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深,穿着一身鹿毛色的套装,打一条酒红色的领带。一双匀称的棕色小手软绵绵地垂在他的身体两侧。一双穿着锃亮的尖头皮鞋的小脚几乎直指地板。
一根皮带缠住了他的脖子,把他吊在床头的金属杠上。他的舌头伸出来老长一截——我还不知道人的舌头能伸出来那么长。
他的身体微微摆动着,这模样我不太喜欢,于是我把床放了下来,让他静静地依偎在两只固定的枕头间。我没有碰他。我不碰也知道,他的身子一定冰冷冰冷的。
我绕过他,走进梳妆室,隔着手帕拉开抽屉。这地方已经空无一物了,只有一个单身男人留下的一丁点垃圾。
我走出梳妆室,开始检查那个男人。没有皮夹。肯定被沃尔多拿走扔掉了。我找到一扁盒香烟,还剩一半,上面烫着金字:“蒙得维的亚,派桑杜街19号,路易斯·塔皮亚公司”[2];一盒斯培西亚俱乐部的火柴;还有一只深色的粒纹皮枪套,枪套里面插着一支9毫米毛瑟手枪。
这把毛瑟手枪说明他是个专业人士。这下我感觉好受了些。但他显然不够专业,不然的话就不会被人赤手空拳地解决掉了,而他的那把毛瑟——一支可以打穿砖墙的手枪——还插在枪套里面动都没动过呢。
我似乎理出了一丁点头绪,但只是一丁点。四支抽过的香烟说明,屋里有过一场讨论或者一阵等待。在此过程中的某一时刻,沃尔多突然掐住小个子男人的咽喉,擒拿的手法恰到好处,几秒钟的工夫就把他掐晕了过去。那把毛瑟枪对他而言就像一根牙签一样毫无用处。然后沃尔多用皮带把他吊了起来——也许他这时已经死了。这就能解释沃尔多为何行色匆匆,为何要把公寓清空,为何急着要找那个姑娘。这就能解释他为何在鸡尾酒吧门外下车时不锁车门。
而这一切成立的前提是,确实是沃尔多杀了他,这确实是沃尔多的公寓,还有——我不是被人给耍了。
我又翻了翻他的另几只口袋。左裤袋里有一把金色的袖珍折刀和几枚银币。左屁股兜里有一块手帕,叠得方方正正,喷了香水。右屁股兜里还有一块手帕,没有叠,但很干净。右裤袋里还有四五张纸巾。一个爱干净的小家伙,不喜欢用手帕擤鼻涕。纸巾下面是一只小小的钥匙夹,上面有四把崭新的钥匙——车钥匙。钥匙夹上印着几个金字:R·K·福格尔桑有限公司赠“帕卡德车行”。
我把我找到的所有东西复位,把床收回墙上,拿手帕擦拭了一遍门把手和所有的突出物,还有平整的表面,关掉灯,把脑袋戳出门外。楼道里空无一人。我下楼走上街道,转过街角朝金斯利大道走去。那辆凯迪拉克没有挪过位置。
我拉开车门,靠在上头,她似乎也没有挪过位置。很难从她脸上读出任何表情来。事实上,我几乎什么都看不到,除了她的眼睛和下巴。但我能清清楚楚地闻到那股檀香味。
“这香水,”我说,“能把牧师逼疯……我没找到珍珠项链。”
“好吧——你尽力了,谢谢你,”她用轻柔、低沉又颤动的嗓音说。“我猜我承受得住。要不我……要不我们……或者……?”
“你回家去吧,”我说。“不管发生了什么,你以前从未见到过我。不管发生了什么。以后你可能也再也不会见到我了。”
“我不愿意——”
“祝你好运,洛拉。”我关上车门,跨了出去。
刺眼的车灯亮起,引擎隆隆启动。街角处,那辆大跑车迎着赤风,缓缓地、鄙夷地拐了个弯,消失不见了。我默默地站在路边方才停车的那块空地上。
天色这时已经黑了。刚才传出收音机乐声的那间公寓的窗户这时变成了一片空白。我站在那里,望着一辆貌似全新的帕卡德敞篷车的车尾。我之前见过这辆车——在我上楼之前,就在同一处位置,就在洛拉那辆车的前方——停在那里,一团黑影,无声无息,闪亮的挡风玻璃右下角上贴着一个蓝色的标签。
而在我的脑海中,我似乎看到了另一样东西——一串崭新的车钥匙,挂在一只钥匙夹上,钥匙夹上印着几个大字:“帕卡德车行”——就在楼上,就在一个死人的口袋里。
我走到那辆敞篷车的前方,用一只小手电筒照亮了那张小蓝条。没错,就是同一家车商。商号名和广告下方,有一行用墨水手写的姓名和地址:尤金妮·科尔琴科,西洛杉矶阿维达街5315号。
