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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六讲_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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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年代我们读到这些书时,感到非常震撼,群体文化不会问出这样的问题,因為会很痛,你看到所有的报导都是那麼荒谬,是谁恶意為之的吗?不是,所以群体文化无法讨论「荒谬」这个问题,而存在主义则把它视為重要的命题。

拋开结局的束缚

卡繆的《异乡人》(Létranger)中,讲述的是在法国发生的真实事件,Létranger这个字中文译為「异乡人」,其实就是孤独者的意思。故事叙述法国青年对一个阿拉伯人开了六槍,被当成谋杀犯送进监牢,但所有的审判都与他开这六槍无关,而是举证他在為母亲守丧时没有掉泪,在母亲的丧礼上,他未依礼俗反而打了一个花俏的领带,以及在母亲丧礼后,他便带女朋友到海边度假,并发生性关系。诸此种种便成為他获判死刑的罪证。

行刑前,神父来了,告诉他要做最后的祷告和懺悔,灵魂还有机会上天堂。这个青年骂了一句粗话,说:「我就是开了这六槍,不要说那麼多了!」

如果大家有机会再去翻这本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的小说,就会发现最后一章写得真是漂亮。青年的囚车在黎明时出发,看见天上的星辰,他说他从未感觉到生命是如此饱满,他忽然变成整部小说歌颂的英雄——从儒家和群体文化的角度来看,实在很难去认同杀人犯变成英雄的故事,这部小说在国外会得奖,但若是在国内,可能直至今日都无法获得肯定,因為它的内容违背世俗的标準。

在国内不会有人以陈进兴為主角,最后还把他写成英雄,然而,小说的好或坏,不是结局的问题,而是生命形式的问题。这个形式裡的孤独感、所有特立独行的部分,会让人性感到惊恐,应该有个小说家用文字去呈现他生命裡的点点滴滴。然而,我们不敢面对,我们甚至觉得知道太多生命的孤独面,人会变坏。

有没有这样的印象?大人会说:「这本小说不能看,看了会变坏。」我认為,对人性的无知才是使人变坏的肇因,因為他不懂得悲悯。

在陈进兴这则新闻裡,我印象最深的画面,是他被槍毙后尸体送去摘取器官的过程,如果我要写小说,大概会从这一段写起。他对我而言,还是一个生命,而他在死亡,是生命与死亡的关系。我也要反驳群体文化中不知不觉的约束,使这些特立独行的议题无疾而终。

我用「议题」而不是用「主角」,因為我们总认為「主角」一定是个好人。记不记得小时候看的电影,常常会在最后结局时,出现一行字:这个人作恶多端,终难逃法网恢恢。后来我再去看这些电影,发现那个主角已经逃走了,只是在当时的观念裡,不加上这一句结尾,观眾不能接受,因為恶人要有恶报,好人要有好报。

如果我们用先入為主的善恶观去要求文学作品要「文以载道」时,文学就会失去过程的描述,只剩下结局。我从小受的作文训练就是如此,先有结局,而且都是制式的结局,例如过去连写郊游的文章,最后还是要想起中国大陆几亿个受苦受难、水深火热的同胞。

先有结局,就不会有思考、推论的过程。当我自己在写小说时,我便得对抗自己从小训练出来「先有结局」的观念,而是假设自己就是小说裡的人物。这是往后我写作的一条道路,我也希望不只是我个人,而是整个台湾在经歷这麼多事件后,足以成熟地让人民思考,而不是用结局决定一切。

或许有人会说,现在小学生写作文,已经不写拯救大陆同胞的八股教条了,但是不是就有思考了呢?我很怀疑。事实上,今日社会事件的报导,甚至在餐厅裡听到的对话,都还是先有结局。一到选举时更明显,都是先有结局再搜罗证据,如果真是这样,人民的思考在哪裡?从过去到现在,人民的思考在原地踏步,好像他忽然从一个权威的体制裡跳出来,觉得过去都是很愚昧的,他气得跳脚,以為跳向另一个极端。可是你仔细看,他跳脚的方式和当年某个伟人去世时跳脚的姿态是一样的,并没有改变。他还是用同样的情绪在跳脚、在哭,只是偶像换了另外一个东西而已。如果这样的话,人民的思考在哪裡?

