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想留个口讯。”
“我说了,‘进来’。”
亚当走了进去。这是一间空荡荡的大厨房。一个角落里,有几把木椅、一张桌子和许多空啤酒瓶。墙上贴着几张斗牛的招贴画。画面上的公牛,看上去凶猛异常,而斗牛士则个个帅气。有两个男子坐在桌前喝啤酒,一边正用一种外语交谈。他们长相都不怎么英俊,看到亚当进来,停止了谈话。亚当打量着那些斗牛招贴画。
“你是aficionado(1)?”多毛男问。
“请问你刚才说什么?”
“你很迷斗牛吗?”
“我从没看过斗牛。”
“他是谁?”桌前一个男子问。他左手少了根大拇指。
“你是谁?”多毛男问亚当。
“他从咖啡馆来的。”第三个男子说。这个人的左手吊着绷带。
“肯定是误会了。”亚当说。
“我想也是,”绷带男说,“我们刚给咖啡馆打过电话。”
“我不是什么咖啡馆来的,”亚当解释,“我从大英博物馆来。”
“他们那里也有咖啡馆?”
“他们管它叫餐饮馆。”亚当说。
“没啥两样嘛。”绷带男说。
“并非如此,”缺拇指的男子解释说,“在咖啡馆里,你可以和朋友们喝酒,而且酒水都由服务生用托盘端上来。餐饮馆是那些本应做服务生的人去的地方,因为在那里你得自己端托盘。还有,在咖啡馆里你可以喝啤酒,也可以喝葡萄酒。而餐饮馆只供应咖啡或茶。”
“在这个国家,你只能喝茶,不管你到什么地方。”绷带男说。他把啤酒瓶嘴含在两齿之间,用牙咬掉金属瓶盖。他一口吐出瓶盖,盖子在地板上骨碌碌滚到亚当脚下。亚当把它拾起来放在桌上。
“留着吧。”绷带男说。
“别理他,”缺拇指的男子说,“他手疼,可他没有阿司匹林。你有阿司匹林吗?”
“没有。”亚当答道。
“没什么大不了的。小痛好忍。”
“那你在博物馆做什么?”多毛男问。
“他到餐饮馆喝茶呗。”绷带男说。
“闭嘴。”多毛男呵斥道。
“我在那里的阅览室看书。”亚当说。
缺拇指的男子猛地把他仅有的一根拇指朝天花板一指。“老太的书堆积成山呢。”他说。
“罗廷迪恩夫人吗?”亚当说,“她正是我想见的人。”
“她出去了。”一指男说。
“我跟他说过了。”多毛男说。
“我晚点再过来吧。”亚当说。
“就在这里等。”多毛男说。他给亚当拉过一张椅子。亚当慢吞吞地坐下。
厨房的另一头,一扇门开了,出现一个年轻女孩的身影。她面孔白白的,头发乌黑,穿一身黑色的衣服。
“你想要什么?”多毛男头也不回地问。
“没什么。那是谁?”女孩看着亚当问。
“他是咖啡馆来的,”绷带男说,“你有阿司匹林吗?”
“没有,都让你用光了。”女孩说。
“那就快滚出去。”
房门关上了。
“坏种。”绷带男说。
“我想我还是走吧。”亚当说着站了起来。
多毛男抓住他的肩膀,牢牢把他按在座位上。“你在这里等。”他说。
“这么说你看书?”绷带男问亚当。
“是的。”亚当答。
“什么样的书?爱情故事?”
“有一些是爱情故事。”
“我倒是喜欢一部好看的电影。”多毛男说。
“他迷着伊丽莎白·泰勒呢。”一指男说。
多毛男脸红了,一条腿交叉着绕上另一条腿。“她是个伟大的女人。”他嘟囔着。
“《埃及艳后》他已经看了三十四遍了,”一指男说,“你觉得这创下纪录了吗?”
