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出来她在思索,所以就静静地等她继续往下说。“你知道,我本来以为她会成为律师或是大学辩论社成员,我以为她将来会有一番成就,因为她……虽然她说话都不经过大脑,跟我一样,但我觉得我说的话都很蠢,但安却认为她说的话大家都爱听。”
“你刚刚提到学校。”罗伯特·纳什打岔道,“安就是因为话太多,才会在学校惹上麻烦。她可能有点霸道,有几次老师还打电话到家里来,说她上课表现不佳。这丫头实在是调皮了一点。”
“但有时候我会觉得,这是因为她太聪明的缘故。”贝琪·纳什补充道。
“她是有一点小聪明没错。”罗伯特·纳什点头说,“有时候我觉得她自认为比她老爸还聪明,有时候她真的自认为比她老爸聪明。”
“你看,妈妈!”肥短的蒂法妮决定不再咬芭比的脚趾,忽然跑到客厅中央表演翻筋斗。阿什莉不知哪来的怒气,发现妈妈的注意力转移到妹妹身上,立刻气得哇哇乱叫,用力推了妹妹一把,还用力扯她的头发。蒂法妮张大嘴号啕大哭,小罗伯特看到姐姐哭,也跟着哭了起来。
“都是蒂法妮害的。”阿什莉尖叫着,也开始大声叫起来。
我破坏了三姐弟之间微妙的平衡。小孩生得多的家庭,手足之间难免会为了小事争风吃醋,这点我很清楚,况且这几个小孩不仅要彼此较劲,还要跟死去的姐妹争宠,内心一定非常惊慌吧。我真同情他们。
“贝琪。”罗伯特·纳什轻声地说,稍稍挑起眉毛。贝琪把小罗伯特抱起来背在背上,接着一手拉起坐在地上的蒂法妮,一手挽着不听劝的阿什莉,四个人火速从客厅离开。
罗伯·纳什望着他们的背影,沉默了一秒。
“那两个女孩子,已经像这样一年了。”他说,“她们变得像小小孩一样,明明现在应该是要急着长大才对。安不在,整个家都变了,变得比我想的还……”他在沙发上挪了挪身子。“她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你懂我的意思吗?你可能会想,她才九岁,能怎样?羽毛都还没长齐呢!但是安很有个性。她碰到事情会怎么想,我大概都猜得出来。像我们一起看电视的时候,我知道她哪里会觉得好笑,哪里会觉得无聊,但其他几个小孩我就没办法猜了。唉,我连我老婆都没办法猜。安这个孩子,你就是能感觉得到她在那里。我实在……”罗伯特·纳什喉咙一紧,站起来,转过身,转回来,又转过去,接着绕到沙发后面,跟我面对面。“该死的,我要我的安回来。没有她,我要怎么办?这个家就只能这样了吗?”他挥舞着手,指着他太太和儿女离开的地方。“如果这个家就只能这样,那还有什么意思?一定要把那个男的揪出来,因为他欠我一个解释:为什么是安?我死都要知道!她是我唯一觉得将来会有出息的孩子。”
我安静了一秒,能感觉脖子上的脉搏跳动。
“纳什先生,有人暗示我说,安的个性——你刚刚也说过她很强悍——可能激怒了一些人。你觉得这和她的案子有没有关系?”我感觉出他对我起了戒心。他坐回沙发上,刻意靠着椅背,摊开手,装作一副不在乎的样子。
“激怒谁?”
“呃,我知道安和邻居家的鸟有点过节?她好像弄伤了那只鸟?”罗伯特·纳什揉揉眼睛,盯着脚尖。
“天啊,这里的人还真八卦。没有人能证明安弄伤了那只鸟。她和那家人本来就有仇。就是住在对面的乔伊·杜克。他家那几个女儿比安大几岁,动不动就来开她的玩笑,惹安生气。有一天,她们找安到她们家去玩,安玩回来以后,她们就一直嚷嚷说是安杀了那只该死的鸟。”他哈哈一笑,耸了耸肩。
“要是真是那样我也无所谓。那只老鸟,吵死人了!”
“你觉得安如果被激怒了,会做出伤人的举动吗?”
“哼,笨蛋才会去激怒安。”他说,“她对这种事是没法忍受的。她可不是什么淑女。”
“你觉得凶手是她认识的人吗?”
