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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的秘密_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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胳膊上还架着一支来复枪。你见过没有?”他一边摇头,一边笑着说,“我真不知道该拿他们怎么办。不过,他们都是非常好的人—绝对不会背叛你。”

“但你不是觉得,尽管我宣了誓,他们还会把我卖掉?”

“哦,是的。不过,卖掉女人只是一种挣钱的方法,他们那么穷。”

现在,洛塔尔意识到,在斯库台,自己将处于一种新奇的境况中—不再那么软弱无力。等他们到了那儿,她可以逃离他的身边,找一个会说英语的人,找到英国领事馆。找不到的话,就去找法国领事馆。

黎明之前的夜晚非常寒冷,草地被浸得湿漉漉的。不过,太阳升起后,洛塔尔就不再发抖了,再过一个小时,她已经觉得热了。他们走了一整天,吃掉了剩下的面包,从路过的任何一条有水的小河里饮水,把群山和那条干枯的河流远远抛在了身后。洛塔尔回头望去,只能看见一道参差不齐的石墙,下边镶着一条绿边。绿边就是她曾经觉得很高的树林和草坡。他们从炎热的田间小路穿行,一直都能听到狗叫声。路上还能遇到旁人。

刚开始,牧师说:“别跟任何人说话—他们会猜测你的身份。”但别人打招呼的时候,他又不得不回应几句。

“这条路是通往斯库台的吗?我们想去斯库台找主教。旁边这位是我的用人,她是从山里来的。”

“没关系,你穿这衣服挺像用人的,”他对洛塔尔说,“但你别说话—你一开口,他们就会乱猜。”

我把书店的墙壁漆成了一种明亮的淡黄色。黄色代表着一种明智的好奇。肯定有人这么对我说过。我是1964年3月开的这家书店,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的维多利亚。

我坐在小桌前,书陈列在身后。出版社的代表们曾经建议我进货时选择关于狗和马、航海和园艺、花鸟之类的书—他们说,在维多利亚人们只买这些。我没有听从他们的建议,选了一些小说,诗歌,介绍伊斯兰教苏菲主义、相对论和古希腊B类线形文字的书。我把它们按顺序摆放,政治学过渡到哲学,哲学过渡到宗教,中间没有突兀的转折,同一风格的诗人放在一起,这种布局—我相信—能够或多或少地反映出思维的自然徜徉,新的和被遗忘的宝贝都会不断从中浮现。我费了那么大的心血,现在又如何呢?现在,我只能等,感觉就像是一个人盛装打扮要去参加派对,甚至专门去典当行或者家族保险柜里取出珠宝佩戴,结果却发现所谓派对不过是几个邻居聚在一起打打牌,厨房里只有肉馅糕、土豆泥和一杯起泡桃红葡萄酒。

书店常常一连几个小时无人光顾,即使有人来了,也常常是要找一本在主日学校图书馆、奶奶的书架上见过,或者是二十年前落在外国旅馆里的某本书。他们往往记不住书名,但是会把大概情节讲给我听。关于一个小女孩,她和父亲一起去澳大利亚开采他们所继承的金矿;关于一个独自在阿拉斯加生下孩子的女人;关于早在19世纪40年代老式快速帆船和第一艘汽艇之间的竞赛。

哦,好。我还以为自己会问。

他们离开的时候,对周围的宝藏看都不看一眼。

也有一些人会表达谢意,说这书店给城镇增添了光辉,然后逛上半小时、一小时,才花上七十五分。

这需要时间。

我在一个叫达达尼尔的街角一所老房子里,找到过一个带厨房的单室套公寓。床可以折叠靠墙而立。不过我一般都不费劲折起来,因为我根本没有任何同伴,而且那个挂钩在我看来很不安全。我很担心,某一天在我吃着罐头汤或者烤土豆的晚餐时,床会忽然从墙上翻下来。那说不定会砸死我。我还整天开着窗户,因为即使炉灶全都关了,我也总觉得自己闻到了一点儿煤气泄露的味道。家里窗户大开,书店敞门迎客,我只能随时裹着自己的黑毛衣或者红色灯芯绒便袍(这衣服曾经把我那被甩前夫的手绢和内衣全都染成了淡红色)。即使该清洗的时候,我也不愿意把这些舒适的衣服从身上脱下来。我大部分时间都很困,半饥不饱,瑟瑟发抖。

但我并不沮丧。我的生活早已发生了疯狂的转变,我每天为之悔恨的事情同时也是我的骄傲。我感觉自己已经以全新的面貌重生于世。坐在桌边,双手捧着一杯咖啡或者红汤,直到它几乎没有一丝热气,就这么待上一个小时。我漫无目的地读书,读那些早就想读的书里的散句。这些句子总是令我满足,它们是如此优美独特,总是让我陷入一种特别的状态,全然忘却了其他的词句。我恍惚而又警觉,与所有人隔绝却随时觉察着这城市本身—它似乎是个奇怪的地方。

