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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敌_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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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不认识这个人。为什么你觉得我可能认识他呢?”他把双肘支在轮椅扶手上,两手交叠放在大腿上。他希望自己看上既担心又惊愕,很想知道事情的原委。他还希望警看不出他的心怦怦直跳,就像怀里揣着个小兔子。

警察的目光在屋内四处游移,然后转回来停在雷蒙德脸上。“他口袋里有张纸条,写着这儿的地址。”

雷蒙德眨巴了几下眼睛,直起上身,摊开双手。“依我看,我只能认为他搞错了地址,或许弄错了房号,因为我完全不认识他。不过,我只在这儿住了三个月,也许他认识我前面的房客。”

警察点点头,似乎觉得有道理,然后再次扫视了一遍屋子。“箱子里是什么?”

“箱子?”雷蒙德顺着警察的视线转过头,望着他身后摞起来的纸箱,“噢,这些箱子啊。我的一个朋友正在搬家,让我帮他存着一些东西。”他摊开双手,露出笑容,“我一直在问他什么时候拿走。他告诉我太忙了,你能怎么办呢?”

警察点点头,什么也没说。他似乎有些犹豫不决,好像还有问题,但又不想透露太多。“好吧,如果你想起什么,随时给我打电话。”他说着,递给雷蒙德一张名片。

雷蒙德接过名片,用双手拿着,以免名片抖动。他找到上面的名字。“一定会的。谢谢你,奎恩探员。”他驾着轮椅来到门口,准备送客。可是警察突然停住,转过身来,眉头微蹙,好像想起了什么事儿。

“最后一个问题。”他说。

雷蒙德就知道会这样。世界上的警察有一个算一个,都以为自己是神探可伦坡1,都以为是自己写了那本审讯嫌疑犯的书。罪犯刚开始松口气,以为警察问完了所有问题,自己逃脱了犯罪指控。然后突然一个晴天霹雳,问题还没完呢。

“什么?”雷蒙德答道。心提到了嗓子眼儿里,血涌进了耳朵。他相信警察听得到他的心跳。

“你会不会碰巧认识一个叫哈里斯的人?”他刻意顿了一下,好像要试探雷蒙德的反应,“从这儿数过去第四个门,就是他的家。”

“很抱歉,我不认识叫这个名字的人。我很少见到邻居,而且,你瞧……”他说,示意他的轮椅就是理由。

“那人跟我差不多高,棕色头发,蓝眼睛,大约五十九公斤,现在也许瘦了一点儿。”警察说着,歪了歪头,不确定自己说的话。

雷蒙德撇了撇嘴,再次抱歉地摇头。“不好意思,但愿我能帮到你。”

“好吧,非常感谢。别忘了,如果你听到什么,给我打电话。”

“我会的。”雷蒙德说,满脸堆笑地看着他。

警察打开门,匆匆告别后离去。

雷蒙德侧身探出门外,看着他沿着走廊走远。他关上门,上好锁,长舒一口气。声音里透着惊恐。

他必须搬出这套房子,而且要快。

★★★★★

特工史蒂夫·奎恩

身高:一米九

年龄:三十四岁

背景资料:做了三年的联邦调查局探员,与特工李·哈里斯搭档。加入竞赛俱乐部情况不详

两个小时后,奎恩已经敲完了每一扇门,留下了二十多个口信儿,请求李与他联系。

但他什么也没有打听到。

三年以来,他们一直在一起调查寻宝大赛的案子。李是个理想的搭档,在与奎恩合作前,已经办了十二年的欺诈案。此人很会逢场作戏,能把角色扮演到极致。所以每次他们调查寻宝大赛的案子,李都去做卧底,用火攻手的身份搜集证据,追踪线索。但每一次他们以为逮到了游戏大师,都被他逃出了手心。

奎恩最后一次见到李是在五周前。他已经很多天没有李的消息了,现在已经束手无策。他正要回到车上,电梯门开了,一个又矮又胖的秃顶男人走了出来。他穿着皱巴巴的衬衫和满是油污的裤子,黑着一张脸,活像一条生气的斗牛犬。当他走近时,奎恩注意到他胸前别着徽章,上面印着“大楼管理员,亚瑟·杰普森”。

“打扰一下,”奎恩说,亮了一下他的警徽,“我在找9M号的房客。”

“你是来为他收拾破烂的吗?”男人问道,缓步朝他走来。

奎恩挺直了身子,居高临下。“你说什么?”

“霍华德·休斯住那儿,”杰普森说着,跷起拇指,朝李的公寓方向指了指。“知道吗,他想一个人待着。”他补充道,嘴里学着四不像的口音,也不在乎不对味儿,“反正,不管他现在在哪儿,我真他妈希望他就一个人待着去。像他那种人就该关起来。我在这儿做了六年的管理员了,见识过一些疯子。我可以告诉你,他绝对是数一数二的人物。”

“那么,你是说他走了吗?”

