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滋味来。
我以为自己看老外和看老华是一样的,我以为我早已养成众生平等观,及至身陷在碧眼金发的漩涡里,猛然看到一个遭人抛弃的纸盒,才老实承认自己对自己族人的依恋有多么深。
一只公鸡和一张席子
先说一个故事,发生在希腊的:
哲人苏格拉底,在诲人不倦之余,被一场奇怪的官司缠上身,翻来覆去,居然硬是辩解不明。唉!一个终生靠口才吃饭的教师居然不能使人明白他简单的意念,众人既打定主意断定他是个妖言惑众的异议分子,便轻率地判他个死刑,要他饮毒而亡。
这判决虽荒谬,但程序一切合法,苏格拉底也就不抵抗,准备就义。
有人来请示他有何遗言要交代,他说:
“我欠耶斯科利皮亚斯一只公鸡,记得替我还这笔债。”
中国也有一位圣人,叫曾子,他倒是寿终正寝的。他临终的时候无独有偶的,也因为一个小童的提醒而想起一桩事来,于是十万火急地叫来家人,说:
“快,帮我把我睡的这张箦席换一换。”
他病体支离,还坚持要换席子,不免弄得自己十分辛苦,席子一换好,他便立刻断气了。
这两位东西圣哲之死说来都有常人不及之处。
苏格拉底坚持“欠鸡还鸡”,是因为不肯把自己身后弄成“欠债人”。人生一世,“说”了些什么其实并不十分重要,此身“是”什么才比较重要。其实苏格拉底生前并未向谁“借鸡”,他之欠鸡是因为他自觉处得非常自然(希腊当年有其高明的安乐死的药),是医神所赐,这只鸡是酬谢神明的。身为苏格拉底岂可不知恩谢恩,务期历历分明,能做到一鸡不欠,才是清洁,才是彻底。而曾子呢?他也一样,当时他睡的席子是季孙送的,那席子华美明艳,本来适合官拜“大夫”的人来用,曾子不具备这身份,严格地说,是不该躺的,平时躺躺倒也罢了,如果死在这张席子上就太不合礼仪了。
曾子临终前急着把这件事做个了断,不该躺的席子,就该离开,一秒钟也不能耽搁,他完成了生平最后一件该做的事。
这两位时代差不多的东西双圣立身务期清高,绝不给自己的为人留下可议之处。他们竭力不欠人或欠神一分,不僭越一分,他们的生命里没有遮光的黑子,他们的人格光华通透。
写故事的人都知道,最后一段极为重要,人生最后一段该想些什么,说些什么,做些什么,应该值得我们及早静下心来深思一番吧!
一双小鞋
说起来,我的收藏品多半是路边捡来的,少半是以极便宜的价钱买的。只有偶然一两件是贵东西,其中一件是双旧鞋子。挂在墙上,非常不起眼,却花了我大约五千元台币。
我之所以买那双鞋是因为那是双旧式的小脚女人的鞋子。小鞋子我倒也看过许多,博物馆里有那小鞋绣得五彩斑斓,耀目生辉,大小差不多只够塞一只男人的大拇指,真是不可思议。其实那种鞋不是人穿的,是女信徒做来供奉给神明穿的——当然是供给女性神明。至于中国女人为什么认为女神也是裹小脚的,倒也费人思索,值得写出一本大书来。
而我买的这双鞋长度十六七厘米,是女人穿的,而且穿得有些旧了。我把它挂在一块木板上,木板上还有另外收藏的六双鞋,多半是些小孩的虎头鞋凤头鞋,色泽活泼鲜丽。只有这双鞋,灰扑扑的,仿佛平剧里的苦旦穿着它走了千里万里了。每一根经线都是忍耐,每一根纬线都是苦熬。
我买这样一双鞋,挂在那里,是提醒我自己,女人,曾经是个受苦的族类。我今天能大踏着一双天足跑来跑去是某些先贤力争的结果——这—切,其实得来不易。
对先辈的女人我也充满敬意,她们终生拖着一双扭曲骨折的脚。但碰到逃荒的岁月,却也一样跑遍大江南北,她们甚至也下田也担水,也做许许多多粗活。她们是怎么熬过来的?她们令我惊奇,令历史惊奇。
望着那双不知哪一位女人穿过的小鞋,我的思绪不觉被牵往幽渺的年代。那女人可能只是个普通人家的妇女——如果是有钱人家,脚就会裹得更小,因为不太需要劳动——鞋子是黑布做的,不是华美典丽的那种,而且那黑色已穿得泛了灰,看来是走了不少路了。鞋上的绣花也适可而止,不那么花团锦簇。总之,那鞋怎么看都是贫苦妇女的鞋子,而贫苦妇女其实也就是受难妇女的同义词吧?我之所以买下这双灰头土脸的鞋子,其实也是对逝去年月中的受苦者的一点思忆之情吧?
讽刺的是,今天这个时代虽没有人会为小女孩裹脚了,可是女子的生命果真已是自由的不受摧折的生命吗?
