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孩子……金发白肤,美丽动人……可恨的小傻瓜!我曾为她疯狂……她似乎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一切——曾经是那样,可她现在多么庸俗、堕落、满怀恶意、头脑空空……我几乎看不到她身上的可爱之处了。”
他吹了声口哨,一只西班牙猎犬跑过来,用充满崇拜之情的眼睛看着他。
他说:“我可爱的老贝琪。”并摸了摸那狗长长的垂耳朵。他想:“把女人叫成母狗,真是充满歧视的做法。像你这样的母狗,贝琪,比我遇到的所有女人加在一起都更有价值。”
他戴上一顶老式的钓鱼帽,和狗一起走出了宅子。他毫无目的地乱走,借此逐渐平复心情。他摸着心爱的猎犬的脖子,和马夫说了几句话,然后来到他们家的农场,和农夫的妻子聊了聊。他走在一条狭窄的小路上,贝琪紧跟着他的脚步。这时他遇见了骑着栗色马的维尼蒂娅·克尔。维尼蒂娅骑在马上显得非常漂亮,霍布里伯爵赞赏地看着她,同时感到一丝回家般的安慰。
他说:“你好,维尼蒂娅。”
“你好,斯蒂芬。”
“你去哪儿了?跑了‘五英亩’?”
“是啊。它表现不错,不是吗?”
“一流的。你看到我在查迪斯利拍卖会上买的那匹两岁的马了吗?”
他们谈论了一阵子马。然后他说:“对了,塞西莉回来了。”
“回来了?在霍布里庄园?”
维尼蒂娅通常不会显得惊讶,但她的声音还是泄露了自己的感情。
“是的,昨天晚上回来的。”
他们沉默了片刻。斯蒂芬说:“维尼蒂娅,你参加了听证会,它……它怎么样?”
她考虑了一阵。
“嗯,没有人说出什么有价值的话,你明白我的意思。”
“警察没有提供什么线索?”
“没有。”
斯蒂芬说:“对你来说一定是一次不愉快的经验。”
“我不怎么喜欢它,但也不是特别难熬。验尸官人挺不错的。”
斯蒂芬心不在焉地抽打着树篱。
“维尼蒂娅,你知不知道——我是说——嗯,这是谁干的?”
维尼蒂娅慢慢地摇头。“不。”她停了一分钟,试图把自己想说的话组织成适当的句子,最后只是笑了一声,“无论如何,不是塞西莉也不是我。这我很确定,我们一直在注意对方。”
斯蒂芬也笑了。他高兴地说:“那就好。”
他像是在说笑,但维尼蒂娅听出了他语调中放松的情绪。这么说他确实曾经想过——
她让自己不去想这件事。
“维尼蒂娅,”斯蒂芬说,“我认识你已经很久了,不是吗?”
“嗯,我想是的。你记得我们还是孩子的时候,上的那些糟糕的舞蹈课吗?”
“当然了!我觉得我能向你敞开心扉——”
“你当然可以。”她有些犹豫,然后用冷静、务实的语气说,“是关于塞西莉的,对吗?”
“是的。维尼蒂娅,你看,塞西莉和这个吉塞尔夫人有什么瓜葛吗?”
维尼蒂娅慢慢地说:“我不知道,我在法国南部,记得吗?关于皮内地区的八卦,我没怎么听说过。”
“那你怎么想呢?”
“嗯,说实话,如果她们有瓜葛,我不会吃惊的。”
斯蒂芬思索着点点头。维尼蒂娅温和地问:“你为什么要担心?我是说,你们已经处于半分居状态了,不是吗?那是她的事,不是你的。”
“只要她名义上还是我的妻子,这也就是我的事。”
“你们不能——呃,协议离婚吗?”
“大张旗鼓地?我怀疑她是否会接受。”
“如果你有机会,会和她离婚吗?”
“当然会的。”他阴郁地说。
维尼蒂娅沉思着说:“我想她也知道这一点。”
“是的。”
他们沉默了一会儿。维尼蒂娅想:“她就像猫一样!我非常了解她,但她事事小心,非常精明。”她大声说:“那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他摇了摇头,然后说:“假如我离了婚,维尼蒂娅,你愿意嫁给我吗?”
维尼蒂娅盯着自己马的耳朵,回答的时候,声音里剔除了一切感情。“我想我会的。”
斯蒂芬!她一直都爱斯蒂芬,从他们一起上舞蹈课,一起掏鸟窝时候起,就深深爱着他。斯蒂芬也喜欢她,但没有喜欢到对那个合唱团的姑娘免疫。他疯狂地、不顾一切地爱上了那个像猫一样精明的女孩。
斯蒂芬说:“我们在一起可以过得很好。”
他眼前出现了一系列景象:打猎、茶和蛋糕、湿润泥土和树叶的芳香、孩子……所有那些塞西莉无法和他分享的东西,那些塞西莉给不了他的东西。他感到双眼蒙上了一层雾气,然后听到维尼蒂娅用那种平板、毫无感情的声音说:“斯蒂芬,如果你真的这么想,那我们私奔好了。塞西莉会同意离婚的。”
他猛然打断她。“上帝啊,你认为我会让你做这样的事情吗?”