一座小城,位于国家最西边,游客们都来这里买假货。帝陀表的店面、双层巴士、花盆、马车:简直算得上失礼。不过,这儿有街上露出的海色,每天沿着开满金雀花的悬崖散步的悠闲健壮的老人,在风里弓身前行,花园里种着南美杉和漂亮灌木的破烂平房,虽然它们看上去稍微有点奇怪。春天到来的时候,栗子树开花,街边的山楂树也开出红白色的花,油性阔叶灌木更会开满茂密的粉色、玫红色的花朵,这幅景象你在内陆可是永远也无法见到的。我觉得,它就像是小说里的城镇—从以新西兰或塔斯马尼亚岛为背景的小说里移植而来的海滨城镇。但是,它仍然也有北美的特点。毕竟,有那么多人是从温尼伯和萨斯喀彻温来到这里的。中午的时候,饭菜的味道会从穷人们简陋的公寓里飘出来,煎肉、炖菜—农场的晚餐都是中午时分在狭小的厨房里烹制的。

我简直没法表达自己对它的喜爱。当然,这里不是一个新起步的商人应该寻找的地方—那种拥有可能促进商业成功的喧闹和活力的地方。没太多事可做,这是此地传达给我的信息。要是一个开店的商人根本不介意这种“没太多事可做”的信息,你就得问一问,到底是怎么回事?人们开店是为了卖东西,他们希望生意忙碌,这样才能扩大店面,然后才能卖出更多的东西,变得富裕,然后他们就再也不必亲自待在店里了。难道不是吗?不过,难道没有另外一种人吗?他们开店是希望有个容身之所,里面都是自己最为珍视的东西—纱线、茶杯,或者是书—他们只想过得舒舒服服的。他们将会成为街区的一部分,街道的一部分,每个人城镇地图的一部分,并最终成为每个人记忆的一部分。他们会在半上午坐下喝杯咖啡,他们会在圣诞节挂出熟悉的毛条拉花彩带,他们会在春天摆出新货之前擦洗玻璃。小店,对于这些人来说,就像某些人的林中木屋—是一个避难所,也是一种正当存在。

当然,也需要有一些顾客。房租到期的时候,书可不会自己交租。我继承了一小笔遗产—因此我才有可能来到这里,经营这家小书店—但除非业务好转,否则我只能支撑到这个夏天。我很清楚这一点。随着天气转暖,我很高兴书店的顾客越来越多,卖出的书也越来越多,书店很有希望继续经营下去。学期末的时候,学校经常以书作为奖励,这也给书店带来了很多老师,他们总是带着书单、赞美,很遗憾,还带着打折的期望。来逛书店的人往往也会买书,有些人渐渐成为我的朋友—我在这里拥有的那种朋友,在这里,我好像很乐于每天和人们交谈却根本不知道他们的名字。

当洛塔尔和牧师第一眼看到斯库台的时候,它看上去像是飘浮在沼泽地上,城里的圆顶和尖顶闪着微光,仿佛是由雾气组成。但是,当他们在暮色初降时走进城里,那种宁静却完全消失不见。街道上铺着粗糙的大石,到处是人和驴车、流浪狗和被赶往某处的猪群,空气闻起来有烟火味、烧饭味、动物粪便以及某种难闻的东西—像是腐烂的兽皮。有个男人肩上放着一只鹦鹉走了过去。那只鸟仿佛在用某种未知的语言尖声叫骂。牧师数次拦下路人,询问去往主教家的路。可他们要么不发一言就从牧师身边挤走,要么嘲笑他,要么说些他根本听不明白的话。一个男孩说他可以带路,但是要收钱。

“我们没有钱。”牧师回答。他把洛塔尔拉进一个门道里坐下休息。“在马拉希阿马达,”他说,“很多这种自以为是的人很快就会改变态度。”

洛塔尔要从牧师身边逃离的想法已经完全消失。一个原因就是,她去问路的话,还不如牧师呢;另一个原因是,她感觉他们就像是互相依存的盟友,离开彼此的视线就没法在这个地方生存下去。她还不知道自己有多依赖他皮肤的味道,他那大阔步中包含的愤愤不平的决心,他那茂密的黑色胡须。

牧师跳了起来,说他想起来了—他现在记起了去主教家的路。他急匆匆地走在前面,穿过狭窄的、两侧是高墙的小巷,那里根本看不见房子和院子—只能看见墙壁和门。铺路的石头高低不平,跟那条干枯的河床一样难走。但他记得的路没错,走到主教家门口的时候,他发出了胜利的喊声。

几声高声争辩之后,一位仆人打开门,领着他们进去。他让洛塔尔坐在一进门的地上,领着牧师到房子里去见主教。很快,有人被派往英国领事馆(当时没告诉洛塔尔),他带回了领事的男仆。当时天已经黑了,领事的男仆提着一盏灯笼。洛塔尔又被带往别处。她跟着男仆和他的灯笼去了领事馆。

