侈迷书屋网 > 武侠仙侠 > 公开的秘密 > 公开的秘密_第34节
听书 - 公开的秘密
00:00 / 00:00

+

-

语速: 慢速 默认 快速
- 8 +
自动播放×

成熟大叔

温柔淑女

甜美少女

清亮青叔

呆萌萝莉

靓丽御姐

温馨提示:
是否自动播放到下一章节?
立即播放当前章节?
确定
确定
取消
全书进度
(共章)

公开的秘密_第34节

投推本书 /    (快捷键:←)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章(快捷键:→)    / 加入书签
分享到:
关闭

一天,在无线电商场外面的广场上?男的脸颊上有一道伤疤,女的头发很长,一半黑,一半灰。我告诉你他是一位动物标本剥制师,你说:‘那是什么?’”

现在,沃伦想起来了。一对老夫妇—也不算特别老—穿着法兰绒衬衫和宽松长裤。他的伤疤和英国口音,她奇怪的头发和自来熟。标本剥制师就是要填充动物的尸体,或者说,动物的皮毛,还有鸟类和鱼。

他当时问过莉莎:“他脸上的伤疤是怎么回事?”她说:“二战。”

“我知道钥匙放在哪儿—所以她才给我打电话。”莉莎说,“在斯特拉顿镇,我以前住的地方。”

“他们和你是同一教会的教友,还是什么?”沃伦问。

“贝亚和拉德纳?别开玩笑了。他们只是住在马路对面。”

“是她给了我一些钱,”莉莎继续说道,似乎觉得沃伦应该知道这些,“去上大学。我从来没开口跟她要过,是她自己突然打电话来说想这么做。所以我就想,那好吧,反正她很有钱。”

莉莎小时候和父亲、弟弟肯尼一起住在斯特拉顿镇的农场。她父亲并不是农夫,只是租下了那里的房子,以帮人盖屋顶为生,她的母亲早已去世。莉莎该上高中的时候—肯尼比她小一岁、低两个年级—父亲带着他们搬到了卡斯泰尔斯。他在那里认识了一个有房车的女人,后来他们结了婚。再后来,他们俩搬到了查塔姆。莉莎也不确定他们现在在哪里—查塔姆、华莱士堡,还是萨尼亚。他们搬走的时候,肯尼已经死了—他十五岁的时候死于一次重大的青少年交通事故,这种事故好像每年春天都会发生,可能是因为酒后驾车、无照驾驶、临时偷来开的车、乡下新修的碎石路、疯狂的超速。莉莎读完了高中,去圭尔夫读了一年大学。她不喜欢大学,不喜欢那里的人。在那时,她成了一名基督徒。

沃伦就是这么认识她的。他的家庭属于沃利的救世主圣经教堂,一直以来,他都是去这座教堂。莉莎是搬来沃利、在一家政府开的酒水店工作之后,才开始去这座教堂的。她现在还在那里工作,尽管有时候很烦心,想要辞职。她现在不喝酒了,也从来不吃糖。她不希望沃伦休息的时候吃丹麦酥皮饼,就给他打包带一些自己在家做的燕麦松饼。她每个周三的晚上洗衣服,刷牙的时候数着数,每天早上很早起床读《圣经》。

她觉得自己应该辞职,但他们很需要那份钱。沃伦以前工作的那家小型发动机商店已经关门了,他正在重新接受培训去推销电脑。他们结婚已经一年了。

早晨,天气晴朗。快中午的时候,他们乘着雪地车出发了。周一是莉莎的休息日。大路上的雪铲过了,但小路仍然被积雪覆盖着。破晓前就已经有雪地车在城镇的街道上来来往往,在田地和结冰的河面上轧出了一条条轨迹。

莉莎告诉沃伦沿着河边一直开到86号公路,然后向东北方向穿过田地,绕过沼泽。河面上全是动物的脚印,有直线有圆圈。沃伦唯一确定认识的就是狗的脚印。河水结冰三英尺,表面覆盖着白雪,变成了一条神奇的道路。暴风雪是从西边来的,这里一般都是如此,东边河岸的树上全是凝结的雪,枝条伸展着,好像柳条编成的大雪篮。在河的西岸,积雪的弧线像是凝固的波浪,又像是巨大的奶油堆。还有雪地车们隆隆作响,划过一道道痕迹。眼前的景象真是令人兴奋不已。

从远处看,沼泽是黑色的,像是北边地平线上一条长长的污痕。但离近了发现,那里也全是积雪。黑色树干映衬在白色雪地上,一棵一棵从眼前闪过,令人微微有些眩晕。莉莎用手在沃伦腿上轻拍,指挥他开上了一条狭窄的小路,然后猛地拍了他一下示意停车。从喧闹到安静,从行路到静止,这转变让他们觉得像是突然从流动的云端掉到了什么坚硬的物体上。他们就这么掉进了一个坚硬寒冷的冬日。

