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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鸟行状录_第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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笠原may又在电话另一方沉吟一会说:“这不是玩笑?”

“不是玩笑。”我说,“她姐姐叫加纳马尔地。”

“不至于是真名吧?”

“不是真名,职业用名。”

“这两人莫不是相声搭档什么的?或者说和地中海有什么关系?”

“和地中海稍稍有关。”

“姐姐那人打扮可地道?”

“基本地道,我想,起码比妹妹地道许多。倒是经常戴一项同样的红塑料帽……”

“另一个好像也算不上怎么地道。你干吗非得跟这些脑袋缺根弦的人来往呢?”

“这里有很长很长的过程。”我说,“早晚等各种事情稳定一些后,或许可以跟你解释明白。现在不行,脑袋里一团乱麻,情况更是一团乱麻。”

“噢。”笠原may不无狐疑地暗了一声,“反正太太是还没回来吧?”

“嗯,没回来。”我说。

“喂拧发条鸟,你也老大不小了,就不能多少动脑筋想想?要是太太昨天晚上回心转意回来时看见你正和那女人紧紧抱作一团,你以为她会怎样想?”

“这种可能性当然也是有的。”

“要是刚才打电话的不是我是你太太,而你又提起什么性电话来,你太太到底会作何感想广

“的确如你所说。”

“你还是相当有问题的。”笠原may说着,叹口气。

“是有问题。”我承认。

“别那么什么都痛快承认,别以为只要老实认错道歉就万事大吉。承认也罢不承认也罢,错误那东西终归还是错误。”

“言之有理。”我说。百分之百言之有理。

“你这个人!”笠原may不胜惊愕地说,“对了,昨晚你找我有什么事?你是有事相求才来我家这儿吧?”

“那已经可以了。”我说。

“可以了?”

“嗯。就是说,那事——已经可以了。”

“抱了那女人就跟我没事了?”

“哪里,不是那样的。那只是一时心血来潮……”

笠原may再不说什么,放下电话。罢了罢了!笠原may。加纳马尔他、加纳克里他、电话女郎,加上久美子。确如笠原may所说,最近我周围女人数量是叫人觉得未免多过头了。而且每个都有莫名其妙的问题。

但我终究太困了,没办法再思维下去。当务之急是睡觉。这回醒来可就有事干了。

我折身上床,睡了过去。

醒来后,我从壁橱里拿出简易背囊。背囊是应急用的,里面有水壶、咸饼干、手电筒和打火机,是搬来这里时害怕大地震的久美子从哪里成套买回来的。但水筒早已空了,咸饼干潮乎乎地发软,手电筒电池已经没电。我往水壶灌了水,咸饼干扔掉,给手电筒换上新电池。然后去附近杂货店买来火灾逃命用的绳梯。我想了想此外是否还有必备的东西。除柠檬糖再想不出一样。我原地转身环视一遍家中,关上所有窗户,熄掉灯盏,门锁上后又转念作罢。或许有谁前来找我,久美子也可能回来,何况家里边没有什么怕渝的东西。我在厨房餐桌上留一个字条:

“出去一些时日,还回来。”

我想象久美子回来看见字条的情景。他看了将作何感想呢?我撕掉字条,重新写道:

“因要事暂时外出,不日回来。请等我。”

我身穿棉布裤和半袖港衫,背起简易背囊,从檐廊下到院子。四下望去,端的是不折不扣的夏天,没有任何附加条件的完完全全的夏天。太阳的光线,天空的色调,风的气息,云的形状,蝉的鸣声,一切一切无不在宣告货真价实的美好夏日的光临。我背上背囊,翻过后院围墙,跳下胡同。

小时候曾离家出走一次,恰好也是在这样一个晴朗朗的夏日清晨。离家出走的原因已经记不起来了。大概对父母有口气咽不下去吧。总之也是同样背起背囊,把攒的钱放进衣袋离开家的。对母亲谎说要和几个同学一块儿去郊游,让母亲做了盒饭。家附近有几座适合郊游的山,因此光是几个小孩子去那儿爬山也不是什么稀罕事。一出家门,我便乘上事先想定的公共汽车,坐到终点。对我来说,那是“远方的陌生街市”。在那里又转乘别的公共汽车,到了另一处“远方(更远的)的陌生街市”。在这连名字都不知晓的街市下得车,我只管漫无目标来回转来转去。那地方没有可以称为特征的特征。比我住的街市多少热闹些,也多少脏些。有商业区,有电车站,有小工厂,有条河,河边有座电影院。电影院广告板贴着西部片广告。到了中午,坐在公园长椅上吃盒饭。我在那街市待到傍晚,但随着暮色越来越暗,心里忐忑起来。这已是返回的最后时机,我想,再暗下去,恐怕就回不去了!于是我乘上来时坐的公共汽车。回到家已快7点了。谁也没觉察出我的出走,父母以为我和同学一块儿爬山去了。

