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的生命和灵魂。女人构成了他的家庭。他的女人有好几十个,其中很多都想用小摆设来装饰他那套房间。
有一位女士是一家咖啡厅老板的老婆。她跟他在一起整整过了两个礼拜,直到她的丈夫来找她,把她带回了家。那女的给他绣了一块惬意的台布,在他全部内衣内裤上绣上了他姓氏的第一个字母,如果不是她的丈夫来破坏了那段田园佳话,说不定会连墙壁上的帷幕都给绣上花的。
另外一位女士是在三周之后被她家的人带回去的。她打算把他的房间变成小姐的闺房,到处放满花哨的小摆设和小花瓶,而且在他的床头挂了一幅保护天使的画。
在他寝室和饭厅的每个角落都能感到女性纤手的痕迹。那痕迹还延伸进了厨房。在那里可以看到各式各样的厨房用具和杯盘碗盏。那是一个工厂老板的害相思病的老婆的精美馈赠。除了自己的激情,她还带来了一些小机械:有切绿色蔬菜和白菜的,有打面包渣和刮肝的,还有各种不同的蒸锅、烤锅、煎锅、浇汁勺和天知道什么东西。
但是一周以后她就走掉了,因为她受不了一件事:中尉除她之外还有二十多个情人,而每个情人都在那位穿军装的高雅男士的行为上留下了某些痕迹。
路卡什中尉还写大量的书信,有一个满是情人照片的影集,也获得了一大批纪念品,因为这两年他还表现了某种拜物教的倾向。这样,他就搜集到了几根女用吊袜带,四条可爱的女用绣花半短内裤,三件细丝透明女内衣,若干细葛手绢,甚至还有一件女士马甲和好多长袜子。
“今天我值班,”他说。“晚上以前不会回来。把一切都准备好,公寓房收拾整齐。我最后这个勤务兵是今天才送进军队上了前线去的,就是因为他撒谎。”
在进一步作了关于金丝雀和安哥拉猫的指示之后,他走掉了。可到了门口又回头叮咛了几句有关诚实和秩序的话。
帅克在他走后把一切都整理到了最佳程度,路卡什中尉晚上回到家里,帅克向他报告:
“启禀长官,一切都整理好了。只是你那猫很调皮,把金丝雀吃掉了。”
“什么?”中尉像打雷一样叫喊起来。
“启禀长官,事情是这样的。我知道猫不喜欢金丝雀,老喜欢侮辱金丝雀。于是想介绍它们俩认识认识。要是那野家伙想干坏事,我就狠狠揍它,让它到死都记得应该怎样对待金丝雀,因为我非常喜欢动物。在我住的那幢房里有一个帽子匠。他把他那猫训练得非常好,在它吃掉了三只金丝雀之后就不再吃了。它要是喜欢的话还可以让金丝雀站在它背上。我也想那样试一试。于是我从笼子里取出了金丝雀,让猫去闻一闻。可那家伙,那小猴子,我还没有注意呢,它已经把金丝雀脑袋给咬掉了。我真没想到它会那么不讲信用!如果咬死的是一只麻雀,我也不会说什么,可那是一只哈尔兹山产的可爱的金丝雀呀!嗨,它吞下肚去时那个馋劲呀!连毛带肉,还欢喜得一个劲呜噜呜噜叫。他们说猫没有受过音乐教育,金丝雀一唱歌它就受不了,因为它听不懂。我咒骂那猫,但是我向上帝发誓,我对那猫可是什么事都没有做,只是静候你回来决定如何发落。那个不要脸的畜生!”
说这话时帅克以那样真诚的表情望着中尉的眼睛,中尉开始时虽然怀着残酷的意图走到了他身边,却又只好离开了。他在椅子上坐下,问道:
“听着,帅克,你的确是个真正的头等大笨蛋吗?”
“启禀长官,”帅克郑重其事地回答,“我真是个头等大笨蛋!我打小儿就那么倒霉。我总想把事情干好,可除了让我和我周围的一切都倒霉之外,老是没有好结果。我的确是想让猫和鸟儿认识认识,让它们彼此谅解的。可猫却把鸟儿吃了。这次联欢活动搞成这种后果我也没有办法。几年前,在一幢叫做乌什度巴徒的屋子里有一只猫,它甚至吃了一只鹦鹉,因为那鹦鹉学着它喵喵叫,嘲笑了它。但是猫相当顽固,它会老赖着不死。如果你要让我结果它,长官,我还得用门夹破,否则是结果不了它的。”
然后帅克带着他那张最天真烂漫的脸和最温和善良的笑容,向中尉叙述了猫是怎样处死的。那内容简直可以把任何一个反对虐待动物协会的人送进疯人院。
在叙述时他展示了如此丰富的专业知识,竟使路卡什中尉忘记了愤怒,问起他来:
“那么说,你懂得怎样照看动物了?你对动物有感情吗?你喜欢动物吗?”
