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那是一幢整洁的砖瓦房,位于阳光暴晒的小镇边缘。她刚进屋时,眼睛跳了一下;房间里摆着粉色的玫瑰,空气中飘着地板蜡的气味,银托盘里盛着薄荷糖和坚果仁,给人一种混杂的印象。每个人都亲切地对待她。威廉姆斯太太身穿花边连衣裙,两次问她上几年级,还问她婚礼前想不想出去玩荡秋千,用那种大人对孩子讲话的口吻。威廉姆斯先生也对她不错。他面色蜡黄,满脸皱纹,眼袋的纹理和颜色像放了很久的苹果核。威廉姆斯先生也问她在学校上几年级。事实上,婚礼中人们问得最多的就是这个问题。
她想跟哥哥和新娘说话,把自己的计划告诉他们,三个人单独待一块儿。然而,一直没有这种机会。贾维斯在外头检查从别人那借来度蜜月的车,贾妮思则待在前边的卧室梳妆打扮,周围簇拥着一群花枝招展的大女孩。她在两人之间徘徊来徘徊去,却一直开不了口。有一次贾妮思用胳膊揽着她,说很高兴多了个小妹妹。贾妮思吻她时,她觉得嗓子眼里一阵发疼,说不出话来。她在院子里找到贾维斯时,他一把将她举起来,嬉闹着说:弗兰基,一身皮,阿拉加芳基;踢着腿,拖着腿,弯弯腿的弗兰基。然后,他给了她一块钱。
她站在新娘的房间角落,想对他们说:我特别爱你们俩,你们是我的我们,请从婚礼上把我一块带走,因为我们就应该在一起。她只用说:请问能否移步隔壁房间?我有话要对你和贾维斯说。然后三个人在一间屋子里,她就有机会向他们解释。要是她提前把想说的话打印下来该有多好,这样就能拿给他们,让他们看到!但她没想到这一点,现在她感到舌头发沉,想说却说不出来,只能微微颤抖地问——面纱在哪里?
“我觉得暴风雨正在酝酿,”贝蕾妮丝说,“我两根坏掉的指关节总能预先感觉到。”
婚礼上没见到面纱,只有婚礼帽上垂下的一小块纱巾,没有人盛装打扮。新娘身上穿着日装。唯一令人宽慰的是,她开始本打算直接穿着晚礼服上车,后来及时发现问题就改变了主意。她站在新娘房间的角落里,直到婚礼进行曲在钢琴上奏响。在冬山,人们对她很亲切,管她叫弗兰基,都把她当小孩子。这和预想的不太一样,就像六月里的桥牌游戏,从头到尾总觉得什么地方很不对劲。
“打起精神来,”贝蕾妮丝安慰道,“我给你准备了一个天大的惊喜。我坐车上可一直琢磨着这事儿。你不想知道是什么惊喜吗?”
弗朗西丝毫无反应,瞥都不瞥她一眼。婚礼像一场梦,超出了她的能力之外,又像一场别人导演的戏,她在里面没有角色。客厅里挤满了冬山的宾客,新娘和哥哥站在房间另一端的壁炉前边。再次见到他们站在一起,她晕头转向,仿佛映入眼帘的不是他们的画面,而是醉人的感觉。她在心里默默注视着他们,暗自告诉自己:我还没对他们说,他们还不知道。想到这里,她心里仿佛压着一块巨石。后来,新郎亲吻了新娘,餐厅里一一摆上了饮料点心,屋内洋溢着喜庆欢闹的气氛。她一直流连徘徊在他们旁边,但就是开不了口。他们不会把我带上,她心想。这是她所不能接受的。
当威廉姆斯先生拎上他们的行李,她连忙带着自己的手提箱跟了上去。接下来的场面就像某场演出突然出了严重的状况,观众席上某个狂热的女孩冲上舞台要自作主张地参演进来,而戏里本来没有也不该有她的角色。你们是我的我们,她心里在呐喊,嘴上却大声叫着:“带上我!”他们再三恳求,但她已坐进车里。最后,她死死地抱住方向盘,直到父亲和另一个人一起费力地掰开她的手,才把她拖下车。即便这样,即便在空荡荡的马路上,她扑倒在尘土中时,嘴上仍不停地哭喊着:“带上我!带上我!”然而,哥哥和新娘已经远去,再也听不见了,只有婚礼的来宾在听她呼喊。
贝蕾妮丝说:“学校再有三个礼拜就开学了,你将要读七年级A班,会认识很多乖孩子,还会交上你喜欢的新朋友,像伊芙林·欧文这样的知己。”
贝蕾妮丝的亲切语气令弗朗西丝受不了。“我才没打算跟他们走!”她说,“开个玩笑而已。他们说等安顿下来再邀请我,我才不去,给我一百万都不去。”
“这些我们都知道,”贝蕾妮丝说,“现在让我来告诉你是什么惊喜。等到开学后,你会有机会认识新朋友,到时咱们开个派对肯定不错。在客厅办一个令人愉快的桥牌派对,有土豆沙拉,还有小橄榄三明治,你派特姑妈有一次为俱乐部的派对做过这种三明治,你当时吃得不亦乐乎。那种圆圆的面包,中间的小洞露出橄榄来。一场有美味点心的欢乐桥牌派对。你看怎么样?”