此事我早已忘去脑后。但在背着背囊翻越院墙的一瞬间,当时的心情——孤身站在陌生的街头、陌生的人们、陌生的人家之间眼望夕阳渐次失去光色那种莫可言喻的寂寥感——忽然复苏过来。旋即我想起久美子,想起只带挎包和从洗衣店取出的衣裙不知遁往何处的久美子。她已经错过了可以返回的最后时机。此刻恐怕形影相吊地位立在远方陌生的街头。想到这里,我很有些坐立不安。

不,她未必形影相吊,我想,说不定同那男的一起,这样想要合乎情理得多。

我就此打住,不再去想久美子。

我穿过胡同。

脚下杂草已失去梅雨时节方可见到的那种水灵灵的鲜绿气势,现已完全换上夏日荒草特有的死皮赖脸的迟钝样子。移步之间,草中不时有蓝蚂炸一跃而起。青蛙也时而蹿出。眼下胡同是这些小东西的领地,我成了扰乱它们常规生活的入侵者。

来到宫胁家空屋跟前,我打开木门径直进入院子,分开荒草往院里走去,走过依然凝望天空的脏兮兮的石雕鸟,绕到房侧。但愿这一过程别给笠原may看见。

到得井前,我搬下井盖上的石头,把两块半月形盖板拿开一块,往里扔了颗石子看底下是否仍旧没水。石子一如上次“咕”一声干巴巴的声响,没有水。我放下背囊,从中掏出绳梯,一头系于附近树干。然后猛劲拉了几次,确认会不会脱扣。再慎重也不为过。万一不巧脱扣,可就甭想返回地面了。

我抱起一团绳梯,慢慢垂入井中。长长的绳梯全部放进去后,仍没有到底的手感。绳梯相当长,无论如何也不至于不够长。井确很深,直上直下往里打手电筒也弄不清绳梯是否到底,光束中途即被黑暗吞噬。

我坐在井边侧耳倾听。几只蝈蝈简直像在比赛谁声响谁肺活量大似地在树间拼命鼓噪,鸟声却是不闻。我怀念起拧发条鸟,或许拧发条鸟懒得同蝈蝈们竞争而迁往别处了。

接着,我手心朝上接太阳光。手心当下变热,仿佛每条皱纹指纹都有阳光侵入。百分之百光的王国。周围一切一切无不尽情沐浴阳光,闪耀夏日的光彩,甚至时间和记忆等不具形体的存在也在享受夏日光照的恩惠。我把一块柠檬糖扔进嘴里,在井边一直坐到糖彻底融化。之后为慎重起见再次用足力气拉i拉绳梯,得知它确实被牢牢固定。

顺着软柔的绳梯下井,要比预想的辛苦。绳梯是棉与尼龙的混纺,结实程度自然没有问题,但脚下甚是不稳,网球鞋底稍用力一踩就“吱溜”滑开。因此手心必须紧紧搂住绳梯,直摸得手心作痛。我一格一格小心翼翼向下爬去。却怎么也不到底,似乎永远下降不完。我想起小石子碰到井底的声响。不怕,有底!无非爬这不争气的绳梯花费时间。

不料数至第20格时,一阵恐怖感袭来。恐怖感犹电流不期而至,使我的四肢立时变僵。筋肉硬如五,浑身冒汗,双腿不住发颤。无论如何这并也太深了,哪有这么深的井呢!这里毕竟是东京中心,就在我住的房子后头。我屏息侧耳,然而一无所闻。蝉鸣也不闻。唯独自己心脏大起大落的声音在耳中回响。我喘口粗气,在这第20格处紧贴绳梯,既上不去也下不得。井内空气凉飕飕的,一股土腥味。这里是同夏月太阳朗朗普照的地面两相隔绝的世界。抬头上望,井口变得很小。圆形井口恰好被余下半块的盖板从正中间削去半边。从下面看去宛如夜空悬浮的半月。半月或许持续一段时间,加纳马尔他说。她是在电话中这样预言的。