个体的独立性应该表现在敢於跳脱大眾的语言、说出怀疑和不同的思考方式,而不是结局或结论。我相信,我们的社会需要更多的孤独者,更多的叛逆者,更多的阮籍和嵇康,勇於说出不一样的话,但要注意的是,这不是结局;如果你认為这是结局,就会以為「他只是

在作怪」,当你拋开结局的想法时,才能理解对方是在提出不同的想法。

逻辑(logic)一词源於希腊文logos,就是「不同」的意思。你从正面,我从反面,以后才能「合」,才有思考可言。而如果只有一面倒的意见,思考便无由產生。我相信,好的文学要提供的就是一种「触怒」。

孤独是生命圆满的开始

很有趣的是,在我自己出版的作品裡,销路比较好的都是一些较為温柔敦厚者。我有温柔敦厚的一面,例如会帮助晚上跳墙的学生回去,写在小说裡就是有一个皆大欢喜的圆满结局。我也有叛逆的一面,如《因為孤独的缘故》、《岛屿独白》两本作品,却只获得少数人的青睞——我很希望能与这些读者交流,让我更有自信维持自己的孤独,因為我一直觉得,孤独是生命圆满的开始,没有与自己独处的经验,不会懂得和别人相处。

所以,生命裡第一个爱恋的对象应该是自己,写诗给自己,与自己对话,在一个空间裡安静下来,聆听自己的心跳与呼吸,我相信,这个生命走出去时不会慌张。相反地,一个在外面如无头苍蝇乱闯的生命,最怕孤独。七○年代,我在法国时读到一篇报导,社会心理学家发现巴黎的上班族一回到家就打开电视、打开收音机,他们也不看也不听,只是要有个声音、影像在旁边;这篇报导在探讨都市化后的

孤独感,指出在工商社会裡的人们不敢面对自己。

我们也可以自我检视一下,在没有声音的状态下,你可以安静多久?没有电话、传真,没有电视、收音机,没有电脑、没有网路的环境中,你可以怡然自得吗?

后来我再回到法国去,发现法国人使用电脑的情况不如台湾的普遍,我想那篇报导及早提醒了人与自己、与他人相处的重要性。所以现在你到巴黎去,会觉得很惊讶,他们家裡没有电视,很少人会一天二十四小时带着手机。

有时候你会发现,速度与深远似乎是衝突的,当你可以和自己对话,慢慢地储蓄一种情感、酝酿一种情感时,你便不再孤独;而当你不能这麼做时,永远都在孤独的状态,你跑得愈快,孤独追得愈紧,你将不断找寻柏拉图寓言中的另外一半,却总是觉得不对;即使最后终於找到「对的」另外一半,也失去耐心,匆匆就走了。

「对的」另外一半需要时间相处,匆匆来去无法辨认出另外一半的真正面目。我们往往会列出一堆条件来寻找符合的人,身高、体重、工作、薪水……,网路交友尤其明显,只要输入交友条件,便会跑出一长串的名单,可是感觉都不对。

凡所有你认為可以简化的东西,其实都很难简化,反而需要更多时间与空间。与自己对话,使这些外在的东西慢慢沉淀,你将会发现,每一个人都可以是你的另外一半。因為你会从他们身上找到一部分与生命另外一半相符合的东西,那时候你将更不孤独,觉得生命更富有、更圆满。

卷一 情慾孤独(7)

阅读《金瓶梅》了解情慾孤独

我们谈情慾孤独,出发点是一个非常本能的感官、性、器官、四肢……我们急於解放、使情慾不孤独,不是今日才有的事,早从希腊时代开始人们就有这样的渴望,中国在明代不也出现了《金瓶梅》。我常建议朋友要了解情慾孤独,就要阅读《金瓶梅》,张爱玲也同意,她认為《金瓶梅》比《红楼梦》重要。

你在坊间看到的《金瓶梅》是删节本,不能看到书的全貌,建议读者去找万历年本的原着,你将会发现,明朝是建立商业文明的时代,商业一来感官的需求就会增加;台湾亦是如此,我记得小时候,台湾还是农业社会,情慾刺激比较少,虽然存在却隐藏着,但是商业化之后,就变成一种行為,就变成到处可见的「檳榔西施」,情慾成為具体的视觉、听觉刺激着每一个人,难以把持、快速地蔓延,逐渐变成我们今日所说的「色情氾滥」,在书摊上就可以看到各种图像文字。

可是我们回过头看明朝的《金瓶梅》,内容一样让人觉得瞠目结舌,你会发现感官刺激变成在玩弄身体。让自己的情慾压抑在释放的临界点是最过癮的,所以说痛快,痛快,有时候痛与快是连在一起。在《金瓶梅》中有些情慾就变成了虐待,以各种方式获得肉体的快感。

然而,他们并不快乐。

《金瓶梅》、「檳榔西施」刺激的都是情慾的底层,无法紓解内心的孤独感,实际上孤独感的紓解必须透过更高层次的转化,例如前面所说,我的中学时代男孩子们会看武侠小说来转化情慾孤独。