“我在这儿跟自己说话呢吗?没错,他走了,把所有家当都留在那儿了,等着我去扔掉。这些怪物一搬进来,你就知道没人喜欢他们。然后他们待够了就走,连头都不回。没留下房租,没留下一句‘谢谢,很高兴认识你’,只留下一大堆破烂等着清理。把这儿当成什么地方了?寄存库吗?还是垃圾场?”

“没留下新地址,或者联系电话吗?”

“噢,就是啊,”杰普森说着,把手指放在唇边,做出思考状,“现在让我想想。对啊,他确实留了联系电话。我太笨了,怎么没想到打电话呢。你是怎么打算的?你过来是要清理这地方吗?或者我打电话找个收废品的来?你在这儿我就好付钱了。”他说道,甚至用手做出数钞票的动作。

“我会把这地方清理出来。”

“好啊,我就等你这句话呢。”

一时间两人谁也没出声,气氛有些紧张。奎恩说:“那么,你准备开门了吗?”

“啊,是这样,有个问题。你瞧,那人欠我的钱。无论我让谁进去,首先得把账清了。”

奎恩把手伸进西服内袋,掏出皮夹子,用指头弹开,亮出警徽,举到杰普森眼前。“我们正在这儿处理一起凶杀案,所以我想请你把门打开。你不介意吧。”

“我想看看搜查令。你不介意吧。”他答道,脸上挂着媚笑。

奎因收起警徽。“我会回来的2。”他说道,听起来就像阿诺·施瓦辛格。

“你回来时别忘了带着十二张百元大钞。”杰普森答道,听起来像个大反派。

1 可伦坡(Columbo):美剧《神探可伦坡》中的主人公,经常趁嫌疑犯不备突然发问。

2 我会回来的(I’ll be back):阿诺·施瓦辛格在他的系列电影中的经典台词。

第十一章

雷蒙德

雷蒙德花了不到一小时就找到了新房子,不到三小时就搬完了家。干这号营生,得随时准备卷铺盖搬家。克里夫兰警方正在严查一起命案,不采取行动就会坐以待毙。就算跟案子不沾边的人,也很可能被第一时间收进网里。何况《入行守则》里有这项要求,至少这是雷蒙德能理解的少数几条守则之一。

幸运的是,搬家对于雷蒙德很简单。竞赛俱乐部发放过一些优惠券,还附了一张短租公寓楼的可选清单。俱乐部会员入住特定的大楼,可以凭优惠券免一周的房租,不用回答任何问题就能立即入住。这种租房模式不可能合法,但不管那帮营销天才打的什么主意,他们忘了给优惠券加上有效期。结果就是,雷蒙德成了使用优惠券省钱的常客。

现在,他已经在新家安顿下来。可是,他花了不少时间转运家当并掩盖行踪,这些时间本该花在寻宝大赛上。他布置好桌子,组装好电脑,检查完所有线缆,立刻开了机。他首先要做的就是察看排行榜。

然而,刚打开网页,屏幕上就蹦出六封新邮件。其中三封是不同竞赛网站的简报;第四封恭喜他又赢了一箱红酒;第五封通知他赢了苏记枪械店的“弹夹数竞猜大赛”,奖品是一支伯莱塔手枪,一次可装六发子弹。天佑美国1!

最后一封的标题为“未读勿删”。

老天!雷蒙德靠在轮椅上,瞪着这封邮件。

他的第一反应是删掉邮件,关上电脑,装作没看见。一定是有人发错了邮件,碰巧发到了这儿。

直觉告诉他事情并非如此。无视这则封邮件会导致灾难性后果,所以不论里面写了什么,他必须面对。于是,他点开邮件,心提到嗓子眼儿里。

邮件开头写道:“你好,雷蒙德。还记得我吗?”

他血管里的每一滴血都凝固了。这家伙死了啊,他不可能挺过那么重的伤。

“搬家这事干得不错,”邮件接着写道,“很高兴看到你按照我的指示办,严格遵守了各项守则。我喜欢这地方,房间挺多。等你打开身后那些箱子,这里就跟上次那个地方很像了。”

雷蒙德一动不动地坐着,大气都不出。这家伙简直就像跟他共处一室一般。他细细地搜查了桌面,然后将视线转向身后,扫视那些散放了一屋子的纸箱。绝不会有人知道他要搬家,更别说知道他要搬往何处。透过窗户观察他是不可能的,而手机他已经关掉三天了。他与外界的联系方式只有无线宽带,这与附近的其他公寓并无不同。而且除了这些以外,这家伙已经死了。雷蒙德见过他,他确信这一点。

他强压下涌上心头的恐惧,深吸一口气,接着往下读:

“雷蒙德,你可能不记得我给你发的第一封邮件了。不过我记得,当时你刚刚弄死萨尔没多久。你甚至都没打开看,就把邮件删了。”

