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
“你在教科书上写的内容,长官。我都看过,看过好几遍了。”
“你都记住了吗?”
“只记住其中重要的部分。”
“什么是不重要的。”
“我是说,我记住了那些具体的规则。”
莱姆考虑了一下。他很年轻,没有经验。但至少他了解案件里的人物,而且眼光锐利。“好的,罗恩。但是,我们要一直保持联系,否则一步也不要踏进现场。”
“很好,长官。”
“嗯,很好?”莱姆嘲讽地问道,“谢谢你同意我的安排,新人。现在,行动吧。”
***
他们跑得上气不接下气。
邓肯和文森特各自拎着一只大帆布包,里面装着从“胶布老爷车”里取出的物品。他们放慢速度,走到哈得孙河旁的一个公园里。这里离那个停车场约两个街区——在从警方眼皮底下逃走时,他们把那辆运动休闲车丢在了停车场。
他们戴着手套——刚开始文森特觉得这样做有些怪异——但结果证明这是个绝妙的主意。
文森特回头看看:“他们没跟上来,没看见我们。”
邓肯靠在一棵小树上,清了清嗓子,往草地上吐了一口痰。文森特按着自己的胸口——胸口因奔跑而隐隐作痛,口鼻里喷出一口口热气。杀手并不生气,只是好奇心比以前更强了。“还有那辆探路者。他们竟然知道那辆车。我真不理解。他们是怎么知道的?谁在跟着我们?……我在雪松街上看到的那个红发女警,可能就是她。”
她……
接着邓肯看了看自己身边,皱起眉头。帆布包是敞开着的。“噢,不,”他小声说。最后,他似乎有些焦虑。
“怎么啦?”
杀手跪了下来,开始在包里翻起来。“有些东西不见了。那本书和子弹还留在车上。”
“上面没有我们的名字,也没有指纹,对吗?”
“没有。他们不会发现我们的身份。”他瞥了一眼文森特,“你那些食品包装纸和饮料罐呢?你都戴着手套的,是吧?”
文森特一直都害怕让他的朋友失望,所以总是很小心。他点点头。
邓肯回头看看停车场。“不过……他们找到每一点证据,就像发现手表上的每一个齿轮。如果你找到足够多的齿轮,如果你又很聪明的话,那你就能知道手表是如何运行的了。你甚至还能知道是谁造了这块表。”他脱下外套,递给文森特。他里面穿了一件灰色毛衣。他从包里拿出一顶棒球帽戴上。
“回头在教堂碰面。直接到那儿去,别因其他事耽搁了。”
文森特轻声问:“你要做什么?”
“停车场很黑、很大。他们不会派足够多的警察去包围那里。而且,我们逃出来的那扇门,从外面几乎看不见。他们不太可能派人守在那儿……如果幸运的话,他们可能还没有找到那辆探路者。我要去把我们丢在那儿的东西拿回来。”
他拿出刀,放进袜子里。接着把手伸进衣服口袋,掏出微型手枪检查一下,确信子弹已经上膛,然后把枪放了回去。
文森特问:“不过,如果他们已经,我是说,已经发现那辆车了,那该怎么办?”
邓肯平静地说:“看情况吧,我会设法把东西拿回来的。”
第十七章
罗恩·普拉斯基不相信自己的压力竟然会这么大,站在冰冷刺骨的停车场里,凝视着这辆棕黄色的探路者,聚光灯把一切都照得雪亮。
他却独自一人。
隆恩·塞利托和波·豪曼——纽约警局的两大传奇人物——正在设在停车场下层的现场指挥部里坐镇。两名犯罪现场技术员支起灯光,把公文包塞到普拉斯基手里,然后就告辞了,还祝他好运,但说话的口气似乎有所预兆。
他在制服外面套上一件特卫强防护服。因为没穿外套,所以冻得发抖。
哦,珍妮,他默默地对妻子说——在他承受巨大压力的时候,他都会这么做——为我祈祷吧。他又补充道——不过这次是对自己说的——千万别把这事儿搞砸了。他常拿这句话和他兄弟共勉。
他戴上耳机,得知自己的对讲机已经通过安全的频率直接与林肯·莱姆相连接,但到目前为止,除了电流噪音,他什么都没听见。
接着,突然有了声音:“你发现什么了吗?”林肯·莱姆的声音在耳机里大声响起来。
普拉斯基差点跳了起来,于是赶紧把音量调小。
“哦,长官,在我前面就有一辆运动休闲车,大约二十英尺远,停在一片挺荒废的地方——”
“挺荒废的。听上去很不寻常,有些意思。周围有没有别的车?”
“有。”
“几辆?”