这简直是发疯。我返身上楼,回到了31号门前,故技重施撬开房门,进门绕到壁床后面,从那位穿戴整齐、挂在那里的棕肤死人的裤兜里摸出了那只钥匙夹。5分钟后,我回到了街上的那辆敞篷车边。钥匙咔哒一声插进了锁眼。
5
那是一栋小房子,靠近过了索泰尔区的一道峡谷,屋子前面有一圈歪歪扭扭的桉树。街对面,一场热闹的派对正在进行中,人们冲出门外,往人行道上哐哐地砸着酒瓶,一面兴致高昂地嗷嗷乱叫,就像是耶鲁队刚刚在球场上持球触地,赢了普林斯顿队一分似的。
我要找的这一户门前有一道铁丝栅栏,种着几棵蔷薇树,步道上铺了石板,车库门敞开着,里面没有停车。房子门前也没有停车。我揿响了门铃。一阵漫长的等待后,门突然间开了。
我不是她在等的那个男人。我能从她那双闪闪发亮、涂了黑眼圈的眼睛中看出这点来。但紧接着,她的眼睛中就什么都没有了。她只是站在那里,望着我——一个瘦长饥饿的黑发女人,颧骨上搽了胭脂,浓密的黑发从中间分开,一张嘴大得可以塞下夹了三层肉饼的三明治,身披一套橘红、亮金色的睡衣,脚踩一双拖鞋,露出涂成金色的趾甲。在她的耳垂下方,一对小小的教堂铜钟迎着微风,轻轻地叮当作响。她缓缓地、鄙夷地挥了挥手中的香烟,装着香烟的烟嘴长得就像棒球棒。
“嗯——嗯?怎么啦,小男人?你有事吗?你迷失方向了,回不到街对面那个美妙的派对了,诶[3]?”
“哈——哈,”我说道。“了不得的派对,对不对?不。我只是把你的车带回家了。你的车丢了,对不对?”
街对面的前庭里,有人在发酒疯,一场男女声混合四重唱将剩余的夜晚撕成了碎片,并意犹未尽地将每一块碎片尽情摧残蹂躏了一番。与此同时,这位异域风情的黑发女子几乎纹丝不动,至多只是眨了眨眼皮。
她并不美丽,甚至也谈不上漂亮,但她的举手投足似乎都在说,只要她出现在哪里,那儿就会有故事发生。
“你说了什么?”她终于开口了,嗓音柔滑得就像一片烤焦的吐司皮。
“你的车。”我指了指身后,眼睛紧盯着她。她看样子像是个会使刀子的女人。
那只长长的香烟嘴慢吞吞地垂到了她的体侧,里面的香烟掉了出来。我抬脚踩灭烟头,就这样跨入了门厅。她从我面前退开,我关上门。
这间门厅就像筒子楼公寓的长楼道。铁制支架中的壁灯发出粉红色的微光。门厅的另一头拉着道珠帘,地板上铺着一块虎皮。这地方和她很配。
“您是科尔琴科小姐?”我问道。她又一动不动了。
“是——的。我是科尔琴科小姐。你到底要怎么样?”
她此刻看我的眼神就好像我只是上门来擦窗户的,只是来的时间不太凑巧。
我用左手掏出一张名片来,递到她眼前。她读了读我手中的名片,脖子一分都不肯多转。“你是侦探?”她喘了一口气。
“是的。”
她先用某种咬牙切齿的语言说了句什么,然后用英语说道:“进来!这该死的风,我的皮肤都快干成绵纸了。”
“我们已经进来了,”我说。“我刚关了门。醒醒吧,娜兹莫娃[4]。他是谁?——那个小个子是谁?”
珠帘后面传来一个男人的咳嗽声。她猛地一哆嗦,就好像刚刚被牡蛎叉戳了一下似的。接着她努力挤出一丝微笑,但并不怎么成功。
“来点报酬如何,”她轻声说。“你等在这里好吗?10美元——很公平的开价,不是吗?”
“不是,”我说。
我慢吞吞地伸出一根手指戳向她,又添了一句:“他死了。”
她一下子蹦开三尺远,发出一声尖叫。
一把椅子发出一声刺耳的“嘎吱”;一双脚从珠帘后面咚咚地走了过来;两只大手跃入眼帘,将珠帘一把拉开。一个模样强悍的大块头金发男人站在了我们面前。他穿着一身睡衣裤,外面罩着一件紫色的长袍。一穿过珠帘,他就一动不动地站定了,两脚像生了根似的,下巴突出,无色的眼眸就像泛灰的坚冰。看这样子,他在橄榄球场上会是个很难对付的阻截手。
“怎么啦,宝贝儿?”他的嗓音结实浑厚、带着喉音,语调中刚好有那么几分花痴劲儿,证明这伙计确实是会喜欢上一个把脚指甲涂成金色的女人。
“我来是为了科尔琴科小姐的车,”我说。
“哦,那你先把帽子脱了吧,”他说。“稍微锻炼一下自己可以吗?”