纳什从沙发上拾起一件粉红色的T恤,折成四方形,跟手帕差不多大。“我本来觉得不是,但现在我觉得是。我想她是跟着认识的人走的。”
“你觉得她比较可能跟男人走还是跟女人走?”我问,“你听说过詹姆斯·卡比西的故事吗?”我点点头。
“呃,小女生会比较相信有妈妈味的人,对吧?”这要看她妈妈是个怎样的人,我心想。
贝琪·纳什忽然出现在门口,低头看着膝盖说:“罗伯特,爱多拉来了。”我的胃不听使唤地揪了一下。
我妈像一阵微风旋了进来,散发着清爽的海水味。虽然她人在纳什家,但看起来却比纳什太太还要自在。这是我妈与生俱来的本领,她就是有办法让其他女人觉得微不足道。贝琪·纳什退出房间,像20世纪30年代电影里的女仆。我妈没有跟我眼神交会,径直向罗伯特·纳什走去。
“罗伯特,贝琪跟我说你们这里来了个记者,我马上就想到一定是我女儿。我很抱歉,不好意思打扰你了。”罗伯特·纳什看一看我妈,又看一看我。“这位是你女儿?怎么我完全不知道。”
“哦,这很正常。卡蜜儿不是那种恋家的人。”
“你怎么不早说?”纳什先生问我。
“我说过我是风谷镇人啊。我只是不知道你会想知道我妈是谁。”
“我没有生气,你不要误会。只是你妈是我们家的好朋友。”他说话的口气,好像我妈是帮助他们家的大善人。“她给安上家教课,教安英文和拼字。她跟安很亲。安很骄傲自己有一个大朋友。”我妈端坐着,两只手叠放在大腿上,裙摆在沙发上散开,她对我使了个眼色,好像在警告我不要多嘴,但天知道我能多嘴什么。
“这我怎么都不知道?”我终于吐出这几个字。这倒也是实话。我原本以为我妈又在过度渲染自己的哀伤,但其实根本不认识这两个女孩子;不过更令我讶异的,是我妈居然会为善不欲人知。不过她为什么要给安当家教呢?我小时候她是我们学校的辅导员,但她的目的,主要是想跟镇上其他主妇交游往来。我是知道她能者多劳,只是没想到她竟然肯花整个下午的时间,到风谷镇西区陪伴一个野丫头。我有时候真是小看我妈了,我想。
“卡蜜儿,我想你该走了。”我妈说,“我是来拜访朋友的。这阵子只要你在身边,我就没办法放松。”
“可是我跟纳什先生还没谈完。”
“不,你们已经谈完了。”她看着纳什先生,要他附和。他尴尬地笑了笑。人没办法盯着太阳看太久,最后总是要低头。
“不如以后再接着谈吧,卡……卡蜜儿小姐。”我眼前突然闪过屁股上的两个字:处罚。我感觉到字在发烫。
“谢谢你,纳什先生,抱歉占用你宝贵的时间。”我大步走出客厅,避免跟我妈目光接触,还没到车子旁边,泪水早已扑簌簌落下。
第七章
有一次,我在芝加哥寒冷的街角等红绿灯,一位盲眼男子喀喀喀喀走过来,这是哪两条街的交叉口,他问。我没有回答。他转过头来对着我说,有人在吗?
我在这里。说完我吓了一跳,这四个字真是令人安心。后来只要惶恐的时候,我就会大声告诉自己:我在这里。这种存在感很不寻常。我总觉得只要一阵暖风,就会把我卷走,永远消失,连一片指甲都不会留下。有那么几天,这种想法使我安心;也有那么几天,使我寒心。
这种自卑的感受,我想,是源自于我扑朔迷离的身世,至少精神科医生是这么认为的。我早就放弃去追寻有关我生父的一切;每次想起他,我顶多只能拼凑出父亲的普遍形象,无法再往下细想他上街都买什么杂货,晨间都喝什么咖啡,也无法想象他回家跟孩子团聚的模样。我常常想,我会不会哪天在路上撞见跟我一模一样的女孩。我小时候拼了命地想找出我跟我妈妈相像的地方,想证明我真的是从她肚子里生出来的。我会趁她不注意的时候观察她,偷偷从她房里摸出裱框的半身照,说服自己我遗传了她的眼睛,或是骗自己也许我们像的不是五官,而是小腿的曲线,或是脖子的弧度。
她从不告诉我她跟亚伦是怎么认识的,我知道的一切都是从别人口中听来的。她不鼓励我问她问题,认为这是她的隐私。记得有一次,我听到大学室友跟她妈妈通电话,让我大吃一惊,她们母女什么芝麻绿豆大的小事都聊,而且她妈妈完全不管她,几乎放任到纵容的地步。她净是报告一些蠢事,例如选了课却忘记去上——她完全不记得自己一周有三天地理课——而且还讲得很得意,跟幼儿园小朋友蜡笔画得到小红花一样得意。
后来见到她妈妈,她在我们寝室里忙来忙去,问东问西,而且还对我的事情了如指掌。她给艾莉森一大包安全别针,说以后可能会用到,后来她带艾莉森出去吃午饭,我在房间里扑簌簌落泪,连我自己都吓了一跳。艾莉森妈妈的举动如此随意、和善,看得我都糊涂了。难道天底下的妈妈都像这样吗?会顾虑女儿需不需要安全别针?我妈每个月只打一次电话给我,打来也只问一些实际的问题,诸如成绩、课程、缴费明细。
