姆斯?威尔逊在判词中指出,当“美国”而不是“美国人民”成为最首要的东西时,“这是政治上不正确的”。
据说这是“政治正确性”在美国历史上的首次亮相。威尔逊只是在纯字面意义上使用PC,由于他相信是美国人民而不是美国政府拥有真正的权威,所以把国家置于人民之上就违背了“正确的”政治理论。注意,是“正确的”而不是“真的”,这暗示出在美国先贤们眼里,政治领域是一个与真理无涉的意见世界,一个此时此地正确的政治理论并不代表它永远正确或者放之四海而皆准,因为正确这个词既不保证时间上的永恒也不保证空间上的无限。
可是真正预见到PC本质的却是当时的首席大法官杰伊。杰伊同意威尔逊的观点,他认为佐治亚州之所以拒绝出庭是因为蔑视作为个体的公民:“我无法想象被十万人起诉……和被一个人起诉有什么不同……除了可能认为起诉人数少而瞧不起这种诉讼、并由此在感情上产生不快之外,我看不出二者之间有什么更大的不妥。但是,如果抗辩的理由是基于这种瞧不起少数人起诉的鄙视心理的话,那么这种抗辩的效力至少有一半会因以下事实而被抵消:州是可以作为原告在本院起诉作为被告的单个公民。”杰伊没有使用PC这个词,但几乎是一语成谶,200年后,人们的确就是从“阴暗心理”入手去给正确/不正确划界的:只要你在语言/行动/观感上鄙视“少数人”,那么无论是你的理由还是你这个人都是站不住脚的。所以现在的美国人就真得学会了不说“印第安人”而说“本土美国人”,不说“宠物”而说“我们的动物朋友”,不说“某人丑怪”而说“看上去很……独特”——任何可能对少数族群造成心理创伤的字眼都成为禁忌。
杰伊的判词开了一个非常不好的先例,它不但否定了政治和真理的关系,而且进一步割裂了政治与正确或者说理性的关系,直接把PC与偏好、倾向、立场等心理因素联系起来。这就好比另一种PC对用户的习惯培养,一旦当你熟悉了Windows的界面,就意味着你再也不能适应MAC,尽管所有人都承认MAC要比PC更加优雅和完美。
1987年,列奥?施特劳斯的大弟子阿兰?布鲁姆教授撰写《走向封闭的美国心灵》,指责美国高等教育充斥着自由主义主导的各种政治正确性的教条,并因此反对欧洲传统和“西方经典”、排斥白人精英并最终腐蚀美国心灵。保守主义者左右开弓大打出手,和他们直接交过手的论敌从自由主义者到激进主义者、社会主义者、女权主义者、多元文化主义者、环保主义者、平等主义者直到各种其他左派观点。
保守主义者不但认为自由派在各种社会议题上论断话语权:比如支持女性主义、多元主义、少数族裔的权利、环保主义、福利国家、凯恩斯主义,在抽象意义上倾向于共同善优先于个体自由但在具体问题上支持少数群体的权利优先于多数人的一致意见,支持用社会学的方法而不是生物学和心理学的方法去解释人类行为,反对欧洲传统和“西方经典”,反对帝国主义和全球资本主义下的新世界秩序,支持参与式的民主而不是消极的民主,以及支持各种积极补偿行动等等,而且还篡改美国历史,包括中学和大学的历史教材都有严重的自由派偏见,这“无疑”是对上帝、民主、爱国主义以及大部分美国家庭价值观的背叛。为此一个名叫托马斯?伍兹的人专门撰写了《美国历史之政治不正确指南》,此书于2004年12月出版,力图重现“真实的美国历史”。在伍兹笔下,清教徒并不是盗窃印第安人土地的种族主义者,建国之父们也不是革命派而是保守主义者,美国内战根本不是为了奴隶制而战,林肯不是奴隶的朋友,罗斯福的新经济政策事实上让大萧条变得更加糟糕。
但是正像一个美国学者所指出的,反政治正确性的主要力量的确主要来自保守主义,可焦点并不在于政治正确性的具体信念和意识形态是对还是错,而在于自由主义者在主张和推行其信念时的方式让人无法容忍:比如狭隘、教条化、不公正、不宽容、自以为是……
如果说自由主义者把政治搞成了站队问题,那么保守主义者则试图在政治中重新发现绝对真理,前者的面孔虚假而乏味,后者的面孔严肃而无趣,二者都和真正意义的“正确”无关。所以我们要做的是超越政治正确性以及政治不正确性。
(2006 年)
全民开讲2.0时代
