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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六讲_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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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反而是伤害了他们,让他们的孤独感无法出现。

近几年来,我常在做懺悔和检讨。在大学任教这麼久,自认為是一个好老师,却也曾经扮演过压迫孤独者的角色。有一次看到女学生為了参加舞会,清晨两点鐘在围墙铁丝网上迭了六床棉被,一翻而过;我告诉她们要处罚背诗、写书法,但不会报告教官。其实我心裡觉得她们很勇敢,但还是劝她们回去了,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虽然后来她们还是跳出来了)。更有趣的是,这个铁丝网曾经让校长在校务会议上得意地对我说,这是德国进口犹太人集中营专用的圆形铁

丝网,各面都可以防范——可是二十岁上下的女孩子,你关都不关不住。

《牡丹亭》说的也是同样的故事,十六岁的杜丽娘怎麼关都关不住,所以她游园惊梦,她所惊的梦根本是个春梦。

卷一 情慾孤独(5)

无法仰天长啸

后来如何大彻大悟呢?因為一个学生。学运刚刚开始,有个学生在校园裡贴了张布告,内容是对学校砍树的事感到不满,这个人是敢做敢当的二愣子,把自己的名字都写了上去。认同的抚掌叫好,说他伸张正义,敢跟校长意见不同,还有人就在后面写了一些下流的骂校长的话,但他们都没有留名字,只有二愣子被抓去了。

学校决定要严办此事,当时我是系主任便打电话给校长,校长说:「我要去开会,马上要上飞机了。」我说:「你给我十分鐘,不然我马上辞职。」后来我保住了这个学生,没有受到处罚。但是当我把这个学生叫来时,他对我说:「你為什麼要这样做?你為什麼不让他们处罚我?」我到现在还在想这件事。

在群体文化裡,二愣子很容易受到伤害,因為他们很正直,有话直说,包皮括我在内,都是在伤害他。我用了我的权力去保护他,可是对他来讲,他没有做错,為什麼不让他据理力争,去向校长、向训导单位解释清楚,让他為自己辩白?

不管是爬墙的女孩,或是这个贴海报的学生,都是被我保护的,但是,我自以為是的保护,其实就是在伤害他们的孤独感,使孤独感无法完成——我在设法让他们变得和群体一样。

如阮籍等人都是被逼到绝境时,他们的哭声才震惊了整个文化,当时如果有人保护他们,他们便无法仰天长啸。

活出孤独感

竹林七贤之嵇康娶了公主為妻,是皇家的女婿,但他从没有利用駙马爷的身分得名得利,到了四十岁时遭小人陷害,说他违背社会礼俗,最后被押到刑场砍头。他究竟做了什麼伤风败俗的事?不过就是夏天穿着厚棉衣在柳树下烧个火炉打铁。这不是特立独行吗?这不是和群体的理性文化在对抗吗?而这是法律在判案还是道德在判案?

嵇康被押上刑场的罪状是:「上不臣天子,下不事王侯,轻时傲世,无益於今,有败於俗」,这个罪状留在歷史裡,变成所有人的共同罪状——我们判了一个特立独行者的死刑。

嵇康四十岁上了刑场,幸好有好友向秀為他写了〈思旧赋〉,写到他上刑场时,夕陽在天,人影在地。嵇康是一个美男子,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当他走出来时,所有人都被惊动,因為他是个大音乐家,在临刑前,叁千太学生还集体跪下求教,然而,嵇康弹了一曲〈广陵散〉后嘆曰:「广陵散於今绝矣!」

有人说,嵇康怎麼这麼自私,死前还不肯将曲谱留下?但嵇康说,不是每一个人都配听〈广陵散〉。如果活不出孤独感,如果做不到特立独行,艺术、美是没有意义的,不过就是附庸风雅而已。

每次读向秀写的〈思旧赋〉总会為之动容,生命孤独的出走,却整个粉碎在群体文化的八股教条上。

竹林七贤的孤独感,毕竟曾经在文化中爆放出一点点的光采,虽然很快就被掩盖了,在一个大一统的文化权威下,个人很快就隐没在群体中,竹林七贤变成了旁人不易理解的疯子,除了疯子谁会随身带把锄头,告诉别人,我万一死了,立刻就可以把我给埋葬?