我脱了帽子,向他道歉。
“好吧,”他说,一面用力地把右手插在紫袍的口袋里。“这么说,你来是为了科尔琴科小姐的车。接着往下讲。”
我挤开那个女人,朝他走去。她向后缩去,背靠着墙,手掌摊开贴在墙上——活脱脱一个中学剧团的茶花女。那只长长的烟嘴此刻空躺在她的脚趾边。
就在我离他还有六尺远的时候,大块头男人不慌不忙地开口了:“你就站在那里说话,我听得到。别激动。我这只口袋里有把枪,我可是专门费了点功夫才学会打枪的。那辆车怎么了?”
“借车的那人没法自己来还了,”我说,一面将那张还握在我手里的名片递到他面前。他只是草草瞟了一眼,便又将目光移回我身上。
“那又怎样?”他问道。
“你一向这么凶悍吗?”我问道,“还是说,只有在你披上睡袍的时候才这样?”
“他为什么没法亲自把车送来?”他问道。“别说废话。”
那个黑发女人在我身旁发出一声捂在了嘴里的叫喊。
“没事,亲爱的,”男人说。“我来应付。你进去吧。”
她无声地从我俩身边溜过,眨眼间便消失在了那道珠帘后面。
我等待了片刻。大块头男人纹丝不动。他看上去没有丝毫的不安,沉稳得就像是一只正在晒太阳的蛤蟆。
“他没法亲自把车送来,因为有人把他干掉了,”我说。“让我们来瞧瞧你怎么应付吧。”
“是吗?”他说。“你有没有带他来证明你说的话?”
“没有,”我说。“但你要是愿意打上领带,戴上礼帽的话,我这就带你过去,指给你看。”
“喂,你刚才说你是谁?”
“我什么也没说。我猜你也许识字,”我再次把名片递到他眼前。
“哦,没错,”他说。“约翰·达尔莫斯,私人调查员。哦,啊。这么说,我应该跟你走一趟,去见谁?为什么?”
“也许他偷了你们的车,”我说。
大块头点点头。“这想法有理。也许吧。那人是谁?”
“一个棕肤小个子,口袋里有你们的车钥匙,把车停在了伯格伦德公寓旁边的街角处。”
他细细揣摩了一番我的话,脸上看不出有任何窘迫的神色。“你手头有牌,”他说。“牌不多。但有几张。我猜警察局今晚该是要开聚会了。这么说,他们的活儿都是你在替他们干。”
“唔?”
“照我来看,这名片上的头衔可不就是私家侦探嘛,”他说。“门外面是不是还等着几个条子?那几位是不是太害羞了,不敢进来?”
“不,只有我一个。”
他咧嘴一笑,古铜色的皮肤上隆起一道道白脊。“这么说,你发现了一个死人,拿了他的钥匙,找到一辆车,开着车就上这儿来了——就你一个人。没有警察。我说得对吗?”
“一点不错。”
他叹了口气。“我们进去吧,”他说道。他一把将珠帘扯开,让开一道口子,让我进去。“说不定你有什么想法值得我听听。”
我从他身边走过,他转过身来,拿那只沉甸甸的口袋对着我。直到我走到他跟前,我才注意到他的脸上渗出了一粒粒汗珠。也许是热风的缘故吧,但我看不像。
我们走进了这栋房子的客厅。
我俩坐了下来,隔着一片黑黢黢的地板对望着彼此。地板上铺着几块纳瓦霍印第安人的小毯子、几块深色的土耳其小地毯,这些连同几样装着厚厚软垫的沙发桌椅,共同构成了室内的装潢组合。房间里还有一个壁炉、一架小型卧式钢琴、一扇中国屏风、一只柚木座上的中国灯笼,还有花格窗上的一副金丝网窗帘。向南的窗户敞开着。一棵树干上刷了白石灰的果树在纱窗外猛烈摇摆着,为对街传来的噪音再添了几分嘈杂。
大块头男人慢吞吞地靠坐在一把织锦软椅上,穿着拖鞋的双脚架在脚凳上。他的右手还放在我俩见面时的位置上——紧挨着他的枪。
那个黑发女人在阴影中晃悠着,一只酒瓶在“咕咚咕咚”,那对教堂铜钟在她的耳畔叮当作响。
“没事的,宝贝儿,”男人说。“一切尽在掌控中。一个人干掉了另一个人,这小伙子觉得我们或许会有兴趣听一听。坐下吧,放松点儿。”
姑娘一仰头,顺着喉咙灌下了半杯威士忌。她叹了口气,说了句“该死”,声音貌似漫不经心,然后在一只长沙发上蜷成了一团。她占满了整只沙发——那双腿尤为可观。十只金灿灿的脚指甲从那个阴暗的角落里冲我眨着眼。从那一刻起,她就再也没有发出任何声响了。
我掏出一支烟——没有吃子弹——点着,继续讲我的故事。我没有全说实话,但说了一部分实话。我跟他们说了伯格伦德公寓,说了我住在那里,说了沃尔多住在31号,就在我楼下,还说了我因为业务关系在监视他。
“什么沃尔多?”金发男人插嘴道。“什么业务关系?”
“先生,”我说,“难道你就没有秘密吗?”他的脸微微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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