院子里有一缸给她洗澡用的热水,她的衣服被拿走了,很可能是烧掉了。他们剪掉了她那油腻腻、长满寄生虫的头发,还在头皮上倒满了煤油。她得说出自己的故事—如何来到马拉希阿马达的—这有些困难,因为她已经不习惯讲英语,而且时间感觉是那么遥远,那么无关紧要。她要重新学着在床垫上睡觉,在椅子上落座,用刀叉吃饭。

他们尽快把她送上了船。

夏洛特停下来,说:“这部分没什么意思。”

我之所以来维多利亚,是因为这里是国内距离安大略省伦敦市最远的地方。在伦敦,我和丈夫唐纳德把家里地下室的房子租给了一对夫妇,尼尔森和西尔维娅。尼尔森是大学里英语专业的学生,西尔维娅是一位护士。唐纳德是一位皮肤科医生,我正在写一篇关于玛丽·雪莱的论文—进展不快。我们结识是因为我去找他看脖子上的疹子。他比我大八岁—高个子,红红的脸颊上长着雀斑,比看起来要聪明。一位皮肤科医生看到的总是悲痛和绝望,尽管人们来找他看的病没有肿瘤和动脉堵塞那么严重。他看到了内部的破坏和极其不幸的命运,他看到了爱和欢乐是如何被一小块病变的细胞所支配。这种经历使唐纳德变得和善,一种谨慎而冷淡的和善。他说我的疹子很可能是因为压力,还说,一旦我控制住几个问题,一定能成为一个出色的女人。

我们邀请西尔维娅和尼尔森上楼来吃晚餐。西尔维娅给我们讲了他们两个以前在安大略北部生活的那个小小的城镇。她说,尼尔森一直都是全班、全校,甚至全镇最聪明的人。她这么说的时候,尼尔森看着她,脸上是一种单调震惊的表情,好像正以无穷的耐心和最柔和的好奇等待着一个解释。西尔维娅笑着说:“当然,我是开玩笑的。”

西尔维娅在医院上夜班的时候,我有时会邀请尼尔森来和我们一起吃便饭。我们已经习惯了他的沉默、冷漠的餐桌礼仪和挑食的习惯。他不吃米饭或者面条,不吃茄子、橄榄、虾、辣椒、鳄梨,以及很多其他东西,因为它们在安大略北部那座小城都是不常见的食物。

尼尔森比实际年龄看起来显老,他矮而敦实,皮肤灰黄,不爱笑,脸上带着一种轻蔑和好斗之气,这让他看起来像是一位曲棍球教练,或是一个没受过教育、聪明公正、满嘴脏话的建筑队工头儿,而非一个二十二岁的羞涩学生。

面对爱情,他可毫不羞涩。我觉得他机智又坚定。诱惑是相互的,对我们来说,这都是第一次婚外情。我曾在一个派对上听人说过,结婚的好处之一,就是你能真正拥有一段风流韵事—没结婚时的韵事不过是普通的恋爱罢了。这种言辞让我反感,也很害怕去想生活竟是如此凄凉和琐碎。但是,从我和尼尔森开始婚外情,我始终非常惊奇。其中没有凄凉和琐碎,有的只是冷酷和清晰的欲望,还有闪现的欺骗。

尼尔森是首先面对现实的人。有一天下午,他转过身去,哑着嗓子大胆地说:“我们得离开这里。”

我以为他说的是他和西尔维娅得离开,他们不能继续在这座房子里生活下去了。但他指的是他和我。“我们”指的是他和我。当然,说到我们的安排、我们的越轨时,他和我都用过“我们”这个词。现在,他说的是“我们”的决定—很可能是一起生活。

我的论文应该是关于玛丽·雪莱后期的小说,那些没人知道的作品。《洛多尔》、《珀金·沃贝克》、《最后的人》。但我更感兴趣的是玛丽的生活,在她遭受悲痛的剧变、开始专心把儿子培养成准男爵之前的生活。我喜欢读关于其他女人的书,那些恨过、嫉妒过或者游荡过的女人:哈丽雅特,雪莱的第一任妻子;范妮·伊姆利,玛丽同父异母的妹妹,她自己也爱上过雪莱;玛丽的继姐妹,玛丽·简·克莱尔蒙特,和我名字一样—克莱尔—加入了玛丽和雪莱的未婚蜜月,以便追求雪莱的好友拜伦。我经常和唐纳德谈论冲动的玛丽、已婚的雪莱,以及他们在玛丽母亲葬礼上的相遇,谈论哈丽雅特、范妮的自杀,谈论与拜伦有了孩子的固执的克莱尔。但我从来没有和尼尔森提过这些,既因为我们没有时间聊天,也因为我不希望他认为我在从这些混杂了爱、绝望、背叛和自我吹嘘的故事中获取安慰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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