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就在批驳的意见单上签字。
在正式规定中,书吏则是一些没有地位的人,类似于政府聘用的不在编人员,按规定五年一续聘,不能连任。他们不仅连正式的工资都没有,甚至连一点伙食费(饭银)都未必能够如数领到手。更不合理的是,书吏的办公费用—比如纸张、墨水等经常还得自己掏钱买。即便是这样的工作,也有严格的编制限制,户部主管全国的财政,需要处理的事情很多,而书吏的正式编制只有两百多个。书吏自己办不完的事只能找助手,助手可能再找助手,这就有许多编外人员,这些编外人员的工资福利都要由找他们办事的书吏来负责。
当然对于书吏们来说,他们工作的动力与领不领政府的薪水无关。他们有财务审计的权力,就看你送不送钱,这些地方官员用来活动的钱有一个专门的词,叫做“部费”。给了“部费”,即使不符规定,账目漏洞百出,他们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你通过;如果不给“部费”,即使完全符合规定,账目天衣无缝,他们也可以找个理由打回去,让你核查清楚了再来报。户部书吏因为手中有了这种权力,导致各级官员不交“部费”就报销不了账目。曾国藩、李鸿章需要面对的就是这个问题。曾、李二人已经不是第一次遇到这个问题了,遇到问题就要解决问题。以曾、李二人当时的地位,一个直隶总督、一个湖广总督。他们解决问题的方法居然和普通官员并无二致,也就是花钱、找人、托关系。
李鸿章托的人是王文韶,这个人是湖北省的一个道台,曾经在户部任过职,在部里也有着很深的人脉关系。王文韶对户部文吏这一套办事章程并不感到陌生,他先是托人去找具体办事的书吏,探探他们的口风。反馈回来的消息说,书吏们的胃口很大,要求得到一厘三毫的回扣。所谓“厘”,就是报销一百两给一两。一厘三毫,就是报销一百两给一两三钱。当时湘军、淮军要报销的军费加起来是三千多万两银子,按一厘三毫算“部费”需要四十万两。这是一笔巨大的财富,相当于现下人民币八千万元。
曾国藩所托之人是李宗羲,此人是江宁布政使。其实李宗羲并不熟悉户部的人,他转托了一个叫许缘仲的中间人,由中间人出面和户部的书吏做了私下沟通。经过私下里的一番讨价还价,最后定下来八万两。尽管书吏做出了很大让步,但曾国藩还是不满意。即便只掏出八万两,筹措起来也是很麻烦的,因为这笔钱是不可能通过正式权力确定的财政制度到手的。于是,曾国藩又向皇上递交了一份报告,请求军费报销能够免于审计。皇帝看在他的面子上,也就同意了。但为了不得罪人,曾国藩在向皇帝打报告的同时,也表示,自己在前面和户部的书吏说好要给的八万两银子“部费”还是照旧给,但书吏们不能再漫天要价,不然真就太为难了。
李慈铭的流水账
在京城的大小京官,很多人都是出自翰林院。我们就拿翰林来说事,对于一个初涉官场的人来说,能够混上一个翰林身份应该说是无上的荣耀。一方面可以得到时下知识界的认可,另一方面也可以得到皇帝的赏识和恩宠。这两方面可以使得自己获得官场升迁的资格。
翰林作为皇家人才的储备基地,成天与皇帝和高级大臣们打交道,经常出席朝廷各种重大典礼,是个让人感觉很有面子的职业,地位显赫自不必说。然而与此相对照的是,翰林们的收入却与自己地位极不相称,时人常有“穷翰林”之谓。在清朝的俸禄体系中,一个七品京官的年俸是四十五两。乾隆体恤京官们的日子过得有些捉襟见肘,就将京官的工资标准大幅度提高,实行的是例支双俸。就是说,每个月为京官开双份工资。这样七品京官的工资就增加到了每月九十两。另外再发一些粮食,“每正俸银一两兼支米一斛”,还有四十五斛(二十二点五石)“禄米”。钱和粮食加在一起就是七品京官的全部收入。按照当时一石粮食值一两五钱四分银子换算,他们的收入也不过就是一百二十四两六钱五分。这些钱粮放在一起,折算成今天的人民币也就二万五千多块钱。