我小时候从来不告诉妈妈我最喜欢的颜色,也没说过我长大以后要帮女儿取什么名字,她大概连我喜欢吃什么都不知道,我当然更不可能因为凌晨做了噩梦,就泪眼婆娑地跑到她房间找她。我一直觉得自己小时候很可怜,居然从没想过要寻求妈妈的安慰。她从来没说过她爱我,我也从来不认为她爱我。她会照顾我,生病时也会喂我吃药。哦,对了,她还会买含有维生素E的乳液给我擦。
有段时间,我说服自己:妈不是故意疏远我,只是她遭受过丧女之痛,所以需要自我防卫。事实上,虽然她嘴上没说,但我觉得她不太会跟小孩子相处。她其实讨厌小孩子吧,我想。我曾经嫉妒过,也曾经怨恨过,当年那腔嫉妒和怨怼,至今依然鲜明炙热。她可能曾经真的想要生个女儿。我打赌她小时候一定做过当妈妈的白日梦,想象自己是一只涨奶的母猫,宠孩子、舔孩子。她对孩子有一种贪婪的渴望,总像饿虎扑羊般扑上去。我在人前也是个有人疼的孩子。她为玛丽安流干了眼泪,之后就开始带我到镇上炫耀。她笑盈盈地看着我,揶揄我,连在人行道上驻足聊天,都不忘要呵我的痒。但是一回到家,她就立刻飘进房间,像一句没说完的句子,留我一个人坐在她房外,脸颊贴着房门,在脑海里重播今天的点点滴滴,回想任何触怒她的小细节。
在纳什家碰到我妈后,我到富士乡村酒吧喝了几杯。我知道我喝多了,但反正我没有喝醉啊,我跟自己辩白道。再喝一点点就好。我喜欢把酒想象成润滑油,多了这层保护,就不用害怕脑袋里尖锐的思绪。酒保是个圆脸,高中时编在我后面两个班,我记得他绰号叫“保哥”,但因为没有把握,所以没有叫出口。他嘴里嘟哝着“欢迎回来”,一边往我的广口瓶倒了七分满的波旁酒,再斟上可乐,然后对着餐巾架说:“本店请客。我们不收漂亮小姐的钱。”他整张脸红到了脖颈,然后假装有急事,连忙往吧台另一边钻去。
我沿着尼侯街开车回家。尼侯街穿过小镇,我的昔日同窗有好几位都住在这条街上,越靠近我家,两旁的宅邸越显得气派豪华。我瞥了一眼凯蒂·蕾西的娘家。十岁那年,她爸妈把古老的维多利亚大宅推倒,重新盖了一幢单薄的宅邸。
一条街外,有个小女孩噗噗噗噗驾着贴满花朵贴纸的高尔夫球车。她梳着繁复的发辫,像可可粉包装上的阿尔卑斯山少女。艾玛。她趁妈妈去纳什家做客,偷偷溜出来玩。自从娜塔莉事件后,就很难得在镇上看到落单的小女孩。
她往东边开,那是养猪场的方向。我拐个弯,跟在她后面慢慢开,车速慢到差点熄火。
前面一段下坡路称了艾玛的心,高尔夫球车疾速下冲,速度快到发辫都飞扬起来。十分钟后,我们来到乡间。草长而枯黄,牛群闷得发慌。谷仓像老人佝偻着背。我在路边歇了几分钟,让艾玛先走,等到快要看不见了,才保持距离开在她后面。我跟着她经过了好几户农舍,还有一个卖核桃的摊儿,看摊儿的是一个小男孩,他学电影明星快活地抽着烟。不久之后,粪便和唾沫的恶臭在空气里弥漫开来。我知道我们要去哪里了。十分钟后,铁猪栏在眼前出现,像一排又一排的书钉,闪闪发光。尖锐的猪叫听得我耳朵都要出汗了,仿佛生锈的井泵在哀号。我的鼻翼不自觉地一合一张,眼底也泛出泪水。去过肉制品加工厂的人就会懂我的感受。这臭味既不是空气也不是水,而是固体,你非得在上面挖个洞才能透口气,可是偏偏又挖不出洞来。
艾玛咻地驶进养猪场大门,岗哨里的警卫跟她挥了挥手。但我就没那么好过了,只好祭出那个管用的名字:爱多拉。
“对,爱多拉还有个成年的大女儿,我想起来了。”站岗的老人说。他名牌上标着荷西,是墨西哥人常见的名字。我在他身上多看了几眼,看有没有断了哪根手指。站岗这种好差使通常轮不到墨西哥人,除非工厂亏欠他。这里的工厂都是这样,最下贱、最危险的工作都交给墨西哥人去做,尽管如此,白人主管还是对墨西哥人抱怨连连。
艾玛停在一辆卡车旁边,拍一拍身上的灰尘,然后好像有要事在身,直直朝前方迈步走去,先经过屠宰场,再从左右两排猪圈中间穿过去,绯红的猪鼻子不断从木板的缝隙钻出来,她最后进了一间铁皮屋,是饲养小猪仔的地方。大部分的母猪都是受孕再受孕,生下一窝又一窝的小猪仔,生到后来不行了,就送进屠宰场,但若身体还挺得住,就被抓去喂奶——侧翻过身,叉开腿,露出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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