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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的秘密_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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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就那么干了。我弄不明白。”

“他撕过书页吗?你没给他点教训?就没让他害怕见你?”

他是想稍稍挑逗她一下,意思是她对谁都凶不起来,但她没往那里想。

“我都没和他说过话,怎么让他害怕?”她说道,“我从没见过他。我从没见过他,不知道他是谁。”

她走开了,谈话到此为止。所以她不喜欢被挑逗。她是那种人吗?在细察之下,会显出满身的伤痕?旧日的不幸纠缠着她,是什么秘密吗?可能她的心上人在战争中阵亡了。

之后的一个晚上,夏日里的周六之夜,她自己说起了那件他无意再提的事情。

“你还记得我们聊过一次那个出事的男人吗?”

阿瑟说还记得。

“想问你几件事,你别见怪。”

他点了点头。

“我问的事情—我希望你—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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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当然。”他说。

“他长什么样?”

长什么样?阿瑟有些不明白。不明白她会弄得如此神秘和小题大做—有人瞒着她把书带走,想知道那个人的长相是自然不过的事情—但他帮不上忙,摇了摇头。他的脑海里浮现不出杰克·阿格纽的模样。

“高个子,”他说,“我觉得他算高的。别的我就说不上了。你确实是问错人了。我认人很轻松,但描述长相就不行了,哪怕是天天见面的。”

“但你是那个—我听说你是那个—”她说,“把他捧起来的人。他的头。”

阿瑟有些生硬地说:“我是觉得不能让它总留在那里。”他对这个女人有些失望,为她感到尴尬和羞愧。但他尽量就事论事,言语中不带责备。

“我恐怕都无法告诉你他头发的颜色。它已完全—认不出颜色了,在那个时候。”

她沉默了一会儿,或许是更长时间,他没有看她。接着她说:“我看上去一定和那些人一样—最爱听那种事情。”

阿瑟出声否认,不过确实如此,当然,在他看来她就是那样。

“我真不该问你的,”她说,“我不该提起这件事。我永远不要告诉你为什么会问。我只是想恳求你行行好,永远不要把我想象成那种人。”

阿瑟听到“永远不要”。她永远不要解释。他永远不要去想。失望之余,他捕捉到了这一暗示—他们的谈话会继续,而且可能不会像这么随意。从她的嗓音中,他听出一种谦恭,而这谦恭又建立在某种自信之上。那无疑含有性的意味。

或者说,他这么想仅仅因为这是在晚上?每月的这个周六夜晚,他通常会去沃利。今晚就要去那里,他只是路过这儿且无意久留。今晚他要去见一位名叫简·麦克法兰的女子。简·麦克法兰和丈夫分居,但她并未考虑离婚。她没有孩子。她靠做女装裁缝养活自己。阿瑟认识她是在她上门为妻子做衣服的时候。那时并没什么,两人都没多想。简·麦克法兰在某些方面和管理员有点像—标致,虽然不再年轻,有胆量也时髦,工作出色。别的方面则不太像。他无法想象简会给男人带去一个谜,且永远无解。简是给男人带去安宁的女人。两人的悄悄话—家常、节制、善意—很像过去他和妻子的谈话。

管理员朝门边的开关走去,关了大灯。她锁了门。她隐身书架之间,也关了那里的灯,动作从容。镇上的钟敲响九点。她一定是认那只钟的。他自己的手表也显示只差三分钟了。

是起身的时间了,是离开的时间了,是去沃利的时间了。

把灯弄妥当后,她走到他的桌边坐下。

他说道:“我绝不用让你不快的眼光看待你。”

关灯后屋子不该变得这么暗。时值盛夏。看样子飘来了厚厚的积雨云。方才阿瑟注意到街景时,日光还很充足:农民来买东西,男孩子们在饮水台前喷水嬉闹,女孩子们身着柔软、廉价、印着鲜花纹样的夏装走来走去,吸引着男人聚集处的目光—从邮局前的台阶上,从饲料店的门口。现在他又望向窗外,风声呼啸裹挟着雨滴,引得街上一阵骚动。女孩子尖叫大笑,把包举过头跑向避雨处。店员摇开雨篷,拖进整筐的水果、成架的夏天穿的鞋子、园艺工具。这些刚才都摆在人行道上展示。镇公所的门砰的响了一下,农妇冲了进来,把大包小包和孩子们都塞进女盥洗室。有人想要敲开图书馆的门。管理员朝那儿看了一眼,并未起身。很快,雨幕扫掠过街道,大风吹袭镇公所的屋顶,在树梢上肆虐。强风经过时,喧哗和危险持续了几分钟。接着就只剩下雨声,雨幕飞流直下,人们仿佛置身瀑布之中。