作为一个七品京官一年收入二万五千多块钱,那么他一年需要花去多少钱呢?张之洞在《请加翰林科道津贴片》为七品京官们算了一笔账:“计京官用度,即十分刻苦,日须一金。岁有三百余金,始能勉强自给。”这话就是说,一个很会过日子的七品京官每天也需要花一两银子,一年算下来要花销三百多两银子。收支对比,一个七品京官每年要欠下二百多两的债务。如果真是这种境况,做京官成了一桩赔钱的买卖。而在这一点上,似乎也不难找到佐证。光绪年间的京官李慈铭在日记里记载他一个做京官的族弟“屋宇倚漏,人有菜色”。住的房子漏水,因为缺乏营养脸有菜色。当时也有翰林做诗来哭穷:“先裁车马后裁人,裁到师门二两银。师门三节两生日,例馈贺仪银二两。唯有两餐裁不得,一回典当一伤神。”京城的老百姓中也流传这样一句话:“上街有三厌物,步其后有急事无不误者:一妇人,一骆驼,一翰林也。”这句话形象地道出了小京官的嘴脸,走路上班,还要迈八字步摆架子造成交通堵塞,急坏了跟在后面有急事要办的主,只有在心里诅咒他们。
其实“低薪制”对于官员们来说只是绣花枕头,中看并不中用。虽然打着为朝廷节约开支的旗号,但是作为一把双刃剑,它伤害到的往往是那些奉公守法的清官。清官们买不起房,住在京城外围的棚户区,一个个面有菜色。
对于那些贪婪的食权者而言,“低薪制”无疑给了他们一个搜刮灰色收入的充分借口。朝廷俸禄如此低,“不取之百姓,势必饥寒”。这话就连皇帝听了,也觉得有七分道理。在这种心理驱使下,皇帝也不得不对官员们的“灰色收入”保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由此使得明清时期的官员贪污舞弊成为可以原谅的行为。
当然像翰林院这样清水衙门里的京官是个特例,因为他们手里可供支配的权力资源十分有限,那么,通过权力来获取灰色收入的基本条件也有限。但是为了能够在这条食物链上存活下去,京官们也会学着在钢筋水泥的权力丛林里四处打洞找出路。有想法总会有办法,许多京官的智慧还是无穷的,他们能够从一些不是机会的机会里发现有机可乘。
清代中后期,京官通过替外官(地方官)跑关系,找门路,落点手续费和跑腿钱。能够搭上地方这条权力管道,无异于从权力结构的上层插下了一根隐形的供血管道。很多人靠着地方的供给,也活出了不一样的精彩。虽然在他们的诗文里和抱怨里还是在不停地哭穷,可不知不觉哭出了“幸福的味道”。
小京官们在为自己的生计发愁的同时,朝廷往往也在有意无意地为他们解决生计之困。清朝的政治体制中为京官特别是翰林们提供了一个摆脱贫困的管道,那就是“得差”,我觉得将其改为“得钱”更为恰当。就是将翰林们下派到地方上办理公务,在办公务的过程中,这些离开京城的翰林们才算真正得到权力的滋润。虽然他们在京城只是个小角色,但是到了地方却是皇命在身之人。
那些地方官员对大京城来的“小角色”丝毫不敢怠慢,就算不求他们回去后为自己美言几句,也要避免他们回到京城之后对自己的祸害。
京官们都希望能够得到这样一次出公差的机会,可以发一笔横财,何乐而不为。况且这笔横财还不是小数目。何刚德在《春明梦录》中说:从前京官,以翰林为最清苦。……所盼者,三年一放差耳。差有三等,最优者为学差(即外放为各省学政)。学差三年满,大省分可余三四万金,小亦不过万余金而已。次则主考,主考一次可得数千金。
朝廷下派翰林们的差使大多是乡试主考。国家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所以对主考官待遇颇厚。担任主考,可以先从户部领取部分路费。主考官的灰色收入也是因地而异,标准不一。比如说,乾隆三年(1738年)规定各省路费标准:云南八百两,贵州七百两,四川、广东、广西、福建、湖南六百两。……嗣后乾隆六年又规定,户部每人先给二百两银子。
正如混乱的薪酬制一样,差旅费也是一笔糊涂账。所谓预支,就是说剩下的也无需缴还。而考官出行,都是由沿途的驿站付给夫马,并不需要自己掏钱,所以朝廷发的差旅费也基本上进了个人腰包。
乡试结束的时候,地方官场按照规则还会送给主考官员一笔价值不菲的“辛苦费”。这笔收入,对于一个穷翰林来说,无异于买彩票中了一次大奖,往往会使他们一夜“暴富”。此外还有中举者的贽敬(为表敬意所送的礼品)等灰色收入。另外作为主考官,衔皇命选才,既是一种荣誉,又可以成为这些举人的“座师”,也就是说翰林是赚大发了,不光有钱收,而且还能收获官场上的潜在人脉,可谓一举多得。
清朝光绪年间做过户部司官的李慈铭曾经在他所著的《越缦堂日记》里,对自己的京官生活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解构。李慈铭当时在户部任郎中,户部是总管全国钱粮的一个油水部门,被称为“富部”。能够在户部谋上一官半职,应该是京官们梦寐以求的事。