“六辆,长官。距离目标车大约十到十二英尺。”
“不用说‘长官’了。把精力省下来做更重要的事情吧。”
“是。”
“那些车上都没人吧?有人藏在车里吗?”
“紧急勤务组已经清查过了。”
“引擎盖是热的吗?”
“嗯,不知道。我来检查一下。”早就应该想到的。
他试了一下所有的引擎盖——用手背,以免留下指纹。“不热,都是冷的。已经停了一段时间了。”
“好的,说明没有目击者。有没有新近通往出口的车胎痕迹?”
“看上去没有刚留下的,没有。除了这辆探路者的痕迹。”
莱姆说:“所以他们可能没有备用车。这意味着他们是步行逃走的。对我们来说,这是个好消息……现在,罗恩,汇报一下现场的全貌。”
“根据教科书第三章——”
“该死,那是我写的教科书,我可不想听。”
“好的,我来概述一下——车子停放得很随意,跨着两道停车位。”
“当然了,他们逃得很匆忙,”莱姆说,“他们知道被跟踪了。有什么明显的脚印吗?”
“没有,地面上什么也没有。”
“最近的门在哪里?”
“楼梯出口,距离二十五英尺远。”
“紧急勤务组也清查过那个地方了吗?”
“是的。”
“总体上还有什么情况?”
普拉斯基凝神朝周围看了看,整整转了三百六十度。这是个车库,仅此而已……他眯起眼睛,迫使自己能察觉到一些有用的信息,但什么都没有。他很不情愿地说:“我不知道。”
“在这一行,我们从来就不知道,”莱姆平静地说,突然之间仿佛变成了一位温和的教授。“一切都是几率。那些吸引你的事物。各种印象。想到什么就说什么。”
普拉斯基此时什么也想不到。但紧接着,他突然想到:“他们为什么把车停在这里?”
“什么?”
“你问我想到了什么。嗯,很奇怪他们会把车停在这里,离出口这么远。为什么不直接开到出口呢?还有,为什么不把探路者藏得更隐蔽一些呢?”
“说得好,罗恩。我本该想到这个问题的。你觉得呢?他们为什么会把车停在那里?”
“可能是太慌张了。”
“有可能。这对我们有利——草率的对手是最容易对付的……我们会考虑一下的。好的,现在进行网格检查,走到出口处,再走回来,接着在车辆周围检查。看看车底和车顶。你知道网格检查吗?”
“是的。”他吞下了“长官”这个词。
在接下来的二十分钟里,普拉斯基来回走着,检查车身周围的地面和天花板,一毫米都没放过。他闻了闻空气中的气味——只有车辆废气、汽油、消毒剂的混合气味。他再次觉得不安,所以用对讲机联络莱姆,说他什么也没发现。但是犯罪学家没有说什么,只是让普拉斯基去搜查那辆探路者。
他们查了这辆运动休闲车的车辆识别码和车牌,发现车主就是塞利托早前已经锁定的一个男人,但已排除了他的嫌疑,因为他一年前就因为拥有可卡因而被关在里克尔岛监狱了。由于毒品的原因,这辆探路者被没收了,也就是说,钟表匠从停车场把这辆车偷了出来,当时车辆正在等待治安官举行赃车拍卖——真是个聪明的主意,莱姆想,因为要花几周的时间才能完成没收车辆的登录工作,再过若干个月才能真正拍卖这些车辆。而牌照则是从停在纽华克机场的另一辆棕黄色探路者上偷来的。
现在,莱姆好奇地轻声说:“我喜欢车子,罗恩。它们能带给我们很多信息,就像书一样。”
普拉斯基记得莱姆的书上也是这么说的。他没有引用那些话,只是说:“当然,车辆识别码、车牌、保险杠上的标签、经销商标签、审查记录——”
莱姆笑了一声:“如果车主是罪犯,那就好办了。但我们的车是被偷来的,那么原始车主在捷飞络经营店换机油的记录,或者他的确是约翰·亚当斯中学的优等生,这些都没什么用处,不是吗?”
“我想是的。”
“我想是的,”莱姆重复道,“一辆被偷的车能告诉我们什么呢?”
“嗯,指纹。”
“很好。人们可以触碰到车上的很多地方——方向盘、变速排挡、暖气开关、收音机、手柄,有几百个地方。而且,这些地方的表面都很光滑。这得归功于底特律汽车城……嗯,还有东京、汉堡等汽车产地。还有一点:大多数人都把汽车当作他们的手提箱和多用途抽屉——你知道那些厨房的抽屉吗?你会把所有东西都扔在里面。私人物品的处理箱。就像人们不会在日记里撒谎一样。先搜查车里的储物空间,找PE。”
普拉斯基想起来了,PE就是物证的意思。
当年轻警官弯身向前倾时,他听到从身后传来金属的刮擦声。他往后一跳,四下张望,尤其是停车场的阴暗处。他知道莱姆让他独自搜查犯罪现场,因此他撤走了所有的增援人员。可能只是老鼠的声音。或者是冰块融化、掉落的声音。接着,他听见咔嗒一声,这让他想到那只嘀嗒作响的钟。
继续工作吧,普拉斯基告诉自己。或许只是聚光灯照得太热了。不要这么胆小。你需要这份工作。
他检查了一下汽车前座。“我找到了食品碎屑。很多。”
“碎屑?”
