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好!但霍尼去了福克斯福尔斯,明天才会回来。或者,要是能找到猴子和耍猴人也行,和他们结伙出走该多好!突然,一阵急促的响声吓得她浑身一哆嗦。一只猫跳上垃圾箱,借着巷尾的灯光,黑暗中猫的轮廓模糊可见。她低声叫唤着:“查尔斯!”然后又叫:“查林那!”不过,那不是她的波斯猫。她跌跌撞撞地朝垃圾箱走去时,它哧溜一下逃走了。
她再也无法忍受又黑又臭的小巷子,拎起手提箱朝巷尾的亮光走去。她站在人行道旁,仍然躲在墙边的阴影里。要是谁能告诉她该怎么做、该往哪去、怎么去就好了!老嬷嬷的预言全部灵验——短暂的旅行,出发和归来,甚至连棉花包都算准了,因为从冬山回来的途中,一辆满载棉花的大卡车从他们的巴士旁经过。而预言中的那笔钱正装在父亲的钱包里,所以老嬷嬷所预见的命运她一一实现。现在她是不是应该再去一趟舒格维尔的那座房子,说她的运程已经走完,接下来该做什么?
阴暗的小巷外,僻静的街道仿佛在等待着什么。可口可乐霓虹灯广告牌在第二个路口闪烁发亮,一个女人在路灯下来回踱步,看样子在等什么人。一辆小轿车,车身很长,车窗紧闭,或许是辆帕卡德,从街上慢慢驶过,紧贴着路边滑行的样子让她想起黑社会的汽车,不由得往墙后靠去。接着,对面的人行道走过来两个路人。她心里有种感觉,仿佛突然擦亮了火花,那一瞬间她以为哥哥和新娘来找她了,他们现在就在那里。但这感觉只是一闪而过,她见到的那只是一对陌生夫妇从路旁经过。她感到胸口很空,而这空洞的深处,什么东西在沉甸甸地往下坠,压得她胃里难受,一阵恶心。她告诉自己要行动起来,抬脚走人。可是,她仍站在原地,闭上眼睛,将头抵在温热的砖墙上。
她最终走出了小巷,这时夜已很深。她思绪纷乱,想到什么都觉得是好主意,脑子里闪过一个又一个念头。搭顺风车去福克斯福尔斯找到霍尼,或者给伊芙琳·欧文拍电报,约她去亚特兰大碰面,要不回去带上约翰·亨利也行,这样至少还有个伴跟她一起,不用只身一人闯荡世界。但是,这些想法全都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都行不通。
种种可能性被否决,一切交织缠绕成一团乱麻,接着,她突然想起那名士兵。这次的想法不是一闪而过——它定在那里,挥之不去。她在想,永远离开小镇前,是否应该去一趟蓝色月亮,看看那士兵到底死没死。这想法一冒出来,她立刻觉得似乎不错,于是就朝前街走去。如果士兵没被她杀死,那么见了面该跟他说些什么呢?接下来的想法是怎么来的,她也说不清楚,但她突然觉得,不妨让士兵娶了她,然后两个人就能一起离开这里。他发疯前还是不赖的。这个新鲜主意来得突然,似乎说得过去。她想起被遗忘的一些预言,说她会嫁给一个浅发碧眼的男孩。那士兵就有一双蓝眼睛,头发是浅红色的。按照预言,她这么做不会错。
她加快了步伐。昨晚到现在仿佛隔了很长一段时间,士兵的事还是有些没想明白。但她回想起旅馆客房里的静默,接着是前屋的抽风场面和当时的寂静气氛,还有车库后边的肮脏对话——这些七零八落的回忆在朦朦胧胧的意识中拼凑汇集,就像探照灯的光束汇聚到夜空的一架飞机上,于是灵光一闪,她突然有了自己的理解,诧异中有了些许冷静。她站了片刻,然后迈步继续走向蓝色月亮。街上的店铺都已经打烊,为了提防夜贼,典当行的窗户用十字铁条锁上了。街上只有楼房外露天的木楼梯还亮着灯,此外就是蓝色月亮散射出来的绿光了。某个楼上传来吵闹声,街那头响起两个男人渐渐走远的脚步声。她不再去想那名士兵,刚才的发现让他淡出了她的脑海。她现在只知道,一定得找个人,任何人都可以,只要能与她结伴同行。因为她承认,自己实在害怕,不敢一个人独闯天涯了。
那天晚上她没能离开小镇,因为在蓝色月亮让警察给逮住了。她走进蓝色月亮时,怀利警官也在那里,她起先没看见,径直走到窗边,在桌旁坐下来,箱子放在身边的地板上。自动点唱机正播着一首低俗的蓝调,葡萄牙老板闭着眼睛站在那里,和着点唱机忧伤的音乐,手指在木柜台上敲敲点点。卡座里稀稀拉拉坐着几个人,咖啡厅的蓝光让这地方看起来就像在海底一样。她没看见警察,直到他站在桌子旁边。她抬头望见他,那颗受到惊吓的心微微颤了一下,然后就平静下来。
“你就是罗伊·亚当斯的女儿,”警察道,她轻轻地点头承认,“我会打电话给总部说你已经找到,在这待着别动。”
警察走进后边的电话间。他正在叫囚车来抓她,要把她关进牢房,不过她并不在乎。士兵很有可能被她杀死了,他们循着蛛丝马迹全镇搜捕她。要不就是她从西尔斯罗巴克商店偷走三折刀的事被警察发现了。他们为什么抓她,她心里还不清楚,漫长的春天和夏天她干了太多的坏事,数罪交叠成一种她无力去理解的罪孽。她的所作所为,她所犯下的罪,仿佛是别人所为——是很久以前的某个陌生人干的。她静静坐着,两腿紧紧地并拢,双手交叉握在膝头上。警察电话打了很久。她两眼迷茫地望着前方,只见两个人离开卡座,相互依偎着,开始跳起舞来。一名士兵“砰”地推开纱门,从咖啡厅走过去。她,不对,是她心底住着的那个陌生人,已将他认出来。他上楼时她在缓慢地思考,然后不带一丝感情色彩地想,一个人长着那样一头红色的卷发,就像抹了水泥。接着,思绪又回到了监狱,她想起冷冰冰的豌豆和玉米面包,还有安了铁栅栏的牢房。警察打完了电话回来,走到她对面坐下来,问道:
“你怎么到这里来了?”