当魔魇似的紧箍咒从脚趾移开的时候,它会不会变了相又钻到头脑和心灵里去了?不“裹脚”的女子能保证自己是不“裹脑”、不“裹心”的女子吗?
我常常呆望着那双小鞋而迷惑起来。
发了芽的番薯
买完了米,看见米箱旁边另有一箱番薯,我便问老板娘:
“你们有没有发了芽的番薯?”
她看着我,微微愣了一下,打量我的话里究竟有多少来者不善的意味。
“我们卖的番薯都是刚挖的啦!你放心!”
“不是啦,是我特别要买发了芽的来‘排看’的啦!”
“啊,有,有,有,你咋不早说,就是学校老师叫小孩带去的那一种。”
“对,对,”我附和她,“就是老师要的那种!”
其实我的孩子早已不用带着番薯去小学了,他在努力对付他的博士学位。
一转身,老板娘已从屋里拿出三个长着芽叶的番薯。
“免钱,这些本来打算自己吃的,吃不完,发了芽不能吃,丢了又可惜,你要拿去,最好了——免钱!”
我还是给了钱——面对这么美丽的新绿怎能不付费?
番薯拿回来,逶逶迤迤长满一窗台,我仿佛也因而拥有了一块仿冒的旱田。
记得是小学时候,老师说的,洋芋或番薯,发了芽就该丢掉,以免吃了中毒——但那吃下去可能中毒的小小茎块,只要换个方式发落,居然是人间的至美的“多宝格”,可以吐出一片接一片的绿碧玺来呢!
很少有生命会一无是处吧?民间俗谚说“船破有底,底破有三千钉”,对一条生命而言,放弃,永远是一个荒谬邪恶的字眼。
半盘豆腐
和马悦然先生同席,主人叫了些菜,第一盘上来的是“虾子豆腐”。
后面几道菜陆续端来的时候,女侍轻声提醒我们要不要把前菜撤下。
席间几个人彼此交换了一下眼色,大家都客气,等着别人下决定。时间过程也许是一秒钟吧,女侍仿佛认为那是默许,便打算动手撤盘子了。
“哦——这——”马教授警觉到再不说话,那半盘豆腐大概就要从此消失了,但他又是温文的,不坚持的,所以他欲言又止起来。
女侍毕竟训练有素,看到主客的反应,立刻把盘子放回。
“啊——我——”马教授大约经历了一番天人交战,此刻不禁笑了,“我还老是记得自己是个穷学生的时候。”
穷学生?他现在已是退休的资深教授,是欧洲汉学的泰斗,是诺贝尔文学奖评审委员中唯一通达中文的委员。所谓穷学生,那分明已是四十多年前的旧事了。
是啊,四十多年前,因为想着要看比翻译本的老子更多一点的东西,他从瑞典远赴四川。穿一领蓝布大褂,让路人指指点点。那一年,那红颊的中国少女多么善睐其明眸啊!他终于娶了少女,把自己彻底给了中国。
没有人不敬其学问渊深,没有人不感其风骨崚嶒。
但这一霎,我却深爱他介乎顽皮和无辜之间的眼神。终其一生,我想他都是那个简单的穷学生,吃简单的饭,喝简单的酒,用直来直往的简单方法为人处世,并且珍惜每一口美味,爱惜每一分物力。
多么好的人生滋味啊,都藏在那不忍拿走的半盘豆腐里。
买橘子的两种方法
巷口有人在卖桶柑,我看了十分欢喜,一口气买了三斤,提回家来。如果不是因为书重,我还想买更多。那时,我刚结婚不久。
桶柑个头小,貌不惊人,但仔细看,其皮质光灿,吃起来则芳醇香甘,是柑橘类里我最喜欢的一种。何况今天我碰上的这批货似乎刚采撷不久,叶子碧绿坚挺,皮色的“金”和叶色的“碧”互相映衬,也算是一种“金碧辉煌”。我提着这一袋“金碧辉煌”回家,心中喜不自胜。
回到家,才愕然发现,公公也买了一袋同样的桶柑。他似乎没有发现我手上的水果,只高高兴兴地对我说:
“我今天看到有人在卖这种蜜柑,还不错,我就买了——你知道吗?买这种橘子,要注意,要拣没有梗没有叶的这种来买。你想,梗是多么重啊!如果每个橘子都带梗带叶,买个两三斤,就等于少买了一个橘子了,那才划不来。”
我愣了一下,笑笑,没说什么。原因是,我买的每一个橘子都带梗带叶。而且,我又专爱挑叶子极多的那种来买。对我而言,买这橘子一半是为嘴巴,一半是为眼睛。我爱那些绿叶,我觉得卖柑者把一部分的橘子园也借着那些叶片搬下山来了。买桶柑而附带买叶子,使我这个“台北市人”能稍稍碰触一下那种令人渴想得发狂的田园梦。
而公公那一代却是从贫穷边缘挣扎出来的,对他来说,如果避开枝叶就可以为家人争取到多一个的橘子,实在是开心至极的事。他把这“买橘秘笈”传授给我,其实是好意地示我以持家之道。公公平日待人其实很宽厚,他在小处抠省,也无非是守着传统的节俭美德。