小路一侧是一座破烂的谷仓,暗淡陈旧的干草从里面冒了出来。“这就是我们以前住的地方,”莉莎说,“不是啦,我开玩笑的。实际上,以前这里有座房子,现在没了。”

路的另一侧竖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小迪斯默尔”。后面是树丛,还有一座浅灰色的A型框架房屋。莉莎说美国有个地方叫“迪斯默尔大沼泽”,这是此处名字的由来。一个玩笑。

“我从来没有听说过。”沃伦说。

还有一些标牌上写着:“禁止入侵”、“禁止打猎”、“雪地车禁行”、“禁止入内”。

后门的钥匙放在一个奇怪的地方—装进塑料袋放在一个树洞里。这里有好几棵树干弯曲的老树—很可能是果树—靠近后门的台阶。那棵树的树洞涂了一圈柏油—莉莎说这是为了防止松鼠进入。其他树的树洞也都涂了柏油,因此放钥匙那个丝毫没有什么特别之处。“那你怎么找到它?”莉莎指出了一幅侧面轮廓图—离近了很容易看出来—用小刀沿着树皮上的裂痕加深了一下。长长的鼻子,下垂的眼睛和嘴巴,还有一大滴鼻涕—那就是柏油涂过的树洞—正好在鼻头处。

“很有趣吧?”莉莎说着把塑料袋塞进口袋,用钥匙打开了后门。“别在那儿站着,”她说,“快进来。天啊,这里简直跟墓地一样冷。”她总是有意识地把感叹词从“耶稣啊”变成“天啊”、“该死”变成“救命啊”,就跟教会要求的那样。

她在房间里转了一圈,拧开调温器,好让地暖开始供热。

沃伦说:“咱们不会一直待在这儿吧?”

“要待到咱们暖和过来。”莉莎说。

沃伦试着拧开厨房的水龙头,什么也没流出来。“水的总闸关了,”他说,“很好。”

莉莎已经走到了前面的房间。“什么?”她喊道,“什么很好?”

“水。已经关了。”

“哦,是吗?很好。”

沃伦在前屋的门廊前停了下来。“咱们是不是应该脱掉靴子啊?”他说,“要是打算四处走动的话?”

“为什么?”莉莎说着在地毯上蹭了蹭鞋底,“踩点儿干净的雪有什么关系?”

沃伦不是一个会过多注意房间里东西的人,但他的确发现这个房间里有些是平常的东西,有些却不是。里面有地毯、椅子、电视机,还有沙发、书和一张大书桌。但是也有摆满了鸟类标本的架子,有些鸟小而艳丽,有些很大,适合打猎。还有一只皮毛光滑的棕色动物—一只鼬鼠?—和一只海狸,他是从扁平的尾巴判断出来的。

莉莎拉开了书桌的抽屉,在那里翻箱倒柜。他以为她是在找那个女人所要的什么东西,可接下来,她把所有的抽屉都拉出来,整个儿翻倒在地板上,嘴里还发出滑稽的声音—舌头发出啧啧的赞叹声,好像抽屉们是自个儿跳到了地板上。

“上帝啊!”他说(他一直都在教会活动,措辞上不像莉莎那么在意。),“莉莎,你到底在干吗?”

“跟你一丁点儿关系也没有,”莉莎说,但她的语气非常愉快,“你干吗不看看电视或者别的,放松一下?”

她拿起那些鸟类和动物的标本,一个一个扔到地上那些烂摊子上。“他用的是轻木,”她说,“好看又轻巧。”

沃伦真的走开,去打开了电视。那是一台黑白电视机,大部分频道什么图像都没有,全是雪花或者波纹。唯一能看清楚的是一部旧电视剧,里面的金发女人穿着伊斯兰教教徒的闺房服饰—她是个女巫—还有演员J.R.尤因,他那时还很年轻,还不叫J.R.。

“看这个,”他说,“简直像是时光倒流。”

莉莎没有去看。他坐在一个厚垫子上,背对着她,尽量像个成年人一样不去看。不搭理她,她就会收手。不过,他还是能听见身后撕纸撕书的声音。她把书从架子上抓下来,撕烂,扔在地板上。他听见她跑进厨房,拉开抽屉,甩开橱柜的门,把碗碟摔个粉碎。过了一会儿,她回到前屋,在空气中扬起一团白色的粉尘。她肯定是把面粉也倒出来了,还咳嗽了几声。

