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不结束排练时,脸上的微笑显得有点儿僵硬。亨德里克看到年轻的米克拉斯哭丧着脸走过来,他摆摆手拒绝了。亨德里克穿过黑暗的正厅向出口处奔去,他跑步穿过剧院大门和餐厅之间那段陡斜的过道,上气不接下气地进入更衣室,从挂衣钩上一把扯下棕色皮大衣和灰色礼帽,匆匆离开了。
到了街上,他才穿上大衣,并琢磨如何以最快的速度回家。他想:若步行,走得再快也要迟到几分钟,朱丽叶会大发脾气的;若坐出租汽车也许能准时赶到,坐电车也能来得及,但钱包里只有一张五马克的纸币,而要给她的钱又不能少于五马克。看来坐出租汽车,连想都甭想了,坐电车也不行,一坐就只剩下四马克八十五芬尼了,朱丽叶会认为这给得太少了,而且还是小硬币,她说过这种情况绝对不能容忍。
他边想边快步往前走,实际上,他已经走了一段很长的路了。他根本没有认真考虑过坐汽车或电车,因为如果真的把这五马克花完了,他的女朋友真的会大发脾气。至于迟到一会儿,朱丽叶则会故意装作大发雷霆,这成了他们见面时几乎不可避免的礼节。
冬日奇寒但天空晴朗。亨德里克身穿轻薄的皮大衣,甚至忘了把衣扣系上。他觉得挺冷,尤其是手脚,都冻僵了。他没有手套,且平时总穿的轻便舞台鞋,根本不适合在冬季穿。为了使身体暖和些,也为了赶时间,他迈着大步走,渐渐地,这步子变成怪里怪气的蹦跳。许多路人注意到这个奇怪的年轻人,他们或报以微笑,或表示不以为然。亨德里克穿着轻快的舞鞋,动作敏捷,但显得滑稽。他不仅又蹦又跳,而且嘴里还反复哼着莫扎特的曲子和轻歌剧中的流行曲。这位蹦蹦跳跳者的表演还挺有个性,平时并不能轻易见到。他把一束紫丁香当作一只球,一会儿抛起,一会儿接住。这束紫丁香插在他大衣最上面一个纽扣孔里,这束花必然是剧团中某个崇拜他的女郎作为礼物送给他的,也许是小安格莉卡多情的表示。
亨德里克在大街上又唱又跳,有人感到有趣,有人感到厌烦,而他一心想的是那个亲切温柔的眼睛近视的姑娘。他没有注意到街上有一个女顾客推了下身边另一个人,说:“这人准是演戏的!”另一个窃笑着说:“不错,他是艺术剧院的演员,名叫亨德里克·赫夫根。亲爱的,您瞧瞧他的动作多么滑稽可笑,口中念念有词,就像某个有怪癖行为的房客!”她俩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街上另一边有几个十几岁的孩子也跟着笑了起来。亨德里克出于虚荣心和职业原因,平时很计较别人对他外形的反应。可是这一回,他既没有留神那两个女人,也没有注意到那几个学生模样的孩子,他冒着严寒,生气勃勃地跑着步,即将与朱丽叶会见的兴奋,使他陶醉。如今,他又有了这样兴高采烈的心情,实在是难得呀!过去,是的,过去他经常这样欢欣鼓舞和得意忘形。当时他才二十岁,在巡回剧团的舞台上扮演父辈和上了年纪的人物——想当年日子过得多愉快啊!那时,他的贪玩和放荡胜过他的野心,然而那时已经成为遥远的过去,当然还没有遥远到渺茫的程度。如今他经常觉得一切都变得渺茫。在这期间难道他真的变了吗?他现在还不是照旧放荡和贪玩吗?此时此刻,他高兴得已把野心抛诸脑后。假如野心、前程等观念此刻冒出来,他会对它们嗤之以鼻的。他的现实世界是:新鲜的空气,灿烂的阳光,本人年纪还不大,还有他在奔跑,他的围巾在飞扬,他即将到达情人的身边。
美好的心情,使他对别人,例如对安格莉卡的态度,也变得友善起来。他是经常使安格莉卡痛苦、生气的,现在他几乎带着温情想起了她。一个可爱的人,一个非常可爱的人,我今晚一定要送她点儿什么,让她也高兴一下。能和安格莉卡生活在一起吗?和安格莉卡生活在一起肯定会很愉快的,比和朱丽叶在一起会愉快得多。他想到对安格莉卡要采取友好的态度,竟然把安格莉卡同朱丽叶作了比较,想到这里,他不禁自我解嘲地笑了起来。安格莉卡个儿小,令人怜悯,而身材高大的朱丽叶却偏偏是能够满足他需要的女人。当他到达家门时,内心又开始请求朱丽叶的原谅,他刚才不该作那种比较。