这种哄三岁小孩的承诺触痛了她的神经。她那颗廉价的心感到很受伤,她抱着胳膊放在心口轻轻摇晃:“桥牌游戏都是些骗人的把戏,被动了手脚,全都是骗人的。”
“我们在客厅把桥牌派对开起来,同时后院也弄个别的派对。我们办一个化装舞会,准备些热狗。一个优雅,一个闹腾。谁要是桥牌打赢了,或者准备的衣装最有创意,还能拿到奖品。这下你应该心动了吧?”
弗朗西丝没有看贝蕾妮丝,也不理睬她。
“你可以叫来晚报社交版的编辑,把派对的事写成文章登上报纸。这样你的名字将第四次印到报纸上。”
是可以这么做,但对她来说这类事情已经无关紧要。有一次,她的自行车撞到一辆汽车,报纸上称她为芳基·亚当斯。芳基!不过现在已经无所谓了。
“别垂头丧气了,”贝蕾妮丝说,“又不是世界末日。”
“弗兰基,不要哭,”约翰·亨利说,“我们回去把印第安帐篷搭起来,好好玩个够。”
她哭得喘不过气来,根本就停不下来。“啊,不要再说了!”
“听我说。你想怎么样,告诉我,只要我能办到,一定尽力而为。”
“我只希望,”一会过后,弗朗西丝道,“我只希望都别理我,谁都不要跟我说话。”
最后贝蕾妮丝只好说:“那行,你想哭就哭吧,自己难受去吧。”
之后,一路上他们再也没有说话。她父亲将手帕搭在眼睛和鼻子上,轻声打着呼噜,已经睡着了。约翰·亨利躺在她父亲的膝盖上,也昏昏入睡。其他乘客都沉默不语,打着瞌睡。巴士像摇篮般轻轻地晃着,一路低声轰鸣。窗外的午后阳光微明,秃鹫时不时懒洋洋地飞过高空,身后是耀眼的苍天。汽车驶过空荡荡的红色十字路,路两旁全是红红的沟壑,荒凉的棉花田里搭着灰暗破败的棚屋。只有黑色的松树林透着点凉意。还有那些低矮的蓝色山丘,远远望去稍显清凉。弗朗西丝板着个脸,疲倦地看着窗外,整整四小时一句话也没说。汽车快要开进镇里时,天气突然变了。天空压得很低,成了灰紫色。树木绿得发黑,空气凝滞不动,接着,一声闷雷划破苍穹。风刮过树梢,流水般哗哗作响,看样子暴风雨要来了。
“我就说了,”贝蕾妮丝这次指的不是婚礼,“我的指关节疼得难受。干脆来场大暴雨,这样大家都舒服很多。”
天空没有下雨,只是空气有些湿意。风是热风。弗朗西丝对贝蕾妮丝的话只是不无嘲讽地微微一笑。
“你以为事情就这么结束了,”她说,“这只能说明你有多么无知。”
他们以为这件事已经翻篇,但她要让他们走着瞧。尽管婚礼的事已泡汤,但她已决计要去闯荡一番。至于去哪儿,她还没打定主意,但晚上一定要离开小镇。既然没按照计划与哥哥和新娘一起离开,那就自己一个人走。哪怕要犯滔天大罪她也得走。夜里,她第一次想起那名士兵。只不过念头一闪而过,因为她正草草地制订计划。两点钟有趟火车要经过镇里,她搭这趟车。火车大体往北行驶,可能开往芝加哥或纽约。如果到芝加哥,她就继续往前,到好莱坞去写剧本或者演些小角色——混得再差点的话,演演喜剧也可以。如果火车驶往纽约,她就女扮男装,谎报姓名和年龄参加海军。此时,要等到父亲睡着才行,她听见他还在厨房里忙活。她坐下来,用打字机打了封信:
亲爱的爸爸:
这是一封道别信,下次写信时我已到了别的什么地方。我告诉过您,我将离开小镇,因为我必须这么做。我无法再忍受这样的生活,因为生活于我而言已成为一种负担。我拿走了您的手枪,因为谁也说不准它何时会派上用场。日后若有机会,我会立刻把钱寄给您。请转告贝蕾妮丝不要为我担心。造物弄人,天意难违。我会再写信来。请爸爸不要派人找我。
谨致问候
弗朗西丝·亚当斯
绿白相间的飞蛾焦躁不安地贴在纱窗上,窗外的夜诡谲怪诞。热烘烘的晚风已停了下来,空气凝滞成一团化不开的固体,连走路都觉得很困难。天空偶尔闷雷滚滚。弗朗西丝静静地坐在打字机旁,身穿波点薄纱裙,手提箱已锁好锁扣,放在门边上。不一会儿,厨房的灯关上了,父亲在楼梯口喊道:“晚安,娇气鬼。晚安,约翰·亨利。”
弗朗西丝等了好一阵子。约翰·亨利横卧在床尾,和衣而睡,鞋袜都没有脱掉。他张着嘴,一条眼镜腿滑落下来。她等了很久,等得不耐烦了,拎起手提箱,蹑手蹑脚地走下楼梯。楼下黑咕隆咚,父亲的房间没点灯,整栋屋子都黑乎乎的。她站在父亲的房门口,轻轻的鼾声从屋里传来。在这偷听的几分钟是最难熬的。
接下来就容易多了。父亲是个鳏夫,生活习惯一成不变。他每天晚上把裤子叠好放在靠背椅子上,钱包、手表和眼镜则摆在写字台的右边。她摸着黑悄悄地伸出手,一把就摸到了钱包。她小心翼翼打开写字台的抽屉,稍稍有点动静就马上停下来侧耳细听。枪在她热乎乎的手里显得冰凉而沉重。除了心“砰砰”跳得太快,一切进展顺利。出房间时发生了一点小插曲。她不小心让废纸篓绊了一下,呼噜声停了下来。父亲动了动,嘴里咕哝了一下。她屏息静听。终于,没过多久,父亲的鼾声又响了起来。
她把信放在桌子上,蹑手蹑脚地走到后廊。但是,出人意料的事情发生了——约翰·亨利突然大声嚷了起来。
“弗兰基!”尖细的童音在黑夜里仿佛响彻了所有房间,“你在哪儿?”