“我最喜欢的就是狗,长官,”帅克说,“因为狗能给懂得卖狗的人提供一种赚钱的买卖。我不会卖狗,因为我一向太老实。可别人照样四处找我,说我卖给他们的是蹩脚货,而不是健康的纯种狗。好像天下的狗都应该是纯种狗而且健康一样。何况,每个人还要我提供狗的家谱,弄得我只好印了些良种狗家谱证书,拿出生在砖窝里的科世热杂种狗冒充血统最纯正的贵族狗,出生在阿敏·冯·巴恩海姆的巴伐利亚狗舍里。而老百姓如果运气好,在家里养了一头纯种犬倒真是会喜出望外的。我说不定可以把一条维硕威策的翘尾巴长毛庞犬当做猎熊狗卖给他们,而他们也只会很意外:怎么这种从德国远道而来的罕见品种会有那么长的毛,而且并不盘腿呢。开狗舍的都那么干的。你要是能听一听大狗舍里吹的关于这些狗的家谱的牛皮就好了,长官。事实上全世界就没有几条狗会说‘我是纯种狗’的,要不就是它妈妈干了些丑得可怕的事而忘了,要不就是干那类事的是它奶奶。再不然就是它有好多个爸爸,从每一个爸爸遗传来了一点点东西。从这个遗传了耳朵,从那个遗传了尾巴,从再一个遗传了嘴下那撮毛,从第三个〔91〕遗传了它那嘴筒子,从第四个是那蹒跚的腿,从第五个是那身坯。如果它有一打这样的爸爸,你可以想像这种狗会是什么样子!我有一回就买了一条那样的狗,名字叫巴拉班。它有那么多爸爸,当然非常难看。所有的狗都不愿跟它往来。我买它只不过因为可怜它,因为它太遭狗们遗弃。而它进了屋也老是非常伤感地坐在角落里,最后,我只好把它当一条冰麝马厩狗卖掉了。给我带来最大麻烦的是染毛,我把它染成了胡椒盐色。它就那样跟他的主人去了莫拉维亚,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它。”
这一番有关犬学的演说引起了中尉极大的兴趣。而帅克也还能滔滔不绝地演说下去。
“狗可不像小姐太太,是不会染头发的。染毛只能是打算卖狗的人的活儿。一条狗要是老到毛都完全灰白了,而你又想把它当一岁大的小狗卖;或是你想拿腿脚不灵便的老狗冒充九个月的小狗,你就得买点硝酸银,在水里融化了,把那狗涂得黑黝黝的,让它焕然一新。你还得像喂马一样拿砒霜喂它,让它长力气。还得拿砂纸把它那牙齿打磨干净,就像打磨生锈的刀子一样。在你带它出去卖给买主之前,你必须用梅子白兰地灌进它的喉咙,让它晕晕糊糊的。那时它马上就会活跃起来,欢乐起来,快活地吠叫,跟谁都交朋友,像个喝醉了酒的市参议员。但主要的问题是:你必须跟人家说话,长官,不断地说,一直说到买主完全发了疯。要是有人想从你手上买一条小型冰麝犬,而你家里只有一条短毛猎犬,你就得有能力谈到他带走的是一条短毛猎犬,而不是小型冰麝犬。而如果你碰巧有的是一条小型冰麝犬,而有人想买一条凶猛的日耳曼獒犬看家,你就需要骗得他走时兜儿里放的就是你那小型冰麝犬而不是日耳曼獒犬。当年我作狗生意时,来了一位太太,她告诉我她的鹦鹉飞到她家花园里去了,而几个男娃娃正在她别墅前面玩印第安人的游戏。他们抓住了鹦鹉,拔光了它尾巴上的毛,把自己打扮成了警察。而那只鹦鹉因为没有了尾巴,很难为情,生起病来,兽医只好给了它一点药粉,让它死掉了。因此她想另外买一只鹦鹉,一只可敬的鹦鹉,不是那种粗野的,啥也不会,只会说粗话的。我有什么办法?我家根本没有鹦鹉,也不知道哪儿有。我有的只是一条眼睛完全瞎了的粗野的牛头狗。于是,长官,我就从下午四点钟开始一直谈到了晚上七点,那太太买走的终于就是那只瞎了眼的牛头狗,而不是鹦鹉。那形势比什么外交场合还要艰苦。等到那太太出门时我说了,‘现在你让那些小男孩再来拔拔它的尾巴试试看!’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跟这位太太说过话,因为她有了那只牛头狗只好离开了布拉格——那狗对屋里什么人都咬。请相信我,长官,要买到一条合适的动物还真不容易。”
“我很喜欢狗,”中尉说,“我有些前线朋友在前线都带着狗。他们给我写信,说是你要是有一条忠实可靠的伙伴在身边,比如一条狗,战争的日子就能过得十分愉快了。我觉得你对各种血统的狗都很了解,我希望如果我有了一只狗的话,你是会把它照顾得很好的。你觉得什么血统的狗最好呢?我的意思是做伴最好,你知道。我原来曾经有过一只冰麝马厩狗,可是我不知道……”
