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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_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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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一些。事实上,现在我认为英国大概是全世界最棒的国家——因为多元得精彩。一切都变了,却也一成不变。我应该没有告诉过你——去年盛夏,吉姆和我回英国的时候,你应该记得,我们去科兹窝镇游览。有一天早上,我们搭上一班支线火车,在一个村庄下车,那里简直是丁尼生诗的翻版,四面八方是静悄悄的青草地、懒洋洋的牛群、咕咕叫的野鸽、远古的榆树、在树林间忽隐忽现的伊丽莎白时代的豪宅。在站台上,有两个站务员穿着十九世纪的制服,不同的是他们是特立尼达拉黑人,收票口的服务员则是华人。我乐得差一点气绝。这些年来,英国缺乏的正是这种色彩,现在整个地方终于显得圆圆满满了——”

“你喜欢的这一点,我可能没办法赞同。”夏洛特说。正如乔治的盘算,这话刺激了她的浪漫情怀。没错,他讲这段往事的用意是为了逗逗她。但她不肯点到为止,她想继续下去。她正在兴头上,希望把白日梦做得醺醺然。“然后你们北上了,对不对?”她提示他,“你带他回去参观你出生的老家?”

“对。”

“快告诉我!”

“唉,夏莉——已经告诉过你几十遍了!”

“再讲一遍嘛——求求你,乔!”

她的脾气和儿童一样执着,乔治违逆她的机会不多,尤其是在几杯黄汤下肚之后。

“我们老家以前是农舍,你应该知道,在一六四九年盖好,也就是查尔斯一世国王被斩首的同一年——”

“一六四九年!哗,乔——想想就觉得了不起!”

“那一地区有几个农庄比我们家的历史还悠久。当然啰,改建的部分很多。现在的屋主是从曼彻斯特来的电视制作人,他等于是把里面拆掉重建,盖了一座新的楼梯,增加一间浴室,让厨房的设施跟得上时代。前几天,他们写信告诉我,屋子里的暖气现在改用中央空调了。”

“乱来嘛!法律应该规定不准破坏漂亮的古宅。现代人一窝蜂追求现代化——大概是被美国传染的。”

“别傻了,夏莉!那栋房子不整修的话,差不多没办法住人。房子用的是当地的石材,好像能把空气里的每一滴水都吸干似的。而那地方的烂气候,湿气那么重,即使在夏天,墙壁也湿湿冷冷的。冬天的时候,一走进几天没生火的房间,感觉冷得像死神降临。地窖的味道竟然像墓穴。书本老是发霉,壁纸一直剥落,相框底板也长了霉斑……”

“不管你怎么说,亲爱的,你总是把它讲得浪漫、神奇,和《呼啸山庄》一样!”

“其实,那地方现在几乎成了郊区。沿着短短的巷子走去,一会儿就走到了大马路,每隔二十分钟就有一班公交车可以到曼彻斯特。”

“可是,你不是说过,老家旁边有个沼泽高地吗?”

“呃,对,是建在沼泽高地的边缘没错,所以才那么奇怪,有点像两个世界。如果从后面——就是我出生的那个房间——向外望,风景和我小时候简直完全一样,仍然几乎看不见别间房子,只有空旷的丘陵,上面有绵延的石墙,几栋涂着白漆的小农庄点缀其中。院子周围种了防风树,在我出生前老早就种好了——是高大的山毛榉。房子盖在山脊上,风好大,把大树吹得哗哗响,像海浪的声音——我记忆中最早的声音就是这种。我从小就向往海边生活,原因大概就是童年的印象吧——”

乔治变了一个人似的。为了取悦夏洛特,他开始变法术,而现在魔法使得他身不由己。他明了这种现象——只不过,身不由己又何妨?好玩嘛,为酒醉平添一种新趣味。只要是听众只有夏洛特一人就无所谓!她这时深深叹息,意味是同情和欣喜兼具——被瘾头缠身的人听见别人也自承上瘾,也会有同样的喜悦。

“沼泽高地上面有一间小酒馆,是全村最后一栋房子——其实是盖在丘陵另一边的马车古道旁,现在几乎没有人走那条路了。吉姆和我晚上会去那里。小酒馆名叫农童,主厅的天花板很低,看起来沉甸甸的,杵着扭曲的橡木梁柱,有个开放式的大壁炉。对了,墙壁上挂着几个狐狸面具,也有维多利亚女王骑迷你马游览苏格兰高地的版画——”

夏洛特快活得情不自禁拍手。“乔!哦,我好像看得见你描述的所有东西!”