“我相信肯定是。”亚当说。
“不是。引座的女孩们看的次数更多。”
就着瓶子狂饮的绷带男被啤酒呛了。酒顺着他的脸颊和喉咙往下淌,湿了他的背心。“总有一天你会害死我,amigo(2)。”他说。
“总有一天我会杀死理查德·伯顿(3)。”多毛男说。
“你知道罗廷迪恩夫人什么时候能回来吗?”亚当问。
“理查德·伯顿可不会让你,”吊绷带的男子说,“我见过他把比你个头还大的男人打趴下。”
“他的个头可不比你大。”多毛男说。
“这个我相信。”
“我打倒过很多你这种个头的男人,”多毛男说,“要不是你的手吊着绷带,我真想让你看看。”
“你们难道不明白电影里那些都是假的?”一指男说。“打趴别人或者被别人打趴下的不是理查德·伯顿。拍电影就像小孩逗乐子。”他对亚当说。
“我还有一条好胳膊。”绷带男说。他用胳膊肘猛击桌面,并把前臂竖起来举在半空中。多毛男在桌子的另一边坐下后做出同样的动作,过后与对方来了个手指勾手指。
“随你们便吧。”一指男说。他又打开一瓶啤酒。
两人拼命想把对方的手臂扳倒在桌子上。他们赤裸的前臂上,肌肉暴突;额头冒出汗珠,滚下后在腋窝下形成块块黑乎乎的污斑。第三个人用纵深的喉音低声哼小调,怂恿两人接着角力。
亚当从座位上站起来,悄悄朝门口走去。
“你去哪儿?”一指男说。桌前那两个男子不再较劲,也看着他。
“我找厕所。”亚当说。
“从那边过去。”大拇指指向厨房另一端的一扇门。
在两扇门之间要走很长的路。
亚当打开厕所的门,又咣当一声关上。他并没有进去。他不想用厕所。他不想等罗廷迪恩夫人了,即使真有她这么个人。他只想离开这所房子,驾车驶进大雾,趁自己的手指都还在。他曾经在什么地方看过一部电影,里面的扳腕较劲连桌上的刀子都用上了。
一段漆黑的楼梯从地下室通向楼上。亚当小心翼翼地摸索着上楼,直到他的手碰上一扇门。转动把手后,门开了,亚当走进一间铺着地毯的门厅,他的第一反应是把身后的门轻轻带上。门上贴着一张手写的字条,上书“随手锁上”,亚当乐意服从:钥匙就在锁眼里。无疑是他在厨房看到的那个女孩回来时忘了锁门。他感谢女孩的疏忽。
他背靠着门站了一会儿,观察周围的环境。门厅光线黝暗,还有点脏乱。有一个笨重的大衣帽架和一台落地大座钟,钟摆正发出沉闷又愁苦的滴答声。墙壁上挂着承受各种各样痛苦煎熬的殉道者的大幅画像:他认出被乱箭射穿而活似一个针垫的圣塞巴斯蒂安(4),还有在烤架上被慢慢烘烤的圣劳伦斯(5)。尽管那些病态的圣像和他所了解的罗廷迪恩夫人的宗教背景很相符合,看着这些还是让他感到极不舒服。他像躲开残酷和邪恶的东西一样缩回身子。这就是苦苦追寻没发表过的手稿的教训,他心想。难道你不希望自己舒舒服服待在大英博物馆里,数数长句中的字数?或者在家中把自己那三个可爱的孩子放在自己膝盖上颠晃着逗弄——该用复数“双膝”吧?
除了座钟的滴答声,屋子似乎一片死寂,空无一人。他不会遇到任何阻拦,就可走过一条破旧的窄地毯,打开前门,跳下台阶,直奔他的小摩托而去。所谓没有阻拦,是说除了他右侧的楼梯——他沿门厅走去时,背部必会朝那边暴露无遗,还有左首的三扇门——他经过时,其中任何一扇都可能打开。
突然,他听到音乐的声音——是流行乐。声音微弱,而且非常遥远,他不能确定是从房子里某个偏僻的角落,还是从外面传来的。但是音乐中流露的那种昂扬的正常人生活的意味让他放下心来,并使他鼓起勇气穿过门厅。他经过左首的房门,一扇,两扇,三扇,没有事情发生。他回头朝身后瞥了一眼,确定楼梯上没人。他迫不及待伸出手紧紧抓住厚重前门的插销,一把将它拉开。
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年妇女站在门口,用什么东西对准着他的胸口。亚当举起双手作投降状,但又立刻放了下来,因为他看到,原来那只不过是一把耶尔弹簧锁的钥匙。
“你是谁?”那个女的问。
“爱坡比——亚当·爱坡比。”他支支吾吾地说。
那个女的眯起眼睛打量他:“有点耳熟。”
“您是罗廷迪恩夫人吧……”
“是的。”
“我给您写过一封信,您也给我写过一封回信。是关于埃格伯特·梅利玛许的。”
“噢,对了,”罗廷迪恩夫人说,“我可以进来吗?”
亚当连忙闪身让她进屋。“您一定想知道我在您的房子里做什么……”
“我猜是我女儿让你进来的?”
“不是,楼下的几个男子——”
“她真不听话。我告诉过她,我出去时决不要开门。”
“不,她其实没有。是那些男子——”
“嗯,反正你来了,”罗廷迪恩夫人说,她好像有点耳背,“你不想来点圣水吗?”