一提到萨尔,他头上便渗出汗来。没有人知道萨尔。萨尔是雷蒙德交的第一个朋友,也是唯一的朋友。他是个技术天才,介绍雷蒙德加入了竞赛俱乐部,把知道的一切都教给了雷蒙德。但萨尔搞错了双方关系的性质,所以下场很惨。雷蒙德有天晚上醒来,发现两人相拥而眠。就因为这个萨尔未得善终。雷蒙德一怒之下掐死了他,埋在林子里。没有祈福,没有悼词,无人送终。只有一抔黄土,一声匆匆的再见。从那以后,雷蒙德始终一个人隐居,这样比较安全。

他内心有个声音恳求他删掉邮件,再一次收拾东西走人。但他不断对自己说,他刚刚就是这么做以逃避警察的,瞧瞧现在是什么结果。这家伙一直在追踪他。如果这一次能找到他,下一次也一样。于是,雷蒙德活动了一下双肩,舔了舔嘴唇,接着往下读:

“雷蒙德,失去萨尔让我心碎。你觉得他在林子里埋得够深吗?但愿够深。因为,对于你我而言,这份营生不只意味着钱,还意味着成功、成就,意味着战胜对手。就像可怜的曼森先生发现的那样。他可够倒霉的。”

雷蒙德的心跳猛然加速。他怎么会知道曼森的事儿?

他在什么地方出了纰漏,只能这么解释。不过现在还来得及。他只需要保持专注,然后思考对策。于是,他强迫自己像坐禅一样冷静下来,继续往下读:

“我们都知道这个游戏的复杂之处,你说呢,雷蒙德?是风险?还是利害?不管是什么,说到这里我有点心情沉重,最近你有些玩偏了。”

雷蒙德很好奇,这家伙所说的“利害”,是不是他每天都要处理的利害关系?一旦找到这个敲诈勒索的烂人,雷蒙德会用某种“厉害”东西塞进他高傲的屁股。不用肠镜就别想找出来。

但是,要那样做就得找到这个人,要找到这个人就得了解这个人。所以,不管这封邮件有多么恼人,他还是强压下心中的怒气,接着读下去:

“我知道你听从了我的指令,正全心投入万商卡寻宝大赛。干得不错,尽管开局不利,但是我对你有信心,雷蒙德。我一直看好你,事实上我眼力不错。所以,我决定送你几个谜底,但首先你得为我做点什么。我知道你有十一个参赛账户,我想让你删掉那三个太接近的。那几个太显眼了。我前面说你玩偏了,指的就是这种漏洞。雷蒙德这样的老手绝对办不出这种事情。”

雷蒙德的拳头重重地落下,桌上的东西都跳了起来。“去你妈的!”他对着屏幕大吼。“我不需要你,嚣张个屁啊!老子什么都不删!”他按下了删除键,没意识到自己说一套做一套。随后他向后一靠,怒视着屏幕。接下来,为了确保邮件删得更彻底,他清空了回收站;还做了个标记,提醒自己再查一遍病毒。

现在,雷蒙德没有心情继续工作了,他的私人空间遭到了侵犯。有个自命不凡的烂人侵入了他的心灵密地,他怎么能施展出创造力呢?现在,他大概要再次搬家了。幸好东西没有拆包。更糟的是,他本打算命名为“奇袭曼森”的行动失败了,这加重了他不断增长的内心饥渴。七个月没有闻到血腥味了。他一直备受煎熬,仿佛内心深处有个巨大的空洞需要填补。

他正要关掉电脑,收件箱又落入一封新邮件,标题还是“未读勿删”。

“滚你妈的!”他冲着屏幕大吼,立刻删掉了邮件。

第三封邮件又到了。这时候他都准备一拳打穿屏幕了。但他打算写一点儿尖刻的回复,就打开了邮件。里面只有一句话:

“还是滚你妈的吧!雷蒙德。”

雷蒙德对着邮件眨巴眨巴眼睛。一股寒意顺着后脖颈往下蹿。他猛一抬眼,看到了屏幕顶端的网络摄像头。

“可恶!”他抓住摄像头猛地一拽,扯下了电脑连线。“岂有此理!”他大叫一声,把手里的东西扔到了屋子另一边。

怎么可能如此愚蠢呢?他特意选了可拆卸摄像头,不就是想废了它吗?他总是小心谨慎避免犯错,现在竟犯下这种低级错误。

然而,雷蒙德没有错过黑暗中的一缕曙光。即使在这种时候,在短暂交锋之后,他还是在脑中为这名劲敌勾勒出了形象。多年的心理剖析实践教会了他一些东西。有意无意之间,那些邮件已经让他深入到作者的灵魂,获得了宝贵的认知。有这些就够了,凭这些他就能找到此人。一旦时机成熟,他就会出手反击。不过还没有到时候。现在他要陪着这家伙玩,摆出顺从的姿态。

于是,又一封邮件到达时,雷蒙德处理得冷静了一些。他点开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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