亨德里克在一幢老式别墅的地下室租了一间房子住。这幢别墅坐落在一条幽静的街道上,三十年前该处曾是本市富人的住宅区。随着通货膨胀,富人区的大多数居民都变得穷困潦倒。原来鳞次栉比的别墅,以其哥特式的建筑风格受到人们的爱慕,但现在看上去也相当衰败,周围的大花园已荒芜不堪。亨德里克租了一间大房间,每月向他的房东——前领事遗孀门克贝格夫人付四十马克房租。门克贝格夫人手头虽不宽裕,却仍然是位打扮得无可挑剔的高傲妇人。她神态矜持,穿一件肩部镶有花边的古怪的灯笼袖衣服,头发一丝不乱地分向两边,嘴唇薄薄的,唇角上浮现的皱纹显露出讥讽之意,但丝毫没有达到歹毒的程度。
这位寡妇算得上是豁达大度的人,她对房客怪僻的行为并不厌恶,反而感到有趣。她有一些女朋友,都是些老太婆。过去她们的日子过得挺不错,现在都变得贫困了,她们的外表也几乎相差无几。门克贝格夫人习惯用干巴巴的幽默言辞,向她的女朋友们谈论她这位房客的古怪行为。“他往往用一条腿跳着下楼,”她说,带点儿伤感地微微一笑,“他外出散步时往往会突然坐在人行道上。你们想想,坐在肮脏的石块上。因为他担心不坐下来就会跌倒。”在场的女人们听了这些,感到十分吃惊,同时也觉得挺有趣的,一个个摇晃着白发苍苍的脑袋,围巾也发出了沙沙声。领事遗孀用仁慈的口吻补充说,“亲爱的,又能要求什么呢?一个艺术家……也许还是一个出色的艺术家。”这个贵族老太太高傲地说着,她那瘦骨嶙峋的苍白手指,在褪了色的挑花桌布上移动着,这手上已有十年不戴戒指了。
面对门克贝格夫人,亨德里克总感到局促不安,她的贵族出身和显赫的身世令他敬畏。他把门“砰”的一声关上后,在门厅里遇见这位高贵的老夫人,感到有些别扭。对她那种庄严的态度,他有点儿肃然起敬,赶紧戴好自己的红丝围巾,把单片眼镜夹上。“晚上好,尊贵的夫人,您好吗?”他歌声般的语调,使这句客套话的尾声并不嘹亮,反而暴露了他言语的平庸无奇和过分殷勤。他称对方“贵夫人”时,温顺地微微一鞠躬,行礼姿势虽有点儿懒散,但仍然不失潇洒,可以说还达到了宫廷皇族的风度。
寡妇门克贝格夫人回敬对方时没有笑容,只是眼睛四周和薄嘴唇的两旁浮现出嘲讽的皱纹。“您快点儿吧,亲爱的亨德里克先生!您的女教师已经等了您一刻钟啦。”
门克贝格夫人在说“女教师”这个词儿前,恶意地停顿一下,使亨德里克感到脸上一阵热辣辣的。他想,自己一定满脸通红了,他既生自己的气,又感到羞愧。但是他自我安慰着,在昏暗中她不会觉察这点,同时像西班牙大公那样离开了。
“尊贵的夫人,谢谢您。”他打开了自己的房门。
房间内光线暗淡,呈玫瑰色,只有沙发床头矮矮的圆桌上,亮着一盏灯。黑暗中,亨德里克用一种顺从的声音轻轻地喊道:
“特巴布公主朱丽叶,你在哪里?”
一个怒气冲冲的低沉的声音,从黑暗的一角回答他:“你这头猪,我在这里哪,能到哪里去?”
“哦,谢谢,”亨德里克仍然轻声细气地说,他低着头站在门口,“是啊,现在我可看到了你……我见到你感到很高兴。”
“几点啦?”女人在角落里喊道。
亨德里克哆哆嗦嗦地回答:“我想,大约四点钟。”
“大约四点钟!大约四点钟!”始终躲在角落里不露头的女人嘲笑说,“真逗!真精彩!”她带着很重的德国北部的口音扯着嗓子喊,像一个惯于酗酒、抽烟、谩骂的水手。
“四点一刻。”她突然低声地说。她用这种预兆不祥的令人战栗的低沉声音要求他,“你不愿朝我走得更近一些吗?海因茨,只走近一点点。不过,你得先把灯打开!”
