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两周内会赢得这场战争。”
士兵现在安静了,他的脸色无精打采。他的眼睛凝视着她,带着她那天中午注意到的那种奇怪的同一表情。这种表情,她先前从未在任何人脸上见过,她读不透。不久,他轻声细语、含糊地说:
“你先前说你叫什么名字,美女?”
他这种称呼弗·贾思敏的方式,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喜欢。她规规矩矩地说了自己的名字。
“好吧,贾思敏,上楼怎么样?”他的语气在询问,不过没等她立刻回答,他已经从桌边起身,“我在上面开了个房间。”
“什么?我原以为我们要去‘休闲时光’,去跳舞或之类的。”
“急什么呀?”他说,“乐队将近十一点才开始奏乐呢。”
弗·贾思敏不想上楼,不过她不知道该如何拒绝。这就好像走进一个庙会的小房间,抑或是搭上了去赶市集的便车,一旦你挤进去,不到市集结束或者车停,你就无法离开。这和这名士兵、这场约会一样。她直到结束才能离开。士兵站在楼梯下等她,她难以拒绝,只好跟在他的后面。他们向上走了两段楼梯,然后沿着一条狭窄的大厅前行。大厅里散发着尿味和油毡味。不知什么原因,她走过的每一步,都让她觉得不舒服。
“这真是个有趣的旅馆。”她说。
旅馆房间内一片寂静。正是这种寂静让她警醒和害怕。她立即注意到房门被关上了。光秃秃的灯泡从天花板上垂下来,在灯泡的映照下,房间看起来简朴且丑陋。铁床的漆已经剥落,床睡过,没叠。在地板的中间摊放着一口手提箱,里面杂乱地堆着军服。在浅色的橡木书桌上,有一个盛满水的玻璃罐,一包已吃了一半的肉桂卷。肉桂卷的表面覆盖着蓝白色的糖衣和一群肥胖的苍蝇。窗户没装纱网,四敞大开,低劣的薄纱窗帘在顶端打了个结,让空气进入房间。房间的一隅有个洗手盆,士兵的手窝成杯子状,掬起冷水匆匆洗了把脸。肥皂仅仅是一块普普通通的肥皂,已被人用过了。洗手盆上方有一个标记,上面写着:严禁洗涤。尽管士兵脚步发出响声,水发出滴滴答答声,寂静的感觉仍然油然而生。
弗·贾思敏来到窗前俯视,只见下面是一条狭窄的小巷,还有一堵砖墙。一架摇摇晃晃的防火梯落到地上,通风井下透着灯光。窗外,八月的夜晚人声喧杂,收音机在播放,屋里也时不时有些动静——那这样的寂静从何说起呢?士兵坐在床上,此时,她完全将他看作一个单独的人,与街上那些喧闹的人群分离开来。那些人漫步街头,转身便会离开,去往外面的世界。在这寂静的屋子里,他似乎显得孤寂而丑陋。她不再想象他在缅甸、非洲、冰岛甚至阿肯色的样子。眼前的他就在房间里,坐在床上。他淡蓝色的眼睛正凑过来,奇怪地望着她——那眼神很柔和,仿佛用牛奶洗过一般。
房间里静得出奇,和厨房里的寂静有些相似。厨房的午后令人昏昏欲睡,连时钟都仿佛停摆。此时她心里隐隐感到不安,直到发现问题所在。这样的静默感她曾领略过几次——一次是在西尔斯罗巴克商店,她突然沦为窃贼的那一刻。还有一次是在四月的下午,在麦基恩斯家的车库。这种寂静仿佛在预示着什么,接下来会有未知的麻烦;这不是悄无声息的静默,而是一种等待,一种悬念。士兵那双异样的眼睛一直注视着她,没有挪开,让她不寒而栗。
“来吧,贾思敏,”他说,声音有些不寻常,低沉而微弱。他将手伸向她,掌心朝上:“咱们就别耽误时间了。”
接下来的时刻,那一幕像发生在庙会怪人屋的场景,又像发生在米利奇维尔的疯人院。弗·贾思敏朝门口走去,屋子里静得让她受不了,就在她经过他身边时,他一把抓住她的裙子,将她按倒在床上。她吓得浑身发软。这事跟疯了似的,她还没反应过来,他的胳膊紧紧箍住她,他的衬衫发出一股汗酸味。他并不粗暴,但比粗暴还令人不堪,她吓得差点动弹不得。她挣脱不开,就用尽全力咬下去,这下肯定咬到那疯子士兵的舌头了。他发出一声惨叫,她这才得以脱身。接着他步步紧逼,脸上痛苦地扭曲着,她伸手抓起玻璃水罐,朝他当头一砸。士兵摇晃了几下,两腿软下来,缓缓地仰倒在地上。那一记闷响犹如铁锤砸在椰子上,打破了屋子的沉寂。士兵躺在地板上,一动也不动,长满雀斑的脸上挂着惊诧的表情,已经没有了血色,嘴角还淌着血。但他头没有破,甚至没有伤口,是死是活她也不知道。
寂静结束,就像在厨房里的那些时刻,先是惶惑不解,后来她发现她之所以不安是因为时钟停摆,可这里没有时钟,她无法拧紧发条来获得安慰。回忆在脑海里飞快闪过,前屋的那次抽风,车库的那些对话,还有该死的巴尼。她没让这些支离破碎的片段凑成一个整体,只是不停地在嘴里重复念着“疯子”。罐子里的水泼到了墙上,士兵躺在凌乱不堪的房间里,模样凄惨。弗·贾思敏对自己说:快走!她朝门口刚走一步,又转身回来,从防火梯攀缘而下,飞快地落到巷子里。
她就像从米利奇维尔疯人院逃出来一样,拼命地往前跑,头也不回一下。跑到自家街区的拐角时,她很高兴看见了约翰·亨利·韦斯特。他站在外面,等着看飞舞在街灯周围的蝙蝠,见到他那熟悉的模样,她这才稍稍平静一点。
“罗伊舅舅正在找你呢,”他说,“你怎么哆嗦得这么厉害,弗兰基?”