那警察穿着蓝制服,是个大块头,所以一旦被抓,想撒谎或糊弄是办不到的。他脸色阴沉,额头又宽又矮,两只耳朵长得不对称——一只大一只小,一副烦躁不安的表情。他问她话时,眼睛并没看她的脸,而是漫无目的地看着她头顶的什么地方。
“我怎么到这里来了?”她重复了一遍他的话。她突然把什么都忘了,最后只能实话实说:“我不知道。”
警察的声音仿佛从远处传来,就好像他站在长长的走廊那头对她说话。“你要到哪里去?”
此刻,世界变得如此遥远,远到弗朗西丝无法对它进行思考。在过去的日子里,世界在她眼里分裂、散漫,一小时旋转一千英里。而如今,世界如此浩瀚无边,平静而无趣。她与周围之间隔着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演电影或参加海军不过是南柯一梦,永远也无法实现。她考虑了一番,说出一个她所知丑到极点的弹丸之地,在别人看来,逃到那个地方还不算大错特错。
“花枝。”
“你父亲给警察局打电话,说你留了封信离家出走。我们查到他现在在汽车站,一会就过来接你回去。”
警察是父亲叫来的,她进不了监狱了。弗朗西丝竟然感到有些遗憾。其实进监狱不算太坏,至少可以对着墙乱砸一通,比囚禁在看不见的牢笼要强。世界遥不可及,她再也无法参与进去。夏日的惶惑再度来袭,她再次感到与世隔离——婚礼计划的泡汤让这种惶惑演变成恐惧。她曾感到身边的每个人都与她有着某种关联,她与他们能产生短暂的共鸣,就在昨天都是如此。弗朗西丝看见葡萄牙人在柜台后面跟着点唱机的音乐,手指仍做着弹钢琴的动作。他摇摆着身子,手指在柜台上不停地跳动,柜台那头的人连忙用手拦着玻璃杯。乐曲播放完毕,葡萄牙人两手抱在胸前。弗朗西丝眯缝着眼睛瞪了瞪他,想让他瞧过来。昨天,他是第一个听她讲述婚礼的人。然而,他摆出店主的姿态漫不经心地扫视了一圈店里,只是偶尔瞥了她一眼,仿佛他们毫无瓜葛。她向房间里的其他人看过去,他们也是如此,全都是陌生人。在幽幽的蓝光下,她感到有些眩晕,仿佛溺水一般。最后,她凝视着警察,他终于看她了。他那双眼睛毫无神采,像玩偶娃娃的陶瓷眼睛,里面映照出她那张怅然若失的面孔。
纱门突然被拉开,警察说:“你爸爸来了,带你回家。”
对那次婚礼,弗朗西丝从此不再提起。季节更替,天气也变了。弗朗西丝已满十三岁,生活也发生了不少变故。他们快要搬家了,头一天,她和贝蕾妮丝一起在厨房里度过,这是贝蕾妮丝在她家过的最后一个下午。她跟父亲要和派特姑妈及尤斯塔斯姑父搬到一起住,新家位于镇子的新郊区。事情定下来以后,贝蕾妮丝就提出要辞职,说她或许还是要嫁给T.T.了。这是十一月底的某天下午,落日将东边的天空染成一片殷红。
弗朗西丝回到厨房,因为其他屋子全都搬空了。家里的家具让货车全部搬走,只有楼下卧室的两张床和厨房里的一些厨具还留在那,等到明天再搬。很多天以来,弗朗西丝第一次重新回到厨房,单独和贝蕾妮丝一起打发午后的时光。厨房已不是夏天的那间厨房,那年夏天仿佛已过去很久很久。墙上的涂鸦不见了踪影,墙被重新粉刷过了。破败的地板被铺上一层新油毡。因为没人和贝蕾妮丝一起吃饭,所以连桌子的位置也变了,被移到后边靠墙放着。
厨房完全变了样儿,透着点现代感,房间里没留下任何与约翰·亨利·韦斯特有关的东西。尽管如此,有几次她还是感觉到了他的存在,阴郁而灰暗,徘徊不去。每到这时,房间就突然陷入沉寂——沉寂中仿佛有人在无声地叙说着什么。同样,每次提起或想起霍尼时,房间也会陷入沉寂。因为霍尼被判八年徒刑,正在外地服刑。十一月底的这天下午,厨房再度陷入沉寂。这时候,弗朗西丝正在做三明治,费尽了心思想把它们切得漂亮一点。因为玛丽·利特尔约翰五点要过来。弗朗西丝望着贝蕾妮丝,她穿着一件绽线的旧毛衣,慵懒地靠在椅子上,两只胳膊耷拉下来,膝盖上搭着多年前鲁迪送给她的那条皱皱巴巴的狐狸皮,它看上去十分单薄,上面的毛黏在一起,狐狸的小尖脸显得狡诈而阴郁。炉子里红红的火焰在跳动,将变幻不定的光影洒满整个屋子。