沃伦也咳嗽了几声,但他还是没有回头。很快,他又听到了从瓶子里倾倒液体的声音—稀薄液体的泼溅声和黏稠液体的咕嘟咕嘟声。他能闻到醋、枫糖浆和威士忌的味道。她把这些倒在了面粉、书、毯子和鸟兽标本上面。他又听到什么东西砸碎在炉子上面。他敢肯定是威士忌酒瓶。

“正中靶心!”莉莎说。

沃伦没有转身,整个身体因为努力保持不动、令一切结束而似乎嗡嗡作响。

有一次,他和莉莎去圣托马斯参加一场基督教摇滚音乐会和舞会。教会里对基督教摇滚很有争议—关于是否真的能有这种东西。莉莎为这个问题很是困扰,沃伦却不。他曾经参加过好几次基督教摇滚音乐会和舞会,他们根本不称自己为基督徒。但是,当舞会开始之后,是莉莎立刻滑下了舞池,是莉莎吸引了周围的目光—警惕的、不高兴的—青年指导员的眼光,他们正在旁边一边笑一边犹疑地鼓掌。沃伦从来没有见过莉莎跳舞,她忽然焕发出那种疯狂劲儿令他惊叹,与其说为她感到担心,倒不如说是骄傲,但他知道,自己的感觉一点儿影响也没有。莉莎就在那里,翩翩起舞,他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等她跳完这一支曲子,踢腿、屈身、弯腰,投入得对周围的一切都视而不见。

这才是内心深处真正的她,他想告诉所有人。他觉得自己早就知道,第一次在教会见到她的时候就知道了一些事情。那时候是夏天,她戴着一顶夏季的小草帽,穿着教会里女孩子们必须要穿的带袖连衣裙,然而,她的皮肤光滑剔透,身形苗条无比,根本不像个教会里的女孩,并不是说她像一位杂志女郎、一位模特或者一个卖弄风姿的人。她那高高的饱满的额头、深深的褐色的眼睛,她的表情里既有稚气又有凶猛。她看起来很特别,她的确很特别。她不是那种会说“上帝啊”的女孩,在特别满足或者十分慵懒的时候,她会说:“哦,真他妈的!”

她说,在成为基督徒之前,自己很狂野。“甚至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也是。”她说。

“哪种狂野?”他问她,“比如,和男人们?”

她看了他一眼,像是在说,别傻了。

现在,沃伦觉得有东西沿着一侧头皮慢慢滴了下来。她已经偷偷溜到了他的后面,他用手摸了一下脑袋,上面是绿色的黏黏的东西,闻上去像是薄荷油。

“来一口。”她说着,递给他一只瓶子。他喝了一口,差点儿被浓烈的薄荷酒呛死。莉莎拿回瓶子,扔向前面的大窗户。瓶子没有穿窗而过,而是砸上了玻璃。瓶子没碎—它掉在了地板上,美丽的液体流了一大滩。深绿色的汁液。窗玻璃裂成了放射状,变得像日晕一样白。沃伦站起身来,那口酒喝得他气喘吁吁,身上一阵阵地散发着热气。莉莎灵巧地穿过那些破书烂瓶子,踩烂的鸟,洒满地的威士忌和枫糖浆,从炉子里拿出来拖得地毯上全是黑印的焦木条,灰尘,黏糊糊的面粉,还有羽毛。即使还穿着雪地靴,她的步履依然轻盈;她很欣赏地看着自己的“杰作”。

沃伦拿起自己刚才坐的厚垫子,向沙发扔过去。垫子掉了下来,没有任何破坏力,不过这一举动已经将他纳入眼前的图景之中。这也并不是他第一次参与破坏房屋。很久以前,他九岁或者十岁的时候,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和朋友一起闯入了一座房子,那是他朋友的姨妈所住的地方。她不在家—她在一家珠宝店工作,一个人住。沃伦和朋友是因为太饿了所以才闯进去的。他们给自己做了点儿苏打饼果酱三明治,喝了点儿姜汁饮料。接着,情况忽然就失控了。他们把一整瓶番茄酱倒在桌布上,用手指蘸了在墙上写:“小心!血!”他们砸烂盘子,把吃的东西扔得到处都是。

他们异常幸运,没人看见他们进去,也没人看见他们离开。那位姨妈把这事儿怪在几个最近被自己从商店里赶出去的年轻人头上。

想到这个,沃伦走到厨房去找番茄酱,但是没找到,不过他找到了一罐番茄沙司。番茄沙司比番茄酱稀,没那么好用,但他还是试着在木头的厨房墙壁上写道:“小心!这是你的血!”

沙司渗入木板,顺着表面流了下来。

投推本书 /    (快捷键:←)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章(快捷键:→)    / 加入书签
next
play
next
close
自动阅读

阅读设置

5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