从小说谈孤独

谈到情慾孤独,我想用我的短篇小说集《因為孤独的缘故》中第一篇小说〈热死鸚鵡〉来谈。这则故事是一个医学院学生告诉我的,他暗恋着他的老师,这是他的隐私。我不会把它变成公共的事情,但是这个故事给我很大的震撼,让我想把它写成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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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任教,我有很多机会接触学生,他们会把心事说给我听,例如前面提到的那位女学生,当我听到她用四种身分在网路上交友时,我蛮惊讶的,可是我不能表现出来。一旦我表现出惊讶,他们便不会再说。我只能倾听,做一个安静的听者。

听者是一个很迷人的角色。可以看到一个学生突然跑来,从一语不发到泪流满面,可能得等他哭上一个鐘头,消耗掉一包皮卫生纸后,才开始说一点点话,四个小时后,他才可能说得更多。

那个医学院的学生告诉我,在解剖学的课上,他看着老教授的秃头,听着他用冷静的声音讲孔德哲学和实验研究的结果,感到一种前

所未有的迷恋。当时的我无法了解,一个年轻人何以会对秃头、稀疏的头发產生情慾上的迷恋,因為那并不是我会迷恋的东西。这就是孤独感的一个特质——旁人无法了解,只有自己知道,而因為我们不了解,就会刻意将它隔离,於是整个社会的孤独感因此而破碎。

在〈热死鸚鵡〉裡,当这个医学院的学生,听到老师引用实证主义者的话,说:「你应该用绝对冷静、客观的心态去面对所有东西,不能沾带任何主观的道德情感,回到物质性的存在本质去做分析。」他开始检查自己的身体。他发现之所以会迷恋他的老师,是因為老师将孔德的实证主义带入他的世界,另一方面,他又觉得迷恋老师是一件很荒谬的事;迷恋是一个客观的事实,他却无法接受,因為这是不道德的。

小说裡一隻学人讲话的鸚鵡热死了,大家无法从解剖分析中找到牠热死的原因,而在牠热死前所说的叁个字究竟是什麼?也引起各界的关切。不过小说最后没有结局,鸚鵡只是一个符号!

鸚鵡的出现是因為写作小说时,我到动物园玩,炎热的夏天让鸚鵡也热晕了,站在那边不动,我突然觉得很有意思。鸚鵡羽色鲜艳,非常抢眼,而牠又会学人说话,牠如果学了「我爱你」,是学会了声音还是学会了内容?而我们说话都有内容吗?抑或不过是发音而已?

你或许也有这样的经验,和朋友聊天失神时,你看到朋友嘴巴一直动,听不到他的声音,可是又不会影响你继续对话。

我想,人有一部分是人,一部分可能是鸚鵡,一部分的语言是有思维、有内容的,另一部分的语言则只是发音。我记得日本小津安二郎有一部电影,是说一对结婚多年的老夫妇,妻子已经习惯先生发出一个声音后,她就会「海」跑过去,帮他拿个什麼东西。其中一幕是妻子老是觉得听到丈夫在发出那个声音,她一如往常「海」的答应跑去,但丈夫说:「我没有叫你。」一次、两次,在第叁次时,丈夫觉得他好像该让妻子做点什麼了,所以在妻子出现时,对她说:「帮我拿个袜子吧。」所有的观眾都看到,丈夫没有发出那个声音,但是妻子却一直觉得丈夫在叫唤,或者她终其一生就是在等着丈夫的叫唤。

至今,我仍觉得这一幕非常动人。它其实不是语言,而是关系,我们和身边最亲近的人永远都有一段关系,卡繆在《异乡人》裡也写到,他在巴黎街头观察带宠物出门的人,他发现怎麼每一隻宠物都跟主人那麼像!这也是一段关系。

意识到身体的存在

我在〈热死鸚鵡〉这篇小说裡,就用了鸚鵡作為一种符号,去代表医学院学生某种无法紓解的情慾。他去度假、晒太陽回来,躺在床上抚摸自己的身体,想像手指是老师手上的解剖刀,划过他年轻的二十岁的身体,骨骼、腰部、乳房……这绝对是情慾,但是纠结着他在解剖学裡学到的冷静,也纠结着他自己无法抑制的热情。他感觉到在精緻的肋骨包皮围着一个如灯笼结构的体腔,裡面有心臟的跳动,牵动血液的循环,他还能感觉到自己的肺的呼吸、胃的蠕动,他在解剖自

己,也在宣洩情慾,所以最后他射精了。

我在十六岁时读《红楼梦》,看到宝玉的遗精,吓了一大跳,但这就是一个认知身体的过程,也许在好多好多年后才会爆发。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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