“我不在乎。”
“我在乎。”他斩钉截铁地说。
维尼蒂娅想:“他就是这样。很遗憾,确实很遗憾,他太骄傲,简直不可救药,但他是那么可爱。真希望他一直如此。”
她大声说:“好吧,斯蒂芬,我得走了。”
她用脚跟轻轻踢了一下马。挥手说再见时,她和斯蒂芬的目光交汇了。他们那些谨慎言辞中所没有说出来的深厚感情,在这一瞬间彼此交换。
骑马走了一会儿,维尼蒂娅无意中掉落了马鞭。一个男人走过来,捡起鞭子递给她,深深鞠了一躬。
她感谢了他,想道:“一个外国人。我好像在哪儿见过他。”她在自己法国假日的回忆中搜索着这张面孔,同时心思仍在斯蒂芬身上。
当她回到家里时,突然灵光一闪。
“是飞机上给我让座的那个小个子!他们说他是个侦探。他在这儿干什么?”
。
第十三章安托万美发厅
出庭作证后的第二天早上,心绪不宁的简来到了安托万美发厅。
被叫做安托万先生的那位老板,真名其实是安德鲁·利奇。他坚持自己的外国血统,说他母亲是个犹太人。安托万先生向简皱了皱眉,这不是个好兆头。
安托万先生已经形成了一种条件反射,只要一走进布鲁顿大街上的店面,就自动把口音切换为不流利的英语。他斥责了简一通:她为什么要乘飞机旅行?真是个糟糕的主意!她的出格行为会给他的事业带来永久的伤害,等等。简好不容易脱身,格拉蒂丝对着她夸张地挤了挤眼。
格拉蒂丝是位身材纤巧的金发女郎,态度傲慢,声音轻柔缥缈,职业态度十足。私下里,她很爱逗趣,声音沙哑。
“别担心,亲爱的,”她对简说,“那个老混账就喜欢坐在篱笆上,看猫要从哪里跳过去。我相信它们才不会从他看着的地方跳呢。哎哟,亲爱的,我那位老主顾又来了,你看她该死的眼睛。我猜她和平时一样有一肚子的火要发。希望她没有带那条天杀的宠物狗。”
一会儿之后,格拉蒂丝那轻柔、缥缈的声音传了过来。
“早上好,太太。您没带那条可爱的北京哈巴狗来吗?让我们先挑洗发水吧,然后去找亨利先生。”
简刚刚走进相邻的隔间。在那儿,一个红褐色头发的女人正在等待。她一边在镜子里检查自己的脸,一边对朋友说:“亲爱的,我的脸今天早上可真吓人,真的……”
她的朋友正无聊地翻阅着三周以前的插画杂志,没什么兴趣地回应道:“是吗,宝贝?我觉得和平时看起来一样呀?”
简走进来的时候,那位无聊的朋友放下了杂志,目光锐利地把简上下打量了一番。
“早上好,太太。”简用那种轻盈明亮的职业声线说道。她几乎不用费任何力气就能机械地发出这样的声音。“您好久没来了。我猜您出国旅行了?”
“昂蒂布。”红褐色头发的女人说。此刻她也很感兴趣地盯着简看。
“太好了,”简假装热心地说,“让我们看看,今天是做护发呢,还是染发?”
那个红褐色头发的女人把注意力移开了一阵,弯腰仔细研究她的头发。
“我想我可以再等一周。上帝啊,我看起来真糟糕!”
她的朋友说:“亲爱的,一大早你还能指望自己的气色有多好?”
简说:“啊,等乔治先生帮你做完,就不一样了。”
“告诉我,”那个女人继续盯着她,“你就是昨天出庭的那个姑娘吗?在飞机上的那个?”