“嘘!”她低声道,“回屋睡觉去。”
她出来时自己房间的灯没关,他站在门口往楼梯底下张望,厨房里黑乎乎的。“你在那黑咕隆咚地干什么?”
“嘘!”她稍稍提高了声音,但仍很小声,“你回去睡觉,我一会就上来。”
约翰·亨利回屋后,她又等了几分钟,然后摸黑走到后门,打开门走了出去。虽然她走得够小心,但还是让他听见了动静。“等等,弗兰基!”他尖声喊道,“我来了!”
孩子的尖叫声吵醒了父亲,还没走到房子的拐角处她就知道了。夜深了,她边跑边听见父亲在叫唤她。她从屋角回望过去,只见厨房的灯亮了。灯泡在摇晃着,投射到葡萄架上和漆黑的院子里的橘色光影也跟着晃来晃去。他正在看那封信,她心想,然后就会追出来抓我回去。她拼命跑过几个街区,箱子不时撞着腿,还差点绊倒她。突然,她猛地想起来,父亲还得换上裤子和衬衫——他不会穿着睡裤满大街追她。她停了下来,回头看看。街上一个人也没有。走到第一盏路灯下,她放下手提箱,从连衣裙前面的口袋里摸出钱包,哆哆嗦嗦地打开它。里面有三十一块五。她得跳上厢式货车或之类的。
夜里,就在此刻,当她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才发现不知该如何是好。跳上货运车说起来容易,但那些流浪汉究竟是怎么跳的?车站离这还有三个街区,她朝着那个方向慢慢地走去。火车站已经关门了,她到处走来走去,凝望着月台,昏暗的灯光下,月台显得又长又空。车站的围墙边上放着芝兰牌口香糖自动贩卖机,月台上到处散落着口香糖和糖果的包装纸。铁轨井然有序,寒光闪闪。远处,几节货运车厢停在侧轨上,还没与火车头接轨。火车两点钟才进站,她真的能像书里写的那样,跳上其中一节车厢,然后远走高飞吗?沿着铁轨往前去,不远处有盏红色的信号灯,借着灯光,她看见一名铁道工人正慢慢走过来。她不能一直这么耗到两点。可是,离开车站时,肩上的行囊压得她身子直往下沉,她心里茫茫然不知该往何处去。
星期天,夜里街上很冷清,没什么人。红红绿绿的霓虹灯与街灯交相辉映,在小镇上方形成一团热腾腾的淡雾,而天空没有一点星光,漆黑一团。一个戴歪帽子的男人摸出一根烟,她走过去时男人回头直盯着她看。她不能再这么漫无目的地走下去,因为此时父亲一定在四处找她。她走进菲尼小店后边的巷子里,在箱子上坐下来,这才发现手里居然一直拿着那把枪。她竟然拎着手枪一路乱跑,简直失去了理智。她曾经发誓说,要是新娘和哥哥不带上她,她就开枪崩了自己。现在,她举起手枪,对准太阳穴,停了一两分钟。扳机只要一扣动,她就必死无疑。而死亡意味着黑暗,除了黑暗什么也没有,可怕至极的黑暗将无止无尽,永远持续下去,直到世界末日。她放下手枪,对自己说,她在最后一刻已改变主意。她把手枪放进手提箱。
巷子里漆黑一片,充斥着垃圾箱的气味。那年春天的下午,朗·贝克就是在这里遭人割喉,他的脖子像一张血淋淋的大嘴,在阳光下喃喃低语。朗·贝克就是在这里被人杀死的。她拿水罐砸那士兵的脑袋时,是不是也把他砸死了?巷子里黑森森的,她感到惊恐不已,心乱如麻。这时要有个伴该多好!要是能找到霍尼·布朗,跟他一起走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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