我知道公公是对的,但我知道自己也没有错。
公公只要买橘子,我要的却更多。我如果把我买的那种橘子盛在家中一只精美的竹箩筐里,并放在廊下,就可以变成室内设计的一部分。而这种美的喜悦令人进进出出之际恍然误以为自己在柑橘园收成。对我而言那几片小叶子比花还美,而花极贵,岂容论斤称买?我把我买的叶子当插花看待,便自觉是极占便宜的一种交易。
而这个世界上,我们总是不断碰到“我对他也对”的局面。那一天,我悄悄把自己买的带叶桶柑拎进自己的卧房。对长辈,辩论对错是没有什么意义的。
许多年过去了,公公依然用他的方法买无叶橘子。而我,也用我的方法买有叶橘子。他的橘子,我嫌它光秃秃的不好看,但我知道那无损于公公忠恳俭朴的善良本性。他的买橘方法和我的一样值得尊崇敬重。
路边的餐盘
我有事经过青岛东路,行色匆匆中看到路旁树脚下有一份餐盘,隐约看到有饭,有青菜,还有一碗汤和一块大大的豆腐干。
这人为什么要蹲在路边吃饭呢?他究竟吃完了没有?他把餐盘就这样潦草地放着,也不怕风沙猫狗吗?
我一边想着,一边也就走远了。
两天以后,我又经过同一地点,不料那盘饭还在。我仔细看了看,原来那饭并没有人吃过。我才忽然想起来,这不是给活人吃的,这是祭拜死者的饭。这街上有一间学校,前两天有个女学生跳楼自杀,这饭显然就是祭她的了。
那女孩和我素昧平生,但她的脸我可以揣想,她的脸属于一个共同的名字,那名字叫:青春。
生命里有什么比青春更大注的资本?拥有这笔资本的人应该是没权利宣布破产的。青春的数值太大,大到无论贬损了什么都不算蚀本——然而青春又是如此决绝轻脆,一触即成齑粉。一时想不开的生命疑难,一句偶然的气话,一番口角,一点不谅解,都可以形成执意不肯回头的告别。
我站在路边呆看那一盘饭,从这盘供饭看来,那女孩和家庭之间总算还有些恩情牵连吧?然而,幽明异途,而今而后,这家人和这女孩之间也就只剩这一碗凉饭的缘分了!
而原来,原来是可以多么疼疼热热的一家人啊!原来是可以上有慈下有孝,兄弟姊妹之间有友爱的一家人!世上有什么大不了的事令女孩绝裾而去?世上又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全家人眼睁睁看她往死路上走而不企图挽回?为什么?为什么闹到恩断义绝,只剩路边一盘饭,一盘饭又能说明什么?
自杀也是一种谋杀,其间也须图谋,为什么在诡计进行期间老师同学竟无一人留意到?我们的人际关系未免冷淡得荒谬了吧?我不是责备谁,事实上,如果我的同事去自杀,我恐怕也浑然不察,只剩事后讶叹而已。
看着那盘食物,每一粒饭都干缩发黄了,菜上也蒙了一层灰尘,那位个性刚决的女孩会回头来吃这一盘饭吗?抑或,她不食而去,永抱着她的悲伤愤怒和饥饿?
口香糖、梨、便当
有人问我吃不吃口香糖?我回答说:
“不吃,那东西太像人生,我把它划为‘悲惨食物’。”
对方被我吓了一跳,不过小小一块糖,哪用得上那么沉重的形容词?但我是认真的,人人都有怪癖,不肯吃口香糖大概还不算严重的。我对口香糖的味道并没有意见,我甚至也可以容得下美国孩子边嚼口香糖边打棒球的吊儿郎当相。我不能忍受的是:它始于清甜芳香,却竟而愈嚼愈像白蜡,终而必须吐之弃之,成为废物。
还有什么比嚼口香糖更像人生呢?
人的一生也是如此,一切最好的全在童年时期过完了,花瓣似的肌肤,星月般的眼眸,记忆力则如烙铁之印,清晰永志。至于一个小孩晨起推门跑出去的脚步声,是那么细碎轻扬,仿佛可以直奔月球然后折返回来。
然而当岁月走过,剩下的是菡萏香销之余的残梗,是玉柱倾圮之后的废墟。啊!鸡皮鹤发耳聋齿落之际,难道不像嚼余的糖胶吗?连成为垃圾都属于不受欢迎的垃圾。
口香糖是众糖之中最悲哀的糖。它的情节总是急转直下,陡降深渊。
水果中也有种水果特别引我伤感,那是梨。
梨如果削了皮,顺着吃水果的自然方式去吃,则第一口咬下去的外围的肉脆嫩沁甜,令人怡悦。只是越吃到靠中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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