然而,孤独感的确和死亡脱离不了关系。

生命本质的孤独

儒家的群体文化避谈死亡一如避谈孤独,一直影响到我母亲那一代腊月不谈「死」或谐音字的禁忌。即使不是腊月,我们也会用各种字来代替「死」,而不直接说出这个字,我们太害怕这个字,它明明是真实的终结,但我们还是会用其他的字代替:去世、过世、西归、仙游、升天……都是美化「死」的字辞。

死亡是生命本质的孤独,无法克服的宿命。法国存在主义哲学家沙特说过,人从出生那一刻起,就开始走向死亡。他有一篇很精采的

小说〈墙〉,写人在面对死亡时的反应。他一直在探讨死亡,死亡是这麼真实。庄子也谈死亡,他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凝视一个骷髏,最后他就枕着骷髏睡觉。睡着之后,骷髏就会对他说话,告诉他当年自己是个什麼样的人。这是庄子迷人的地方,他会与死亡对话。

相反地,孔子好不容易有个特立独行的学生,问他死亡是什麼?马上就挨骂了:「未知生,焉知死」,可是,怎麼可能不问死亡呢?死亡是生命裡如此重要的事情,一个文化如果迴避了死亡,其实是蛮软弱了。儒家文化固然有乐观、积极、奋进的一面,但是我觉得儒家文化最大的致命伤,就是始终不敢正视死亡。

儒家谈死亡非得拉到一个很大的课题上,如「捨生取义」、「杀生成仁」,唯有如此死亡才有意义。所以我们自小接受的训练就是要用这样的方式死亡,可是人的一生有多少次这种机会?

小时候我总是认為,如果看到有人溺水,就要不加思索地跳下去救他,不管自己会不会游泳,如果不幸溺死了,人们会為我立一个铜像,题上「捨生取义」。一个很伟大的哲学最后变成一个很荒谬的教条。

如果在生命最危急的情况下,对其感到不忍、悲悯而去救助,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绝对是人性价值中最惊人的部分。但是,如果是為了要「成仁」而「杀生」,就变成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了。

就好比,如果我背上没有「精忠报国」这四个字,我是不是就不用去报国了?

孤独与伦理规范

忠、孝究竟是什麼?当我们在谈孤独感时,就必须重新思考这些我们以為已经很熟悉的伦理规范。文化的成熟,来自於多面向的观察,而不是单向的论断;儒家文化有其伟大之处,孔子的哲学也非常了不起,但当一个思想独大之后,缺乏牵制和平衡,就会发生许多问题。检视这些问题并非去否认问题,不能说「今日儒家文化已经式微了」,我们最底层的价值观、伦理观以及语言模式,在本质上都还是受儒家的影响,而这裡所说的「儒家」早已跳脱哲学的范畴,而是一种生活态度,就像我习惯在校园发现问题时,立刻以系主任的职权去维护学生,这也是「儒家」,為什麼我不让它成為一个议题,公开讨论?

在我们的社会中缺乏议题,包皮括情慾都可以成為一个议题。

从法国回来后,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在私立大学任职,是校内十叁位一级主管之一,当时学生如果要记大过,就必须开会,由十叁位主管都同意签字后才能通过。这件事通常是由训导单位决定,到会议上只是做最后的确认,不会有太大的争议。我第一年参加时看到一个案例,那是一九七七年发生的事,一个南部学生到北部读书,在外租屋;房东写了一封信给学校,说这个学生素行不良,趁他不在时勾引他的老婆,学校就以此為罪状,要学生退学。我觉得应该要了解背后的因由,当下不愿意签字,当我提出看法时,听到旁边有个声音说:「蒋先生毕竟是从法国回来的,性观念比较开放。」

听了,我吓一跳,我还没来得及说明,就已经被判定了。

不管是这个案例或是前面提到的自我反省,其实都是不自觉地受到群体文化的影响,许多事情都变成了「想当然耳」,即使事后发现不是如此,也不会有人去回想為什麼当初会「想当然耳」?

孤独感的探讨一定要回到自身,因為孤独感是一种道德意识,非得以检察自身為起点。群体的道德意识往往会变成对他人的指责,在西方,道德观已经回归到个体的自我检视,对他人的批判不叫道德,对自己行為的反省才是。

苏格拉底被判处死刑时,学生要他逃走,他在服刑和逃跑之间,选择了饮下毒汁而死,因為他认為他的死刑是经过民主的投票,他必须遵守这样子的道德意识,接受这样子的结局。这才是道德,非如今日社会中,从上至下,不管是政治人物或市井小民,都在振振有辞地指着别人骂:不道德!

我相信,有一天,孤独感会帮助我们重新回过头来检视道德意识,当其时道德情操才会萌芽。就像阮籍不在母亲丧礼上哭,让所有的人说他不孝,而看到他吐血的只有一个朋友,便把这件事写在《世说新语》。他不是没有道德,而是他不想让道德情操变成一种表演。

当道德变成一种表演,就是作假,就会变成各种形态的演出,就会让最没有道德的人变成最有道德的人,语言和行為开始分离。

卷一 情慾孤独(6)

对生命的怀疑

我出版过一些书,谈了美学、谈过诗,写了一些小说和散文,我想我最终的着作应该是一本懺悔录。我相信,最好的文学是一本最诚实的自传,目前我还没有勇气把它写出来,但已经在酝酿,我也知道这会是我最重要的功课。我是要跳回去做一个和稀泥的人,去掩饰跳墙、记过的事件,还是要做阮籍或嵇康?