一个被反复定义的时代很可能是一个无法被定义的时代,尤其当它被冠上后现代、后革命、后殖民、后东方之类的头衔,就愈发凸显出面目模糊和身份不明来。托网络的福,现在我们有了再次获得定义的机会,这是一个更加技术化和专业化的说法,叫做web2.0时代,尽管它在形式上仍旧残留“后web1.0”的痕迹,但是在内涵上却已获得了相当实质性的指认。按照web2.0鼓吹者美国人吉姆?昆尼的说法,从web1.0到web2.0,最根本的变化发生在:“web 1.0的模式是读,web 2.0则是写和贡献;web 1.0是静态的,web 2.0是动态的;web 1.0的内容创建者是网页编写者,web 2.0则是任何人都可以创建内容。”
博客(Blog,又称网上日志)、维基百科(Wikis,一种让任何人能够即时、匿名且民主地更新和编辑网页的软件)是web2.0主导力量,在这样一个崭新的互联网时代,网络用户不再只是内容的消费者而是内容的创造者,他们已经从web1.0时代各门户网站BBS上的二等公民翻身成为拥有博客自留地的包产到户者。如果说web1.0是少数人说话、多数人旁观,那么web2.0就是大家一起说话并且彼此旁观。一句话,这是一个“全民开讲”的时代。
乍看上去,“全民开讲”承诺了一个无比美好的愿景:它不但可能兑现法国人贡斯当所说的“古代人的自由”,而且还可能实现“现代人的自由”。其中古代人的自由指的是公民直接参政议政的自由,古希腊雅典城邦“参与式民主”是其理想的典范;现代人的自由指的是保障个人独立空间免于外力骚扰的自由。但是当我们深入了解web2.0的真实特性后,就会发现这样的预期也许过于乐观甚至天真。
传媒学大师麦克卢汉曾有名言:“深入一种文化的最有效途径是了解这种文化中用于会话的工具。”波兹曼的观点比麦克卢汉更加鲜明,在他看来,“某个文化中交流的媒介对于这个文化精神重心和物质重心的形成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波兹曼身处的是电视时代,在他看来,正因为“电视无法表现政治哲学,电视的形式注定了它同政治哲学是水火不相容的”,所以通过电视来探讨和传播“公共话语”以及一切曾经“严肃过的东西”,就必定会让它们成为“娱乐的附庸”。波兹曼虽然极力渲染电视时代对于公众话语可能造成的戕害,但对电视本身却并不反感,“为我们提供纯粹的娱乐是电视最大的好处,它最糟糕的用处是它企图涉足严肃的话语模式——新闻、政治、科学、教育、商业和宗教——然后给它们换上娱乐的包装”。所以如果波兹曼亲眼看见超女活动,一定会为之大声叫好,因为它体现了电视的最大好处,却没有或者甚少体现电视的糟糕用处。
波兹曼说,电视原本无足轻重,只有当“它强加给自己很高的使命,或者把自己表现成重要文化对话的载体”,危险才会出现。同理,尽管web2.0为我们呈现出全民织网、全民开讲乃至全民参与的繁荣景象,但如果因此指望博客和维基百科能够推动人类知识积累、实现现代人的自由、乃至承担起雅典“公民大会”的政治功能,那就可能产生问题。事实上,就目前所见,web2.0虽然在相当程度上实现了参与、表达、个性、自由等启蒙主义价值,但与此同时网络本身所独有的“市场效应”和“剧场效应”,也让“全民开讲”越来越有沦为“全民乱讲”的危险。
以维基百科为例,匿名制下的全民乱讲已经迫使网站编辑在“乔治?布什”词条后面贴出如下的官方提示:“为解决最近出现的恶意窜改问题,新用户或匿名用户不能对此页进行编辑。请对有可能进行的改动开展讨论,或者提出解除保护。”而一旦全民乱讲的趋势迫使网站对参与编写词条的网民进行实名制管理乃至资格认证,维基百科就将丧失全民开讲的2.0本质。
在web2.0时代,一个颇具悖论性质的现象是话语权的彻底碎片化与话语权的极易集权化同时存在,这既导致了千千万万相对封闭的网络小社区,从而实现所谓“有限人的有限联合”(比如豆瓣读书小组),同时也催生了一茬又一茬的娱乐领袖和网络意见领袖及其假象公众和即逝公众。
“意见领袖”是一个应网络而生的头衔,它的有趣之处在于,一方面它是言论自由的直接产物,另一方面它又在某种意义上与自由概念背道而驰。一旦我们把真正的自由理解成不是自由地逃避什么,而是主动地承担什么,不仅是一种权利同时也是一种责任,那么所谓的“意见领袖”其实就是在做一项免责宣称,它暗含了这样一层意思:我的所言所行仅只是个意见,意见只需按照意见的自身逻辑来将之做到极致,除此之外,我不准备承担更多的责任——因为“意见”无须成为“知识”也不必向“真理”靠近。