我心中叫苦。而一叫苦,身上憋的劲儿消了一点,筋肉开始放松,似有一股硬邦邦的气从体内排出。

我再次使出浑身力气顺梯下爬。我鼓励自己说再下一点儿再下一点儿,别怕,反正有底。数到第23格时,终于到达井底,脚踩在土上。

黑暗中,我仍手抓梯格不放——以便有什么情况可随时逃离——同时用脚尖草审划了划地面。没水,也没有莫名其妙的物体。如此确认完毕,才落脚立于地面。我放下背囊,摸索着拉开拉链,从中取出手电筒。手电筒发出的光束将井底情景照得历历在目。地面既不甚硬,也不很软。好在土是干的。有几块大约什么人扔下的石子。此外有一个装炸薯片的空塑料袋。手电筒照射下的井底,令我想起过去在电视上看到的月球表面。

井壁本身是普普通通的水泥,平扁扁的,斑斑点点生着青苔样的东西,如烟囱一般笔直向上拔起,最顶端闪出半月形光孔。直直地仰面望去,不由再度切实感到井的深邃。我再次用力拉了下绳梯,仍有实实在在的手感。不要紧,只要梯在,随时都可返回地面。我深深吸口气,略带霉气味儿,但绝不算坏。对并找最担心的就是空气。井底容易积淀空气。尤其枯井,往往有毒气从土层中冒出。过去我曾从报纸上看到掏井工因沼气中毒在井底丧命的报道。

我嘘口气,弓身坐在井底,背靠井壁。然后闭上眼睛,让身体习惯这一场所。懊,我想,自己此刻如此位于井底!

6、遗产继承、关于水母的研究、近似乖戾感的感觉

我坐在黑暗中。头顶被盖板齐刷刷切成半月形的光依然什么标记似地孤单单悬浮着,但地上的光深不到井底。

随着时间的推移,眼睛逐渐适应黑暗。可以凑近看见——尽管影影绰绰——手的形状了。周围诸多物件开始慢慢现出依稀的轮廓,恰如胆怯的小动物一点点对对手放松警惕。但是,就算眼睛习惯了,黑暗终究是黑暗。每当我要定睛看清什么的时候,它们便倏忽间隐身敛形,悄然化人无明。或许不妨以“幽暗”称之。然而幽暗亦有幽暗的浓度。在某种情况下,反而比完全的黑暗更含有深刻的内涵,于中既有所见,又一无所见。

就在这内涵奇特的幽暗中,我的回忆开始带有未曾有过的强大力度。那些每遇时机便在我心中唤起种种图像的记忆断片,此时竟是那般鲜明真切,几乎可以巨细无遗地捧在手中。我闭起眼睛,回忆差不多八年前第一次见到久美子的情景。

碰见久美子,是在神田一所大学附属医院的患者家属休息室里。我当时因一桩遗产继承事项每天每日去见一位在此住院的委托人。委托人六十八岁,是一位拥有主要分布在千叶县的很多山林土地的有产者,名字曾一度出现在巨额纳税人排名栏里。伤脑筋的是其嗜好之一(之二之三我自然无由得知)是定期改写遗嘱。看情形他从此种繁琐至极的行为中觅得了常人无可估量的乐趣。事务所的人全给此人的为人和怪痛弄得有些不胜其烦。但对方毕竟是数得上的富家,且每改写一次都有一笔绝不为少的手续费进来,加之遗嘱改写手续本身又不特别难弄,所以作为事务所不便说三道四。于是直接负责的差事就落到我这个刚进所的新手头上。

当然,因我不具有律师资格,所谓负责也比跑腿学舌强不多少。专业律师听取委托人所希望的遗嘱内容,从法律角度提出务实性建议(正式遗嘱有固定格式和规定,如不合乎有可能不被承认为遗嘱),决定主要条目,据此将遗嘱草稿打印成文。我则将其拿到委托人那里朗读。若无异义,这回由委托人将遗嘱亲笔重写一遍,签名盖章。所以如此,是因为本人写的遗嘱法律上称为“亲笔目征遗嘱”。如这名党所示,全文必须由本人亲自笔书。

顺利写毕,装入信封加封,我如获至宝地拿回事务所。事务所放入保险柜保存。按理至此即告结束。然而此人却没这么简单。因其卧病在床,一次写不了多少,且遗嘱又长,写完要一个星期左右。这期间我须天天去医院答疑(我也算是基本学过法律之人,常识范围内的可以回答)。回答不出的,每次便给事务所打电话请示。此人性善嘤孩,对小事百般计较,甚至一个个字眼都纠缠不休。尽管这样,每天多少总有进展。而只要进展,这令人生厌的作业便总有完的希望。岂料,每当好歹熬到透亮当口,此人笃定想起前面忘说了什么什么,抑或一举推翻前面业已定好的事项。若是细小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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