李慈铭所在的江南司是户部的第一司,也称“头司”,因为它主管着全国赋税最多的江南省。李慈铭的郎中是个多大的官呢?应该说不算大,也不算小,正五品,也就是相当于一个司的司长。能在户部捞到一个司长当,应该说李慈铭在京城里混得也不算差。更为重要的一点,他所占的位子是令京官们羡慕的肥缺,权力能榨出油水。可就算身居肥缺,也挡不住李慈铭哭穷。按照李慈铭的日记里记载,他一年的收入主要来自四个方面:正俸、馈赠、印结银、乡贤祠外官捐银,还有书院的束修等工程项目。
在日记里,李慈铭详细记录了自己在光绪十三年(1887年)的收入情况:这一年他得到的工资收入是135两银子(俸银加上养廉银)和大约1200市斤(7.8石)的糙米。按照当时的京城米价大致是一石3两银子,如果按现在的米价和人民币折算,大约是当时一两银子值现在的100元钱。这样,135两银子就折算为13500元人民币,月工资只有一千来块钱。而李慈铭一年的总收入高达2061.2两、米7.8石,合成今天的人民币可达30万元。李慈铭一年的工资收入和实际收入之比为1:15,两相比较着实令人震惊。
在李慈铭的灰色收入中,我们就拿馈赠和印结银来说,这两项灰色收入主要是指外官的赠送,这也是李慈铭灰色经济来源的主要渠道。换言之,如果官家制度能够有办法将这两个渠道堵死,在当时的低俸制下,京官们想要活得滋润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很可惜,官家制度在这里玩的却是故意一漏。堵不上,也堵不了。
清代京官与外官的收入根本就不在一个级别上,因为京官在死工资之外的灰色管道很有限,而外官们在地方上可以拥有吸纳灰色收入的各种权力管道,名目不一。这让我想起小时候吹气球,掌握不好技巧,我们会将气吹向一端,使得局部膨胀,结果没等气球吹到最佳状态就爆掉了。如果我们掌握好技巧,将气吹得分布均匀,气球会吹得又大又圆。同样的道理,通过权力管道吸纳的灰色利益,不能只肥一端,这样就会使权力管道局部肥大造成堵塞,而不能自由流通。何况食权者都是在官僚体制里过日子,只肥局部,也不合规则。
如果说权力是自上而下的贯通,那么权力所能够产生的灰色利益则应该是自下而上的吸纳。外官需要在京城各部衙门建立关系网,所以他们每次进京,都要给京官们送点礼。这种送礼的方式还有着听上去很不错的名字,夏天孝敬京官买冰消暑的钱称为“冰敬”、冬天烧炭的取暖费称为“炭敬”、官员离别京城就任地方时的“分手礼”称为“别敬”。如果遇到年节,还要送“年敬”、“节敬”。这类馈赠,少则数两数十两,多则数百两。
如果认真归类,这固然是官场腐败的一部分,但是混迹官场之人,似乎还没有听说谁会拒绝这笔小小的“灰色收入”。因为数目不多,面积太广,人们受之坦然,实际上这只是清代官场诸陋习之一。
即使那些生财无门的清贫官,逢年过节,也要想尽办法给自己的座师等人送上节日红包。事实上,几乎所有的京官都在张着欲望的大口等待送上门的馈赠,其中的清廉者也不是没有,不过太少。他们有自己的利益计算,自己并不是一个见钱眼开之徒,也不是一个官迷。可他们总要为属下着想。
古代做官,裸官者很少,基本上都是组团赴任。屁股后面跟着家丁、童仆、跟班等等,他们大老远跟着你千里赴任,不是观光旅游,而是为谋生计。还有那些鞍前马后为你服务的书吏、衙役、门子,他们也是为了能跟着你风风光光,狐假虎威捞油水。就算京官自己不要一分钱,你又怎能让人家一分不取?如果官员都去学了海瑞,他们也跟着吃不起肉,官员身边早就没有一个帮手了。
李慈铭在自己的日记里说,京官穷得没办法,每逢一个地方官进京,都要摸摸底,看看有没有同学、老乡能够扯上关系。如果有的话,就要想方设法去攀附,先是去拜见,然后是请吃饭,希望从中获得一点好处。光绪十三年,李慈铭所得的这一类收入总共是418两。
我们再来看一看印结银,这项费用又是从何而来?清代各省人士到京城办理捐官等事宜,要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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