如果沃利也这么下的话,他想,简一定不会指望他来了。这是长时间以来他最后一次想起她。

“费尔利太太不愿洗我的衣服,”他这么说道,自己都有些吃惊,“她不敢碰。”

管理员用颤抖不已、害羞而又坚决的语气回答道:“我觉得你做了—我觉得那是件了不起的事。”

连绵的雨声让他得以免于回答。他发现,转身看她变得容易起来了。窗户被雨水冲刷后,她的侧影绰约朦胧,表情平静而无所顾虑。或许只是他这么觉得。他意识到自己对她所知甚少—她到底是什么样的人,藏着什么样的秘密?他也不清楚自己在对方眼中价值几何。他只知道自己有一点,但不是平日里的那种。

要描述她给他的感觉,难度不亚于描述一种气味。像电线短路后的气味。像烧焦的麦粒。不,像一只苦味的橘子。我放弃了。

他未曾设想自己会置身这般情境,全因冲动而来,但又似乎并非全无准备。未及思量他便说道:“但愿—”

他说得太轻,她没听到。

他大点声说道:“但愿我们能结婚。”

她看着他。她大笑起来,但不至失态。

“对不起,”她说,“对不起。突然有一种感觉。”

“什么感觉?”他问。

“我想—再不会和他见面了。”

阿瑟说:“你想错了。”

托尔普德尔殉道者*[8]

从卡斯泰尔斯到伦敦的客运列车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停

运,甚至连铁轨都被起运走了。人们说那是为了“援战运动”。50年代中期,路易莎赶去伦敦看心脏专家时只能搭公交车。她不该再开车了。

大夫,那位心脏内科专家诊断说她的心脏不太稳定,脉搏容易波动。这么看来,仿佛她的心脏成了一名喜剧演员,脉搏是用绳拴着的小狗。走了五十七英里可不是为了被这样的玩笑打发,但她没多说什么,因为候诊时读到的一篇文章吸引了她的注意。或许正是这份东西让她的脉搏跳得太快。

那是当地报纸内页的头条“悼念本地殉道者”,她正闲着,就读了下去。她读到当天下午在维多利亚公园会有一个悼念仪式。活动纪念的是托尔普德尔殉道者。据报纸介绍,很少有人听说过托尔普德尔殉道者,路易莎就闻所未闻。他们因非法主持宣誓而被判定有罪。这一古怪的罪名,由英格兰多塞特郡在百余年前裁定,他们被流放到加拿大,有些人就在伦敦度完余生。他们终老于此,落葬于此,他们的墓地没有任何特别标识或纪念。如今他们被视为工会运动的先驱,工会理事会、加拿大工会联盟的代表、地方教堂的负责人在今天组织了一场纪念活动,时值他们被捕一百二十周年。