“我刚刚把一个疯子的脑袋给砸了,”她喘息稍定地说,“我砸他的头了,但不知道有没有死,他是个疯子。”
约翰·亨利淡定地注视着她。“那他什么反应?”她没有马上回应,他又继续道:“是不是倒在地上乱滚,嗷嗷地叫,口吐着白沫?”因为有一次老弗兰基就是这样,想吓唬贝蕾妮丝逗着玩,但贝蕾妮丝没上当。“是不是这样?”
“不,”弗·贾思敏说,“他——”望着那双平静的孩子的眼睛,她知道没法跟他解释。约翰·亨利不会明白,他的绿眸子让人觉得怪怪的。有时他的想法就像他画在草稿纸上的蜡笔画。有天他画了幅画拿给她看,上面画着一个在爬电线杆的电话工人。这人绑着安全带,脚上穿着登山鞋,连这些都画得清清楚楚。这幅画用了不少心思,但她看完总觉得哪不对劲。她反复看了几遍,才发现了问题。原来画上画的是侧面像,却看得见两只眼睛,一只在鼻梁上,另一只紧贴在它下面。这不是草草画上去的,而是画得很仔细,连睫毛、眼珠和眼皮都有。两只侧面的眼睛让她觉得很怪诞。但和约翰·亨利摆道理,跟他争辩?那还不如对牛弹琴呢。为什么这么画?什么原因?因为他是个电话工人呀。他在做什么?爬电线杆呀。想弄明白他的想法压根就办不到。当然他也理解不了她。
“忘了我刚才和你说的话。”她说。话音刚落,她就后悔了,这么说简直是画蛇添足,因为他更不会忘了。于是她抓住他的肩膀,轻轻摇晃着说:“你得发誓要保密,你这样发誓:如果我说出去了,就让上帝把我的嘴巴和眼睛缝起来,还用剪刀剪掉我的耳朵。”
但约翰·亨利没有发誓,他只是缩缩大脑袋瓜,轻声说:“嘘。”
她继续加油添醋:“你要是告诉了别人,我可能会进监狱,我们就不能去参加婚礼了。”
“我不会说的。”约翰·亨利道。他这孩子有时可信有时不可信,“我又不是大嘴巴。”
进屋后,弗·贾思敏锁好了前门才走进客厅。她父亲正坐在沙发上看晚报,脚上穿着短袜。父亲挡住了前门,这让她心里宽慰不少。她很怕囚车来,坐立不安地聆听着外面的动静。
“真想现在就出发,去参加婚礼,”她说,“那样简直再好不过了。”
她走到冰箱旁,一连吃了六勺甜炼乳,才把嘴里的恶心感驱散。等待的滋味不好受,站也不是,坐也不是。她拿出从图书馆借来的书,在客厅的桌子上摆成一溜。其中有本是从成人阅读区借来的,还没读过,她用铅笔在扉页上面写道:如果你想读到惊喜,请翻到六十六页。在六十六页,她写着:电。哈!哈!渐渐地,焦虑感有所缓解,在父亲身边她不那么恐惧了。
“那些书还得还给图书馆的。”
父亲四十一岁了。他看看钟:“四十一岁以下的人现在该睡觉了。赶紧去,睡觉,不准讨价还价。我们五点就得起床。”
弗·贾思敏站在门口,迈不开步子。“爸爸,”她过了一会才说,“假如一个人拿玻璃水罐打另一个人的头,那人倒地不动了,你觉得死没死?”
她又重复了一遍问题,对父亲满腹埋怨,他太不把她当回事了,一个问题还非得问他两次才行。
“呃,我想想看,我还从来没拿水罐打过谁呢,”他说,“你呢?”