“我不渴,谢谢。”
“原来你不是教友,爱坡比先生。”罗廷迪恩说着把手放进安装在墙上的一个圣水钵里蘸湿,在胸前画了一个十字。
“噢不,我是的,”亚当说,“我只是没弄明白……”
“如果你愿意在这里坐下,”罗廷迪恩夫人打开起居室的房门说,“我去泡茶。”
起居室和门厅的布置很像,老式的厚重家具,墙壁上挂着阴沉压抑的宗教画。所有桌面和家具顶部都摆着相当数量的宗教小摆设。亚当坐在一张硬邦邦、直挺挺的椅子上,屁股挨着椅边。他好像听到他身后罗廷迪恩夫人关上的那扇门的外面有人经过,又过了一会儿,他听到有声音依稀从房子后面传来,随后变成大声怒骂,听上去像是罗廷迪恩夫人和她的女儿。
他起身在房间里焦急不安地徘徊。壁炉架上的一个玻璃匣子下面有一节人的手指骨,他见了顿觉毛骨悚然:他在琢磨,是不是楼下那几个穴居人中的某一位捐献的。但是匣子上镌刻的一行文字写着:“在天国享福的奥利弗·普兰科特(6),为我们祷告吧。”他走到窗前,拉开网眼窗帘。外面暮色已深,路灯发出暗淡的幽光,每一盏周围都包裹着一团雾气的光晕。他那停在街沿的小摩托的粗短形轮廓倒还依稀可辨。这么说,没出什么问题。他转身回到房间,仔细打量一个正面镶有玻璃门的书柜。柜子上着锁,但是他认出了埃格伯特·梅利玛许的几本书的标题,还有旧时的其他天主教著作:切斯特顿的《诺丁山的拿破仑》、贝洛克的《通向罗马之路》、亨利·哈兰的《红衣主教的鼻烟壶》、罗伯特·休·本森的《来吧,刑架!来吧,绳索!》、约翰·格雷的《诗集》。作品看似都是首版书,不知道上面是不是还有作者的亲笔签名。他隐约感到又一阵好奇和兴奋袭来。尤其吸引他的是摆在书柜最下层的一个黑色文件匣,他从匣上褪色的标签勉强能够辨出这样几个字:“埃·梅——未曾发表的手稿”。也许到底还是不虚此行。他下了决心,要给罗廷迪恩夫人留下好印象。
一听到大厅里瓷器的叮当碰撞声,本书的主人公立即以一种——对他而言——颇为罕见的敏捷,殷勤地跃到门口。
“我一直在欣赏您的‘宝贝’。”他说,一边帮她推茶具台。
“大多都是舅舅的东西,”她说,“不过我也是竭尽绵薄罢了。”她朝一个大橱方向含糊地做了一个手势,橱内架上排列着圣骨盒、小雕像和卢尔德(7)的圣水小瓶,幽朦、多灰、虔诚。
她沏茶的方式老派而闲适,从嘶嘶作响的铜瓮中把水倒进壶里。
“一块方糖还是……?”她问道。
趁着斟酌如何回答的当儿,他把自己的新朋友仔细观察了一番。她身穿一件朴素的深色软料长袍,如果把她的鞋子形容为“实用耐穿”——虽然他一般羞于品头论足——他觉得也不会有人表示异议。她胸前挂着的一个再普通不过的金十字架是她全身唯一的饰物。她的脸上不施脂粉,看上去五官端正、镇静从容、正义凛然——这种面孔,他在大教堂侧殿礼拜堂朦胧的光线里,瞥见过上百次;在缠绕着念珠、没有血色的双手上面,脸容显得益发苍白。她很符合他理解中此人的样子,就像触摸到一本手掌大小精致的陈年弥撒书:干净但已翻旧,封面因为常用而变得软塌塌,但书脊仍然结实挺拔。
“两块。”他大胆地说。
“你喜欢吃甜食嘛。”她就事论事,不再多言。
可他缠着她不放:“您真是很有洞察力。”
“埃格伯特舅舅喜欢吃甜食,”她接着说,“他每个礼拜天祈福完毕,就忍不住要吃巧克力指形小蛋糕。”
“这么说您和您舅舅一起生活?”
不知是何原因,这个问题看似让她忐忑不安,她紧张地搅动着茶匙。
“那是很久以前了。”她说。
对于梅利玛许的记忆显然极易触动对方的感情,看来提起手稿问题还得小心讲究策略。他小心翼翼地应付这场谈话,正如他在衣袋里轻轻数弄着硬币,他摸到的每一枚小钱,对此情此景而言,不是太脏,就是早被用旧磨光,要不就是自以为是“硬”通货而显得俗不可耐。
“您女儿不过来一起饮茶吗?”他终于冒着风险问道。
那双狡黠的灰色眼睛敏锐地看出来了。“她头疼。我希望你下次有机会见到她。”
“我也希望如此。”他赶快回答。
“也许你能把她的想法讲给我听听,爱坡比先生。我承认我弄不明白如今的年轻人。”
嗯,无论如何,他找准了一个说话的机会。
“您自己的母亲也一定这样讲过您,从前。”他面带微笑大胆说道。
罗廷迪恩夫人放下茶杯。“信仰天主教的母亲和她的女儿之间不应该存在不信任。”她似乎用这句话把他死死钳住,摆出一决雌雄的姿态,而下面一句话果然直奔要害:“你是坚持到教堂做礼拜的天主教徒吗,爱坡比先生?”
这下,他被问了个措手不及,而且没法掩饰自己的窘态。她垂下眼睛低声说:“抱歉。这种问题不该问的。”
“噢,我不介意向您承认。”他苦笑了一下,让她不用在意。
“你是说……”
“我是说总有这样的时候,尽管一个人很懦弱,却宁可别人往最坏的方面想。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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