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不出。”
他穿着一条棕黄色的便裤,一件浅黄色的短袖衬衣,戴乳黄色的阿斯科特领结。工会里的人这么穿显得有点花哨。他一头白发,但浓密拳曲,是那种有弹性的头发,往上卷成小卷,离前额稍远。他的肤色红亮,脸上带着深深的皱纹。她猜那是因为发言时太投入,以及带着同样的热忱与说服力在与人私下交谈。他戴一副遮阳镜,现在摘了下来,似乎愿意让她看得更清楚些。他的眼睛是浅蓝色的,带着淡淡的血丝和些许疑虑。他长得不错,除了微微的将军肚外,人还算精干。但她不觉得这种事务性的英俊—帅气得体的服装、抢眼的鬈发、利落的表情有多吸引人。她还是喜欢阿瑟那样的外貌。低调,身上黑色的西装散发出尊严,也有人会称之为自负,在她眼里,那样子坦率而值得钦佩。
“我一直想打破沉默,”他说,“想和你说上话。我至少应该和你道别,分开得太突然了。”
路易莎不知如何作答。他叹了口气。“你过去一定很生我的气吧,现在也是吗?”
“不,”她说,可笑地回避话题,回到客套上来,“格雷丝好吗?你女儿怎么样?莉莲。”
“格雷丝不太好。她得了关节炎。她的体重可不利于康复。莉莲还不错。她结婚后还在高中教书。教数学。女人家像她这样的不多。”
路易莎怎能拆穿他呢?难道这样说,不,战争期间你妻子格雷丝就改嫁了,她嫁了一个农民,一个鳏夫。那之前她每周上我家打扫一次。费尔利太太年纪太大了。莉莲高中都没念完,还当什么高中老师?她早早嫁了人,生了几个孩子,在杂货店工作。她遗传了你的身高和头发的颜色,又染成了金色。我常常注视她,心想她一定长得像你。她慢慢长大,我常常送去继女穿不下的衣服。
这些她只字未提,而是说:“那么那个穿绿衣服的女人—不是莉莲?”
“南希?噢,不!南希是我的守护天使。她会留心我演讲的地点和时间,关心我的饮食,问我吃药了没有。我看样子要得高血压。也没什么严重的。不过我的生活方式不好,总得四处奔波。今晚得赶飞机去渥太华,明天有个不太好对付的会,还有一个无聊的晚宴。”
路易莎觉得有必要开口:“你知道我结婚了吗?我嫁给了阿瑟·杜德。”
她以为他会吃惊。但他只是说:“是的,我听说了,是的。”
“我们过得也挺辛苦,”路易莎坦言道,“阿瑟六年前去世了。整个30年代我们一直支撑着那家工厂。哪怕在只剩三个人的时候。我们没钱修房子。记得我们还锯下了办公室窗前的雨篷,这样阿瑟就能踩着梯子上房补屋顶了。能想到的都做了,连游乐场里的室外保龄球道也做。大战开始后我们撑不下去了。把能生产出的钢琴都卖了,我们还得为海军生产装雷达用的包装箱。那段时间我一直在办公室里。”
“变化不小,”他说,用一种听来圆滑的口吻,“比起在图书馆的时候。”
“工作就是工作,”她说,“我还在工作,我的继女贝亚离婚了,凑合着帮我料理家务。儿子总算念完了大学—按说他应该学习打点生意,但他每天半下午的时候总有理由溜出去。快吃晚饭的时候我回到家,累得都要站不住了,却听到酒杯里冰块相碰的叮叮声,听到他们在树篱后的笑声。噢,麻,见到我时,他们就那么说。噢,可怜的麻,这儿坐,给她倒杯喝的!他们叫我‘麻’,我儿子还是娃娃的时候总这么叫我。可他们都不是娃娃了。我到家的时候,房子里很凉爽。你还记得吗?那是一栋可爱的房子,上下三层,造得就像一只结婚蛋糕。门厅里铺着马赛克。但我总惦记着工厂,满脑子都是。该怎么做才能免于负债?全加拿大只剩五家工厂还在生产钢琴了,其中三家在人工便宜的魁北克。这些你一定都知道。每当我在心里默默和阿瑟说话时,想说的总是同一件事。我依然离他很近,但感觉一点都不神秘。上了年纪后,你可能会多想那些神神鬼鬼的事情,但我想的越来越实际,想把事情安顿好。真想不到会和死者聊这些。”
她没再说下去,觉得有些尴尬。她不确定他是否都听进去了,实际上她都不确定自己是否都说了。
“改变我的那件事—”他说道,“那件最初改变我的事儿,能让我成事的,就是图书馆。所以,我欠你一个大人情。”
他将双手置于膝盖上,垂下头。
“啊,扯远了。”他说。
他咕哝着,以大笑作结。
“我父亲,”他说道,“你不记得我父亲了吧?”