亨德里克听到“海因茨”这个称呼时,像挨了当头一棒,不由得蜷缩成一团。他不允许母亲和其他任何人使用这个称呼,只有朱丽叶敢这样喊他。除了朱丽叶以外,在这座城市里谁都不知道他的真名叫“海因茨”。是在哪一个甜蜜和轻率的时刻,他向朱丽叶泄露了这秘密的呢?十八岁以前,大家都用“海因茨”这个名字称呼他。直到他立志要成名当演员时,就改用了“亨德里克”这个高雅的名字。要使家里的人都接受并习惯用这个不平凡的、高雅的名字称呼他,可不是件轻而易举的事。许多信件,凡是以“亲爱的海因茨”开头的,都没有得到答复。直到后来,妈妈和妹妹也终于习惯了新的称呼。在年轻的朋友中,有人坚持称他“海因茨”,他就断然中止友谊。他的伙伴们喜欢揭他的老底,从他过去平淡的一生中挑出些使他难堪的逸闻来挖苦、哄笑他;所以他并不爱同这些伙伴们打交道。“海因茨”已经死了,“亨德里克”正在崛起。
青年演员亨德里克同中介、剧院院长和报社评论员都激烈地争吵过,要求他们把他自己起的名字拼写正确。当他一旦看见节目单上或剧评上把他的名字写成“亨里克”时,就会气得直哆嗦。他自己创造的名字中夹着一个“德”字,可这个小小的“德”字,对他却有着特殊的、奇妙的意义:如果他能使全世界毫无例外地都承认他是“亨德里克”,那么他的目标就达到了,他已经被“培养成人”了。对野心勃勃的亨德里克·赫夫根来讲,名字不仅是人的代号,还意味着负起的责任和义务。尽管如此,他现在依然容许朱丽叶从黑暗的角落里气势汹汹地用他所痛恨的旧名“海因茨”来称呼他。
他乖乖地听从她的两点吩咐:伸出手去开灯,强烈的灯光刺得他睁不开眼睛,他低着头向朱丽叶挪近几步,走到距她差不多一米时停住了。“这不行,”朱丽叶用一种沙哑的令人十分不安的亲昵之声,轻声地说道,“再近点儿,亲爱的!”
由于他站着不动,朱丽叶就开始引诱他,像一个人用爱抚的声音把一条狗诱到身边,而后狠狠地揍它一顿那样。“过来呀,宝贝儿!走到跟前来,别怕!”他仍旧纹丝不动,一直低着头,肩膀和胳膊向前耷拉着。他的太阳穴随着心脏一起跳动。他那胀得大大的鼻孔使劲地吸入低劣的甜得过分的香水味儿,这种香水味儿使人既兴奋又难堪,同另一种更具刺激性的气体——人的汗臭味——混合在一起。
他畏葸不前的可怜相,装的时间过长便会使那女人感到无聊和生气。她突然霹雳般大声愤怒地说:“别吓得屁滚尿流似的站在那儿!抬起头来,你这家伙!”她又威严地补充了一句,“正面看着我的脸!”
亨德里克慢慢地抬起头来,太阳穴周围绷紧的线条更加深了。由于高兴或是由于害怕,苍白的脸上,那双绿蓝色的眼睛瞪大了。他一声不吭,凝视着特巴布公主朱丽叶——他的“黑色维纳斯”。
她的母亲是黑人,她继承了些遗传特征,更偏重于黑种人。从外貌看,她不像混血儿,而更像纯黑人。她那粗糙的、部分皲裂的皮肤,呈深褐色,有些部位(例如在突出的低低的前额和精瘦细小的手背上)几乎全是黑色,只有手心的颜色天生是浅的。朱丽叶本人用胭脂强行地改变她面孔上半部的颜色,突兀的颧骨上人为地敷上粉红色,这种粉红色仿佛闪烁着过于强烈的光。她也文眉了,眼睛上粘了长长的假睫毛,从上眼皮向上一直到细眉,画成稍带点儿红的蓝色。她只让厚凸的嘴唇保持自然色;她在笑骂时露出两排发亮的牙齿,嘴唇同手、脖子上的皮肤一样粗糙,呈深紫色。她的舌头和牙肉显出健康的红色,因而同其他的深暗色彩形成了鲜明对比。
她脸上最突出的部分是那对灵活而充满智慧的眼睛和亮晶晶的牙齿。乍一看,从她脸上根本看不到鼻子。她的鼻子又塌又瘪,只有细看才能看得出来,这个鼻子实际上似乎不存在。它给人的印象不是凸起,而是陷落在一张阴险、妖媚的脸中间。
朱丽叶这颗极端野蛮的脑袋,如果能以原始森林的风光作为背景加以衬托,那就再合适不过了!可是这里却是一间平民住的小房间,里面只布置了套着长毛绒布的家具、小雕像和丝制灯罩。使人感到不协调的不仅是这个环境,而且还有她的头发。如果是满头黑色鬈发,那么它配上这种前额和嘴唇倒是很合适的;出人意料的是她长着一头草黄色直发。她的发型梳理得很简单,只是头发在中间向两边分开。这深肤色的女孩总是强调说,她从不通过美发来改变发型和颜色。她头发的颜色是她父亲即汉堡工程师马滕斯遗传给她的。
她父亲的名字和职业,似乎没有问题,至少没有人表示怀疑。马滕斯已经去世很多年了。他曾生活在中部非洲,在那里劳累的工作严重影响了他的健康。他患的疟疾,使身体变得很虚弱,打奎宁针和酗酒又严重损害了他的心脏。他拖着虚弱不堪的身体回到汉堡后,便无声无息地离开了人间。他把黑人姑娘——他的情人——留在了刚果,撇在那里的还有一个深色皮肤的小家伙儿,很明显他是这个小家伙儿的父亲。工程师去世的消息并没有传到非洲,很久以后,朱丽叶的母亲也去世了,她便动身前往遥远的、神奇的德国,希望在那里找到自己的父亲,因为她认为父亲可以保护她,并使她一帆风顺地融进社会。然而到了德国,人们甚至无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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