“在我看来,长官,冰麝马厩狗是一种很好的狗,确实,它们并不讨每个人喜欢,因为它们的毛刚直,嘴筒上的胡须也硬,就像个刚释放的囚犯。可就因为它们非常丑,所以它们很漂亮,同时它们也很聪明。圣伯纳狗跟它一比是多么地愚蠢!它们甚至比猎狐狗还聪明。我就知道一条冰麝狗……”
路卡什中尉望了望手表,打断了帅克的话:
“时间已经晚了,我得好好睡一觉。明天我又要值班了。你明天可以花一整天去给我找一条冰麝马厩狗来。”
他睡了,帅克在厨房里的沙发上躺下,读起中尉从军营带回来的报纸。
“好了,你现在来到了这里,”帅克对自己说,跟随着当天新闻的纲要。“土耳其苏丹给威廉·恺撒授了勋。可我还连一枚小银质勋章也没得到过。”
他想了一会儿,跳了起来:“我差点忘了……”
他来到中尉的寝室。中尉已经睡着,他把他叫醒了:
“启禀长官,那猫怎样处理,我还没有得到你的命令呢。”
睡意矇眬的中尉模模糊糊醒了过来,翻了个身,咕咙了一句:“送到军营关三天禁闭!”又睡着了。
帅克轻轻走出房间,把那邪恶的猫从沙发底下捉了出来,对它说道:“给你三天军营禁闭,去!”
安哥拉猫又钻回沙发下去了。
Ⅳ
帅克正打算出门去找冰麝马厩狗,一位少妇按响了门铃,要求跟路卡什中尉谈话。她身边放了两个箱子。帅克还瞥见了一顶搬运夫的帽子,那帽子正在楼梯上消失。
“中尉不在家,”帅克坚定地说,可那少妇已经进了大厅,对帅克断然发出了命令:“把箱子给我拿进来。”
“没有得到中尉的同意,这可不行,小姐,”帅克说。“中尉专门给我下过命令,没有经过他允许的事,一律不许我做。”
“你可真怪,”少妇叫道,“我是来跟他一起住的。”
“这事我可完全不知道,”帅克回答。“中尉今天值班,晚上以前是不会回来的。我有命令要去给他找一条冰麝马厩狗。我没有听说过箱子和女士的事。现在我要关房门了。你要是发发慈悲走掉,我是会很高兴的。没有人通知过我,因此我不能把我不认识的陌生人留在屋里。有一回他们把一个陌生人留在了我们街上那面包师傅贝尔西茨基的屋里。那人就打开了他家衣橱,跑掉了。
“我对你倒不反对,”帅克注意到那少妇走投无路,急得哭了起来,又说,“但是你绝不能留在这儿。这一点你得承认,因为屋子是交给我管的,屋里的每一件小东西我都得负责。因此我必须再次求你,别再在这儿白费力气了。我要是没有得到中尉的命令,是连我亲哥哥也不会认的。我衷心感到遗憾,只能这样跟你说话。但是部队嘛,总是应该有秩序的。”
这时少妇已经多少镇定了些。她从口袋里取出一张名片,用铅笔在上面写了几行字,放进一个迷人的小信封里,沮丧地说:“把这个送到中尉那儿去。我就在这儿等他的回音。麻烦你了,这是五克朗。”
“没有用,”帅克回答,这突如其来的客人那股顽强劲惹得他生了气。“收起你那五克朗吧,它还在椅子上。你要是愿意的话,可以跟我到军营去,在那儿等我。我去给你送信,也给你带来回信。但是我怕你不能在这儿等他。”
说着他已把两个箱子拽进前厅,并像城堡看守一样哗哗地响着钥匙,站在门口暗示说:“我们要锁门了!”
那少妇垂头丧气地走进了走廊。帅克关上门往前走,客人像小狗一样跟在他身后小跑。帅克到香烟店买香烟时她赶了上来。
现在她走在了他身边,想要设法跟他搭上话。
“你真会交那信?”
“既然说了,当然会交。”
“你有把握能找到中尉?”
“这我可就不知道了。”
两人又沉默不语地并排走。很久以后帅克那位同路人又开始说话了。
“那么,你认为你是找不到中尉的吗?”
“不,我没有那么想。”
“那么,你认为他可能在什么地方呢?”
“不知道。”
对话再次中断了很久,那女士又提出一个问题继续问。
“那封信你没有弄丢吧?”
“还没有。”
“那么你肯定是会交给中尉的了?”
“肯定。”
“你能找到他?”
“我已经告诉过你我不知道,”帅克回答。“我真是太惊讶了,怎么会有人那么爱调查,老是问同一个问题?简直像我在街上每隔一个人就挡住他问今天是几月几号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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