“嗯,我还记得。”
“好吧,有时我觉得他的主意没错。”
接着他抬起头摇了摇,正色道:
“爱情不死。”
她感到不耐烦,几乎有种被冒犯的感觉。演讲者都是如此,她琢磨着,可以如此说话的一个人。爱情每时每刻都在消亡,多多少少被岔开、掩盖—似乎也将归于死寂。
“阿瑟过去常来泡图书馆,”她说道,“刚开始他很让我恼火。我常常盯着他的后颈,心想,哼,有东西砸中那儿才好!他完全料想不到这些,完全不会。最终这完全变成我想要的另一件事。我想嫁给他,拥有正常的人生。”
“正常的人生,”她重复道—接着一阵眩晕袭来,对愚蠢的宽恕荡漾开去,提醒她那长着色斑的手掌、那干枯粗大的手指就挨着他的,搁在两人间的椅座上。情热的火焰升腾,裹着周身细胞与旧日的情意。哦,永远不死。
一群身着奇装的人穿过砾石场走来。他们成群行进,宛若一团黑云。女人们没有露出头发—她们戴着黑色披巾和女帽,遮住了头。男人们戴着宽檐帽,身系黑色背带。孩子们的装束俨然和父母们相同,帽子也不例外。他们这身行头看起来多热啊—那么热,灰蒙蒙的,那么机警而羞怯。
“托尔普德尔殉道者,”他说道,语调中混合着玩笑、屈从和同情,“瞧,我想我得过去看看。去那边和他们聊两句。”
那玩笑式的暗示,那不甚自然的好意,使她想起了另一个人。那是谁?当从后面打量他的肩宽和那宽而平的臀部时,她知道是谁了。
吉姆·弗拉雷。
噢,她被什么捉弄了啊,还是她在捉弄自己呢?她受不了。她起身站直,看见那些黑衣融化进路面的水洼里。她感到眩晕和羞耻。她受不了了。
但那并非全然黑色,现在他们走近了。她能辨出深蓝色,是男人们的衬衣;有些女人的裙装上带有深蓝和紫色。能看到他们的脸了—透过男人们的胡须和女人们深帽檐的系带帽子。这时她认出来了,他们是门诺派教徒[9]。
门诺派教徒现在迁居到国家的这一带,过去从未在此定居。有些人就住邦迪一带,那是卡斯泰尔斯北边的一个村庄。他们回家时和她搭同一班巴士。
他不在他们中间,不在她的视野中。
一个叛徒,不折不扣的。一个过客。
当她明白过来那是些门诺派教徒而非身份不明的陌生人时,他们看起来就不那么害羞和沮丧了。事实上他们精神不错,互相传着一袋糖果。成年人正和孩子们一起吃糖,落座在她周围的长椅上。
难怪她感到一阵湿冷。她刚从大浪里探出头,但无人注意到。无论别人怎么看—但真的就是从大浪里钻出来的。她潜入并穿过那道波浪,留下皮肤上的寒光、耳中的轰鸣、胸口的空洞和胃里的不适。她面对的是一片混乱—几欲吞噬掉她的一片芜杂。那突现的坑洞、即兴的捉弄和像光亮般渐逝的慰藉。
但这群门诺派教徒的落座是一种祝福。听到他们的后背靠上坐椅,糖果袋啪嚓作响,冥想般的吸吮和轻柔的交谈。一个小女孩没瞧路易莎就递过糖果袋,路易莎留下了一颗薄荷味的黄油硬糖。她有些惊讶,自己能拿着糖,努出说“谢谢”的嘴形,接着寻出她所期待的那份滋味。她品咂着糖果,就像他们一样不紧不慢,糖果的滋味领着她重返现实。
街灯亮起,虽然尚未入夜。她这才注意到,木长椅上方的树上,有人挂起了几串小彩灯。这让她想起了庆典。那些嘉年华。湖上是一船又一船的歌手。
“这是哪儿?”她向身边的女人问道。