“我们在那里的某天晚上,酒馆特别延后打烊的时间,因为那天是吉姆的生日。老板关上外门,继续接受我们点酒。我们舒服得轻飘飘的,健力士啤酒是一大杯接一大杯喝,远超过我们的负荷,只因为超时卖酒不合法令。小酒馆里面有个‘个性汉’——大家都这样描述他,‘哦,他是个个性汉,真的!’——他名叫瑞克斯,是个乡下的当代文人。他是个农工,不过他只有在非不得已的时候才去工作。一开始,他对我们讲话的口气是高高在上,想加深我们对他的印象。他对吉姆说:‘你们老美全活在幻想世界!’不过后来和我们混熟了,我和吉姆也醉得东倒西歪,在回旅馆的路上,瑞克斯发现我和他有个共同点:我们都背得出纽波特的《生命之火的传人》,因为学校教过。所以,我们当然开始大吼大叫,‘加油,加油,奋战到底!’背到第二段的时候,也就是血染沙漠的那一段,我背成了‘上校卡弹,格林机枪阵亡’,被瑞克斯捧成年度笑话。吉姆一屁股坐在马路中间,双手捂着脸,苦苦呻吟一声——”

“咦,他不高兴吗?”

“吉姆不高兴才怪,乐翻天了!我一时之间还以为,这下子他会乐得不想离开英国了。而且,你知道吗?他迷上那间小酒馆了。我不得不承认,那栋房子其他部分也很吸引人,楼上有一间起居室,可以尽情发挥装潢创意。另外还有一座好大的庭院。吉姆想和我合伙把酒馆顶下来,搬进去住,一同经营。”

“这点子太棒了!唉,可惜你们没采取行动!”

“其实,这点子并不是完全不可行。我们打听了一下,我认为可以劝老板出让,而且吉姆铁定会扛下经营酒馆的业务,他有一肩挑下来的习惯。当然了,官样文章多到数不清,又要申请许可证之类的……吉姆和我确实是商量过这件事。我们当时甚至念念不忘,今年一定要回去,再深入了解那间酒馆——”

“你认为——我是说,假如吉姆还在——你们真的会顶下那间酒馆,定居下来吗?”

“唉,谁知道呢?像那样的点子,我们天天都想得出来,只是很少告诉别人,你也不例外。或许是因为我们心里明白,我们的构想太异想天开了。不过话说回来,我和吉姆做过不少异想天开的事,对不对?算了,没下文了……夏洛特,亲爱的,我俩非再来一杯不可。”

他突然察觉夏洛特正在说:“我在想,对男人而言,这事不能相提并论……”

(什么事不能相提并论?该不会是刚才打个盹,听漏了两三秒吧?乔治甩甩头醒脑。)

“……你知道吗?我以前常常想到巴迪的这一点。他是个可以到处落地生根的人,可以漂洋过海,随地扎营为家,只因为他说了算。毕竟,在不久以前,来美国开疆辟土的先驱不也是落地为家吗?巴迪的身体一定也流着同样的热血,只不过再热也热不了多久吧。黛比绝对不肯纵容他去流浪。乔,我发誓,我真的不是在发牢骚!长远来看,我也不肯纵容他那样做。女人就是这么单纯,非守着扎根的地方过活不可。我们是可以被移植到别的地方去,没错,不过一定要随着男人移植,而且条件是,被男人移植以后,男人必须待在我们身边,陪我们枯萎(wither)——讲错了,应该是浇灌(water)我们——我是说,移植后不浇水的话,根芽会枯萎……”她越讲越含糊,这时她倏然使劲摆摆头,和乔治几分钟前的动作一样,“我这样讲有没有一点点道理?”

“有道理,夏莉。你想说的是,你决定要回去?”

“你的意思是回家乡去?”

“你确定还算是家吗?”

“哎呀——我哪能确定什么呢?——不过既然弗列德再也不理老妈了,乔,你告诉我,我待在这里有什么用?”

“你有很多好朋友。”

“朋友当然有,而且是真心的好友,尤其是皮博蒂和葛尔芬夫妇,还有杰瑞和弗洛拉,另外我也很欣赏莫娜·卡斯特。可惜他们没有一个人需要我。即使我走了,也没有任何人会让我内疚……好了,乔,不许你说谎,告诉我,假如我拍拍屁股走人,有没有人会让我内疚?”

我啊。不行,他不肯说出来。“内疚不能构成去留的原因。”他对夏洛特说话的语调坚定却不失亲切,“重点是,你真的想走吗?真的想走的话,你就应该走,别去管什么人了。”

夏洛特感伤地点点头:“对,我想你说得有道理。”

乔治走进厨房,再斟两杯酒。(现在畅饮的速度加快,这一回合真的应该是最后一杯了。)他再次端酒回客厅时,夏洛特双手交握坐着,凝视前方:“我觉得我应该回去,乔。我怕回去——不过我开始认为真的应该回去。”

“你怕什么?”

“说不上来,就是怕嘛。我怕南。”

“回国又不一定要搬进她家,是吧?”