“大多数是垃圾食品的碎屑,我猜。看起来像是饼干屑、玉米片、薯片、巧克力。还有一些黏性污渍。我想那应该是苏打水。哦,等等,还有别的东西,就在后座下方……太好了。一盒子弹。”
“什么型号的?”
“雷明顿,.32口径。”
“盒里有什么?”
“嗯,应该是子弹吧?”
“你确定吗?”
“我没打开。应该打开吗?”
莱姆的沉默意味着可以。
“是的,是子弹。.32口径,但盒子没装满。”
“少了几颗?”
“七颗。”
“嗯,这个信息很有帮助。”
“为什么?”
“等会儿再告诉你。”
“还有,找到这个——”
“找到什么?”莱姆大喊道。
“对不起,还有一样东西,一本关于审讯的书。但看起来更像是严刑拷打的指南。”
“严刑拷打?”
“是的。”
“买的?还是图书馆借的?”
“书上没有标签,里面没有收据,也没有图书馆的印章。不管这书是谁的,这人已经看了很多遍了。”
“说得好,罗恩。你没有轻易地认为它属于罪犯。思想要放开。时刻都要放开。”
虽然这样说还不能算是表扬,但这个年轻人听了很高兴。
普拉斯基接着从汽车地板上收集起那些痕迹,还用吸尘器清理了座位之间和下面的空间。
“我想我都搞定了。”
“别忘了仪表板上的储物空间。”
“查过了,什么也没有。”
“踏板呢?”
“刮过了,没什么痕迹。”
莱姆问:“车座头靠呢?”
“哦,还没查。”
“那上面可能留有头发或洗发液痕迹。”
“人们会戴着帽子的。”普拉斯基指出。
莱姆立马反驳道:“钟表匠不大可能是锡克教徒、修女、宇航员、潜水员或者其他把头完全裹起来的人。快查查车上的头靠。”
“是。”
过了一会儿,普拉斯基发现了一根灰黑色的头发。他告诉了莱姆。犯罪学家没有摆出“我早就告诉过你”的姿态,而是说:“很好,装进塑料袋里。现在看看有没有指纹。我想找出钟表匠到底是谁。”
尽管四周冰冷而潮湿,普拉斯基却浑身冒汗,他用磁铁刷子、粉末喷雾器以及不同的光源和显像目镜,一直忙了十分钟。
莱姆不耐烦地问:“有什么进展吗?”这位新手只好承认:“事实上,什么也没发现。”
“你的意思是,没有留下完整的指纹。这没什么。不完整的指纹也可以。”
“不是,我是说,什么都没有,长官。整个车上到处都没有。”
“不可能。”
普拉斯基记得在莱姆的书上,提到过三种指纹——有形的,也就是三维立体的指纹印记,例如在泥土或黏土上留下的;可见的,也就是肉眼可以看见的;隐形的,即通过特殊工具可以看见的。你很少会发现有形的指纹,可见的指纹也不多,但隐形的指纹通常到处都是。
但钟表匠开的探路者确实例外。
“有污点吗?”
“没有。”
“太不可思议了。他们不会有时间清理的——不可能在五分钟内擦去整辆车上的痕迹。看看外面,所有的东西。特别是靠近车门和油箱盖的地方。”
普拉斯基用发抖的双手继续搜查。他是不是没有用好磁铁刷子?他是不是喷错了化学试剂?还是他戴错了显像目镜?
不久之前他的头部曾遭受过严重创伤,这使他的身体一直感到不适,而且造成了创伤后的压力和惊恐感。他还有一种不舒服的感觉,他曾向珍妮解释过——“这是一种非常复杂的、带有技术性和医学性的问题——思维混乱。”他总是隐隐地觉得,经过那次事故之后,他和以前不一样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是个受损的人,不再像他兄弟那么聪明了——尽管他们以前曾有过相同的智商。他尤其担心,在为林肯·莱姆工作时,他的智力竟然会不如自己要对付的罪犯。
但是接着,他默默地对自己说:“别再想了。你以为自己完蛋了。该死,你在警校里的表现可是名列前百分之五的。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你比大多数警察都更加努力。”他接着对莱姆说:“我很肯定,林肯。真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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