坦布林小姐去世那天,路易莎碰巧住在商务旅馆。当时她是旅行推销员,为一家公司工作,负责把帽子、缎带、手绢、帽饰和女式内衣推销给零售商店。她在旅馆听到谈话,突然想到镇上会需要一位图书管理员。对于拖着满是样品的行李箱上下火车的日子,对于在旅馆摊出货品,不断打包和拆箱的生活,她已深感厌倦。她立即起身拜会图书馆的负责人。一位杜德先生,一位麦克劳德先生。听上去像杂耍搭档,但看起来并不是。薪资菲薄,但她现在的提成佣金也不高。她告诉他们,她在多伦多念完了高中,在转行旅行推销之前,自己还在伊顿百货店的书店部干过。她觉得没必要告诉对方,她在书店部只干了五个月,就因被查出肺结核而离职,然后在疗养院一住就是四年。肺结核治好了,至少那些小点都结钙了。
旅馆将她安排在了一间长租房,位于三楼。在那儿,她的目光越过屋顶,望见积雪覆盖的群山。卡斯泰尔斯镇位于河谷之中。镇上有三四千人和一条长长的下坡主干道,跨过河流后,又转为上坡。那儿有一家生产钢琴和风琴的工厂。
那是些考究的老房子,有着宽阔的庭院,街边的行道树是成材的榆树和枫树。她从没在尚未落叶的时节到过这里。到时一定大为不同。眼前敞亮的景致大多会掩映起来。
她很高兴能有全新的开始,这平和了她的心情,让她心怀感激。她曾有过全新的开始,虽然结果并不如她所愿,但她相信这样随性的决定、这不可测的扰动,以及她不平凡的命运。
镇子上满是马匹的气味儿。夜幕降临,那些戴着眼罩的高头大马扬起附有长毛的足蹄,拉着雪橇踏桥而过。经过旅社,背离街灯,沿着暗沉的道路一直奔去。出镇后在乡间某处,它们的铃铛声便互不相闻了。
(秦俟全? 译)
[1] 旅馆内女士专用的谈话休息间,这样的设计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逐渐消失。
[2] 赞恩·格雷(Zane Grey,1872—1939),美国作家,擅长探险文学写作。
[3] 罗伯特·英格索尔(Robert Ingersoll,1833—1899),美国政治领袖,曾参加南北战争,宣扬不可知论。
[4] 加拿大安大略省的一个城市。
[5] 地方新闻报道中,误将“flange”拼写为“flunge”。中文分别译为“法兰”与“法三”。
[6] 1513年9月9日英格兰北部诺森伯兰郡的一场战役,苏格兰国王詹姆斯四世在与英格兰军队的交战中战死。
[7] 《圣经·约翰福音》16:24。
[8]* 指英国的六名农业工人,因在多塞特郡的托尔普德尔村组织工会,而于1834年被处以流放澳大利亚七年的苦役刑,被释放后有五人移民加拿大。
[9]16世纪起源于荷兰的基督教新派,强调意志自由,主张衣着朴素、生活节俭。
真实的生活
一个男人出现了,爱上了多丽·贝克。至少,他想娶她。这是真的。
“要是她的哥哥还活着,她根本就不需要结婚。”米莉森特说。她什么意思?不是说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她指的也不是钱。她的意思是曾经有过爱,有过温情创造的舒适,在多丽和艾伯特贫穷而无力的生活里,孤独从来就不是个威胁。在某些事情上,米莉森特精明而现实,在另外一些事情上又极为感情用事。她总是相信性之外的柔情蜜意。
她想,是多丽拿刀叉的方式俘虏了那个男人。确实,她用刀叉的方式和他一模一样。多丽一直是左手拿叉子,右手只在切东西的时候用到。她没有把叉子换到右手去叉食物的习惯。因为她年轻时上过惠特比女子学院。花的是贝克家最后一笔钱。她在那
登录信息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