“不必是不必,但我会搬进去,一定会的。”

“可是,夏莉——我一直有个印象,你们两个很讨厌对方。”

“不尽然是讨厌。再怎么说,以家人而言,讨不讨厌并不是重点。我是说,有时好恶可以摆在一边。这种事很难向你说明啦,乔,因为你从来没有过自己的家人,对吧?除了你小时候。我是不会用‘讨厌’二字来形容我对南的感觉的。只不过,我刚认识巴迪的时候,她发现我们俩上过床,她好恨我。我的意思是,她恨我这么好运。当然啰,在那个年代,巴迪是地地道道的梦中情人。任何一个姐妹都会嫉妒。不过她嫉妒的最大原因不是这个。最让她耿耿于怀的是巴迪是美国大兵,她怕巴迪和我结婚以后会带我去美国定居。告诉你,她多盼望能移民美国啊。大战结束以后,英国的生活很苦,什么都缺,好多女孩子梦想能移民。不过她死也不愿承认。在她的观念里,即使是怀抱移民的心愿也算是背叛英国。我相信,她宁可承认嫉妒我嫁给巴迪,也不肯承认她想移民!你说好笑不好笑?”

“她应该知道你和巴迪离婚了吧?”

“知道。一离婚我就赶紧通知她,不然的话,我怕消息莫名其妙传到她的耳朵,岂不太丢人现眼了?所以我写信告诉她。她的回信写得蛮横,字里行间尽是扬扬得意,暗示着‘这下子你不得不回来了吧,回到你抛弃的祖国’。所以我当然是大发一顿脾气——你最了解我的个性!——我回信给她说,我在这里乐不思蜀,一辈子永远不会踏上她那个苦哈哈的小岛一步。对了,还有——我觉得好丢脸,所以姐妹通信的事一直瞒着你——回那封信给她以后,我愧疚到了极点,于是开始寄东西送她,比如说在比弗利山庄精品店买的熟食,各式各样的芝士,瓶瓶罐罐的东西。虽说我住在这个所谓的富足之邦,我却买不起高级品来犒赏自己!我实在蠢到不像话,从没有扪心自问,寄东寄西会不会得罪人哪!其实,我是误中她的计了。她呀,先随便我寄了一大堆东西——我猜全进她肚子里了——然后将我一军。她问我,咦,大战结束好一阵子了,美国人不知道已经不流行织衣救济英国了吗?”

“她好可爱!”

“才怪,乔——南表面恶毒,其实是真心疼我。她只是希望我用她的观点来看待事情。她大我两岁,你应该晓得。小时候,大两岁就很不得了,所以我一向认为她象征一条路,顺着她走,可以走向康庄大道。有她陪伴,我不怕迷路……你听得懂我的意思吗?”

“听不懂。”

“嗯,听不懂算了。我怕回英国的另一个原因是怕昔日“往事”。所有的往事都和她牵扯在一起,有点像是回到我偏移正道的路口,你懂吗?”

“不懂。”

“乔,你怎么不懂‘往事’!你总不能假装不知道我说的‘往事’代表什么吧?”

“往事只是已经结束的事。”

“唉,你怎么能这么讨厌!”

“哪有,夏莉,我是认真的。往事就是过去的事,大家喜欢睁眼说瞎话,把旧东西陈列在博物馆里,可是那才不是往事。你回英国无法挽回过去,踏遍全世界也一样。”

“唉,你好讨厌!”

“我建议你,不如回去住一阵子就好。想去探一探姐姐也行。只不过,看在耶稣的分上,你可别下定决心长住下去。”

“不行,如果我回去,我永远不会再回美国。”

“为什么?”

“我再也无法忍受举棋不定的态度了。这一次我一定要断自己的后路。我以为嫁给巴迪移民美国,就已经和英国一刀两断了,可是这一次我一定要——”

“唉,看在上帝的分上!”

“我知道我回英国会发现一切都变了,我知道我会痛恨很多东西,我知道我会想念这里的超市、便利省事的一切。习惯了加州的气候,回英国八成会接连感冒不停。而且,我猜你说得没错,我和姐姐同住的话,生活肯定会很凄惨。这些外在因素,我无法控制。至少我回英国以后,我会了解自己的定位。”

“有生以来,我从没听过这种以自虐为乐的痴人梦话!”

“是啊,我知道我的话听起来有那种意味,被你说中了也不一定!你认为,自虐是我们表达爱国心的方式吗?或者应该反过来讲才对?太有趣了!亲爱的,我们再来一杯如何?这一次敬老英国的自虐心!”

“不能再喝了,亲爱的,该睡觉了。”

“乔——你想走了?”

“我该走了,夏莉。”

“可是,我什么时候能再见到你?”

“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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