“是的,夫人。”
“太可怕了!跟我说说。”
简尽力表现得让她满意。“夫人,那真的太可怕了,真的——”
她开始讲述,不时停下来回答问题。那个老女人长什么样?听说飞机上有两个法国侦探,整件事情和法国政府的丑闻有关,是这样吗?霍布里夫人也在飞机上?她像别人说的那么漂亮吗?你认为是谁干的?听说政府对整件事情下了封口令?等等,等等。
这下一发不可收拾,所有的顾客都希望让“那个飞机上的姑娘”给他们做头发。每个人出去以后都对朋友说:“你知道吗?太不可思议了!给我做头发的女孩就是‘那个’女孩……是的,我也推荐你去那儿做头发,他们手艺非常好……她叫简妮……小个子,大眼睛。如果你善意地询问,她都会告诉你的……”
一周结束的时候,简觉得自己的神经已经绷紧到极限了。有时候她觉得如果再有人问她同样的问题,她会尖叫起来,用吹风机砸向对方。不过最后她找到了缓解压力的更好办法。她去找安托万先生,要求加薪。
“你说什么?真是厚颜无耻,你和谋杀案有牵连,我让你留下来都是我心肠好。换成别人早就把你解雇了!”
“胡说,”简冷静地说,“我是你的财源,你知道这一点。你想让我走,没问题,我这就走,亨利美发厅和梅森商店都等着雇用我呢!”
“谁会知道你跳槽去了那里?你又不是什么重要人物。”
“我在听证会上认识了两个记者。”简说,“其中一个愿意在任何时候为我提供公开的宣传。”
安托万害怕真的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只好喃喃抱怨着同意了简的要求。格拉蒂丝由衷地为朋友鼓起掌来。
“好样的,亲爱的,”她说,“那个犹太佬安德鲁根本比不上你。如果一个姑娘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就都完蛋了。你有勇气,亲爱的,我钦佩这一点。”
“我能为自己而战斗,”简的小脸好斗地扬起来,“我这一生都是这样度过的。”
“这是坏运气造成的,”格拉蒂丝说,“但对待犹太佬安德鲁就得这样,他反而会更看重你。在生活中唯唯诺诺行不通——不过我和你都不用担心这个。”
从此以后,简开始日复一日地重复同样的故事,几乎没有变化,就像在戏剧舞台上扮演的角色一样。
和诺曼·盖尔约好吃饭的那天到来了。那是一个美好的夜晚,他们谈得挺投机,发现彼此拥有许多共同的爱好。他们都喜欢狗,不喜欢猫;他们都讨厌牡蛎,喜欢烟熏三文鱼;他们都喜欢葛丽泰·嘉宝,不喜欢凯瑟琳·赫本;他们都不喜欢胖女人,喜欢深黑色的头发;他们都不喜欢染成鲜红色的指甲。他们都不喜欢噪音、太嘈杂的餐馆和黑人;他们都喜欢乘公共汽车,不喜欢地铁。两个陌生人竟能拥有如此多的共同爱好,真是不可思议。
有一天,在美发厅,简打开手提包时,无意中将诺曼·盖尔的一封信落在了地上。她捡起信时有点脸红。格拉蒂丝凑了过来。“你男朋友叫什么名字?”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简的脸更红了。
“别逗我了,我知道那肯定不是你妈妈的舅爷爷写来的。我又不是小孩子。他是谁,简?”
“是我在皮内认识的一个……男人。他是个牙科医生。”
“牙科医生?”格拉蒂丝毫不掩饰自己的厌恶,“他的牙一定挺白,笑容完美。”
简被迫承认确实是这样。
“他有小麦色的皮肤,眼睛湛蓝。”
“这年头谁都有小麦色的皮肤,”格拉蒂丝说,“去海滨晒一晒,或者从药剂师那里开一瓶药,只需两秒。‘英俊的男人都拥有黧黑的皮肤’什么的。眼睛听起来倒不错。但是——一个牙医!他想吻你的时候准会说:‘把嘴再张大一点。’”
“别傻了,格拉蒂丝。”
“你别这么敏感,亲爱的,我看你真的生气了。……是的,亨利先生,我就来!可恶的亨利,以为自己是上帝呢,把我们这些姑娘支使得团团转。”
那封信是邀请简星期六共进晚餐的。周六中午,简拿到了增加的工资,情绪大好。她想:“当初从飞机上下来的时候我是多么担心!结果一切都很美好……生活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在这样的心情下,她决定好好犒劳自己一餐。她决定去转角餐厅,享受一下那里的美食和音乐。
她在一张四人桌旁坐定,那里已经有一位中年妇人和一个年轻人坐着了。那位妇人刚刚吃完,正叫侍者拿账单来。她提起一大堆各式购物袋便离开了。
简像往常一样,一边吃饭一边看书。当她停下来翻页时,注意到那个年轻人正盯着她的脸看,同时意识到这个年轻人非常眼熟。
与此同时,年轻人鞠了一躬。
“对不起,小姐,你还认识我吗?”
简更用心地打量他。他看起来男孩气十足,十分吸引人——不是因为相貌英俊,而是因为充满了活力。
“我确实没有做过自我介绍,”年轻人说,“除非你把谋杀案当成介绍人。事实上,我们也一起出席了听证会。”
“当然,”简说,“我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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