些追踪前纳粹精英生活和职业经历的人来说,假如不是大惊失色,也是惊讶地发现,许多纳粹分子是如何在联邦德国毫发无损、毫无悔意地重新出现了。在他们当中有许多大屠杀的犯罪者,他们被松弛的司法体系给忽略了。
在检验战后德国大屠杀的角色的时候,有启发意义的是去审视一下德国人在其中试图对待大屠杀犯罪者的方式。这些犯罪者漏过了战胜国最初的审查。这一任务涉及把15万以上的人带入法律制裁。鉴于战后环境变化的性质,这是一个令人望而生畏的、可能也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大约15万德国人直接涉及纳粹的杀戮,1814人被美国人、1085人被英国人、2107人被法国人、其余被八个其他国家判定有罪,包括:比利时判定了75人,丹麦判定了10人,荷兰判定了197人,挪威判定了92人,波兰判定了5452人,南斯拉夫、俄国、东德判定了大约2.5万人,总数大概是3.5万人,剩余的11.5万人怎么样呢?
答案是,大多数犯罪者漏过了去纳粹进程多孔漏水的网络,他们轻易地把自己重新整合进东德和西德的战后社会当中。在西德,诸如行政部门、公立学校、大学、法院、警察部队等精英机构在表面上是去纳粹化了。许多“引人注目的”纳粹分子离开了他们的工作岗位,要么被开除,要么退休,但是大多数人或早或晚地在战后恢复了他们的专业活动。除了极少数特别的例外,法律专业的人员依然保留了他们的工作,并以过去保守主义和集权主义的原则指导着新一代的德国人。这些原则一直以牺牲个人权利为代价支持国家机构的要求。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一些政府机构雇用了比第三帝国期间更多的纳粹党员。1951年,西德政府通过了“131法案”,除了盖世太保官员和那些被去纳粹化进程认定为“主要罪犯”的人之外,它批准再次雇用所有前纳粹公务员。大多数塑造国家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教授回到了他们大学的讲席,继续教育学生。在大多数学术领域都是如此。新的德国国会第一批法令之一就是,许可对所有在第三帝国期间犯下的被判处一年或一年以下的罪行进行大赦。为了加快重新整合许多以假名生活在西德的前纳粹分子,国会也许可对那些掩盖他们的身份,或者向行政当局提供错误信息的人以大赦。尽管有力的法律制裁已经对纳粹罪犯进行了处罚,但是德国行政当局一点也没有紧迫性去诉讼任何人,除非是名头太大的那类罪犯。同盟国现在处于冷战之中,急切要求西德的支持,从而造就了“宽恕和遗忘的”氛围,染上了纽伦堡诉讼律师之一罗伯特·?肯普纳所称的“原谅狂热”的疾病。美国高级专员卢修斯·?D.克莱将军得到了一个专门的宽大处理委员会的支持,他要么减少了许多纳粹罪犯的刑期,要么给予了直接的赦免。弗里茨·?特尔·?梅尔是奥斯威辛I.G.法尔本工厂的经理,据说他走出监狱后告诉随从说:“因为美国人要支配韩国,因此他们友善多了。”英国人跟随美国,也为前纳粹罪犯打开了牢门。
鉴于政治氛围在冷战期间已经发生了根本的转变,同盟国已经把司法权移交给西德政府,给纳粹罪犯定罪的紧迫感很快就消逝了。法律的进程成了蜗牛的步伐,1958年,西德的州政府在斯图加特附近的路德维希堡建立了中心部门,用于调查在第三帝国可能犯下罪行的个人。路德维希堡机构的调查结果会传达给相应的州检察官,被指控的纳粹罪犯处于他们的司法管辖当中。因为除了一般杀人罪和谋杀罪以外的所有犯罪期限的法规在1955年已经失效,路德维希堡不再聚焦于对与财产(雅利安化)和犹太人强迫集中居住相关的调查。一般杀人罪期限的法规失效于1965年,这样只剩下谋杀罪。根据德国修订于1941年的法律,一个谋杀者被定义为“因为杀戮的快乐,或者出于其他卑劣的动机,有着邪恶意图或者采用总体威胁公众的手法,进行杀戮的人”。受到政治议程驱动的法官去曲解这些词义以符合他们自己的目的并不困难。
另外,直接提出的问题是:“办公桌杀戮者”实际上是亲自操刀的杀戮者,还是只是一个不知情的帮凶。例如,在对党卫队帝国保安总局行为漫长的一系列调查之后,准备起诉的是300名主要罪犯。但是,联邦最高法院在第一次审讯克拉科夫警察部门的一个官员时作出裁决:被告不是同谋,他的行为没有出于“卑劣的动机”(种族仇恨),只是作为警官和党卫队成员服从命令而已。另外,法院裁定:根据国会1968年通过的《刑法》第2章第50条,一个谋杀的同谋如果没有明确的个人动机,至多只能判处十五年徒刑。到1969年,这种最长刑期的判决已经超过了期限的法规。只要大笔一画,法院就可以有效地终止对原本准备接受审讯的300名犯罪者的起诉。
联邦最高法院1969年作出的这一决定,发出了一个在德国大多数较低
登录信息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