弗·贾思敏知道他在开玩笑,所以她边走边说:“我这辈子最开心的事情就是明天要去冬山,等到婚礼结束,只要能离开,我就感恩不尽了。我一定会感恩不尽的。”
在楼上,她和约翰·亨利脱下衣服,关上马达和灯,一起躺下来。尽管她说自己会激动得睡不着,但还是闭上了眼睛。再次睁眼时,她听见叫唤声,房间里已晨光初露。
第三章
“别了,丑陋的老房子。”六点差一刻时,她身穿波点薄纱裙,手提着箱子,从前厅走过时这样说道。礼服放在手提箱里,到达冬山就可以拿出来换上。此时,万籁俱静,天空灰蒙蒙的,像镜子背面的镀银。昏暗的小镇显得有些不真实,倒像镜子里的影像,她向这虚幻不真的小镇也道了别。六点过十分,巴士离开了车站。她装出一副经常旅行的样子,傲慢地坐着,不跟父亲、约翰·亨利和贝蕾妮丝坐在一块儿。但不久之后,她突然觉得大惑不解,就连巴士司机的回答也无法令她心安。他们本应该往北走,但汽车似乎在往南去。天空像着了火,炎炎刺目。他们经过玉米地,那儿一丝风也没有,在烈日下泛着蓝光。一片片红色的棉花田和黑色的松树林尽收眼底,一派南方的乡野风光。汽车驶过一些小镇——新城、里维尔、奇霍,一个比一个小。到了九点,他们来到一个名叫“花枝”的丑到极点的地方,在那换乘车。虽然叫这个名字,但那里别提鲜花,连根树枝都没有,只有一家孤零零的乡间小店,墙板上还残留着褪了色的马戏团海报,一棵楝树底下停着一辆空货车,还有一头打着盹的骡子。他们要在这等去甜井的巴士。弗·贾思敏心里仍然充满了疑问,对午餐盒提不起半点兴趣,一开始那玩意让她觉得丢人,因为它让他们看起来像一群很少出远门的土包子。巴士十点开的车,十一点到达了甜井。接下来的那几个小时难以形容。整个婚礼像梦一场,一切都令她无能为力。她先是彬彬有礼地和大人们握手,最后,理想中的婚礼破灭,结束时她眼睁睁地看着汽车载着哥哥和新娘绝尘而去,她扑倒在滚烫的泥巴地里,最后一次哭喊着:“带上我!带上我!”——从开始到最后结束,整场婚礼就像一场噩梦,完全失去了控制。中午过后一切就完事了,他们赶乘下午四点的巴士回去。
“好戏散场,人走茶凉。”约翰·亨利挨着她父亲坐在倒数第二排,搬出谚语道,“现在回家上床睡觉。”
弗朗西丝恨不得叫整个世界去死。她在最后一排挨着车窗坐下,贝蕾妮丝坐在她旁边。虽然不再啜泣,但她仍然眼泪一把,鼻涕一把,脸上汇出两道小溪。她耷拉着肩膀,压抑住膨胀的内心,身上的礼服也已经换掉。贝蕾妮丝在她一旁,身后还坐着一个黑人,想到这些,她心里冒出一个从来没用过的恶毒字眼:黑鬼。她现在对所有人都充满恨意,只想骂出来,羞辱他们。对约翰·亨利·韦斯特来说,这场婚礼只是一出好戏,看到婚礼结束时她的落魄模样,他特别幸灾乐祸,就跟吃天使蛋糕一样开心。她恨透了他,那小子居然穿上最像样的白西装,现在上面沾上了草莓冰激凌。贝蕾妮丝她也讨厌,因为冬山之旅对她来说不过是一次观光旅行。至于父亲,她简直想杀了他,因为他放出话说回家要好好修理她。她恨所有人,就连挤在车里的陌生人她也恨,虽然泪眼迷蒙,看不清他们。她巴不得车掉进河里,或者撞上火车。她最恨的还是自己,想叫整个世界去死。
“高兴点,”贝蕾妮丝道,“把脸和鼻子擦干净,事情会越来越好的。”
贝蕾妮丝有条蓝色的宴会手帕,配她那件最漂亮的蓝裙子和蓝皮鞋。她把它递给弗朗西丝,尽管手帕是精致的乔其纱面料,用来擦鼻子显然不合适。她才没注意到这些。她们之间的空处放着三条父亲的手帕,湿答答的,贝蕾妮丝拿出一条帮她擦眼泪,她一动不动,也不闪躲。
“婚礼上他们把老弗兰基晾在一边儿啦。”约翰·亨利的大脑袋瓜从椅子背冒出来,露着参差不齐的牙齿笑嘻嘻地说。她父亲清清嗓子道:“行啦,约翰·亨利,别去惹弗兰基。”贝蕾妮丝又补充了一句:“现在坐好,老实点。”
汽车开了很长时间,现在往哪个方向都一样,她无所谓。从一开始婚礼就不对头。这种感觉就像在六月里,头一个星期他们三个在厨房玩扑克,玩了很多天桥牌,都没抓到过好牌,个个手气都很烂,叫的点数也低得很。直到有一天,贝蕾妮丝起了疑心,说:“来来来,咱们数数这些旧扑克牌。”于是说干就干,结果发现J和Q不见了。约翰·亨利最后坦白说,他先把J上的人像给剪下来,后又剪了Q给J做伴。他把剩下的边边角角塞进炉子里,悄悄地把人像带回家。桥牌的把戏被这样发现,但婚礼的问题又怎么去解释呢?
婚礼完全不对劲,虽然她也说不上来究竟哪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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