这就是我的选择了。

我想,台湾应该是一个可以有距离的去对抗儒家文化传统的地方,奈何我们既隔离在外,却又以儒家正统文化自居,因為我们认為对岸破坏了儒家传统,所以我们必须去承接,事实上我们所背负的包皮袱比对岸更重。所以我到上海时便发现,大陆在改革开放后,孤独感一下子就跑出来了,特立独行的个人也出现了……好像,台湾要发动在内心深层处的孤独感革命更难了……

家庭、伦理的束缚之巨大,远超於我们的想像。包皮括我自己,儘管说得冠冕堂皇,只要在八十四岁的妈妈面前,我又变回了小孩子,哪敢谈什麼自我?谈什麼情慾孤独?她照样站在门口和邻居聊我小时候尿床的糗事,讲得我无地自容,她只是若无其事地说:「这有什麼不能说的?」

其实,我母亲和许多母亲一样,手上一直握有一把剪刀,专门剪孩子的头发,比中学时代教官手中那一把更厉害,这一把看不见的剪

刀叫做「爱」或是「关心」。因為这把剪刀,母亲成為我走向孤独的最后一道关卡。

在我们的文化中,以「爱」、「关心」或是「孝」之名,其所做的任何决定都是对的,不允许相对的讨论、怀疑——而没有怀疑就无法萌生孤独感,因為孤独感就是生命对生命本身採取怀疑的态度。

我们活着真的有价值吗?我不敢说。我也不敢说杀生一定成仁,捨身一定取义,鲁迅写的秋瑾杀生、捨身之后,其鲜血只是沾染了一颗馒头,让一个得肺癆的小孩食用,她甚至救不了他。这个了不起的文学家颠覆了儒家成仁、取义的观念。

生命的意义

生命真的有意义吗?儒家文化一定强调生命是有意义的,但对存在主义而言,存在是一种状态,本质是存在以后慢慢找到的,没有人可以决定你的本质,除了你自己。所以存在主义说「存在先於本质」,必须先意识到存在的孤独感,才能找到生命的本质。

在七○年代,我上大学的时候,存在主义是台湾非常风行的哲学,不管是透过戏剧、透过文学。例如当时有一部戏剧是贝克特的《等待果陀》,两个人坐在荒原上,等待着一个叫做Godot(中文译為果陀,Godot是从God演变而来,意指救世主)的人,等着等着,到戏剧结束都没有等到。生命就是在荒芜之中度过,神不会来,救世主

不会来,生命的意义与价值也没有来。我们当时看了,都感动得不得了。

从小到大,我们都以為生命是有意义的,父母、老师等所有的大人都在告诉我们这件事,包皮括我自己在当了老师之后,都必须传递这个讯息,我不能反问学生说:「如果生命没有意义,值得活吗?」但我相信,我如果这麼问,我和这个学生的关系就不会是师生,而是朋友,我们会有很多话可以讲。

如果你问我:「生命没有意义,你还要活吗?」我不敢回答。文学裡常常会呈现一个无意义的人,但是他活着;卡夫卡的《蜕变》用一个变成甲虫的人,反问我们:如果有一天我们变成一隻昆虫,或是如鲁迅〈狂人日记〉所说人就是昆虫,那麼这个生命有没有意义?我想,有没有可能生命的意义就是在寻找意义的过程,你以為找到了反而失去意义,当你开始寻找时,那个状态才是意义。现代的文学颠覆了过去「生下来就有意义」的想法,开始无止尽地寻找,很多人提出不同的看法,都不是最终的答案,直到现在人们还是没有找到真正的答案。

陈凯歌的《黄土地》裡,那群生活在一个荒凉的土地上,像土一样,甚至一辈子连名字都没有的人,他们努力地活着,努力地相信活着是有意义的,或许就是另一种形式的生命意义。然而,不管生命的意义為何,如果强把自己的意义加在别人身上,那是非常恐怖的事。我相信,意义一定要自己去寻找。

如果婴儿出世后,尚未接触到母亲前,就被注射一支针,结束了生命。那麼,他的生命有意义吗?存在主义的小说家卡繆(AlbertCamus)有过同样的疑惑,他在小说裡提出,如果婴儿立刻死掉,他会上天堂还是下地狱?他问的是生命非常底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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