当没有人为自己的言行负责任之后,全民乱讲就会成为主流,我们就会看到许许多多以“冒天下之大不韪”搏出位的个体。然而这是一个边际效用迅速递减的做法,由于技术门槛过低,所以赖以成名的手段和工具很快就成为他人模仿的对象,并且被迅速消耗殆尽:一个芙蓉姐姐出名了,就会有千万个菊花姐姐站起来;一个木子美红了,就会有千万个流氓燕摇身出现。可是人类的想象力终归是有限的,这种疯狗般追逐标新立异的局面很快就会因为出名资源的过度消耗而回归平淡。
除去全民乱讲的威胁,博客运动的最新尴尬是,随着老徐(徐静蕾)、李老大(李冰冰)这些传统名人对博客的“逐臭而动”,导致曾经以“全民织网”鼓舞了无数网民的博客运动正在丧失其最激动人心的草根性和平民精神。如此一来,刚刚被web2.0定义的这个时代就将再次面目模糊和身份不明。
(2006 年)
大众文化的“群架二原则”
某日,菜包与拉面大打出手,菜包被打得落花流水,就去约了天津狗不理、杭州小笼包等同族兄弟,准备去找拉面理论,结果狭路相逢遇到了泡面,二话没说围住了泡面就是一顿暴打,菜包边打边说:“拉面,别以为烫了头发,我就不认得你啦。”
这个笑话给我们的启示是,在大众文化时代打群架必须遵循的第一个原则是:不管对方烫没烫头发,穿没穿马甲,反正都是一丘之貉,所以棒下无冤魂,一上来就应该没头没脑先给他一通暴打。
因此当新浪在名人博客的轰动效应开始逐渐衰微之时,忽然开始为草根博客摇旗呐喊,我们切不可被“名人”与“草根”的二分表象所迷惑,而应该立刻意识到所谓的草根博客很可能就是“烫了头发”的名人博客。
不过如果各位认为,我的意思是要不管三七二十一地暴打新浪的草根博客,那就大错特错了,因为这个笑话还没完呢。
话说泡面被打之后,越想越窝囊,扭头就跑去通知弟兄们,众面兄弟操起家伙追出去,拐角处遇到了灌汤包,泡面作势欲上,却被众兄弟一把揪住说放过他吧,泡面问为什么啊,兄弟们异口同声地道:“还没打他,他就已经一裤子小便臊了你一身啦。”
所以在阴谋论无处不在的大众传媒时代,打群架的第二条原则是:如果暴打对方的结果是帮助对方实现了他的人生理想——比如灌汤包,此生的理想就是把憋了一肚子的小便臊人一身——那么最佳的策略就是干晾着他。
关于这一原则,鲁迅有一个说法最贴切也最毒辣:让他叫喊于生人之间,却无人响应。
上述“群架二原则”存在一个字典式的排序,也就是在我们遵守第一条原则之前必须充分满足第二条原则。我相信,唯当我们彻底地遵守“群架二原则”的精神和排序,才不至于掉进大众文化操盘手的圈套,在不知不觉中成了哄抬物价的合谋者。
遗憾的是,迄今为止围绕着Acosta所发生的媒体乱战充分显示出人们并不了解“群架第二原则”的重要性及优先性。当各路媒体都在兴致勃勃地去探讨“Acosta是谁”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帮助新浪这个灌汤包实现了他的人生理想——一个原本可能是虚构的千万点击率就这样活生生做成了事实。
Acosta是何许人也?这个问题在我看来根本就不值得追问。草根的一个本质特征就是无名,网络那一端是狗还是人对于网络这一端究竟有什么关系呢?更重要的是,鉴于新浪的炒作能力已经到了“要你红你就红,不红也红”的境界,所以对于Acosta这样的案例我们就更应该抱持狐疑的心态。在我还在读大学的时候,主管思想工作的领导就一直在用血和泪凝结成的经验告诫我们:围观即参与——这个论断在眼球经济时代愈发凸显出它的真理性。
我承认,“乱战第二原则”存在着极大的修订空间:如果暴打对方的结果是,不仅帮助对方实现了人生理想同时也满足了自己的私人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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