“我最近对米开朗基罗着了迷。”她说。
玛丽五点会过来吃晚饭,晚上在家过夜,然后明天搭面包车到他们的新家去。玛丽喜欢收集名家的画作,把它们粘贴在美术本里。她们一起读诗人丁尼生的诗作。玛丽想当大画家,而弗朗西丝想当大诗人,或者成为雷达方面的顶级高手。利特尔约翰先生曾经在拖拉机厂上过班,战前他们一家在国外生活。等到弗朗西丝十六岁,玛丽十八岁,她们就结伴一起去环游世界。弗朗西丝把三明治摆在盘子里,再配上八块巧克力和一些盐焗果仁。这些是她为两个人准备的夜宵,等十二点到床上去吃。
“我跟你说过,我们俩准备一起去环游世界。”
“玛丽·利特尔约翰,”贝蕾妮丝怪声怪气地说,“玛丽·利特尔约翰。”
贝蕾妮丝欣赏不了米开朗基罗,也听不懂诗歌,更没法理解玛丽·利特尔约翰。起初对这个问题她们还争吵过。贝蕾妮丝说玛丽粗鲁笨拙,又白又肥像块棉花糖,为此弗朗西丝和她吵得不可开交。玛丽黄棕相间的头发梳成长长的辫子,用橡皮圈束起来,有时是丝带,辫子放下来几乎能当垫子坐。她有着棕眼睛,黄睫毛,啃指甲时手背露出肉涡儿,胖乎乎的,手指突然收细,指甲尖儿粉粉的。利特尔约翰一家是天主教徒,贝蕾妮丝甚至对这点也愣是看不惯,说什么罗马天主教徒都喜欢搞偶像崇拜,想让教皇来统治世界。但对弗朗西丝来说,正是这种差距,让她的孤独感和无声的恐惧感画上句号,爱的奇迹得以实现。
“我们这样讨论某个人是没有用的,你根本就不可能理解她。你没有这个能力啊。”她以前也曾经这样和贝蕾妮丝说过,从她黯然失色的沉默眼神她看出,这话伤到她了。现在她又重复了这番话,因为贝蕾妮丝说玛丽的名字时那语气令她冒火,不过话一出口她又有些于心不忍。“不管怎么样,玛丽偏偏把我当作她最好的朋友,这是我人生中最荣幸的事情。我!在所有人中!”
“可我说她什么坏话了吗?”贝蕾妮丝反问,“我只不过是说,一看见她坐那里啃那些猪尾巴,我就紧张得很。”
“辫子!”
一群大雁伸展着矫健的双翅,排成一行从院子上空飞过。弗朗西丝走到窗户边。早晨,外面结了霜冻,枯萎的黄叶和邻居家的屋顶都镀上一层银,连朽败的葡萄架上仅剩的几片叶子也染成银色。她转身对着厨房时,那沉寂悄然而至。贝蕾妮丝用胳膊撑着膝盖,头埋进手里,那只血丝斑驳的眼睛愣愣地望着煤桶。
十月中旬,两次变故差不多同时发生。当时,弗朗西丝在那之前两周的一次有奖销售活动上认识了玛丽。那正是蝴蝶飞舞在秋花间的季节,白蝴蝶、黄蝴蝶,数也数不清。庙会也是在那段时间举行。先是霍尼出事。有天晚上,他瘾犯了,就是吸食了那种被人称作大麻或雪花的东西。他闯进那家卖货给他的白人杂货店,歇斯底里地想多搞点来。他被关进监狱,等着审判。贝蕾妮丝东奔西走,筹钱找律师,想获准去探监。她第三天才回来,累得精疲力竭,眼睛里出现了红血丝。她说她头痛。约翰·亨利·韦斯特埋头伏在桌子上,说他也头痛。但谁也没有在意,以为他在鹦鹉学舌。“一边去,”她说,“我没心情和你开玩笑。”这是他在厨房里听到的最后一句话。后来回想起来,贝蕾妮丝觉得这是上帝在惩罚她。约翰·亨利得了脑膜炎,过了十天就死了。直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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