称“殉道者”有些夸张了,路易莎想到。说到底,他们未被处决。

仪式预定三点举行,主要发言人包括一位当地牧师和约翰(杰克)·阿格纽先生,他是工会发言人,来自多伦多。

路易莎离开诊所的时候是两点一刻。回卡斯泰尔斯的巴士要六点才开。她已经想好要去辛普森百货商店的顶层喝茶吃点心,再去给朋友买一份结婚礼物,还能匀出时间的话就去看下午场电影。维多利亚公园位于诊所和辛普森之间,她决定抄个近路。天气炎热,树荫下则凉爽宜人。她一眼就能看到摆放好的座位,悬挂黄色帷幕的小讲台,一边竖立着加拿大国旗,另一边路易莎觉得应该是工会会旗。人群聚集起来,她察觉到自己移了移位置,为的是更好地打量人群。有一部分是老人,穿着素朴而优雅,暑热中一些女人还戴着方头巾,欧洲人。还有一些来自工厂 ,男员工身着干净的短袖衬衣,女员工穿着新洗的罩衫和便裤,已经拆出褶缝放大过。有些女性一定是从家里直接过来的,她们穿着夏装和凉鞋,还要留神跑东跑西的孩子们。路易莎心想,她们大概根本不会注意她的穿着风格—时尚,一如既往,米色柞蚕丝上衣和绯红色丝质苏格兰便帽—但她注意到,就在刚才,有一位穿着较她更为雅致的妇人,她穿绿色的丝绸上衣,黑发紧挽在脑后,用一条绿色、金色相间的头巾扎着。她大约四十岁,面容憔悴,但很美丽。她很快走近路易莎,微笑着,指给她一把椅子,递过一张蜡纸油印单。路易莎看不清深紫色的印稿。她想看看在讲台边说话的几位男士。发言者就在他们中间吗?

名字上的巧合谈不上多有趣。名和姓都不算罕见。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坐下,究竟为什么会来这里。她感觉自己快要晕倒了,是那种熟悉的焦虑感。她这种感觉无故而来,当它袭来时,所谓无故也无济于事。现在要做的是起身离开,趁更多人还没围坐过来。

绿衣女子拦住了她,问她是不是不舒服。

“我得去赶巴士。”路易莎的嗓音低沉而沙哑。她清了清喉咙。“出城的巴士。”说这番话时她清醒了些。她快步走开,但并非朝辛普森百货商店的方向。她明白自己不会去那儿,不会去伯克斯商店买结婚礼物,也不会去看电影。她会直接去汽车枢纽站,坐着等回程巴士发车。

在离枢纽站半个街区的时候,她想到巴士并不是停在那里的。原来的车站被拆掉重建—几个街区外有一个临时车站。她没怎么留意是在哪条街上—约克街,原来的枢纽站的东面,还是国王街?不管怎么说,她得绕点路了,这几条街都在拆建,她几乎认定自己迷了路。好在最后时刻,她由后街摸到了临时车站。那是一栋老房子—那种高高的黄褐色砖房,早在这一带还是住宅区的时候就建成了。拆除之前,这可能是它的最后一班岗了。周围的房子都被拆了,一定是为了腾出那一大块沙砾场地,好让进站巴士停靠。空地边上还有几棵树,树下有几排座椅,她上午下车时并没有注意到。两个男人坐在报废的汽车座椅上,拆房前那儿是一条走廊。他们穿着带有巴士公司标识的棕色衬衣,但对工作似乎不怎么上心。她询问去卡斯泰尔斯的巴士是否六时准点发车,还问了哪里有卖饮料的,对方并未起身。

六点,就他们所知。

街那头的咖啡店。

店里有冰箱,但只剩下可乐和橘子汁了。

她从冰箱里取出一瓶可乐,候车室又小又脏,有一股失修的厕所的味道。车站搬到这栋荒废的房子里,人人都变得懒散而低效。用来办公的屋子里有一台电扇,她走过时,看到办公桌上的几张纸被吹飞了起来。“噢!该死。”女勤杂员说着用脚踩住了它们。

城里的树木布满灰尘,树荫里的椅子是那种老式的直靠背,早年涂着不同的颜色—那样子像是从好几家的厨房里搬出来的。几块狭长的旧地毯和浴室橡胶垫摊在椅子前,免得双脚踩上沙砾。在第一排座位后面,她觉得自己看到一只羊躺在地上,但细看发现是一只脏兮兮的白色小狗。它小跑过来,用一种严肃而半正式的目光盯了她一会儿—匆匆嗅了嗅她的鞋子,小跑着离开了。她没去留意有没有吸管,也不愿再折回去找了。她就着瓶子喝起可乐,仰起头,闭上了眼睛。

她睁开双眼时,另一张椅子上的男人朝她说话了。

“我拼命赶过来的,”他说道,“南希说你去赶巴士了。我发言一结束就出来了。但巴士站都拆了。”

“临时改建。”她说。

“我一下子就认出了你,”他说,“哪怕—你看,过去那么些年了。我看到你的时候,你在和别人说话。等我再看时,你已经不见了。”

“我认不出你来。”路易莎说。

“是啊,认不出,”他说,“我猜也是。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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